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救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治理贫困,因此选择以贫困理论作为政策研究的起点,能为社会救助提供科学的依据。本文认为应将阿玛蒂亚·森的“能力贫困”论作为我国城市社会救助的理论基础。“能力贫困”比传统的“收入贫困”概念科更加科学,它考虑了人的实际生活状态而非收入高低,尤其是“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需要,使得社会救助匹配度更高。而我国目前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缺乏科学性——由于各救助项目一般都以收入是否达到贫困线作为受助依据,这无疑将一大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排除在外,进而极大削弱了社会救助的治贫功能。本文通过详细分析低保和其他专项救助项目的对象定位及政策效果,提出了目前我国城市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科学性欠佳的具体问题。此外,文章还对森的“能力贫困”理论作了批判和完善——从预防贫困的视角将社会救助的外延进行拓展,提出森的“能力贫困”应和罗尔斯的“基本善”互相补充,扩展其“能力集”的内容,不仅关注人的基本生活能力,而且要重视实现能力的条件,即机会和权利的平等,从根本上实现贫困的预防。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政府在城市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上的相关议题。文章结构安排如下:开篇是“绪论”,主要是选题的意义、相关文献综述及文章的创新和不足。第一章为“基本概念——贫困的界定:收入低还是能力的缺乏?”,提出了将贫困定义为“能力的缺乏”的理由,并区分了叙述性贫困与政策性贫困两种贫困表达形式;提出“支出型贫困”类型的存在;并为文章所言的“科学性”下了定义。基于第一章的理论阐述,第二章为“对我国目前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科学性的分析”,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发现:基于生存救助的城市低保“一刀切”是合理的,但低保和专项救助项目功能定位交叉与“能力贫困”内涵之间仍存在矛盾,尤其是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项目的定位错位问题突出,导致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缺乏科学性和理想效果。第三章为“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的拓展——其他公共政策对预防城市贫困的意义分析”。考虑到预防城市贫困方面,需将社会救助的外延进行拓展,提出森的“能力集”有待与罗尔斯的“基本善”理论互为补充,不仅关注基本能力的实现,还要重视权利与机会的平等。为此,我国政府有必要在教育机会、就业公平等方面进行政策上的变革,以降低弱势群体陷入贫困的风险。第四章为“优化城市社会救助政策的建议”,为了提高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科学的贫困概念;二是理清低保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的功能定位,形成考虑收支的综合救助制度;三是探索科学的贫困识别体系,提高贫困识别率;四是尽快制定《社会救助法》,提供社会救助制度规范的法律依据;五是重塑公共政策的平衡以实现预防型贫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