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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古老的罪名,强奸罪历来都是刑法学界关注的重点。先前研究主要从强奸罪的主客体、主客观要件以及其核心特征“违背妇女意志说”等宏观方面,研究被告人是否构成强奸罪,也即,先前研究主要从定罪论的角度研究强奸罪。然而,关于亲属对亲属实施强奸这一行为,我国现行刑法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司法实践中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影响的适用较混乱,部分省份的量刑实施细则中有关于“利用亲属关系强奸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之规定,但部分省份又没有此项规定;另外,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影响幅度不一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由此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为明显,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正,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建立。遗憾的是,纵观国内研究,鲜有实证文章从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角度来探究强奸案件的量刑问题,更进一步来说,即从实证角度来分析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对量刑的影响;再根据责任主义原则指导,从责任刑和预防刑的关系入手分析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存在影响以及从重影响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基于此,笔者通过分析从openlaw裁判文书检索网站上下载的12169份判决书,并按照10%的抽样比例得出本研究的研究样本:1217份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采用T检验分析法、回归分析方法,并进一步进行中介效应检验,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法官会从重处罚;第二,在控制其他量刑情节后,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属,法官在量刑时仍会考虑从重处罚;第三,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亲属关系,可能增加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受到性侵犯的可能性,最终导致刑罚的加重。虽然“侵犯未满十四周岁幼女”这一情节中介了部分刑期的系数,但是其直接效应仍然显著。另外,笔者还通过整理、分析判决书发现以下结论:第四,同种亲属关系条件下对量刑影响的从重幅度不一致;第五,不同亲属关系对量刑影响的从重幅度不一致。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强奸罪现行适用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主要从我国强奸罪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外学术界对强奸罪研究内容进行分析、阐述。首先,笔者从立法和司法两大层面阐述了我国强奸罪在刑法规定和司法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与我国古代刑事立法衔接不畅、司法上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的影响适用较混乱、从重影响的幅度不一致、亲属范畴下未满十四周岁幼女遭受性侵犯的关注度不够等。其次,本研究通过分析国内外刑法学界关于强奸罪的研究发现,国外学者虽有从实证分析角度探究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的影响,但并未将两者的关系仅限缩于亲属之间;而国内学者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甚少,在理论部分也并未重视量刑过程责任主义原则的贯彻,法官未将责任刑与预防刑的概念落实到刑罚裁量中,导致适用较混乱。第二部分:实证分析方面。本部分包括研究设计和实证分析与结果两部分,前者主要阐述了数据来源、变量设置、研究假设、分析方法四个方面;而在实证分析与结果部分,笔者首先探究亲属关系是否对量刑存在影响,并将量刑分为缓刑和刑期长度两个方面,通过OLS回归分析得出存在亲属关系与否并不影响缓刑的适用,进而笔者进行了存在亲属关系与否的T检验显著性分析,拟探究所有情节是否存在差异,由此本文的假设一——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属,法官倾向于从重处罚得到了支持,即亲属关系会显著提升刑期长度。其次,为了探究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关系及影响路径,本研究又进行了回归分析和中介效应检验,进一步支持了本研究的假设二——在控制其他量刑情节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法官仍会考虑从重处罚和假设三——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属,因此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受到性侵犯的几率更大,法官进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第三部分:研究结论。本部分主要分为两大板块:通过实证分析证实研究假设进而得到的研究结论和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的研究结论。前者包括:结论1:亲属关系显著提升刑期长度;结论2:控制其他情节后亲属关系仍显著提升刑期长度;结论3: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对亲属关系与量刑的正相关关系存在中介机制。后者先通过对比同种类亲属关系条件下对量刑影响的幅度是否一致,得出同种亲属关系条件下对量刑影响的幅度不一致的研究结论4,然后再探究不同亲属关系,主要是不同辈分之间(长辈对幼辈、平辈对平辈、晚辈对长辈)实施的强奸是否会影响从重量刑的幅度,得出不同亲属关系对量刑影响的幅度不一致的研究结论5。第四部分:关于上述研究结论的原因分析与政策建议。本部分主要通过分析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产生影响以及影响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包括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古代刑事立法沿革影响、法官量刑时未区分责任刑和预防刑等,并进而呼吁量刑过程须明确责任主义的指导原则地位,提出要严格区分影响责任刑和影响预防刑的情节,进一步界定亲属关系属于影响责任刑的情节,并且法官在量刑时还应做到区分不同辈分之间从重幅度的大小,即长辈对幼辈强奸从重的幅度应明显大于平辈对平辈强奸从重的幅度等建议。本文可能存在的贡献:第一,本文从实证分析的视角为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存在影响提供了又一有力支持,得出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属,法官可能大多会从重处罚,但对是否适用缓刑影响不大。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发现了亲属关系与量刑之间可能存在一定中介机制,即被告人与被害人存在亲属关系,未满十四周岁幼女遭受性侵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而法官从重处罚。第二,笔者进一步发现亲属关系可能对强奸案件量刑影响的幅度不一致,通过大量案例对比、分析,得出不仅同种亲属关系条件下对量刑影响的幅度不一致,而且不同亲属关系对量刑影响的幅度也不一致,主要表现在:长辈对晚辈实施强奸从重处罚的幅度相对于平辈对平辈的处罚幅度更重。第三,本研究还分析了得出上述研究结论可能的原因,包括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存在影响以及影响幅度不一致的两方面原因,指出我国法官在刑罚裁量时并未坚持责任主义,也就不具备区分责任刑和预防刑的意识。因而笔者建议应将责任刑和预防刑严格贯彻落实到量刑过程中去,实现刑罚的正当化。当然,本文也存在些许不足:第一,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可能存在样本选取不全、由于将共同犯罪和被告人犯数罪的数据筛除导致分析结果不全面、研究结果可能会受到司法实践中未公开上传案件影响等研究局限,因此对本文的研究结果尚需谨慎对待。第二,对于本文得出的亲属关系对强奸案件量刑存在影响幅度不一致的研究结论,笔者仅仅是通过整理、对比数个判决书初步下定论,并未找到更多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加以支持,也并未用实证分析对其提供数据支撑,因而对此研究结论有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