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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旨在缓解公司内部与外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使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有客观的了解。就本质而言,资本市场是信息的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将会对证券市场有效性、资源配置效率以及投资者保护等问题产生重大影响。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越能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坚定投资者信心,引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是多个因素作用的结果,主要有公司的财务状况、规模实力、法律监管以及内部治理结构安排等。但之前的研究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角色,那就是管理层。Berle A. Adolf和Means Gardiner曾指出“随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企业最真实的经营信息转移到管理层手中,管理者的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中国作为转型经济中的新兴资本市场,其特殊的制度安排使得管理层等内部人控制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基本特征。虽然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可以有效解决代理问题和管理层控制问题,但“内部人权力”和“内部人寻租”等也可能会使信息披露的质量难以保障。基于上述观点,本文从不同性质的管理层权力入手,研究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在研究中,我们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级衡量信息披露质量,分别从管理层的结构性权力、所有权权力和声望权力出发,考察二者间的关系。在具体内容安排上,全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该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并简要介绍了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提出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文献综述。该部分对国内外有关信息披露质量、管理层权力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展示了学术界关于该话题的研究现状,并对文献进行了评述,指出其贡献和不足,引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在信息披露质量部分,本文对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界定,并回顾了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方法,整理了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在管理层权力部分,本文回顾了管理层权力理论的起源,划分与衡量,并对目前涉及管理层权力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整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找到了新的研究点。第三部分,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首先,该部分为本文写作提供理论支撑,分别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和高层梯队理论为基础,结合管理层权力与机会主义动机,分析高管权力特征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机理。其次,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分别从管理层的结构性权力、所有权权和声望权力三个方面出发,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第四部分,研究设计。本部分构建与假设相对应的实证模型,说明样本数据的选取依据,并列出相关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本文所选样本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研究期间从2010年到2013年,经数据筛选与整理后,共得到1482个数据样本。在处理被解释变量时,考虑到信息评级为A和D的公司数量较少,故将A与B合为一组,赋值1,;将C与D合为一组,赋值0。在选取解释变量时,用管理层两职兼任衡量结构性权力;用高管是否持股衡量所有权权力;用总经理任职年限衡量声望权力。在选取控制变量时,本文从公司财务特征、股权结构和内部治理入手,考虑行业与年度虚拟变量后,共设9个控制变量。在模型选择时,考虑到被解释变量为二分量,故选取了logistic模型。第五部分,实证检验。本部分以我国深市A股上市公司2010——2013年四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考察管理层的结构性权力、所有权权力和声望权力对于信息披露质量的不同影响。结果发现:管理层的结构性权力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所有权权力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而声望权力则对信息披露质量无显著影响。第六部分,研究结论与建议。本部分根据前文的实证结果,结合相应理论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政策建议,并对研究局限进行分析,指出未来可改进之处。管理层权力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本文在研究中,不仅关注了公司特征、董事会等机构设置以及股权结构等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而且将代理人权力纳入分析框架,关注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管理层的主观动机与行为选择;同时,在研究中加入人性因素,考虑管理层的自利动机和机会主义动机,对信息披露的研究视角进行了创新,使研究更加贴合实际,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管理层权力分配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