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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我国一直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传统国家,而农民一直我国固国之根本,因此我国一直很重视三农问题。从2004年至今中共中央连续多年里的“一号文件”都密切的关注着“三农”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前进,过度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造成了农村环境的严重污染。这就要求我们需要正确的处理政府管理和企业盈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之间的关系。而农村垃圾治理是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其工作效率如何会直接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但在查阅资料和实地调研后发现,在大多农村地区,垃圾随意堆积、污水随意排放的情况十分普遍。如何治理好农村环境污染、农村垃圾问题对当地的政府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本文以奥斯特罗姆夫妇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指导框架,建议在农村垃圾治理中建立多个权力中心和治理组织,从而提高农村垃圾治理的效率。文章从多中心治理理论出发分析政府、市场、公民的角色和功能,从而分析它们在农村垃圾治理中怎么样发挥自己的功能作用。文章第一部分是相关理论和概念的阐述。详细介绍了多中心、多中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农村垃圾等相概念,从而表达它们对于农村垃圾治理的借鉴意义;第二部分,总体描述了 Q县地域情况和农村垃圾治理的现状;第三部分,在多中心治理视角下,从政府、企业、村民的角度出发,通过问卷和访谈的方式详细研究Q县的10个乡镇垃圾治理情况,如村镇垃圾清洁总体情况、保洁公司开展工作情况、保洁站长履职情况、乡镇重点区域清扫保洁质量情况、深埋站管理情况、垃圾桶保洁情况、村民对于垃圾治理的整体态度、保洁公司员工遵规执纪情况等其他具体问题;第四部分,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的多中心治理的途径。具体是:明确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垃圾治理服务,如创新农村管理体制,设立基层农村环保机构,不断引进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监督,健全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对村民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完善市场机制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村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的意识。总之,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治理工作,对于协调性和秩序性有着很高的要求。文章以Q县案例为基础,强调建立一种多元主体、上下沟通的供给模式,但是在现实运作的模式中还涉及了垃圾治理成本、企业盈利、基础设施等很多实际因素,因此在发挥企业、公众的作用时候,政府需要和各个部门相互协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建立相对完善的“政府—企业—村民”三方协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