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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合作,推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在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政策。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所发布的数据,自2013年至2018年底,中国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已经超过900亿美元,沿线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累计投资额已经超过400亿美元。
通常来说,大部分政府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同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一项“自上而下”的国家层面的经济政策,企业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但是当前中国企业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能力还比较差,有许多企业在没有搞清楚规则的情况下就加入了“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了签约容易获益难的局面。此外,已有文献表明,由于“一带一路”所涉及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普遍具备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政府往往会给予更多资源以吸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此背景下,需要了解政府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企业的补贴方式及作用效果,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国企业参与能力差的问题。
基于此,选用两个回归模型检验探究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作用路径以及作用效果。根据对已有文献的研究,对于样本的选择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首先根据“一带一路”相关行业抽取全部企业2014-20l8年的数据,在筛选完成后,共有712家企业进入样本库,最后根据每家企业每年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一带一路”参与等级评定。对假说1,选择使用政府补助、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衡量企业获取政府优惠的具体情况;对假说2,选择使用存货投资、资本投资、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衡量企业投资情况的变化。对于两个检验,对于总体数据和各年份的数据均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再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数据结果加以检验。在两个检验结束后,还对于产业进行了异质性探讨。
简要来说,本文的贡献在于三个方面:①将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与宏观层面的国家经济政策紧密联系起来。②通过对“一带一路”政策的研究,深入探讨了政府政策与企业之间的具体作用路径与作用结果,丰富和发展了政府政策作用理论。③对样本的选取和分类更加细化。
结合前述对“一带一路”政策的分析与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政府吸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给予直接性的补助和提升贷款额度,且其行为与年份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研究发现,政府主要集中在2014-2016年之间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发放补贴。此外,从产业结构层面来说,政府更加偏好于对第二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进行补贴,而对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建筑业的补贴相对较少。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在获取政府补贴之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投资行为,存货投资和资本投资均得到显著提升。研究发现,2014年,企业的货币资金明显增加,自2015年起,企业开始将更多货币资金投入到项目运作当中,因此货币资金有所下降。受部分企业生产更多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部分企业海外生产线完工的影响,企业的存货投资自2015年起明显增加。此外,由于“一带一路”项目具备前期投入大且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在2014-2018年之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资本投资显著高于其他企业。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应当坚持“走出去”战略,健全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体系,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①政府对企业的补贴方式。对于某些承担“一带一路”建设非重点项目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增大投资力度等其他激励性更强的方式取代部分直接性的政府补贴,督促企业谨慎选择和设计项目,从而尽可能地确保政府额外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高水平。②政府的资源优化。“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需要长期予以重视并不断向前推进的政策,每一年、每个产业都有一些重大项目投入建设或运营,政府应当注重资源在各年份和产业之间的权衡。③企业债务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应合理设计融资结构和偿债结构,使其能够在满足“一带一路”项目企业的资金需求与保持债务的可持续性之间获得平衡。
通常来说,大部分政府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同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一项“自上而下”的国家层面的经济政策,企业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但是当前中国企业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能力还比较差,有许多企业在没有搞清楚规则的情况下就加入了“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了签约容易获益难的局面。此外,已有文献表明,由于“一带一路”所涉及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普遍具备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政府往往会给予更多资源以吸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此背景下,需要了解政府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企业的补贴方式及作用效果,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国企业参与能力差的问题。
基于此,选用两个回归模型检验探究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作用路径以及作用效果。根据对已有文献的研究,对于样本的选择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首先根据“一带一路”相关行业抽取全部企业2014-20l8年的数据,在筛选完成后,共有712家企业进入样本库,最后根据每家企业每年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一带一路”参与等级评定。对假说1,选择使用政府补助、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衡量企业获取政府优惠的具体情况;对假说2,选择使用存货投资、资本投资、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衡量企业投资情况的变化。对于两个检验,对于总体数据和各年份的数据均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再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数据结果加以检验。在两个检验结束后,还对于产业进行了异质性探讨。
简要来说,本文的贡献在于三个方面:①将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与宏观层面的国家经济政策紧密联系起来。②通过对“一带一路”政策的研究,深入探讨了政府政策与企业之间的具体作用路径与作用结果,丰富和发展了政府政策作用理论。③对样本的选取和分类更加细化。
结合前述对“一带一路”政策的分析与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政府吸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给予直接性的补助和提升贷款额度,且其行为与年份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研究发现,政府主要集中在2014-2016年之间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发放补贴。此外,从产业结构层面来说,政府更加偏好于对第二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进行补贴,而对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建筑业的补贴相对较少。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在获取政府补贴之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投资行为,存货投资和资本投资均得到显著提升。研究发现,2014年,企业的货币资金明显增加,自2015年起,企业开始将更多货币资金投入到项目运作当中,因此货币资金有所下降。受部分企业生产更多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部分企业海外生产线完工的影响,企业的存货投资自2015年起明显增加。此外,由于“一带一路”项目具备前期投入大且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在2014-2018年之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资本投资显著高于其他企业。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应当坚持“走出去”战略,健全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体系,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①政府对企业的补贴方式。对于某些承担“一带一路”建设非重点项目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增大投资力度等其他激励性更强的方式取代部分直接性的政府补贴,督促企业谨慎选择和设计项目,从而尽可能地确保政府额外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高水平。②政府的资源优化。“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需要长期予以重视并不断向前推进的政策,每一年、每个产业都有一些重大项目投入建设或运营,政府应当注重资源在各年份和产业之间的权衡。③企业债务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应合理设计融资结构和偿债结构,使其能够在满足“一带一路”项目企业的资金需求与保持债务的可持续性之间获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