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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形态;语序自由度;动因竞争;语言共性
摘要:流行于语言学教科书中的一个观点是:语序的自由度跟形态丰富程度成正比。这种观点有很大的局限。引入类型学“动因竞争”这个概念来讨论Hawkins提出的影响名词短语修饰语语序的“可移动原则”和“长度顺序原则”,可以得出结论: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重要因素,只是该因素长期被忽视了,而“语序动目运用规律”则可说明此问题。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7)02-0067-06
一、形态和语序自由度问题
(一)传统的看法
形态,指词的内部结构形式,包括屈折变化、复合法,等等。一般说来,名词、形容词有性、数、格的范畴,动词有时、体、态、人称等范畴。我国流行的语言学教科书大都认为:形态跟语序自由度的关系密切,形态越丰富,语序越自由;相反,形态越不丰富,则语序越固定。下面是两种典型的观点:
叶蜚声、徐通锵认为:“汉语是孤立语的一个代表。孤立语的重要特点是缺乏词形变化,但是词的次序很严格,不能随便变动。……屈折语的特点是:有丰富的词形变化,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主要靠词形变化来表示,因而词序没有孤立语那么重要。”
伍铁平在谈到语序时说,“汉藏语系中大多数语言的词序在语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印欧语言中,英语的语序也比较重要。但是,拉丁语、俄语等语言用词的丰富形态表示语法意义,所以很少用词序表达语法意义。”在谈到语言的形态类型时又讲到,“词根语”(孤立语)指没有或缺乏词性变化的语言,这些语言主要靠词序和虚词作为语法手段。
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是:语序自由度跟形态丰富程度成正比。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就一般而言,形态丰富的语言,其语序变化往往也比较丰富;反之亦然。
但是,我们在考察形态和语序自由度关系这个问题时,发现情况有变化。很多时候,一些形态不丰富的语言的语序比形态丰富的语言更自由。相反,一些形态丰富的语言的语序有比形态不丰富的语言更固定的时候。形态跟语序的关系到底如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考察更多语言的形态和语序,进行跨语言的比较。
(二)跨语言的比较
关于形态跟语序的关系,朱德熙有过很好的论述。朱认为,汉语“缺乏形态,词序和虚词特别重要”的说法非常含糊。因为说汉语的词序特别重要,似乎暗示印欧语里词序不重要。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比如英语的词在句子里的位置相当稳定,汉语的语序却有一定的灵活性。下面的例子里,汉语的变换要比英语自由得多:
(1)a.我不吃羊肉。→羊肉我不吃。→我羊肉不吃。 a'.I do not like mutton.→?Mutton I do notlike→*I mutton d0 not like. b.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 b'.He lives in the city.→*He in the citylives. c.你淋着雨没有?→雨淋着你没有? c'.Have you caught the rain?→*Has the raincaught you?
上面的汉语例句无论如何变换,均是是合格的,而英语相应的变换则不合格。下面我们来分析更多语言的例子。
先看俄语和英语。俄语的形态比英语丰富,但不乏有英语语序比俄语更自由的例子。比如在例(2)中。英语的变换很自由(a),而俄语却不能有相应的变换(b),尽管这样的变换不违背俄语句法规则:
(2)英语:
a.I persuade the doctor to examine Tynya.→
我劝医生(去)检查Tynya。
a'.I persuade Tynya to be examined by the doctor.
我劝Tynya让医生检查。
俄语:
b.Ja ugovoril vraěa osmotret’Tanju.→
*b’.Ja ugovoril_ranju byt’osmotrennoj wraěom.
Comrie指出,英语的语序受语法关系和语用角色的独立性(independent of pragmatic roles)制约;俄语的语序受语用角色的制约,而形态是由语法关系决定并负载语法关系的。可见,英语、俄语的形态差异并非是决定它们语序差别的根本原因。
俄语里虽然S,O,V的任意排列都是合格的结构,但是,其基本语序仍然是SVO,而且SVO语序的出现频率比其它所有组合方式的总和还大。当形态不能标示哪个名词性成分是主语、哪个名词性成分是宾语时,大多还是把该句子理解为NP-V-NP(名词短语一动词一名词短语)结构。而且,当名词短语的主格一宾格结构形态不明确,两种解释都讲得通的时候(即主格/宾格分不清),通常的理解仍然是主语一动词一直接宾语。比如,在Mat’ljubit do?’这个结构里,通常的理解是“母亲爱女儿”而非“女儿爱母亲”。这里,语序对句子理解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再看一个英、法比较的例子:
(3)a.英语:The father loves the son.
