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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治乱;和谐;动乱;《政治学》;执政理论
摘要:执政理论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其水平也迭到了古希腊思想家对执政问题认识的高峰。如何治乱的理论是其执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归纳为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城邦治乱的措施三个方面。亚里士多德的治乱执政理论不仅对政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提供了很好的思想教益。
中图分类号:B502.233;1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7)02-0152-06
作为西方政治学鼻祖之一的亚里士多德,在全面继承和总结前贤思想,并对希腊158个城邦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写成了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自成体系的政治理论著作《政治学》。其政治理论主要是“针对政治家的,更准确地说,它旨在教育政治家,亦即现实的或潜在的掌握政权的人,或最好是‘立法者’,亦即所有政治活动在其中借以展开的政治制度的缔造者”。执政理论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其水平也达到了古希腊思想家对执政问题认识的高峰。关于如何治乱的理论是其执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一书共八卷,其中第四卷和第六卷的部分以及整个第五卷广泛论述了政体、派系冲突和政治变迁或革命的原因,以及建立和维护政体的方法,占全书五分之一的篇幅,足见亚里士多德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本文将其归纳为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城邦治乱的措施三个方面,并进行分析。
一、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
根据城邦动乱对政体的危害程度,亚里士多德把城邦动乱的表现形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本性的变革——革命,其矛头直指现行政体,其目是要推翻现行政权,以另一种政体取代现存的政体。这是城邦动乱最为极端的表现。革命的趋势也一般是使政体朝相反的方面变化,比如寡头政体变成民主政体,民主政体变成寡头政体。另一类是并不想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政体,而是要在维持现行政体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一些改变。这一类情况又分为如下几种:有的只想夺取政权,让政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但不改变政体;有的是要进一步加强或减弱政体的施政性质;有的则是通过建立或废除某一机构或措施,或者改变权力的分配,从而变更政体的局部。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要保持和谐,首先其政权必须稳定,社会必须稳定。如果政权经常处在变化当中,甚至被颠覆,则社会的和谐是根本谈不上的,政权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或者底线。因此,首先要研究以往以及当时存在的各城邦在维持政权稳定方面成功的经验以及失败的教训,寻找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治乱的措施,从而使执政者既可以对症下药地治乱,又可以防患于未然。
二、城邦致乱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在对以往及当时的城邦进行经验性的研究以后,总结出了导致各城邦动乱的一些共同原因,并分析了其中根本性的原因和直接原因或者说诱因(即触发动乱的机缘、导火线)。
(一)城邦致乱的根本原因
“城邦动乱的始因或源泉”来自于对公平的误解。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上的善即公正”,而“人人都把公正看作某种平等”,但公正与平等又不是抽象同一的,它们是具体的。“公正是什么的问题对什么人而言有关”,“不可忽略,平等有什么性质,不平等又有什么性质;政治哲学家们必须处理这个问题”。但在当时的现实中,由于每一种政体在创始时,人们都基于不同政治派别的利益要求该政体符合正义、平等的原则,从而造成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因此,人们恰好“大都曲解了公正和平等原则”。例如在民主政体中,穷人们认为在某一方面人人平等(一切公民都是同等的自由人),那么在其他一切方面也应绝对的人人平等。在寡头政体中,富人们认为既然财富不平等,那么自己在其他一切方面也应与别人不平等,他们理应掌握主要的权力。出身高贵的人,往往以此为依据要求统治的特权。这样,“一旦人们在政体中未能像预期的那样享有其份内的权力,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发难”。
