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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行动党从1959年上台至今已经连续执掌新加坡政权60年,其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执政地位,与其在廉政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是密不可分的。人民行动党在长期的执政过程中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新加坡国情且独具特色的廉政建设道路,即以德性培育廉洁、以激励促进廉洁、以制度保障廉洁、以监督强化廉洁。新加坡在廉政建设、反贪污腐败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实践,也为世界其他国家反腐败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关键词:新加坡人民行动党; 廉政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廉政建设上的探索实践
人民行动党从1959年上台至今一直执掌着新加坡的政权,在长达60年的执政过程中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且独具特色的廉政道路,即以德性培育廉洁、以激励促进廉洁、以制度保障廉洁、以监督强化廉洁。正是由于其在廉政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才使得人民行动党得到了国民的广泛支持,激发了社会大众的动力,有效的整合了治理资源,从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富强。当前,“廉洁政府”已经成为新加坡的一个耀眼的名片,营造了良好的国际形象,这为其吸引国际市场资源,发展本国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价值观念的塑造,以德性培育廉洁
在价值观念上,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择了儒家的道德思想作为国家意识和治国纲领。新加坡把儒家文化提倡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即“八德”推崇为整个新加坡社会所遵守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每一年度新加坡政府都会开展一系列的品德教育活动,提倡诚信、廉洁的思想,使全社会潜移默化的接受这些价值观念。其中主要举措有:1、人民行动党将公正、廉洁、平等、包容等价值在党章中突显出来,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德性建设。2、针对政府机构的公职人员定期的开展防治腐败的讲座;由贪污调查局定期的向公务员,尤其是在执法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以及那些在工作性质上容易受诱惑的公务员讲解贪污的弊端;在道德教育日约谈新上任的政府官员以及在职的官员,敦促其廉洁办公。3、对青年加大公民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队伍参观贪污调查局,了解政府同腐败所作的斗争。在中学课程设置中增加道德教育的课程,培养他们养成廉洁的价值观。例如,把儒家文化里关于“八德”的故事与学生道德教育课程融合。通过这些方式潜移默化的教育,使青年一代成长为以贪污腐败为耻的人。4、新加坡政府积极的向工商界人士灌输廉洁的企业行为规范。政府与商业联合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为他们开办企业治理、董事职责和企业执行官反贪课等课程。5、人民行动党在吸纳青年人和精英加入党时会严格的把控好道德品性关口,会从个人修养、习惯、性格、做人、处事以及家庭状况等全方位的考察申请入党人员的道德品性,把道德修养不足的人阻挡在党员队伍外面。
通过以上的这些努力,新加坡目前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了以贪污为耻、提倡廉洁的良好风气,为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高薪养廉,以激励促进廉洁
新加坡在公职人员的激励制度上进行了重要创新,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根底。新加坡公职人员实行“高薪养贤,厚俸养廉”的薪酬激励制度,为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薪资,以及优厚的福利待遇,使公职人员可以 “不必贪”。新加坡在2012年颁布的《有能力和责任心政府的薪酬标准》白皮书里明确了,总统、总理、议长和副议长、议会成员、政务官、部长等人员的工资构成,主要由月薪、奖金、津贴等构成。新加坡总统年薪为1540000美元,议长为550000美元,民选议员为192500美元,普通公务员如本科毕业一般年收入在6万美元左右。(数据为2011年新加坡不同职务公务员年薪)
除此之外,新加坡还在1955年实施了独具特色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项社会福利制度,能为公务员提供涵盖养老、看病、住宅和家庭保障等多種服务。公务员的公积金由当局每月从公务员工薪中扣缴20%,然后再相应配套20%的公积金,工作龄年越久,公积金也就积累越多。另外,还规定了公积金在银行存储一年的定期利息率不能低于2.5%。而且中央公积金除购买政府组屋(使用公积金买房政府还会有特殊住房津贴,贷款利息利率为2.6%)、为子女交纳学费、医疗服务(不仅本人其家属也可享受)等规定用途外,不得随意提取。公务员年龄满足55周岁,且职务生涯中未发生过贪污腐败或其它违法行为,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据计算,新加坡司局级以上的公务员到55周岁时,公积金账户内的储额总数大概在80万至90万新加坡元,这大概相当于人民币400万至500万元。此外,为保障公务员在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每名公务员从60周岁开始每月能获得至少690新加坡元的稳定收入。不仅如此,新加坡公务员每年还享有13个月的月薪,以及带薪休假。
当然,新加坡公务员的薪资水平也并非高到离谱的地步,绝大多数公务员的薪资都与企业同等级员工薪资基本对应。只有少部分高级官员(司局级以上)的薪金才远高于国内薪资水平以及其他国家同级别官员。普通公务员的薪资仅是私企的85%左右。远低于新加坡商界、医疗界、律师界等高薪行业的薪水。
(三)廉政的法制建设,以制度保障廉洁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长期执政期间,逐步建立了系统完备并且刑罚严苛的法律体制,将廉政建设纳入到了法治轨道。新加坡相关法律条文从其构成条件、认定程序、调查程序、具体适用等各个方面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宪法》和《刑法典》等基本法中对反腐败进行了规定;又针对反贪污腐败犯罪通过了《反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等专门性法律;对于情节较轻,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政府则通过《公务员惩戒条例》、《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等行政法规,对公务员权力和日常行为进行规制。