b.法语:Le pere aime le ills.
c.汉语:父亲爱儿子
法语的形态比英语丰富,但是在上例中,表达“父亲爱儿子”这个意思,法语的语序和英语一样不能随便颠倒。可以看出,语序在法语句法中十分重要,是法语句法结构的基本特征;尽管形态在法语里也很重要。因此,在这一点上,法语和英语、汉语区别不大。
还可以把比较的范围再扩大一些。根据Siewierska对世界171种语言的调查结果可知,语序高度灵活的语言必然是形态丰富的,但是反过来形态丰富的语言语序并不一定高度自由,德语就是如此。
以上讨论显示,存在(其实是大量存在)形态丰富程度跟语序自由度成正比的反例。可以推测,除了形态丰富程度之外,还有其它因素在驱动语序的自由度。其实在形态之外,对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是该因素在以往的研究里被忽视了。具体阐述如下。
二、语序动因的运用和语序自由度
(一)动因和动因竞争
动因(motivation),是指支撑一种有实证的(attested)语言类型的背后因素,即一种语言类型是否存在取决于它有没有动因支撑,如果没有动因支撑则不能存在;相反,如果支撑它的动因越多,则该语言类型出现的频率越高。
动因竞争(competing motivations),是指影响语言类型出现的一些普遍原则(动因)的相互作用。 动因竞争这个概念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可以解释语言类型的变异,而且可以解释世界语言出现的频率。因此,动因竞争为语言类型变异和语言类型变异受到的限制提供了解释。
举例来说,像似原则和经济原则是支撑人类语言的两条基本原则(动因),这两个动因的竞争情况是:
1.受像似和经济两条原则支撑;
2.受像似原则支撑;
3.受经济原则支撑;
*4.不受像似或经济任何一条原则支撑。
第4种情况就是无实证的(unattested)语言类型。
语序动因的竞争也是如此。比如,两条动因影响着某一方面的语序情况,那么同时受两条动因支撑的语序或受其中一条动因影响的语序就可能存在,而两条动因都不起作用的语序在理论上就不存在。这解释了语序类型变异受到的限制。另外,其中能有两个动因交替起作用的语言的语序更自由,这就解释了语序类型出现的频率。
(二)影响语序的一组动因:“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
影响语序的动因有很多。动因还可以有不同的层次。有的是更高层次的动因,有的是较低(具体)层面的动因;有的动因是“战略性”的全局动因,有的是“战术性”的局部动因。本文仅讨论一对局部动因: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我们认为,讨论这一组动因已经足以发现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原理是一样的,推而广之,就可以发现语序自由度问题背后的一般共性。
对名词的修饰语语序,Hawkins提出长度等级(Heaviness Hierarchy,HH)、长度顺序原则(Heaviness Serialization Principle,HSP)和可移动原则(Mobility Principle,MP)来说明。其中,长度等级是包含在长度顺序原则里的,指成分越长(越复杂)越倾向于后置(这在前置词语言里尤为突出)。为了简便,下面仅讨论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关于长度等级和长度顺序原则,可分别参看刘丹青和陆丙甫的介绍)。
长度顺序原则的表述:Rel≥Gen≥Adj≥{Dem,Num}(“≥”表示更容易[或一样容易]置于右[末]端。Rel关系小句;G[en]领属语;A[dj]形容词;D[em]指示成分;Num数量词)。
该原则表明,长度越长的修饰语越倾向后置于中心名词,而短小的成分倾向于前置。例如:
(4)a.the yellow book
黄颜色的书
b.the book yellow with age
发黄的旧书
(5)Joe gave to Berta a book that was about theskinning of cats in Alberta between 1898 and 1901. Joe给了Berta一本关于1898~1901年Alberta地区剥猫皮的书。
在(4)里,由于修饰成分的增长,原来的前置(a)变成了后置(b)。这种倾向在例(5)中表现更明显。
但是,有时候情况会有所变化(尤其在后置词语言中),存在长成分(如Rel)前置而短成分(如Dem,Num,Adj)后置的语序。因此Hawkins提出可移动原则(MP)来解释这些情况。