因此,城邦的动乱源自人们的思想与现实的差距或者偏离。人们是否顺从于社会根源于人们对现存制度是否认可,而对现存制度是否认可又根源于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如果人们认为现实是公正的,就会满意现实;如果人们认为现实与他们理解中的公正有偏差,就会对现实不满。因而问题并不总在现实,人们的观念如果超越了现实或者误解了现实,同样会造成人们对现实的不满。所以,人们对公平在认识和理解上的一致性对于政体的维持至关重要。
(二)城邦致乱的诱因
导致城邦动乱的诱因或直接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的,另一类是偶然性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1.当政者(尤其是地方执政者)的暴虐和贪婪
优良的城邦是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着眼点,并体现着某种公正的。对于统治阶级而言,高层的官员往往具有较高的德性,或者他们的地位及待遇已经满足了他们对财物和名誉的需求,他们也较容易一心为公而不做损害共同体或他人利益的事。而地方各级的执政者则由于地位及待遇不及高层官员,认为这是一种不平等,所以他们便会通过自己的方式求得平等。一方面,很多官员依仗权势,欺凌他人,侵吞公物,“他们多占多得的东西全部来自对百姓的搜刮和对公共财物的侵吞”,这样便会招致公民们对现行政体的愤怒与不满,从而危及政体的稳定;另一方面,“一旦执政的官员们(尤其是地方官员)横施暴虐且贪财肥私,他们就会彼此相互倾轧,甚至向他们的权势所从出的政体发难”。这些行为不仅会引起被统治者的不满,而且会造成统治集团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混乱,从而对政体的稳定构成致命威胁。
2.公民名誉授予的不公正
由于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财物,还有名誉(因为这是一个人价值或才德的体现),因此,公民们认为:“与一个人的价值或才德不相称的名誉或名位是不公正的”。因而名誉授予的不公正也会引起人们内心的不公平感,进而引起他们对现行政体的不满甚至谋反,以求得他们认为的公正。比如,“失去了名誉(资格)的人看见别的人名位加身,自然要图谋反叛”。
3.政权体系内权力的失衡
亚里士多德指出,正如身体由各个部分构成,每一部分都应合乎比例地增长一样,政权体系内权力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平衡。“当一人或多人在城邦或政体的权力体系中取得了过大的权力时,内乱会发生”。由于权力过大,自然会引起权力欲望的膨胀,这样就会导致试图夺取最大权力的情况发生,因此权力失衡导致的“优越或僭越也是引发内乱的一种原因”。
4.人们的恐惧心理
“恐惧也是引发内乱的一种原因”。人们的恐惧心理来源于触犯法律之后,害怕即将受到的惩罚 或者唯恐政敌借此加害于自己。“人们做了不义之事又惟恐受到惩罚,或者担心将会蒙受不义之事,便抢先向对方发难”。比如,在罗得斯岛,那里的显贵阶层由于害怕被平民起诉,便率先联合起来向后者发难。
5.人们的轻蔑态度
一旦人们由于某种原因而对其他一些阶层的人们采取轻蔑、鄙视或者厌恶的态度,都会引起另一些阶层人们的反感,从而诉诸政体的改变,以求改变这种状态,求得平等。
6.城邦政体结构的失衡
城邦是由诸多部分组成的,在政体较为稳定的城邦中,不同阶层的力量大体是平衡的。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使城邦中某一部分力量不成比例地增长,导致城邦的政治力量发生变化,旧有的平衡被打破,便有可能产生政体的更迭。比如在雅典,由于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城邦屡屡战败,结果显贵阶层人数大为减少,平民成为绝大多数,从而导致了政体的变化。而在塔兰顿(Tams),大量的显贵阶层成员在同耶比古亚人(Iepuges)作战时纷纷战死,平民也成为绝大多数,于是平民政体取代了那里的共和政体。
7.选举制度的缺陷和官员的为政松懈
“选举中徇私舞弊也可以在不致触发内乱的情况下造成政体的更迭……由于原先存在选拔官员任人唯亲的现象,那里的人们遂用抽签代替了选举”。这样就会助长一些利益集团的权势,从而导致人们对现行政体失去信心。而为政松懈的官员的行为多会导致人民迁怒于整个政权,那些对现行政体心怀不忠的人往往会伺机在自己执掌政权时,改变现有的政体。
8.当政者忽视小节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亚里士多德指出:“忽视小节经常可以酿成大祸。所谓小节,我指的是对之掉以轻心就将导致法制上的剧变的那些事情。”而贵族政体就尤其是因为忽略了小节而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更。最初人们只是放弃了政体中的某一因素,并认为些微的放弃或改变无伤大雅,于是在此之后就更加满不在乎地改动了越来越多的其他细小部分,直到整个政体秩序全部改变,整个政体的组织制度便转变为由那些野心勃勃的变革者所控制的权阀制度。
9.城邦内各部族的不团结
亚里士多德观察到希腊各城邦往往是由不同的部族构成的,城邦内各部族是否团结一致,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所以,他说:“城邦各部族未能达到休戚与共之前,它们间的失调也能引发内乱。因为一个城邦不能只由一些乌合之众组成,也不可能在仓促之间得以形成。所以,那些先就引入了外族或随后同别族相并的民族,大多数要经受内乱之苦。”
10.城邦地域方面的差异
亚里士多德指出:“任何一种细小的差别,都有可能在城邦中引起分裂或对立。最大的对立是德性与邪恶之间的对立,其次是财富与贫穷之间的对立,还有其他种种引起对立的因素,在程度上或轻或重,地域方面的差异便是其中之一。”
11.城邦行政机构或内部要素的过分发展
