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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话语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话语类型,一直受到了学者的高度关注。他们从语用学、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修辞学、法学和一些交叉学科的视角对于这类机构话语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研究缺乏充实的封闭语料,有些则缺乏理论框架,只进行简单的阐述分析。此外,从句法、语义、语用整合角度做出的阐释尚且不足。鉴于此,本文以认知语言学和对话句法为理论背景,基于框架理论、认知参照点、共振原则,建立了FCR(Frame-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Resonance)模型深入探讨以律师为主导的法庭论辩话语。由于真实法庭语料难以获取,笔者选取了美剧《逍遥法外》中的法庭论辩话语片段作为语料进行相关分析,并期望从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对其作出较好解释。研究发现,法庭论辩基本以律师主导。律师选取案件中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框架限定,再从选取的参照点不断获得更多信息,在语言上以共振的方式与证人达成一致,因而影响最终的判决。对话中句子类型主要以提问为主。问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疑问句,律师的语言中包含询问的内容,此类问题占总数的73%;另一类是特殊疑问句,需要由证人提供关键信息,占总数的27%。两类句子中都存在框架共振以及焦点共振的现象。在庭审话语中,律师与证人的问题与回答都必须确保明晰,在法律的严苛制度下,一旦与律师求证的某件事实达成语义上的一致,就无须对其进行过多的解释。但为表达特殊内容,也可能会存在语义相同而形式不同的自我共振现象。由于律师在庭审话语中占据支配地位,他们控制着话轮的主动权、对话推进的速度以及最终结论的判断。有时,律师也会采用看似无关的问题为自己的目的做语用上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