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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五规划特别突出民生的重要地位。民众对于基础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特别是吸引国内外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发展项目PPP融资模式是动员社会力量与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期对我国应用PPP模式提供合理的借鉴。
【关键词】 PPP模式 基础设施 民营资本 融资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对经济发展的限制效应再次突现出来,单靠政府的财政力量将无法满足这些基础设施所需的巨额投资,并且投入后政府还有可能承担巨大的赤字风险,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能源、环保、交通及其他公用设施是所需资金的短缺,都为国内外社会资本以PPP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1. PPP融资模式及其主要特点
1.1 PPP融资的概念
PPP融资方式最早是由英国政府提出来的,是政府部门通过与私营机构建立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方式。项目对私营机构的补偿是通过授权私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相应的利润。王灏根据私营机构在项目投资中的参与程度和风险不同将PPP融资方式分为三大类:外包类PPP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和私有化类PPP项目。外包类投资是指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参与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任务;特许经营类指私营部门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风险,共享项目收益;私有化类指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所有,私营部门承担的风险最大。
1.2 PPP融资模式的特点
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PPP融资模式具有以下的特点:首先,可充分吸收私营资本。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部门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的加速建设及有效运营,这为私营部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投资市场,必然可以吸引到大量的私营资本参与到基础建设投资中去。其次,采用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在工程过程中有效推行全寿命周期管理。PPP项目的合同期限通常是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寿命、投资回收期确定的,而基础设施的合同期限一般都长达几十年,这可以向政府提供全套的工程信息,有利于在建筑行业推动全寿命周期管理。再次,采购过程灵活多样,可对工程做出及时变更,确保公共部门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PPP合同中会有一些条款赋予公共部门保持灵活性的关键权利,可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程设计,满足群众的最大需求。第四,融资类型多种多样,如BOT、BT、DBO、PUO等,可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予以选择。
2.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可行性分析
2.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1政府的思想观念尚不成熟。当前,我国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参与方大都是国有的大型建筑企业或其他国有企业的附属建筑施工单位,私营企业真正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并不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私营企业涉足最少、进入最难、最难以发展的领域。
2.1.2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健全。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缺乏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和制度,对于市场竞争的主体、竞争的标准还没有一个有效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造成现行的市场竞争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
2.1.3特许经营权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亟待规范。我国目前的特许经营权管理文件尚未对特许经营的内容、范围和特许经营制度的产权归属做出规定,政府还需改善招投标管理办法,使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更加透明规范。
2.2 PPP融资方式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有效性分析
2.2.1拓宽了城市建设资金融资渠道,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实行PPP融资方式后,可以从根本上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同时原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可更好的用于经济发展和其他市政建设。
2.2.2可以及时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要,促进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公用垄断企业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是一个普遍现象,政府退出此项服务,而是站在一个规划协调者的角度,可以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3. 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化进程中应用所要注意的问题
3.1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件,推行适合城市化进程的不同PPP融资模式
PPP项目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在项目的不同环节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有些问题在国家颁布的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中有统一的规定,但更多的仍是通过不同项目领域内的我国其他法律或现有行政法规来管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总归性规定、地方法规、专营办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土地相关法律、项目公司设立相关的法律、外汇相关法律、税收相关法律、争端解决相关法律、环境相关法律、担保贷款融资相关法律和定价相关法律。然而,虽然PPP项目法律众多,但是仍然有部分法律会和国家的其他法律产生冲突。国家也应设立相应的PPP管理部门,对 PPP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以使工作规范,加快PPP项目的推广。
3.2建立、健全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大范围推广PPP融资模式建立社会服务基础
PPP融资方式多种多样,涉及的参与方多种多样,有东道国政府、项目公司、项目实际投资者、管理公司、工程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等,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较复杂的金融、财务、工程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的人才队伍是PPP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因此,要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加快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对市场投融资服务咨询公司的管理,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PPP项目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其次,PPP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高校的支持,只有通过高校的人才培养才能为PPP专业人才的最终成长夯实基础。最后,国家要加强对PPP融资模式的宣传,对国际上的成功的和失误的PPP融资案例加以总结归纳,形成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规律的新型PPP融资方式。
3.3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是实现PPP项目运作的必要条件
首先,要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合理定位。由于PPP项目的性质,只有项目所在国政府下放和解除各种审批权限,才能切实有效的减少行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其次,要放宽政府的扶持政策。PPP项目不是“民进国退”,不是政府完全退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投资者组合多种多样,不仅有国外的财团和金融机构,也有不少国内的大型民营企业,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中国PPP融资方式具有立项周期长、手续多、回报慢的特点,如果政府不能适度放宽国内的投资政策,势必会减少国外投资者的兴趣,增加其市场风险。因此,我们可以适度放宽投资限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再次,由于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管理方式也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无法有效的投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因此,政府还需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构造一个主体层次多元化,产权明晰适度竞争的市场结构。
3.4建立PPP项目财务评价体系
从项目财务角度分析计算项目的财务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PPP项目往往都是资金投入巨大、建设经营周期长、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因为涉及到外资和民营企业,我们在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时要与一般项目的财务评价予以区别。具体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PPP融资项目涉及到投资方和政府,不同角色的定位决定了财务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私营企业和政府的可行性研究周期的不同。第二,PPP项目投资方往往是多家私营机构组成的大财团,参与者众多决定了受益者也多,财务评价结果要充分体现参与者的受益情况。第三,众多风险因素影响现金流。风险的分担方案将直接决定各种参与者的收益,PPP项目的时间跨度较大,风险在项目发展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计算项目收益时要充分考虑到上述变化。
参考文献:
[1] 张启智、严存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融资方式选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 王守清、柯永建: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 贾健拢:BOT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D].天津大学,2008.
