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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制定的一项惠及普通大众的政策。由参保单位出大部分、单位职工出少部分费用存入医保中心供职工看病所用。这样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医院看门诊时,就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用卡中的医保基金支付医药费。这等于是单位替个人支付了大部分医药费,减轻了个人的负担。医保卡就这样被赋予“无病积蓄、有病治病”的寓意。
然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些药店,医保卡却俨然成为了“购物卡”,零食、日用品、保健品在药店均可使用医保卡“一刷搞定”,有人笑称,医保卡简直比银联卡还方便。
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当记者走进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某大型药店时,正是购物的高峰期。门口悬挂着“自治区、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牌匾,店内顾客甚多,不少人手中都拿着“医保卡”。
该药店所销售的货物品种丰富程度令记者大为惊讶:除去琳琅满目的药品和保健滋补品外,在柜台的一侧,一个零食柜架十分打眼。其间摆满了糖果、薯片、巧克力等各类食品,品种超过数十种。
“咦,药店里还有巧克力卖?还挺新鲜啊。”一名前来买药的年轻小伙惊讶之余顺手拿起一包零食塞进了购物篮中。
随着记者移动脚步,化妆品、洗发水等一些非药品类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出现在眼前,这些物品设专柜出售,一有顾客关注,导购员便极为主动地上前介绍起各类用品的功效和价格。
而“以药店为名、售百货之实”的并不仅此一家。记者看到,一家医药连锁店在柜台上摆放有一块“欢迎使用医保卡”的指示牌,药店最里面的展示柜上摆放着化妆品和保健品。当记者询问药店里是否允许卖化妆品时,导购小姐答道:“反正老板让我们卖就行了。”记者故意挑选零食询问是否可以用医保卡结账时,得到了导购员异常热情的肯定。
在药店买药的白先生在得知食品、化妆品甚至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都可以用医保卡支付时,大呼:医保卡在药店比“银联卡”好用,所有用品皆能“一卡刷”。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刷卡购物的药店绝不是一两家,在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民主路、幸福路数十家药店,都对医保卡敞开大门。有的药店交款处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按区、市医保中心的通知,保健品和日用品不能刷卡。但实际上一些买了保健品的顾客还是都在用医保卡结账。
医保卡缘何变为“万能卡”
药店多于米店是近年来老百姓对药店增长过快的切身体会,药店增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方便的同时,部分药店自身也遭遇到了经营难题。因此各家药店为能进入定点医保范围,想尽办法,“挤破了头”。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有78家,第二批有50家。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共25家。
一位药店店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说:“以前一盒镇痛片卖8元,现在在大型连锁药店超市只卖到2元。利润小了,药店还要承担房租等费用。不做医保卡的文章老板可能连工资都发不了。百货5块钱提上来15块往外卖,一天最少卖出10瓶,利润高。再说有些人总感到医保卡上的钱不是钱,每次刷卡都很‘大方’,说实话,百货比我们的主业(卖药)经营得好。”
据了解,医保卡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3年多,期间多家媒体曾对其“变异”现象做过多次报道,但不少市民仍然对这样的“变异”情有独钟。记者在药店采访过的不少人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医保卡在他们的概念里如同普通的银行卡,平时不生病,卡里的钱就当“零花钱”,不花白不花。
一位老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次买药都要顺便买点生活用品,医保卡里的钱反正是自己的,有病时看病,没病时想怎么花都可以。
一名年轻男士则认为,自己还年轻,平时不太生病,卡里的钱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拿来买日用品,反正医保是单位买的,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
经营药店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店违规操作的现象很普遍,被查到的几率较小。
为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坦言,由于这种行为很难抓住证据所以造成监管难题。因为,用医保卡刷卡购买药品后,在产生的医疗保险POS机专用票据上,有的是用代码替代了项目品名,有的甚至没有商品明细,只有交易总账,所以无法核实这些钱到底是否是正当支付产生的费用。
据了解,自治区相关部门在今年上半年对13家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取消或注销定点资格的处罚,皆因这些药店销售非医保目录药品和日用品。
而事实上,药店禁卖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其他商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药店销售非医保目录药品和日用品等只能称得上是违规行为,只有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滥刷卡是在损失自己的“救命钱”
不少药店和参保人认为“刷卡购物”是“周瑜打黄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负责人说,市民手中医保卡里的钱是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出资保障市民医疗的专用资金。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者住院所需的费用开销,而个人账户则主要支付门诊小病、到药店买药等基本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这笔钱应该专款专用,市民在平常生小病时,可用医保卡支付购药费;一旦参保者出现大病症、在高额医疗费前入不敷出,或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医疗救助时,医保卡上的基金将作为“救命钱”保证其“有病可医”。
一个人年轻时没有病,卡里的资金起到储蓄的作用,到年老多病时可派上用场。如果没病时滥用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生病时没钱医治将会后悔莫及。另外,若持卡者调到外地无法使用医保卡时或持卡人未用完卡里的资金而死亡的,医保卡除可转给子女继承使用外,也可申请提取现金。
而滥刷医保卡“消费”,药店也会付出“代价”。根据医保的有关规定,统(统筹基金)账(个人账户)结合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规定参保人必须按照甲类、乙类目录用药,到药店购买一些非医保药品,将受到相关惩处。如果药店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有违法所得的,则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涉及的药费总额3%的罚款;对药店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医疗保险是一项正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规范医疗保险市场势在必行。为了防止医保卡滥用现象的蔓延,每一位参保职工有义务有责任确保医保卡正确使用。因为滥用医保卡,最终损害的是公信力和社会公德,刷掉的是公民自己的“救命钱”。