为了确保廉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新加坡建立了贪污调查局,以调查政府部门存在的贪污腐败现象,这也是新加坡廉政建设中最具代表性的措施之一,为新加坡降低腐败案件发生率贡献了巨大力量。首先,贪污调查局独立运行,不受政府其他部门管辖和干预,贪污调查局最高长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只直接对总统负责。其次,管辖范围广,调查对象涵盖所有的公职人员,原则上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人都应该接受调查,假如总理不接受调查,其最高长官有权向总统亲自陈述实情,请求授权继续调查直至找出真相。最后,根据新加坡《预防腐败法》规定,贪污调查局可以在办理案件时对涉嫌腐败的公职人员采取搜查、监视、逮捕、技术侦查等措施,以对腐败行为和来路不明的财产进行调查取证。 除此之外,财产申报制度也是新加坡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公务员在出任公职前以及在职期间的每年1月2日必须填写财产申报清单,对个人的不动产、动产、银行储蓄情况、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证券投资信息、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投资金额变动等事项在内的财产信息进行上报。任职后财产如有大额变动的,应随时填写财产变动表并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交给其所在部门的常任秘书,一份由常任秘书存档保存,另一份则移送给法院公证处对财产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成公证书。贪污调查局有权对财产申报材料进行抽审,如发现某人财产来源模糊的,且无法解释时,可以将其没收,并对该公务员进行追查。
(四)廉政监督,以监督强化廉洁
新加坡的廉政监督主要包括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反对党监督等。
首先,新加坡尊重司法独立,通过司法对政府进行监督。新加坡《宪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任何政府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法官不会因为其合法合规的审判行为被追责,政府也不能改变法官薪酬或将其革职,最高法院法官的审判活动连国会也不能干涉。这使得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能够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对人民行动党廉政建设起到实质性的监督。
其次,随着网络的兴起,新加坡政府于2009年建立了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电子平台,作为民意调查的机构。政府利用网络的实时性、广泛性、信息海量性等特点,把握社会舆情,监控与收集民意民怨,并接受社会监督:一是通过收集和评估民意,政府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民众所关心的事情,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利用论坛、短信、电子邮件以及Face Book等社交新媒体的即时互动性特点,与民众保持密切的双向互动,增进相互了解,提升民众对政府决策的支持度;三是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吸纳民众中的积极分子加入各类工作小组,使民众参加到管理自身事务中去。四是,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政府领导人会与民众举行对话会,以寻求共识与支持。
最后,新加坡还存在特定的政党监督。新加坡有二十多个长期合法存在的反对党,它们时刻关注着人民行动党的施政政策、廉洁程度等,在执政上稍有不慎,在大选时便会成为反对党批评、质疑的切入点,给人民行动党谋求的持续执政增加压力和风险。近年来新加坡大选竞争愈发激烈,反对党在国会中的议席不断增多,对精英和知识分子的吸引力也不断增大。这些都促使人民行动党必须保证执政廉洁,加强廉政建设,打击贪污腐败,只有这样民众才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它,从而保持长期执政地位。
二、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反腐工作的启示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能够长期保持其执政地位,与其在廉政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密不可分。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政建设的探索实践中,我们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学习研究,为我国从严治党和防治腐败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一)加强反腐教育,增強全民反腐意识
价值观念决定选择,在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的价值观,是从严治党和防治腐败工作的基础和支持。从我们国家和党的历史来看,我们从来不缺乏廉洁、爱国爱民精神的典型和事例,但是相关宣传教育却不足。首先,对于公务员,应当实施分类教育,对不同层次和岗位的公务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着重针对易于受诱惑的职位进行腐败危害教育。其次,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诋毁革命英雄的事件坚决打击。最后,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教育活动,如十九大以来的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强国等。这有利于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使官员不必贪
新加坡廉政建设的实践表明:要想官员不必贪,就必须使公务员工资水平能够满足其有质量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一是要建立公务员薪资标准的浮动制度,使公务员薪资水平与物价水平、国家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要完善公务员福利保障制度,在住房、看病、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保障,使公务员没有后顾之忧的,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三)健全反腐败法制建设,确保反腐有法可依
