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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经步入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新阶段。在新发展阶段,“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以土地承包、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如何创新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成为亟待破解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立足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少、农业劳动力资源弱质化、粮食供给总量紧平衡等现实,着力推进农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渐为社会所认同。与此同时,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我国农业专业化分工呈现深化趋势,但在区域、产业、具体农事活动方面存在不协调不充分问题。立足我国小规模农户将长期存在并处于基本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国情,在深化专业化分工过程中,探究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缘由、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方式、农户参与分工与合作的保障,具有现实的必然性和理论的必要性。本文以农机服务为例,探究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的合作及其治理,回答“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为什么要以合作的方式完成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合作以保障农事活动的有效实现?”问题,并将“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合作”分解为“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如何选择相应的合作方式?”“专业化分工视角下稻农合作匹配什么样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等子问题。文章基于专业化分工理论、农户家庭决策模型、合作及合作行为理论、外包理论、交易成本与交易治理理论等理论基础,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水稻生产经营技术经济与制度结构-交易效率-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合作治理”的基本框架。基于此分析框架,从稻农家庭微观决策出发分析了稻农参与分工与合作的缘由,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稻农合作的影响因素与合作机制、稻农农事活动合作方式选择及合作治理匹配的影响因素;随后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分析了稻农合作及其治理的演化历程及现实状况,并基于2004-2017年全国主要稻产区数据、采用FGLS方法验证了技术经济结构变迁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的影响,基于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采用ivprobit模型、内生次序probit模型模型、multi-logit模型分别验证了稻农农机技术使用与否、农机技术使用程度、农机服务合作与合作程度、农机服务合作方式选择、农机服务合作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最后在多案例分析专业化分工和稻农合作实现逻辑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含义。通过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单独均无法相对全面解释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缘由,应从合作意愿形成与强化、合作行为实现与开展、合作持续等三个层面具体分析稻农合作的缘由。稻农合作嵌入外部技术经济、制度演化与变迁过程中,是稻农以综合成本最小化、综合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导向,权衡合作的预期收益增加或预期成本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主体与群体的行为能力及合作能力、主观与客观规范与控制等因素,并与内外部诸多利益相关者互动的结果。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都是以合作的预期绩效为出发点,只强调了合作预期绩效中的某一方面,未将合作发生置于综合系统中考量,且四个观点间也存在相应的联系。生产要素稀缺引致的生产实现与生产成本降低诉求、生产经营组织制度不均衡诱致的交易成本降低诉求、小农户综合收益最大化导向下的机会成本最小化诉求、交易效率提升与合作的经济可行性得以保障、稻农行为能力与合作能力的提升、强有力外部推力与助力的存在、新型水稻经营主体的存在与引领、合作分配机制的激励效应与分配的公平性、合作组织的存续发展与合作组织绩效的提升等方面构成了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多维缘由。
(2)技术变革与制度变迁对农业专业化分工演进以及农户合作行为选择具有显著的直接、间接影响。①制度及制度变革围绕宏观产权制度、产业保护与扶持制度、微观规范与控制制度三个维度,通过影响宏观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合作的微观交易效率,通过改变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源、资本与要素禀赋结构,直接、间接影响农事活动分工与合作;②技术及技术演化围绕生产型技术、交易型技术两个维度,通过改变农事活动的技术经济结构、影响合作的交易效率,进而影响稻农合作动机、合作行为与合作方式的选择;③技术、制度协同演化,共同形塑了“小农户家庭内部合作为主与关系型换工合作为辅→农户被动卷入同公社化与合作化生产合作为主→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逐渐深化→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为主”的稻农合作与合作方式演进历程。水稻农事活动中稻农合作治理演进围绕交易属性演化、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两个维度展开。交易属性演变嵌入水稻生产技术、制度与政策环境、社会与文化环境中,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的演化影响技术选择、农事活动的专业化分工,进而影响农事活动的实现方式,最终影响农机服务合作治理及治理机制的选择。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维度的治理演化主要从“交易效率演进嵌入、经营主体选择”、“混合治理结构嵌入、经营主体选择”两个角度发挥作用。
