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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进入中国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发展却非常迅速,由此也带来了许多问题,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用了12个条款对劳务派遣制度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通过法律规范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劳务派遣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多数是由于新法的规定不明确造成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做出了解释,却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议。有些在法律出台之前就已被提及,有些则是新法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因此,虽然法律已经对劳务派遣作出了规定,但是对于劳务派遣的争论并没有因此停止,其中劳务派遣“三性”问题,也就是劳务派遣范围的问题,由于其对劳务派遣行业的重大影响,更是被广为争论。其中反映出了立法者对我国劳务派遣的态度以及劳务派遣立法模式的选择,尤其是我国劳务派遣立法在理论及模式选择上的模糊,导致了诸多问题的产生。在新的争议中,各方关注的焦点大多集中在如何完善现有法律,却忽视了对劳务派遣立法发展方向的研究,笔者认为,解决立法模式问题是解决其他所有问题的前提。只有在发展方向上对劳务派遣立法进行把握,才能真正解决劳务派遣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本论文主要从劳务派遣立法的发展及现状着眼,在《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背景下,结合各国的劳务派遣制度实践,进一步明确我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发展方向。本论文主要章节概括如下:第一章对我国劳务派遣在派遣范围上的立法进行介绍和分析,通过总结和归纳各方观点来理清我国在劳务派遣立法进程中的思路和理念。第二章通过对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过程的介绍,更好的理解我国派遣范围发展变化过程。第三章对国外尤其是美国、德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劳务派遣从发展实践和派遣范围立法实践的角度进行介绍。第四章以“三性”原则为视角分析我国劳务派遣现行立法取向。通过对“三性”原则下劳务派遣现状的介绍,分析我国劳务派遣的立法取向。现行立法取向是限制劳务派遣,但是“三性”原则的规定却是对劳务派遣的放松,这两个不同的方向导致劳务派遣立法取向模糊化。第五章对我国劳务派遣的立法发展方向进行分析。从劳务派遣发展历史以及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得出我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发展方向:制定以放松管制为方向的劳务派遣法,并对劳务派遣法的立法原则做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