法制建设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新加坡能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其主要原因就是新加坡重视法治建设,建立了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强调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等。二,积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的公职人员都纳入到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实现国家监察的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三,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践中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仍存在很多不足,如申报范围过窄,发生腐败的案件中很少能从申报的范围内反应出来;同时对于申报材料的审查、抽查等制度也尚不够成熟。
(四)加强反腐败监督,扩宽监督渠道
一,强化人大监督功能。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改革方案,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监委会则由地方的人大会议产生。监委会对人大负责、受它监督,这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更有助于加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
二、扩大社会监督。目前,我国多部门已经在公众号、官网上开通了投诉举报入口,拓宽了公民的维权举报渠道。国务院各部委也开通了微博,及时发布消息,接收网友评论,及时了解社会关切,进而利于更好、更科学的决策。
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监督作用。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增强协商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政治协商会议,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的民主监督功能。从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各个环节对民主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并作出明确的程序规定,使民主监督的渠道更为畅通。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规制机能,确保人民政协有权对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使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陆海发、张丽媛.以廉洁政党建设巩固执政基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实践与经验[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报,2018年第3期.
[2].东亚政府与政治比较研究[M].叶富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
[3].孙景峰.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4].凌翔.李光耀传[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4.
[5].刘北辰.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J].中国劳动保障 ,2009(12):57-58.
[6].刘宸.中国和新加坡反腐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权力结构为视角[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关键词:新加坡人民行动党; 廉政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廉政建设上的探索实践
人民行动党从1959年上台至今一直执掌着新加坡的政权,在长达60年的执政过程中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且独具特色的廉政道路,即以德性培育廉洁、以激励促进廉洁、以制度保障廉洁、以监督强化廉洁。正是由于其在廉政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才使得人民行动党得到了国民的广泛支持,激发了社会大众的动力,有效的整合了治理资源,从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富强。当前,“廉洁政府”已经成为新加坡的一个耀眼的名片,营造了良好的国际形象,这为其吸引国际市场资源,发展本国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价值观念的塑造,以德性培育廉洁
在价值观念上,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择了儒家的道德思想作为国家意识和治国纲领。新加坡把儒家文化提倡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即“八德”推崇为整个新加坡社会所遵守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每一年度新加坡政府都会开展一系列的品德教育活动,提倡诚信、廉洁的思想,使全社会潜移默化的接受这些价值观念。其中主要举措有:1、人民行动党将公正、廉洁、平等、包容等价值在党章中突显出来,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德性建设。2、针对政府机构的公职人员定期的开展防治腐败的讲座;由贪污调查局定期的向公务员,尤其是在执法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以及那些在工作性质上容易受诱惑的公务员讲解贪污的弊端;在道德教育日约谈新上任的政府官员以及在职的官员,敦促其廉洁办公。3、对青年加大公民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队伍参观贪污调查局,了解政府同腐败所作的斗争。在中学课程设置中增加道德教育的课程,培养他们养成廉洁的价值观。例如,把儒家文化里关于“八德”的故事与学生道德教育课程融合。通过这些方式潜移默化的教育,使青年一代成长为以贪污腐败为耻的人。4、新加坡政府积极的向工商界人士灌输廉洁的企业行为规范。政府与商业联合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为他们开办企业治理、董事职责和企业执行官反贪课等课程。5、人民行动党在吸纳青年人和精英加入党时会严格的把控好道德品性关口,会从个人修养、习惯、性格、做人、处事以及家庭状况等全方位的考察申请入党人员的道德品性,把道德修养不足的人阻挡在党员队伍外面。
通过以上的这些努力,新加坡目前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了以贪污为耻、提倡廉洁的良好风气,为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高薪养廉,以激励促进廉洁