(3)技术经济结构变迁是水稻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的核心诱致因素,四种水稻种属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存在分异。水稻生产经营农事活动合作与合作方式选择嵌入技术经济与制度结构及其共同决定的专业化分工系统中。影响稻农合作及合作方式选择的因素主要包括水稻生产经营资源与要素相对稀缺状况、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的变革、非农就业市场成长与非农就业比较收益状况、农业生产经营公共制度与产业政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嵌入的农村社会关系与社会文化网络等。基于2004-2017年中国粳稻、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四个主要属种及主要种植省份的宏观数据,采用FGLS模型实证发现:①农机专用性指标、农地折租成本代表农地租种机会成本、农户自有劳动力价格代表的机会成本、雇工成本等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台均拖拉机动力代表的农机专用性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负向影响。②水稻种植现金成本收益率代表的比较收益指标、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可得性、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等三个指标影响出现了分异,现金成本收益率在粳稻、中籼稻种植区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和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服务可得性在粳稻产区、晚籼稻产区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中籼稻产区呈负向影响。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在早籼稻、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在粳稻、中籼稻产区呈现正向影响。粳稻、中籼稻的个体效应在省域间存在分异性。
(4)农户户主特征、农户社会与经营特征、村域技术经济结构等因素对农户农机选择、农机化程度、农机服务合作、农机服务合作程度、农机服务合作方式选择均会产生显著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分别采用probit与工具变量probit模型、次序probit模型与内生次序probit模型、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①农户户主年龄、留家人员健康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的对数值、农忙时雇工价格、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业机械采用具有显著影响,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农户农机采用。②农业收入占比、主事者年龄、家庭外出劳动力占比、留家人口受教育程度、役畜拥有与否、家庭耕地面积、支农惠农服务可获得程度对农户农机化程度的选择具有显著影响。③役畜的拥有情况、农户耕地面积、农忙时的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对农户农机及农机合作行为的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④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等对农户实现合作程度产生显著影响。⑤基于不同的参照组,农业收入占比、户主的性别、户主年龄、女性劳动力占比、役畜的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值、农地产权改革颁证与否、村域人均劳动力耕地面积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县城最近的距离对数、农户间关系的和谐程度、村域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获得补贴的金额对数对合作方式产生显著影响。但不同参照组内,显著性有差异。
(5)水稻农机服务合作交易治理结构、交易治理机制选择主要受役畜拥有状况、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关系和谐程度、村域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等因素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采用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①农忙时雇工价格对数、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离最近县城的距离、从事农业生产3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人数、村域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户选择市场化治理结构具有显著正向影响。②农业收入占比、是否拥有役畜、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等对农户不同参照组条件下选择混合治理结构的几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③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状况对不同参照组间农户选择关系治理结构具有显著促进作用。④拥有役畜的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获得补贴金额的对数值、支农惠农服务获得性等在不同参照组条件下农户选择一体化治理结构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⑤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是农户农机购置与作业合作治理机制选择的核心影响因素。⑥确权颁证实现情况、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等对农户选择关系治理机制具有显著的正向关联。⑦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的关系和谐程度、超过3个月的劳动力人数对农户选择契约治理机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⑧农业收入占比、拥有役畜的状况、家庭农户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等对农户选择混合治理具有显著影响。