可移动原则的表述:{Adj,Dem,Num}≥{Rel,Gen}(“≥”表示移动能力更大[或相等],更容易移动到核心附近)。
根据可移动原则,一些修饰成分有更大的移动性,所以偏离了原来的位置。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短成分如指示成分(D)、数量词(Num)、形容词(A)出现在中心名词后面,而诸如关系小句(Rel)的长成分却前置于中心名词。
可移动原则解释了特别是在后置词语言中,存在长成分前置而短成分后置的语序。因此,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就有相互竞争。它们的矛盾是这样解决的:两个修饰成分的长度差越大,长度顺序原则压倒可移动原则的相反预测(contrarypredications)的可能性越大(或相同);而只有长的名词修饰语是关系小句的时候,长度顺序原则(HSP)才可能压倒可移动原则(MP),见表。 该表也说明了可移动原则(MP)相对长度顺序原则(HSP)而言是更强大的动因(见下一节),因为在上面的6种情况中有3种是HSP从不压倒MP,而且,其它3种情况没有一种是HSP完全压倒MP的。
(三)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根本因素
上节介绍了一组影响语序的因素。在此将讨论这组因素跟语序自由度问题的关系及其对语序自由度的影响。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尝试提出一条“语序动因运用规律”。其表述是:
在其它一切因素等同的情况下,对影响某一方面(或整体)的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根本因素。
“动因的运用程度”,具体来说,就是对一组相互竞争的动因A和B(C,D…)而言,一种语言在某些场合下由动因A支撑,在另外的场合由动因B(C,D…)支撑,那么该语言就具有该组动因层面的较自由的语序。我们假设,如果某语言有相对均衡的语序动因竞争状态,那么该语言的语序尤为自由(当然,实际情况是,这些相互竞争的动因总有等级/强弱之分)。而如果一种语言由动因A或B(C,D…)支撑,或由动因A和B(C,D…)一起支撑,那该语言的语序就相对固定。可以有下面一个语序自由度等级:
[最自由]有时由动因A,有时由B(C,D…)支撑;
[次自由]由动因A或B(C,D…)支撑;
[不自由]由动因A和B(C,D…)支撑;
*[不存在]既不由动因A,也不由动因B(C,D…)支撑。
我们以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为例,具体论证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因这两个动因的相互竞争,可知名词的形容词修饰成分语序可有下面4种情况(第4种理论上不存在):
1.同时受长度顺序和可移动原则支撑;
2.受长度顺序原则支撑;
3.受可移动原则支撑;
*4.两个原则都不支撑。
我们认为,第2种或第3种的语序比第1种自由。因为第1种有两个因素一致作用,结果语序因为一致作用而加强、稳定。倘若有时运用动因第2种,有时运用动因第3种,语言的名词短语的修饰语语序则最为自由。原因很明显,如果既能有长成分后置,又能有小成分的自由移动,语序当然会很自由。
前置词语言的名词修饰语语序一般是“核心一修饰语”,后置词语言的名词修饰语语序一般是“修饰语一核心”。
我们考察了Hawkins的语言附录(357种语言),大致是符合以上概括的。以首字母为A的语 言为例@,其中前置词语言有11种,符合“核心一修饰语”顺序的有7种,不完全符合的有4种(见表2);后置词语言有14种,符合“修饰语一核心”顺序的有9种,不完全符合的有5种。 Abua,Aha,Anglo-Saxon的诸如AN/DN/PossN的语序是因为A/D/Poss具有更大的可移动性,满足可移动原则;只有Arapesh的[NA,GN]语序是个反例,但可以解释为领属语(G)天然具有前置的倾向;上面的4种语言中,NRel的格式没有反例。
这5种语言的诸如NA/NNum的语序是因为A(形容词)、Num(数量词)具有更大的可移动性,满足可移动原则;Aranda的NG语序是因为G(领属语)的长度更长,满足长度顺序原则,Adyge的NRel语序也是一样。
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预测:不符合“核心一修饰语”语序的前置词语言Abua,Alta,Anglo-Saxon的名词的修饰语语序比其它7种完全符合“核心一修饰语”语序的语言自由,因为它们除了有长度顺序原则(HSP)支撑,还可以有可移动原则(MP)支撑;而MP和HSP都不符合的Arapesh名词修饰语语序尤为自由,因为两个原则不是起一致作用而是互相冲突。同样,不符合“修饰语一核心”语序的后置词语言Abkhaz(ian),Asmat,Assiniboine比其它9种完全符合“修饰语一核心”语序的语言更自由,因为它们除了有HSP支撑,还可以有MP支撑;而同时符合MP和HSP的Adyge,Aranda的名词修饰语语序很固定,因为它们同时满足两个原则。