新加坡在公职人员的激励制度上进行了重要创新,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根底。新加坡公职人员实行“高薪养贤,厚俸养廉”的薪酬激励制度,为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薪资,以及优厚的福利待遇,使公职人员可以 “不必贪”。新加坡在2012年颁布的《有能力和责任心政府的薪酬标准》白皮书里明确了,总统、总理、议长和副议长、议会成员、政务官、部长等人员的工资构成,主要由月薪、奖金、津贴等构成。新加坡总统年薪为1540000美元,议长为550000美元,民选议员为192500美元,普通公务员如本科毕业一般年收入在6万美元左右。(数据为2011年新加坡不同职务公务员年薪)
除此之外,新加坡还在1955年实施了独具特色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项社会福利制度,能为公务员提供涵盖养老、看病、住宅和家庭保障等多種服务。公务员的公积金由当局每月从公务员工薪中扣缴20%,然后再相应配套20%的公积金,工作龄年越久,公积金也就积累越多。另外,还规定了公积金在银行存储一年的定期利息率不能低于2.5%。而且中央公积金除购买政府组屋(使用公积金买房政府还会有特殊住房津贴,贷款利息利率为2.6%)、为子女交纳学费、医疗服务(不仅本人其家属也可享受)等规定用途外,不得随意提取。公务员年龄满足55周岁,且职务生涯中未发生过贪污腐败或其它违法行为,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据计算,新加坡司局级以上的公务员到55周岁时,公积金账户内的储额总数大概在80万至90万新加坡元,这大概相当于人民币400万至500万元。此外,为保障公务员在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每名公务员从60周岁开始每月能获得至少690新加坡元的稳定收入。不仅如此,新加坡公务员每年还享有13个月的月薪,以及带薪休假。
当然,新加坡公务员的薪资水平也并非高到离谱的地步,绝大多数公务员的薪资都与企业同等级员工薪资基本对应。只有少部分高级官员(司局级以上)的薪金才远高于国内薪资水平以及其他国家同级别官员。普通公务员的薪资仅是私企的85%左右。远低于新加坡商界、医疗界、律师界等高薪行业的薪水。
(三)廉政的法制建设,以制度保障廉洁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长期执政期间,逐步建立了系统完备并且刑罚严苛的法律体制,将廉政建设纳入到了法治轨道。新加坡相关法律条文从其构成条件、认定程序、调查程序、具体适用等各个方面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宪法》和《刑法典》等基本法中对反腐败进行了规定;又针对反贪污腐败犯罪通过了《反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等专门性法律;对于情节较轻,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政府则通过《公务员惩戒条例》、《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等行政法规,对公务员权力和日常行为进行规制。
为了确保廉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新加坡建立了贪污调查局,以调查政府部门存在的贪污腐败现象,这也是新加坡廉政建设中最具代表性的措施之一,为新加坡降低腐败案件发生率贡献了巨大力量。首先,贪污调查局独立运行,不受政府其他部门管辖和干预,贪污调查局最高长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只直接对总统负责。其次,管辖范围广,调查对象涵盖所有的公职人员,原则上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人都应该接受调查,假如总理不接受调查,其最高长官有权向总统亲自陈述实情,请求授权继续调查直至找出真相。最后,根据新加坡《预防腐败法》规定,贪污调查局可以在办理案件时对涉嫌腐败的公职人员采取搜查、监视、逮捕、技术侦查等措施,以对腐败行为和来路不明的财产进行调查取证。 除此之外,财产申报制度也是新加坡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公务员在出任公职前以及在职期间的每年1月2日必须填写财产申报清单,对个人的不动产、动产、银行储蓄情况、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证券投资信息、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投资金额变动等事项在内的财产信息进行上报。任职后财产如有大额变动的,应随时填写财产变动表并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交给其所在部门的常任秘书,一份由常任秘书存档保存,另一份则移送给法院公证处对财产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成公证书。贪污调查局有权对财产申报材料进行抽审,如发现某人财产来源模糊的,且无法解释时,可以将其没收,并对该公务员进行追查。
(四)廉政监督,以监督强化廉洁
新加坡的廉政监督主要包括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反对党监督等。
首先,新加坡尊重司法独立,通过司法对政府进行监督。新加坡《宪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任何政府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法官不会因为其合法合规的审判行为被追责,政府也不能改变法官薪酬或将其革职,最高法院法官的审判活动连国会也不能干涉。这使得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能够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对人民行动党廉政建设起到实质性的监督。
其次,随着网络的兴起,新加坡政府于2009年建立了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电子平台,作为民意调查的机构。政府利用网络的实时性、广泛性、信息海量性等特点,把握社会舆情,监控与收集民意民怨,并接受社会监督:一是通过收集和评估民意,政府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民众所关心的事情,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利用论坛、短信、电子邮件以及Face Book等社交新媒体的即时互动性特点,与民众保持密切的双向互动,增进相互了解,提升民众对政府决策的支持度;三是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吸纳民众中的积极分子加入各类工作小组,使民众参加到管理自身事务中去。四是,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政府领导人会与民众举行对话会,以寻求共识与支持。