推进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优化合作方式与合作治理,需要从如下方面着手:(1)调整合作规制的着力点,将着力点置于外在交易成本的降低与交易效率的提升、水稻生产经营技术经济结构的变革、农业创业与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育成长等方面;(2)优化与完善相应的规制政策:①改善水稻产业发展的宏观技术与制度环境。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水稻行业技术效率提升、组织制度创新的制度与政策体系;一方面强化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基础条件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农业(水稻)”进程,降低组织创新与市场型交易的交易成本。②优化水稻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经济结构。一方面着力推进水稻农事活动技术变革,提高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标准化;一方面着力推进农地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的组织与治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的职业化、专业化、规模经营。③推进农业创新创业与新型主体发育成长。一方面着眼于优化水稻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的制度与产业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的制度成本、风险成本和初创成本;一方面着眼于从供给端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成长,为水稻规模经营主体的发育成长提供技术经济支撑。④推进农村协同治理与社会关系网络重塑。一方面着眼于推进农村治理的主体与机制创新,构建主要利益相关者间协同、多元机制协调与共生的治理体系,将水稻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嵌入农村治理创新过程中;另一方面着眼于重塑农村社会文化与社会关系网络。通过农村传统的非正式制度的继承与优化、基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契约与法治文化的培育,实现农村传统优秀文化同现代市场经济契约与法治文化的有效衔接,降低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交易成本。
(1)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单独均无法相对全面解释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缘由,应从合作意愿形成与强化、合作行为实现与开展、合作持续等三个层面具体分析稻农合作的缘由。稻农合作嵌入外部技术经济、制度演化与变迁过程中,是稻农以综合成本最小化、综合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导向,权衡合作的预期收益增加或预期成本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主体与群体的行为能力及合作能力、主观与客观规范与控制等因素,并与内外部诸多利益相关者互动的结果。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交易成本、信息处理效率等四个视角都是以合作的预期绩效为出发点,只强调了合作预期绩效中的某一方面,未将合作发生置于综合系统中考量,且四个观点间也存在相应的联系。生产要素稀缺引致的生产实现与生产成本降低诉求、生产经营组织制度不均衡诱致的交易成本降低诉求、小农户综合收益最大化导向下的机会成本最小化诉求、交易效率提升与合作的经济可行性得以保障、稻农行为能力与合作能力的提升、强有力外部推力与助力的存在、新型水稻经营主体的存在与引领、合作分配机制的激励效应与分配的公平性、合作组织的存续发展与合作组织绩效的提升等方面构成了稻农农事活动合作的多维缘由。
(2)技术变革与制度变迁对农业专业化分工演进以及农户合作行为选择具有显著的直接、间接影响。①制度及制度变革围绕宏观产权制度、产业保护与扶持制度、微观规范与控制制度三个维度,通过影响宏观交易成本与交易效率、合作的微观交易效率,通过改变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源、资本与要素禀赋结构,直接、间接影响农事活动分工与合作;②技术及技术演化围绕生产型技术、交易型技术两个维度,通过改变农事活动的技术经济结构、影响合作的交易效率,进而影响稻农合作动机、合作行为与合作方式的选择;③技术、制度协同演化,共同形塑了“小农户家庭内部合作为主与关系型换工合作为辅→农户被动卷入同公社化与合作化生产合作为主→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逐渐深化→农事活动合作市场化与社会化为主”的稻农合作与合作方式演进历程。水稻农事活动中稻农合作治理演进围绕交易属性演化、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两个维度展开。交易属性演变嵌入水稻生产技术、制度与政策环境、社会与文化环境中,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的演化影响技术选择、农事活动的专业化分工,进而影响农事活动的实现方式,最终影响农机服务合作治理及治理机制的选择。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演化维度的治理演化主要从“交易效率演进嵌入、经营主体选择”、“混合治理结构嵌入、经营主体选择”两个角度发挥作用。
(3)技术经济结构变迁是水稻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的核心诱致因素,四种水稻种属农机服务外包合作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存在分异。水稻生产经营农事活动合作与合作方式选择嵌入技术经济与制度结构及其共同决定的专业化分工系统中。影响稻农合作及合作方式选择的因素主要包括水稻生产经营资源与要素相对稀缺状况、水稻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的变革、非农就业市场成长与非农就业比较收益状况、农业生产经营公共制度与产业政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嵌入的农村社会关系与社会文化网络等。基于2004-2017年中国粳稻、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四个主要属种及主要种植省份的宏观数据,采用FGLS模型实证发现:①农机专用性指标、农地折租成本代表农地租种机会成本、农户自有劳动力价格代表的机会成本、雇工成本等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台均拖拉机动力代表的农机专用性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负向影响。②水稻种植现金成本收益率代表的比较收益指标、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可得性、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等三个指标影响出现了分异,现金成本收益率在粳稻、中籼稻种植区对农机服务外包合作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和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农机总动力代表的农机服务可得性在粳稻产区、晚籼稻产区呈正向影响,在早籼稻、中籼稻产区呈负向影响。农户自我完成部分成本在早籼稻、晚籼稻产区呈现负向影响,在粳稻、中籼稻产区呈现正向影响。粳稻、中籼稻的个体效应在省域间存在分异性。