我们现在再用上面的推断来分析一个汉语例子:
(6)a.这两篇最有趣的张三写的论文
[D-Num-Adj-Rel-N]
b.这两篇张三写的最有趣的论文
[D-Num-Rel-Adj-N]
c.这最有趣的两篇张三写的论文
[D-Adj-Num-Rel-N]
d.这最有趣的张三写的两篇论文
[D-Adj-Rel-Num-N]
e.这张三写的两篇最有趣的论文
[D-Rel-Num-Adj-N]
f.这张三写的最有趣的两篇论文
[D-Rel-Adj-Num-N]
g.最有趣的这两篇张三写的论文
[Adi-D-Num-Rel-N] h.最有趣的张三写的这两篇论文
[Adj-Rel-D-Num-N] i.最有趣的这张三写的两篇论文
[Adj-D-Rel-Num-N] j.张三写的这最有趣的两篇论文
[Rel-D-Adj-Num-N] k.张三写的这两篇最有趣的论文
[Rel-D-Num-Adj-N] l.张三写的最有趣的这两篇论文
[Rel-Adj-D-Num-N] 例(6)中,4个修饰语在中心名词前,它们在数学上可以有P4=24种排列,但实际上在汉语里合格的排列是12种。上面的(a~b)就是明显的由长度顺序原则支撑的例子;(j~1)是由可移动原则支撑的例子;其它的是可移动原则和长度顺序原则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推断,汉语的名词修饰语语序较为自由,因为这两个相互竞争的动因可以交替起作用。
三、一点启示
本文的讨论显示,表面上看来,形态跟语序自由度紧密相关:形态越丰富,语序越自由;相反,形态不丰富,语序越固定。但是,我们在进一步考察语序自由度问题时发现,语言对语序动因的运用也是决定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个问题很有启发意义。
倘若总是把汉语看作迥异于印欧语的“孤立语”,过分强调汉语的特殊性,忽视语言共性的存在,会把我们的视角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正如沈家煊所说,“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已经在较深的层次上和较广的范围内发现了一些语言通性,如果对这些通性不了解,就有可能把通性当作个性对待,或者影响对个别语言认识的深入”。
本文的讨论也显示,汉语表面上与印欧语的不同在更高的层次上却恰恰证明了一条共同规律的存在:即对语序动因的运用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具体语言之间存在差异,也只不过是不同语言对语序动因的运用有程度差异而已。比较范围的扩大有助于语言规律的提炼,这样提炼出来的规律也更经得起检验。把汉语置于世界语言的变异范围来考察,才能对汉语的特点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也是语言研究深化的表现。
本文承蒙陆丙甫教授和郭中、蒋仁萍同学的点拨指正,谨此致谢。
摘要:流行于语言学教科书中的一个观点是:语序的自由度跟形态丰富程度成正比。这种观点有很大的局限。引入类型学“动因竞争”这个概念来讨论Hawkins提出的影响名词短语修饰语语序的“可移动原则”和“长度顺序原则”,可以得出结论: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重要因素,只是该因素长期被忽视了,而“语序动目运用规律”则可说明此问题。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7)02-0067-06
一、形态和语序自由度问题
(一)传统的看法
形态,指词的内部结构形式,包括屈折变化、复合法,等等。一般说来,名词、形容词有性、数、格的范畴,动词有时、体、态、人称等范畴。我国流行的语言学教科书大都认为:形态跟语序自由度的关系密切,形态越丰富,语序越自由;相反,形态越不丰富,则语序越固定。下面是两种典型的观点:
叶蜚声、徐通锵认为:“汉语是孤立语的一个代表。孤立语的重要特点是缺乏词形变化,但是词的次序很严格,不能随便变动。……屈折语的特点是:有丰富的词形变化,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主要靠词形变化来表示,因而词序没有孤立语那么重要。”