【关键词】 PPP模式 基础设施 民营资本 融资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对经济发展的限制效应再次突现出来,单靠政府的财政力量将无法满足这些基础设施所需的巨额投资,并且投入后政府还有可能承担巨大的赤字风险,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能源、环保、交通及其他公用设施是所需资金的短缺,都为国内外社会资本以PPP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1. PPP融资模式及其主要特点
1.1 PPP融资的概念
PPP融资方式最早是由英国政府提出来的,是政府部门通过与私营机构建立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方式。项目对私营机构的补偿是通过授权私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相应的利润。王灏根据私营机构在项目投资中的参与程度和风险不同将PPP融资方式分为三大类:外包类PPP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和私有化类PPP项目。外包类投资是指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参与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任务;特许经营类指私营部门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风险,共享项目收益;私有化类指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所有,私营部门承担的风险最大。
1.2 PPP融资模式的特点
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PPP融资模式具有以下的特点:首先,可充分吸收私营资本。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部门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的加速建设及有效运营,这为私营部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投资市场,必然可以吸引到大量的私营资本参与到基础建设投资中去。其次,采用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在工程过程中有效推行全寿命周期管理。PPP项目的合同期限通常是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寿命、投资回收期确定的,而基础设施的合同期限一般都长达几十年,这可以向政府提供全套的工程信息,有利于在建筑行业推动全寿命周期管理。再次,采购过程灵活多样,可对工程做出及时变更,确保公共部门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PPP合同中会有一些条款赋予公共部门保持灵活性的关键权利,可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程设计,满足群众的最大需求。第四,融资类型多种多样,如BOT、BT、DBO、PUO等,可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予以选择。
2.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可行性分析
2.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1政府的思想观念尚不成熟。当前,我国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参与方大都是国有的大型建筑企业或其他国有企业的附属建筑施工单位,私营企业真正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并不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私营企业涉足最少、进入最难、最难以发展的领域。
2.1.2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健全。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缺乏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和制度,对于市场竞争的主体、竞争的标准还没有一个有效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造成现行的市场竞争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
2.1.3特许经营权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亟待规范。我国目前的特许经营权管理文件尚未对特许经营的内容、范围和特许经营制度的产权归属做出规定,政府还需改善招投标管理办法,使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更加透明规范。
2.2 PPP融资方式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有效性分析
2.2.1拓宽了城市建设资金融资渠道,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实行PPP融资方式后,可以从根本上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同时原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可更好的用于经济发展和其他市政建设。
2.2.2可以及时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要,促进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公用垄断企业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是一个普遍现象,政府退出此项服务,而是站在一个规划协调者的角度,可以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3. PPP融资模式在城市化进程中应用所要注意的问题
3.1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件,推行适合城市化进程的不同PPP融资模式
PPP项目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在项目的不同环节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有些问题在国家颁布的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中有统一的规定,但更多的仍是通过不同项目领域内的我国其他法律或现有行政法规来管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总归性规定、地方法规、专营办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土地相关法律、项目公司设立相关的法律、外汇相关法律、税收相关法律、争端解决相关法律、环境相关法律、担保贷款融资相关法律和定价相关法律。然而,虽然PPP项目法律众多,但是仍然有部分法律会和国家的其他法律产生冲突。国家也应设立相应的PPP管理部门,对 PPP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以使工作规范,加快PPP项目的推广。
3.2建立、健全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大范围推广PPP融资模式建立社会服务基础
PPP融资方式多种多样,涉及的参与方多种多样,有东道国政府、项目公司、项目实际投资者、管理公司、工程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等,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较复杂的金融、财务、工程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的人才队伍是PPP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因此,要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加快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对市场投融资服务咨询公司的管理,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PPP项目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其次,PPP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高校的支持,只有通过高校的人才培养才能为PPP专业人才的最终成长夯实基础。最后,国家要加强对PPP融资模式的宣传,对国际上的成功的和失误的PPP融资案例加以总结归纳,形成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规律的新型PPP融资方式。
3.3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是实现PPP项目运作的必要条件
首先,要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合理定位。由于PPP项目的性质,只有项目所在国政府下放和解除各种审批权限,才能切实有效的减少行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其次,要放宽政府的扶持政策。PPP项目不是“民进国退”,不是政府完全退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投资者组合多种多样,不仅有国外的财团和金融机构,也有不少国内的大型民营企业,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中国PPP融资方式具有立项周期长、手续多、回报慢的特点,如果政府不能适度放宽国内的投资政策,势必会减少国外投资者的兴趣,增加其市场风险。因此,我们可以适度放宽投资限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再次,由于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管理方式也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无法有效的投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因此,政府还需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构造一个主体层次多元化,产权明晰适度竞争的市场结构。
3.4建立PPP项目财务评价体系
从项目财务角度分析计算项目的财务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PPP项目往往都是资金投入巨大、建设经营周期长、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因为涉及到外资和民营企业,我们在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时要与一般项目的财务评价予以区别。具体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PPP融资项目涉及到投资方和政府,不同角色的定位决定了财务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私营企业和政府的可行性研究周期的不同。第二,PPP项目投资方往往是多家私营机构组成的大财团,参与者众多决定了受益者也多,财务评价结果要充分体现参与者的受益情况。第三,众多风险因素影响现金流。风险的分担方案将直接决定各种参与者的收益,PPP项目的时间跨度较大,风险在项目发展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计算项目收益时要充分考虑到上述变化。
参考文献:
[1] 张启智、严存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融资方式选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 王守清、柯永建: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 贾健拢:BOT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D].天津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