有些政体也可能因为行政机构或者城邦其他部分或要素过于膨胀或声名过于显赫而发生变革。因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使得城邦中的某一机构或某部分要素过分发展,会使得这一部分力量明显地超过或是可能超过另一些力量,他们继而就会去觊觎更高的或更多的权力,所以,“无论是在野之人、行政官员、部落宗族还是城邦一部分或团体,只要发生了有关权力或权贵人物的争执,就会引起轩然大波。其他人作乱是因为嫉妒当权者们的尊容,当权者们作乱则是因为自觉高人一等,不甘与他人为伍”。
12.市民贫富悬殊
经济差距仍然会引起社会动乱。亚里士多德指出:“有关财产的规定乃是一切问题的关键,一切动乱的发生均根源于此”,“倘若一个城邦中一些人赤贫而另一些人奇富,内乱也会发生”,因此,“财产允许作适度的增加,……然而当市民的财产增加到5倍以上后就要加以限制了”。
13.邻邦之间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政体的覆灭既可以起因于政体内部,也可以起因于外部。倘若一个城邦的近邻或相距虽远却很强大的他邦实行的是与之对立的政体,就会从外部影响该邦的政体。”人们服从于现存的政权,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现存政权是值得服从的。如果他们发现与之实行对立政体的邻邦很强大,其心里就会将两者进行比较,从而影响其对现存政权的服从。所以,邻邦尤其是实行对立政体的邻邦的渗透性影响会对现存政权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构成威胁。
三、城邦治乱的措施
亚里士多德研究政体变革是为了保全政体或使政体保持稳定,因此,他从一般和个别的情况人手,探寻诸种政体之所以毁灭的原因,研究每一种政体的维持或保存的途径及方法,提出了城邦治乱的根本措施和一般性措施。
(一)城邦治乱的根本措施
1.以法制为根本
尽管亚里士多德也承认要让贤良之士治理城邦,但是,“法律凝聚了无数代人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包含着一种时间与历史的智慧,从而超越了每一个具体时代的人——无论他是多么优秀的哲学家或者立法者——的思想和想象力”。并且,即便是在法律规定有所不及的地方,至少也应有能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基本的原则或精神的依据。法制从根本上而言更能保障城邦的和谐与稳定。所以,他提出:“在那些张弛得度的政体中,没有别的什么事情比促使人们奉公守法更要紧了”。法制应当成为治理城邦的根本制度。
2.以中产阶层为依靠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所有的方法中,“不应忽视但在今天为诸种蜕变了的政体所忽视的一点是:中庸”。也即一个政体要保持中庸的特性才能保持稳定。“合乎中庸的政体是最优秀的政体,惟有这样一种政体才可以排除党争”,“这是消除起因于不平等的动乱的良法”。而中产阶层比其他任何阶层都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虑的平安的生活”。因此,由中产阶层掌握政体权力有利于实现政治的稳定。
同时,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维持政体的稳定,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在城邦中,“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大于反对政体的这一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若一个城邦的中产阶层强大得只能与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抗衡,那他们谁也不能主宰政权。所以,不仅应当由中产阶层掌握政权,同时还要保证中产阶层的力量足够强大。他说:“中产阶层最强大时可以超过其余两个阶层之和的程度,不然的话,至少也应超过任一其余的阶层。”
3.以公民教育为手段
尽管法律是保障城邦的稳定与和谐的根本,但是,“最有益的法律,而且得到了其所管辖的全体公民的称道,如果在政体范围内未能形成风尚及通过公民教育深入人心,这样的法律就依然是无用的”。因此,如果说在维护城邦的稳定与和谐方面法律的作用是直接的、明显的或是一种刚性的方式,那么教育则是一种潜在的、长远的和柔性的方 式,两者缺一不可。教育有助于法律的深入人心和培养公民的法律素质,有助于法律文化的建构,从而实现真正的法治。所以,亚里士多德提出:“在我们述及的所有保全政体的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依照政体的宗旨对公民实施教育。”
(二)城邦治乱的一般性措施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要知道了城邦动乱的原因,也就知道了预防和阻止动乱的方法。因此,除了上述几条维护城邦稳定与和谐的根本性措施外,他还提供了诸多防止城邦动乱的一般性措施。
1.防患于未然
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点必须采取措施防范这样的开端”,杜绝一切越轨、违法的行为,尤其对一切容易被忽略的细小的方面要严加警惕。“动乱有可能起于琐细的事因,但绝不会仅仅围绕这些琐细之事,而总是要牵涉到那些利害攸关的大事。小事情一旦在权贵们中间发生将具有不可估量的力量。”尤其是显贵阶层之间彼此相争,难免会把整个城邦都卷入其中。“由此可知,应该从一开始就悉心防范这类事情,及时化解政治领袖和权要们之间的争端。” 2.对群众诚实无欺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欺蒙人民的方法都不能持久。“应该记住,一切欺骗人民的方法都不足置信”,以往很多失败的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当政者须对人民以诚相待。
