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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反映了企业在短期内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揭示了企业现时财务风险的大小。但企业目前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已经出现诸多缺陷,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存在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进行重新审视并加以改进完善,以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一、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存在的缺陷
1.1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建立在清算基础上而非持续经营基础上
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的,它表明企业并不是为了清算而存在,它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而我国目前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建立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算变卖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认为企业的流动负債应该由企业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作保障,这恰恰是对企业安全性的忽视。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可能将所有的流动资产变现来偿还所有的流动负债。否则,也就意味着企业开始进入破产清算,持续经营基础就将为清算基础所取代。
1.2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静态性而非动态性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是静态的,而不是动态的。目前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进行分析,而资产负债表是一个静态报表,反应的是某一时点上的财务状况,没有充分重视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偿债能力。从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来看,都是一种固化的静态指标,往往只注重某一时点上的偿债能力,无法从动态上反映未来资金流量。
1.3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没有充分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和稳健性原则
在现行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体系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只是对资产负债表的“复印”,并没有考虑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之间所隐藏的实质性关系,不能充分反映表外潜在的变现能力因素。企业是否存在大量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额度、是否拥有可立即变现的长期资产、是否具有良好的长期筹资环境、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和担保等事项,这些因素在计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是都没有反映出来。
1.4分子分母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各自代表的未来现金流量之间没有可比性
目前,对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这两种比率反映的都是企业某一时点上可以动用的流动资产存量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关系,而这种静态的资产与未来的资金流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企业应收账款规模的大小,受企业销售政策和信用条件的影响;存货资产在流动资产中占较大的比重,而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又可以随意选择;企业的债务并不是全部发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两项指标中的分母(流动负债)一般按到期终值计算,而分子(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则采用多种计价方法计价。
二、现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改进
2.1准确界定速动资产的计算口径
速动资产应指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不应笼统地界定为流动资产扣除某些项目。速动资产,应是在短期内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例如作为短期投资的已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可以将其市价列入速动资产中;应收票据本身持有时间短,变现能力强,可列入其中;对于应收账款应列明具体的收款时间确认速动资产,比如收款时间在半年(或三个月)内的列为速动资产,超过半年(或三个月)收款的不作为速动资产等。其构成应为: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有价证券+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票据+账龄小于1年且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变现能力很强的存货净值。
2.2动态认识存货及应收账款变现能力
现有评价指标中的速动比率硬性地视应收账款变现能力强于存货的设计,是不科学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1)如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的存货,基于增值的存货等,其变现能力很强并且价值相对稳定,甚至有增值的潜力。(2)应收账款变现能力有待进一步分析。对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打20%-40%的折扣;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50%-80%的折扣;对2年以上的这种仅仅是个象征符号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再列入流动资产。
2.3在计算流(速)动比率时,考虑预收账款
考虑到预收账款的特殊性,所以在计算流动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而不应作为分母的一部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也应从流动负债中扣除。预收账款是企业预先向顾客收取的销货款,作为流动负债并不合理。因这项负债不需要企业以现金偿还,用存货偿付即可。在计算流动比率、速冻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并从分母中扣除。同时还要考虑或有负债增加流动负债的可能。
参考文献:
[1]林芳强、耿成轩:《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体系的重建》[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6年第5期。
[2]刘章胜:《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改进》[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3]崔海伦、常海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及其缺陷》[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年版。
[4]冯丽霞:《企业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乔军:《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及其修正探析》[J],《会计之友》2006年第7期下。
关键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一、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存在的缺陷
1.1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建立在清算基础上而非持续经营基础上
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的,它表明企业并不是为了清算而存在,它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而我国目前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建立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算变卖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认为企业的流动负債应该由企业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作保障,这恰恰是对企业安全性的忽视。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可能将所有的流动资产变现来偿还所有的流动负债。否则,也就意味着企业开始进入破产清算,持续经营基础就将为清算基础所取代。
1.2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静态性而非动态性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是静态的,而不是动态的。目前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进行分析,而资产负债表是一个静态报表,反应的是某一时点上的财务状况,没有充分重视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偿债能力。从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来看,都是一种固化的静态指标,往往只注重某一时点上的偿债能力,无法从动态上反映未来资金流量。
1.3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没有充分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和稳健性原则
在现行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体系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只是对资产负债表的“复印”,并没有考虑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之间所隐藏的实质性关系,不能充分反映表外潜在的变现能力因素。企业是否存在大量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额度、是否拥有可立即变现的长期资产、是否具有良好的长期筹资环境、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和担保等事项,这些因素在计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是都没有反映出来。
1.4分子分母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各自代表的未来现金流量之间没有可比性
目前,对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这两种比率反映的都是企业某一时点上可以动用的流动资产存量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关系,而这种静态的资产与未来的资金流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企业应收账款规模的大小,受企业销售政策和信用条件的影响;存货资产在流动资产中占较大的比重,而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又可以随意选择;企业的债务并不是全部发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两项指标中的分母(流动负债)一般按到期终值计算,而分子(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则采用多种计价方法计价。
二、现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改进
2.1准确界定速动资产的计算口径
速动资产应指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不应笼统地界定为流动资产扣除某些项目。速动资产,应是在短期内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例如作为短期投资的已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可以将其市价列入速动资产中;应收票据本身持有时间短,变现能力强,可列入其中;对于应收账款应列明具体的收款时间确认速动资产,比如收款时间在半年(或三个月)内的列为速动资产,超过半年(或三个月)收款的不作为速动资产等。其构成应为: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有价证券+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票据+账龄小于1年且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变现能力很强的存货净值。
2.2动态认识存货及应收账款变现能力
现有评价指标中的速动比率硬性地视应收账款变现能力强于存货的设计,是不科学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1)如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的存货,基于增值的存货等,其变现能力很强并且价值相对稳定,甚至有增值的潜力。(2)应收账款变现能力有待进一步分析。对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打20%-40%的折扣;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50%-80%的折扣;对2年以上的这种仅仅是个象征符号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再列入流动资产。
2.3在计算流(速)动比率时,考虑预收账款
考虑到预收账款的特殊性,所以在计算流动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而不应作为分母的一部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也应从流动负债中扣除。预收账款是企业预先向顾客收取的销货款,作为流动负债并不合理。因这项负债不需要企业以现金偿还,用存货偿付即可。在计算流动比率、速冻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并从分母中扣除。同时还要考虑或有负债增加流动负债的可能。
参考文献:
[1]林芳强、耿成轩:《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体系的重建》[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6年第5期。
[2]刘章胜:《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改进》[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3]崔海伦、常海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及其缺陷》[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年版。
[4]冯丽霞:《企业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乔军:《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及其修正探析》[J],《会计之友》2006年第7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