(4)农户户主特征、农户社会与经营特征、村域技术经济结构等因素对农户农机选择、农机化程度、农机服务合作、农机服务合作程度、农机服务合作方式选择均会产生显著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分别采用probit与工具变量probit模型、次序probit模型与内生次序probit模型、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①农户户主年龄、留家人员健康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的对数值、农忙时雇工价格、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业机械采用具有显著影响,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农户农机采用。②农业收入占比、主事者年龄、家庭外出劳动力占比、留家人口受教育程度、役畜拥有与否、家庭耕地面积、支农惠农服务可获得程度对农户农机化程度的选择具有显著影响。③役畜的拥有情况、农户耕地面积、农忙时的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对农户农机及农机合作行为的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④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等对农户实现合作程度产生显著影响。⑤基于不同的参照组,农业收入占比、户主的性别、户主年龄、女性劳动力占比、役畜的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值、农地产权改革颁证与否、村域人均劳动力耕地面积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县城最近的距离对数、农户间关系的和谐程度、村域惠农支农服务可得性、获得补贴的金额对数对合作方式产生显著影响。但不同参照组内,显著性有差异。
(5)水稻农机服务合作交易治理结构、交易治理机制选择主要受役畜拥有状况、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关系和谐程度、村域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等因素影响。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采用multi-logit模型实证发现:①农忙时雇工价格对数、村民间关系的和谐程度、离最近县城的距离、从事农业生产3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人数、村域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惠农支农服务的可获得性对农户选择市场化治理结构具有显著正向影响。②农业收入占比、是否拥有役畜、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农忙时雇工价格、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等对农户不同参照组条件下选择混合治理结构的几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③农地确权颁证状况、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支农惠农服务可得性状况对不同参照组间农户选择关系治理结构具有显著促进作用。④拥有役畜的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获得补贴金额的对数值、支农惠农服务获得性等在不同参照组条件下农户选择一体化治理结构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⑤役畜拥有状况、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对数、农户间关系和谐程度、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是农户农机购置与作业合作治理机制选择的核心影响因素。⑥确权颁证实现情况、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等对农户选择关系治理机制具有显著的正向关联。⑦离最近县城的距离对数、村民间的关系和谐程度、超过3个月的劳动力人数对农户选择契约治理机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⑧农业收入占比、拥有役畜的状况、家庭农户耕地面积对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离最近县城的距离等对农户选择混合治理具有显著影响。
推进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农户合作、优化合作方式与合作治理,需要从如下方面着手:(1)调整合作规制的着力点,将着力点置于外在交易成本的降低与交易效率的提升、水稻生产经营技术经济结构的变革、农业创业与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育成长等方面;(2)优化与完善相应的规制政策:①改善水稻产业发展的宏观技术与制度环境。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水稻行业技术效率提升、组织制度创新的制度与政策体系;一方面强化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基础条件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农业(水稻)”进程,降低组织创新与市场型交易的交易成本。②优化水稻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经济结构。一方面着力推进水稻农事活动技术变革,提高农事活动实现的技术标准化;一方面着力推进农地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的组织与治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的职业化、专业化、规模经营。③推进农业创新创业与新型主体发育成长。一方面着眼于优化水稻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的制度与产业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的制度成本、风险成本和初创成本;一方面着眼于从供给端推进水稻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成长,为水稻规模经营主体的发育成长提供技术经济支撑。④推进农村协同治理与社会关系网络重塑。一方面着眼于推进农村治理的主体与机制创新,构建主要利益相关者间协同、多元机制协调与共生的治理体系,将水稻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嵌入农村治理创新过程中;另一方面着眼于重塑农村社会文化与社会关系网络。通过农村传统的非正式制度的继承与优化、基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契约与法治文化的培育,实现农村传统优秀文化同现代市场经济契约与法治文化的有效衔接,降低水稻农事活动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