3.协调好与非执政者之间的关系
很多能够维持很久的政体并不是因为其本身很优越,而是“由于它们的行政官员在同政体内外的人员打交道时都维持了良好的关系,非但不委屈那些未加入该政体的人员,而且招纳他们中的领袖人物到政体中来;而对于那些喜好名誉之人从不不公正地剥夺其名誉,对众人则从不侵夺其财产;而且,执政者以平民主义的态度来处理他们自己和未参与政权者之间的事务。平民主义者竭力为群众争取平等,这在彼此同等的人中间不仅是公正的而且是有益的”。 4.使公民时刻保持爱国主义热情 “当政者应该对政体所受到的威胁熟虑在胸,随时准备发出警告,以远害为近患,使公民们时时保持警惕,就像夜间的巡卫,从不放松其戒备。”使公民时刻保持爱国主义热情,不仅可以时刻防范外来侵袭,同时也可以缓减城邦内部矛盾并加强城邦的凝聚力。 5.保持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一致 当政者要懂得防微杜渐,“应凭城邦的法度和自己的行动,防止贵族阶级间的争吵和内讧,对尚未牵涉到党派气息的人们及时为之隔离,勿使其卷入私斗的漩涡”。 6.以法律防范和治理腐败 亚里士多德认为,防范和治理腐败对于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人们之所以对政体发难、制造动乱,无非是为了私利和荣誉,而担任官职有利于获取私利和荣誉,所以,人们对于担任官职都有某种程度的向往。一旦在任官员们侵吞了公款,那些未担任官职的人们就会产生双重懊恼:“一则与名位无缘,一则名位加身者损公自肥”。此外,一般群众虽然往往乐于不问公务,经营家业,但对于官员们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却是深恶痛绝的。官员的腐败对于维持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对于腐败的防范和治理,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应当借助法律,“对于一切政体最重要的一点是借助各种法律在城邦家政的各个领域树立良好的秩序,杜绝各类官员借职谋取钱财”。
7.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官职
尽管治理城邦的根本是法制,但是法制的执行者却是人,因此,治理城邦的执行者也即担任各种官职的人对于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也是非常重要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必须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各种官职,尤其是政体中最重要的官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必须忠于现存政体;其次,必须具有为政方面的最高才能;第三,必须具备为每一政体特有的、与该政体相称的那种德性和正直”。假如要担任官职的人未能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则必须根据每个职位的不同要求而对其三个方面的条件的考察有所侧重。所以,不仅要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官职,而且这些人才的特点还要符合不同职位的特点,不能因人设岗,而是因岗设人。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主要是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来阐述城邦动乱的原因及其防治措施,体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洞察力和对希腊政治的精通”。他对政治学的心理学研究角度及对动乱成因的政治心理学的分析,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上的开创,而且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这样一种成就不仅在当时达到了人们认识上的高峰,对于我们今天的有关研究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列奥·施特劳斯认为:“这些篇幅充满彻底的现实主义和对有关日常政治的偏见的把握,就这一方面而言,几乎难有政治理论著作能与之匹敌。”耶格尔则认为,这些篇章代表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上的一个新突破,“讨论国家的形态学与病理学,是他最具生物学色彩的文字”。约翰·麦克里兰认为,这些篇章中“提到的许多历史细节,而且包含了许多证明百世不刊的政治智慧见解”。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其思想的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尽管他强调了政治冲突的阶级基础,但却并未重视经济动机在政治中的作用”。并且,他的政治思想“其性质无不是反映社会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理想、政治要求,或设计一套政治方案、或为实现其政治统治出谋献策,总之是为其夺取、维护和发展对社会的政治统治服务的”,必然具有阶级性和时代的局限性。处在古希腊奴隶社会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完全是站在城邦统治者的立场讨论动乱及治乱理论问题的,其思想也无疑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但反思历史,会感受到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广博深邃和跨越时空的价值。