最后,新加坡还存在特定的政党监督。新加坡有二十多个长期合法存在的反对党,它们时刻关注着人民行动党的施政政策、廉洁程度等,在执政上稍有不慎,在大选时便会成为反对党批评、质疑的切入点,给人民行动党谋求的持续执政增加压力和风险。近年来新加坡大选竞争愈发激烈,反对党在国会中的议席不断增多,对精英和知识分子的吸引力也不断增大。这些都促使人民行动党必须保证执政廉洁,加强廉政建设,打击贪污腐败,只有这样民众才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它,从而保持长期执政地位。
二、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反腐工作的启示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能够长期保持其执政地位,与其在廉政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密不可分。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政建设的探索实践中,我们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学习研究,为我国从严治党和防治腐败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一)加强反腐教育,增強全民反腐意识
价值观念决定选择,在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的价值观,是从严治党和防治腐败工作的基础和支持。从我们国家和党的历史来看,我们从来不缺乏廉洁、爱国爱民精神的典型和事例,但是相关宣传教育却不足。首先,对于公务员,应当实施分类教育,对不同层次和岗位的公务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着重针对易于受诱惑的职位进行腐败危害教育。其次,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诋毁革命英雄的事件坚决打击。最后,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教育活动,如十九大以来的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强国等。这有利于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使官员不必贪
新加坡廉政建设的实践表明:要想官员不必贪,就必须使公务员工资水平能够满足其有质量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一是要建立公务员薪资标准的浮动制度,使公务员薪资水平与物价水平、国家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要完善公务员福利保障制度,在住房、看病、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保障,使公务员没有后顾之忧的,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三)健全反腐败法制建设,确保反腐有法可依
法制建设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新加坡能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其主要原因就是新加坡重视法治建设,建立了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强调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等。二,积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的公职人员都纳入到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实现国家监察的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三,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践中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仍存在很多不足,如申报范围过窄,发生腐败的案件中很少能从申报的范围内反应出来;同时对于申报材料的审查、抽查等制度也尚不够成熟。
(四)加强反腐败监督,扩宽监督渠道
一,强化人大监督功能。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改革方案,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监委会则由地方的人大会议产生。监委会对人大负责、受它监督,这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更有助于加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
二、扩大社会监督。目前,我国多部门已经在公众号、官网上开通了投诉举报入口,拓宽了公民的维权举报渠道。国务院各部委也开通了微博,及时发布消息,接收网友评论,及时了解社会关切,进而利于更好、更科学的决策。
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监督作用。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增强协商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政治协商会议,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的民主监督功能。从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各个环节对民主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并作出明确的程序规定,使民主监督的渠道更为畅通。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规制机能,确保人民政协有权对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使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陆海发、张丽媛.以廉洁政党建设巩固执政基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实践与经验[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报,2018年第3期.
[2].东亚政府与政治比较研究[M].叶富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
[3].孙景峰.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4].凌翔.李光耀传[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4.
[5].刘北辰.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J].中国劳动保障 ,2009(12):57-58.
[6].刘宸.中国和新加坡反腐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权力结构为视角[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