然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些药店,医保卡却俨然成为了“购物卡”,零食、日用品、保健品在药店均可使用医保卡“一刷搞定”,有人笑称,医保卡简直比银联卡还方便。
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当记者走进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某大型药店时,正是购物的高峰期。门口悬挂着“自治区、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牌匾,店内顾客甚多,不少人手中都拿着“医保卡”。
该药店所销售的货物品种丰富程度令记者大为惊讶:除去琳琅满目的药品和保健滋补品外,在柜台的一侧,一个零食柜架十分打眼。其间摆满了糖果、薯片、巧克力等各类食品,品种超过数十种。
“咦,药店里还有巧克力卖?还挺新鲜啊。”一名前来买药的年轻小伙惊讶之余顺手拿起一包零食塞进了购物篮中。
随着记者移动脚步,化妆品、洗发水等一些非药品类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出现在眼前,这些物品设专柜出售,一有顾客关注,导购员便极为主动地上前介绍起各类用品的功效和价格。
而“以药店为名、售百货之实”的并不仅此一家。记者看到,一家医药连锁店在柜台上摆放有一块“欢迎使用医保卡”的指示牌,药店最里面的展示柜上摆放着化妆品和保健品。当记者询问药店里是否允许卖化妆品时,导购小姐答道:“反正老板让我们卖就行了。”记者故意挑选零食询问是否可以用医保卡结账时,得到了导购员异常热情的肯定。
在药店买药的白先生在得知食品、化妆品甚至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都可以用医保卡支付时,大呼:医保卡在药店比“银联卡”好用,所有用品皆能“一卡刷”。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刷卡购物的药店绝不是一两家,在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民主路、幸福路数十家药店,都对医保卡敞开大门。有的药店交款处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按区、市医保中心的通知,保健品和日用品不能刷卡。但实际上一些买了保健品的顾客还是都在用医保卡结账。
医保卡缘何变为“万能卡”
药店多于米店是近年来老百姓对药店增长过快的切身体会,药店增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方便的同时,部分药店自身也遭遇到了经营难题。因此各家药店为能进入定点医保范围,想尽办法,“挤破了头”。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有78家,第二批有50家。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共25家。
一位药店店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说:“以前一盒镇痛片卖8元,现在在大型连锁药店超市只卖到2元。利润小了,药店还要承担房租等费用。不做医保卡的文章老板可能连工资都发不了。百货5块钱提上来15块往外卖,一天最少卖出10瓶,利润高。再说有些人总感到医保卡上的钱不是钱,每次刷卡都很‘大方’,说实话,百货比我们的主业(卖药)经营得好。”
据了解,医保卡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3年多,期间多家媒体曾对其“变异”现象做过多次报道,但不少市民仍然对这样的“变异”情有独钟。记者在药店采访过的不少人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医保卡在他们的概念里如同普通的银行卡,平时不生病,卡里的钱就当“零花钱”,不花白不花。
一位老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次买药都要顺便买点生活用品,医保卡里的钱反正是自己的,有病时看病,没病时想怎么花都可以。
一名年轻男士则认为,自己还年轻,平时不太生病,卡里的钱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拿来买日用品,反正医保是单位买的,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
经营药店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店违规操作的现象很普遍,被查到的几率较小。
为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坦言,由于这种行为很难抓住证据所以造成监管难题。因为,用医保卡刷卡购买药品后,在产生的医疗保险POS机专用票据上,有的是用代码替代了项目品名,有的甚至没有商品明细,只有交易总账,所以无法核实这些钱到底是否是正当支付产生的费用。
据了解,自治区相关部门在今年上半年对13家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取消或注销定点资格的处罚,皆因这些药店销售非医保目录药品和日用品。
而事实上,药店禁卖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其他商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药店销售非医保目录药品和日用品等只能称得上是违规行为,只有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滥刷卡是在损失自己的“救命钱”
不少药店和参保人认为“刷卡购物”是“周瑜打黄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负责人说,市民手中医保卡里的钱是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出资保障市民医疗的专用资金。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者住院所需的费用开销,而个人账户则主要支付门诊小病、到药店买药等基本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这笔钱应该专款专用,市民在平常生小病时,可用医保卡支付购药费;一旦参保者出现大病症、在高额医疗费前入不敷出,或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医疗救助时,医保卡上的基金将作为“救命钱”保证其“有病可医”。
一个人年轻时没有病,卡里的资金起到储蓄的作用,到年老多病时可派上用场。如果没病时滥用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生病时没钱医治将会后悔莫及。另外,若持卡者调到外地无法使用医保卡时或持卡人未用完卡里的资金而死亡的,医保卡除可转给子女继承使用外,也可申请提取现金。
而滥刷医保卡“消费”,药店也会付出“代价”。根据医保的有关规定,统(统筹基金)账(个人账户)结合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规定参保人必须按照甲类、乙类目录用药,到药店购买一些非医保药品,将受到相关惩处。如果药店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有违法所得的,则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涉及的药费总额3%的罚款;对药店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医疗保险是一项正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规范医疗保险市场势在必行。为了防止医保卡滥用现象的蔓延,每一位参保职工有义务有责任确保医保卡正确使用。因为滥用医保卡,最终损害的是公信力和社会公德,刷掉的是公民自己的“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