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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化解“三农”问题取决于我国土地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变革。土地制度中最关键的是农地所有权问题。因此,研究农地所有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农地所有权存在严重缺陷,可以说在实践中已陷入严重困境,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成为理论界共识。《物权法》虽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做出了一些进步的规定,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许多基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达不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有效改革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做进一步研究。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而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思路。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法律缺陷及现实困境。本文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所有权主体模糊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所有权主体即“农民集体”在法律上概念不清,法律性质不明,由此导致的后果是权利主体的虚置情况严重。其次,所有权权能在法律上受到过度、不合理的限制以及土地征收制度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不充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另一问题。第二部分:对目前主要的改革方案的分析与批判。学术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针对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保持现有制度框架不变,通过改革赋予其新内涵的方案;搁置现有制度存废的争议,建立和完善土地用益物权制度的方案;废除或部分取消集体所有权的方案。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上述方案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不是适合我国土地改革的最佳方案。第三部分:集体土地所有制变革的现实路径选择。本部分提出了本文观点:国有化是化解集体土地所有权困境的最佳方案。对国有化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同时指出在国有化过程中要秉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所有权层面上把集体所有改为国家所有后,在使用权层面上把原来的承包经营制改为永佃制,赋予农民永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