重温亚里士多德的治乱执政理论,系统、全面、准确地把握和挖掘其思想内涵,无论是对今天的政治学研究、执政理论研究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摘要:执政理论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其水平也迭到了古希腊思想家对执政问题认识的高峰。如何治乱的理论是其执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归纳为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城邦治乱的措施三个方面。亚里士多德的治乱执政理论不仅对政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提供了很好的思想教益。
中图分类号:B502.233;1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7)02-0152-06
作为西方政治学鼻祖之一的亚里士多德,在全面继承和总结前贤思想,并对希腊158个城邦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写成了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自成体系的政治理论著作《政治学》。其政治理论主要是“针对政治家的,更准确地说,它旨在教育政治家,亦即现实的或潜在的掌握政权的人,或最好是‘立法者’,亦即所有政治活动在其中借以展开的政治制度的缔造者”。执政理论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其水平也达到了古希腊思想家对执政问题认识的高峰。关于如何治乱的理论是其执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一书共八卷,其中第四卷和第六卷的部分以及整个第五卷广泛论述了政体、派系冲突和政治变迁或革命的原因,以及建立和维护政体的方法,占全书五分之一的篇幅,足见亚里士多德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本文将其归纳为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城邦治乱的措施三个方面,并进行分析。
一、城邦动乱的表现及发展趋势
根据城邦动乱对政体的危害程度,亚里士多德把城邦动乱的表现形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本性的变革——革命,其矛头直指现行政体,其目是要推翻现行政权,以另一种政体取代现存的政体。这是城邦动乱最为极端的表现。革命的趋势也一般是使政体朝相反的方面变化,比如寡头政体变成民主政体,民主政体变成寡头政体。另一类是并不想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政体,而是要在维持现行政体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一些改变。这一类情况又分为如下几种:有的只想夺取政权,让政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但不改变政体;有的是要进一步加强或减弱政体的施政性质;有的则是通过建立或废除某一机构或措施,或者改变权力的分配,从而变更政体的局部。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要保持和谐,首先其政权必须稳定,社会必须稳定。如果政权经常处在变化当中,甚至被颠覆,则社会的和谐是根本谈不上的,政权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或者底线。因此,首先要研究以往以及当时存在的各城邦在维持政权稳定方面成功的经验以及失败的教训,寻找城邦致乱的原因以及治乱的措施,从而使执政者既可以对症下药地治乱,又可以防患于未然。
二、城邦致乱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在对以往及当时的城邦进行经验性的研究以后,总结出了导致各城邦动乱的一些共同原因,并分析了其中根本性的原因和直接原因或者说诱因(即触发动乱的机缘、导火线)。
(一)城邦致乱的根本原因
“城邦动乱的始因或源泉”来自于对公平的误解。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上的善即公正”,而“人人都把公正看作某种平等”,但公正与平等又不是抽象同一的,它们是具体的。“公正是什么的问题对什么人而言有关”,“不可忽略,平等有什么性质,不平等又有什么性质;政治哲学家们必须处理这个问题”。但在当时的现实中,由于每一种政体在创始时,人们都基于不同政治派别的利益要求该政体符合正义、平等的原则,从而造成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因此,人们恰好“大都曲解了公正和平等原则”。例如在民主政体中,穷人们认为在某一方面人人平等(一切公民都是同等的自由人),那么在其他一切方面也应绝对的人人平等。在寡头政体中,富人们认为既然财富不平等,那么自己在其他一切方面也应与别人不平等,他们理应掌握主要的权力。出身高贵的人,往往以此为依据要求统治的特权。这样,“一旦人们在政体中未能像预期的那样享有其份内的权力,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发难”。
因此,城邦的动乱源自人们的思想与现实的差距或者偏离。人们是否顺从于社会根源于人们对现存制度是否认可,而对现存制度是否认可又根源于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如果人们认为现实是公正的,就会满意现实;如果人们认为现实与他们理解中的公正有偏差,就会对现实不满。因而问题并不总在现实,人们的观念如果超越了现实或者误解了现实,同样会造成人们对现实的不满。所以,人们对公平在认识和理解上的一致性对于政体的维持至关重要。
