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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员制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政府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尝试,是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政府用人机制上的创新与突破,政府雇员制借鉴了企业用人机制的理念和做法,通过市场化管理运作以及契约式的雇用合同聘用,开创了政府机关引进优秀人才的有效渠道,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应对政府机关缺乏高新技术人才以及用人机制缺乏弹性等问题而采取的崭新的用人方式。政府机关因薪资待遇较低、用人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使得政府在吸纳高端人才方面较市场企业有着较明显的弱势,鉴于此,为应对国内外环境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高要求,各地政府纷纷通过以契约形式招聘、管理、使用专业人才的政府雇员制模式吸纳高素质人才,充实政府工作团队,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以应对公共事务需要。自2002年吉林省率先开创我国政府雇员制先河以来,政府雇员制在我国各地大有遍地开花之势。至今政府雇员制在我国已实施了十多年,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一轮改革政府部门人事管理制度的风气,其中以吉林、珠海、深圳三地尤具特色,以此形成了三种典型模式。目前政府雇员制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试行阶段,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行过程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政府雇员制也未能如预期充分发挥公众所期望的积极效应,出现了缺乏统一充分的法律法规设计,尤其在政府雇员的招聘录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缺乏详细具体的规定约束;造成政府财政成本、公平成本、隐性支付成本等行政成本的增加;政府雇员易受官场文化影响受其同化甚至与公务员共同寻租等导致"鲶鱼效应"失效;公务员与雇员关系模糊,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鉴于此,本文通过在分析政府雇员制的理论、典型模式以及合理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实行政府雇员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研究探讨政府雇员制目前在我国各地方政府中发挥的积极效用、实施状况以及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政府雇员制完善方向和对策: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雇员和公务员在职责、定位等方面的联系和异同,清晰界定政府雇员制的地位;二是要建立包括政府雇员人事争议解决机制、政府雇员福利保障制度、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衔接通道等法律保障体系;三是要加强政府雇员日常管理,有效、合理招聘政府雇员,合理设置政府雇员薪酬,重视政府雇员技术培训和能力开发,加强政府雇员履职监督,通过上述措施以促进政府雇员制充分发挥吸纳人才、活化政府用人机制、提升政府人力资源整体素质的积极作用。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评价、研究思路及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对政府雇员制研究理论基础以及政府雇员制的定义、内涵进行分析;第三章对我国政府雇员制的实施动因以及发展现状予以介绍和评议;第四章介绍了德国、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及香港等发达国家(地区)政府雇员制的实施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第五章通过分析梳理我国政府雇员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设计、造成政府行政成本增加、预期"鲶鱼效应"的失效以及公务员和政府雇员之间界定不明确等问题;第六章在上述分析研究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雇员制推行的相关对策建议;第七章结语对政府雇员制未来发展以及政府雇员制对政府人事制度改革的正面效应的思考和分析,试图探索政府人事制度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