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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本市场的本质是对市场组织的一种替代,在外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更具有吸引力。企业集团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运作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融资约束、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企业的价值。但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内部资本配置效率的低下,甚至内部资本市场会异化为控股股东掠夺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渠道,最终降低了企业的价值。随着我国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集团利用内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在实践中也已经非常普遍了。目前从可搜索到的国内外关于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文献来看,理论界对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配置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研究还很少见,但该问题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债权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丰富内部资本市场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回顾了内部资本市场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出发,对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与债权人利益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在实证研究上,本文选取2006年沪、深两市所有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按照内部资本配置的方向,将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分为“内部资本市场输入”和“内部资本市场输出”两种类型,并通过对样本的必要分组来检验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配置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对于“内部资本市场输入”型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输入越多,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金额越小,并且内部资本市场输入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内部资本市场输出”型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输出越多,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金额越大,并且内部资本市场输出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的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