(二)城邦致乱的诱因
导致城邦动乱的诱因或直接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的,另一类是偶然性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1.当政者(尤其是地方执政者)的暴虐和贪婪
优良的城邦是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着眼点,并体现着某种公正的。对于统治阶级而言,高层的官员往往具有较高的德性,或者他们的地位及待遇已经满足了他们对财物和名誉的需求,他们也较容易一心为公而不做损害共同体或他人利益的事。而地方各级的执政者则由于地位及待遇不及高层官员,认为这是一种不平等,所以他们便会通过自己的方式求得平等。一方面,很多官员依仗权势,欺凌他人,侵吞公物,“他们多占多得的东西全部来自对百姓的搜刮和对公共财物的侵吞”,这样便会招致公民们对现行政体的愤怒与不满,从而危及政体的稳定;另一方面,“一旦执政的官员们(尤其是地方官员)横施暴虐且贪财肥私,他们就会彼此相互倾轧,甚至向他们的权势所从出的政体发难”。这些行为不仅会引起被统治者的不满,而且会造成统治集团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混乱,从而对政体的稳定构成致命威胁。
2.公民名誉授予的不公正
由于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财物,还有名誉(因为这是一个人价值或才德的体现),因此,公民们认为:“与一个人的价值或才德不相称的名誉或名位是不公正的”。因而名誉授予的不公正也会引起人们内心的不公平感,进而引起他们对现行政体的不满甚至谋反,以求得他们认为的公正。比如,“失去了名誉(资格)的人看见别的人名位加身,自然要图谋反叛”。
3.政权体系内权力的失衡
亚里士多德指出,正如身体由各个部分构成,每一部分都应合乎比例地增长一样,政权体系内权力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平衡。“当一人或多人在城邦或政体的权力体系中取得了过大的权力时,内乱会发生”。由于权力过大,自然会引起权力欲望的膨胀,这样就会导致试图夺取最大权力的情况发生,因此权力失衡导致的“优越或僭越也是引发内乱的一种原因”。
4.人们的恐惧心理
“恐惧也是引发内乱的一种原因”。人们的恐惧心理来源于触犯法律之后,害怕即将受到的惩罚 或者唯恐政敌借此加害于自己。“人们做了不义之事又惟恐受到惩罚,或者担心将会蒙受不义之事,便抢先向对方发难”。比如,在罗得斯岛,那里的显贵阶层由于害怕被平民起诉,便率先联合起来向后者发难。
5.人们的轻蔑态度
一旦人们由于某种原因而对其他一些阶层的人们采取轻蔑、鄙视或者厌恶的态度,都会引起另一些阶层人们的反感,从而诉诸政体的改变,以求改变这种状态,求得平等。
6.城邦政体结构的失衡
城邦是由诸多部分组成的,在政体较为稳定的城邦中,不同阶层的力量大体是平衡的。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使城邦中某一部分力量不成比例地增长,导致城邦的政治力量发生变化,旧有的平衡被打破,便有可能产生政体的更迭。比如在雅典,由于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城邦屡屡战败,结果显贵阶层人数大为减少,平民成为绝大多数,从而导致了政体的变化。而在塔兰顿(Tams),大量的显贵阶层成员在同耶比古亚人(Iepuges)作战时纷纷战死,平民也成为绝大多数,于是平民政体取代了那里的共和政体。
7.选举制度的缺陷和官员的为政松懈
“选举中徇私舞弊也可以在不致触发内乱的情况下造成政体的更迭……由于原先存在选拔官员任人唯亲的现象,那里的人们遂用抽签代替了选举”。这样就会助长一些利益集团的权势,从而导致人们对现行政体失去信心。而为政松懈的官员的行为多会导致人民迁怒于整个政权,那些对现行政体心怀不忠的人往往会伺机在自己执掌政权时,改变现有的政体。
8.当政者忽视小节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亚里士多德指出:“忽视小节经常可以酿成大祸。所谓小节,我指的是对之掉以轻心就将导致法制上的剧变的那些事情。”而贵族政体就尤其是因为忽略了小节而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更。最初人们只是放弃了政体中的某一因素,并认为些微的放弃或改变无伤大雅,于是在此之后就更加满不在乎地改动了越来越多的其他细小部分,直到整个政体秩序全部改变,整个政体的组织制度便转变为由那些野心勃勃的变革者所控制的权阀制度。
9.城邦内各部族的不团结
亚里士多德观察到希腊各城邦往往是由不同的部族构成的,城邦内各部族是否团结一致,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所以,他说:“城邦各部族未能达到休戚与共之前,它们间的失调也能引发内乱。因为一个城邦不能只由一些乌合之众组成,也不可能在仓促之间得以形成。所以,那些先就引入了外族或随后同别族相并的民族,大多数要经受内乱之苦。”
10.城邦地域方面的差异
亚里士多德指出:“任何一种细小的差别,都有可能在城邦中引起分裂或对立。最大的对立是德性与邪恶之间的对立,其次是财富与贫穷之间的对立,还有其他种种引起对立的因素,在程度上或轻或重,地域方面的差异便是其中之一。”
11.城邦行政机构或内部要素的过分发展
有些政体也可能因为行政机构或者城邦其他部分或要素过于膨胀或声名过于显赫而发生变革。因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使得城邦中的某一机构或某部分要素过分发展,会使得这一部分力量明显地超过或是可能超过另一些力量,他们继而就会去觊觎更高的或更多的权力,所以,“无论是在野之人、行政官员、部落宗族还是城邦一部分或团体,只要发生了有关权力或权贵人物的争执,就会引起轩然大波。其他人作乱是因为嫉妒当权者们的尊容,当权者们作乱则是因为自觉高人一等,不甘与他人为伍”。
