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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银行则当之无愧的是金融行业的核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加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金融行业保护期也已过去了三年,为了应对挑战,积极地引入国外投资,一些有条件的商业银行都通过上市来完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来面对激烈的国际资本市场竞争。上市商业银行是经营资金的特殊公司,它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风险性高、敏感性高的特点。而商业银不但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且它还与社会经济中的各个领域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特点又决定了商业银行极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遭到挤兑,最终影响到正常的国民经济运转,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充分、披露形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不对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加强外部监管,让不充分、虚假的信息肆无忌惮的蔓延在整个证券市场,那就必然会严重损害信息使用者的根本利益,使得无论是信息使用者或者是各个大小股东都怀疑信息的真实性,不再相信金融市场,进而最终降低整个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影响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甚至于损害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如何完善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外部监管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本文主要采取规范研究的方法,并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首先,给出了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的基本概念,并以信息不对称论、法律不完备性论、有效资本市场论、公共利益论作为理论基础,结合我国目前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整体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来论证我国现在迫切的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体系。其次,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三个方面对我国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再次,研究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指导意义并结合美国的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先进经验,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的地方。最后,针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