12.市民贫富悬殊
经济差距仍然会引起社会动乱。亚里士多德指出:“有关财产的规定乃是一切问题的关键,一切动乱的发生均根源于此”,“倘若一个城邦中一些人赤贫而另一些人奇富,内乱也会发生”,因此,“财产允许作适度的增加,……然而当市民的财产增加到5倍以上后就要加以限制了”。
13.邻邦之间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政体的覆灭既可以起因于政体内部,也可以起因于外部。倘若一个城邦的近邻或相距虽远却很强大的他邦实行的是与之对立的政体,就会从外部影响该邦的政体。”人们服从于现存的政权,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现存政权是值得服从的。如果他们发现与之实行对立政体的邻邦很强大,其心里就会将两者进行比较,从而影响其对现存政权的服从。所以,邻邦尤其是实行对立政体的邻邦的渗透性影响会对现存政权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构成威胁。
三、城邦治乱的措施
亚里士多德研究政体变革是为了保全政体或使政体保持稳定,因此,他从一般和个别的情况人手,探寻诸种政体之所以毁灭的原因,研究每一种政体的维持或保存的途径及方法,提出了城邦治乱的根本措施和一般性措施。
(一)城邦治乱的根本措施
1.以法制为根本
尽管亚里士多德也承认要让贤良之士治理城邦,但是,“法律凝聚了无数代人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包含着一种时间与历史的智慧,从而超越了每一个具体时代的人——无论他是多么优秀的哲学家或者立法者——的思想和想象力”。并且,即便是在法律规定有所不及的地方,至少也应有能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基本的原则或精神的依据。法制从根本上而言更能保障城邦的和谐与稳定。所以,他提出:“在那些张弛得度的政体中,没有别的什么事情比促使人们奉公守法更要紧了”。法制应当成为治理城邦的根本制度。
2.以中产阶层为依靠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所有的方法中,“不应忽视但在今天为诸种蜕变了的政体所忽视的一点是:中庸”。也即一个政体要保持中庸的特性才能保持稳定。“合乎中庸的政体是最优秀的政体,惟有这样一种政体才可以排除党争”,“这是消除起因于不平等的动乱的良法”。而中产阶层比其他任何阶层都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虑的平安的生活”。因此,由中产阶层掌握政体权力有利于实现政治的稳定。
同时,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维持政体的稳定,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在城邦中,“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大于反对政体的这一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若一个城邦的中产阶层强大得只能与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抗衡,那他们谁也不能主宰政权。所以,不仅应当由中产阶层掌握政权,同时还要保证中产阶层的力量足够强大。他说:“中产阶层最强大时可以超过其余两个阶层之和的程度,不然的话,至少也应超过任一其余的阶层。”
3.以公民教育为手段
尽管法律是保障城邦的稳定与和谐的根本,但是,“最有益的法律,而且得到了其所管辖的全体公民的称道,如果在政体范围内未能形成风尚及通过公民教育深入人心,这样的法律就依然是无用的”。因此,如果说在维护城邦的稳定与和谐方面法律的作用是直接的、明显的或是一种刚性的方式,那么教育则是一种潜在的、长远的和柔性的方 式,两者缺一不可。教育有助于法律的深入人心和培养公民的法律素质,有助于法律文化的建构,从而实现真正的法治。所以,亚里士多德提出:“在我们述及的所有保全政体的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依照政体的宗旨对公民实施教育。”
(二)城邦治乱的一般性措施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要知道了城邦动乱的原因,也就知道了预防和阻止动乱的方法。因此,除了上述几条维护城邦稳定与和谐的根本性措施外,他还提供了诸多防止城邦动乱的一般性措施。
1.防患于未然
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点必须采取措施防范这样的开端”,杜绝一切越轨、违法的行为,尤其对一切容易被忽略的细小的方面要严加警惕。“动乱有可能起于琐细的事因,但绝不会仅仅围绕这些琐细之事,而总是要牵涉到那些利害攸关的大事。小事情一旦在权贵们中间发生将具有不可估量的力量。”尤其是显贵阶层之间彼此相争,难免会把整个城邦都卷入其中。“由此可知,应该从一开始就悉心防范这类事情,及时化解政治领袖和权要们之间的争端。” 2.对群众诚实无欺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欺蒙人民的方法都不能持久。“应该记住,一切欺骗人民的方法都不足置信”,以往很多失败的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当政者须对人民以诚相待。
3.协调好与非执政者之间的关系
很多能够维持很久的政体并不是因为其本身很优越,而是“由于它们的行政官员在同政体内外的人员打交道时都维持了良好的关系,非但不委屈那些未加入该政体的人员,而且招纳他们中的领袖人物到政体中来;而对于那些喜好名誉之人从不不公正地剥夺其名誉,对众人则从不侵夺其财产;而且,执政者以平民主义的态度来处理他们自己和未参与政权者之间的事务。平民主义者竭力为群众争取平等,这在彼此同等的人中间不仅是公正的而且是有益的”。 4.使公民时刻保持爱国主义热情 “当政者应该对政体所受到的威胁熟虑在胸,随时准备发出警告,以远害为近患,使公民们时时保持警惕,就像夜间的巡卫,从不放松其戒备。”使公民时刻保持爱国主义热情,不仅可以时刻防范外来侵袭,同时也可以缓减城邦内部矛盾并加强城邦的凝聚力。 5.保持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一致 当政者要懂得防微杜渐,“应凭城邦的法度和自己的行动,防止贵族阶级间的争吵和内讧,对尚未牵涉到党派气息的人们及时为之隔离,勿使其卷入私斗的漩涡”。 6.以法律防范和治理腐败 亚里士多德认为,防范和治理腐败对于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人们之所以对政体发难、制造动乱,无非是为了私利和荣誉,而担任官职有利于获取私利和荣誉,所以,人们对于担任官职都有某种程度的向往。一旦在任官员们侵吞了公款,那些未担任官职的人们就会产生双重懊恼:“一则与名位无缘,一则名位加身者损公自肥”。此外,一般群众虽然往往乐于不问公务,经营家业,但对于官员们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却是深恶痛绝的。官员的腐败对于维持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对于腐败的防范和治理,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应当借助法律,“对于一切政体最重要的一点是借助各种法律在城邦家政的各个领域树立良好的秩序,杜绝各类官员借职谋取钱财”。
7.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官职
尽管治理城邦的根本是法制,但是法制的执行者却是人,因此,治理城邦的执行者也即担任各种官职的人对于政体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也是非常重要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必须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各种官职,尤其是政体中最重要的官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必须忠于现存政体;其次,必须具有为政方面的最高才能;第三,必须具备为每一政体特有的、与该政体相称的那种德性和正直”。假如要担任官职的人未能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则必须根据每个职位的不同要求而对其三个方面的条件的考察有所侧重。所以,不仅要选择贤良之士担任官职,而且这些人才的特点还要符合不同职位的特点,不能因人设岗,而是因岗设人。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主要是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来阐述城邦动乱的原因及其防治措施,体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洞察力和对希腊政治的精通”。他对政治学的心理学研究角度及对动乱成因的政治心理学的分析,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上的开创,而且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这样一种成就不仅在当时达到了人们认识上的高峰,对于我们今天的有关研究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列奥·施特劳斯认为:“这些篇幅充满彻底的现实主义和对有关日常政治的偏见的把握,就这一方面而言,几乎难有政治理论著作能与之匹敌。”耶格尔则认为,这些篇章代表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上的一个新突破,“讨论国家的形态学与病理学,是他最具生物学色彩的文字”。约翰·麦克里兰认为,这些篇章中“提到的许多历史细节,而且包含了许多证明百世不刊的政治智慧见解”。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其思想的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尽管他强调了政治冲突的阶级基础,但却并未重视经济动机在政治中的作用”。并且,他的政治思想“其性质无不是反映社会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理想、政治要求,或设计一套政治方案、或为实现其政治统治出谋献策,总之是为其夺取、维护和发展对社会的政治统治服务的”,必然具有阶级性和时代的局限性。处在古希腊奴隶社会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完全是站在城邦统治者的立场讨论动乱及治乱理论问题的,其思想也无疑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但反思历史,会感受到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广博深邃和跨越时空的价值。重温亚里士多德的治乱执政理论,系统、全面、准确地把握和挖掘其思想内涵,无论是对今天的政治学研究、执政理论研究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