伍铁平在谈到语序时说,“汉藏语系中大多数语言的词序在语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印欧语言中,英语的语序也比较重要。但是,拉丁语、俄语等语言用词的丰富形态表示语法意义,所以很少用词序表达语法意义。”在谈到语言的形态类型时又讲到,“词根语”(孤立语)指没有或缺乏词性变化的语言,这些语言主要靠词序和虚词作为语法手段。
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是:语序自由度跟形态丰富程度成正比。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就一般而言,形态丰富的语言,其语序变化往往也比较丰富;反之亦然。
但是,我们在考察形态和语序自由度关系这个问题时,发现情况有变化。很多时候,一些形态不丰富的语言的语序比形态丰富的语言更自由。相反,一些形态丰富的语言的语序有比形态不丰富的语言更固定的时候。形态跟语序的关系到底如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考察更多语言的形态和语序,进行跨语言的比较。
(二)跨语言的比较
关于形态跟语序的关系,朱德熙有过很好的论述。朱认为,汉语“缺乏形态,词序和虚词特别重要”的说法非常含糊。因为说汉语的词序特别重要,似乎暗示印欧语里词序不重要。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比如英语的词在句子里的位置相当稳定,汉语的语序却有一定的灵活性。下面的例子里,汉语的变换要比英语自由得多:
(1)a.我不吃羊肉。→羊肉我不吃。→我羊肉不吃。 a'.I do not like mutton.→?Mutton I do notlike→*I mutton d0 not like. b.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 b'.He lives in the city.→*He in the citylives. c.你淋着雨没有?→雨淋着你没有? c'.Have you caught the rain?→*Has the raincaught you?
上面的汉语例句无论如何变换,均是是合格的,而英语相应的变换则不合格。下面我们来分析更多语言的例子。
先看俄语和英语。俄语的形态比英语丰富,但不乏有英语语序比俄语更自由的例子。比如在例(2)中。英语的变换很自由(a),而俄语却不能有相应的变换(b),尽管这样的变换不违背俄语句法规则:
(2)英语:
a.I persuade the doctor to examine Tynya.→
我劝医生(去)检查Tynya。
a'.I persuade Tynya to be examined by the doctor.
我劝Tynya让医生检查。
俄语:
b.Ja ugovoril vraěa osmotret’Tanju.→
*b’.Ja ugovoril_ranju byt’osmotrennoj wraěom.
Comrie指出,英语的语序受语法关系和语用角色的独立性(independent of pragmatic roles)制约;俄语的语序受语用角色的制约,而形态是由语法关系决定并负载语法关系的。可见,英语、俄语的形态差异并非是决定它们语序差别的根本原因。
俄语里虽然S,O,V的任意排列都是合格的结构,但是,其基本语序仍然是SVO,而且SVO语序的出现频率比其它所有组合方式的总和还大。当形态不能标示哪个名词性成分是主语、哪个名词性成分是宾语时,大多还是把该句子理解为NP-V-NP(名词短语一动词一名词短语)结构。而且,当名词短语的主格一宾格结构形态不明确,两种解释都讲得通的时候(即主格/宾格分不清),通常的理解仍然是主语一动词一直接宾语。比如,在Mat’ljubit do?’这个结构里,通常的理解是“母亲爱女儿”而非“女儿爱母亲”。这里,语序对句子理解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再看一个英、法比较的例子:
(3)a.英语:The father loves the son.
b.法语:Le pere aime le ills.
c.汉语:父亲爱儿子
法语的形态比英语丰富,但是在上例中,表达“父亲爱儿子”这个意思,法语的语序和英语一样不能随便颠倒。可以看出,语序在法语句法中十分重要,是法语句法结构的基本特征;尽管形态在法语里也很重要。因此,在这一点上,法语和英语、汉语区别不大。
还可以把比较的范围再扩大一些。根据Siewierska对世界171种语言的调查结果可知,语序高度灵活的语言必然是形态丰富的,但是反过来形态丰富的语言语序并不一定高度自由,德语就是如此。
以上讨论显示,存在(其实是大量存在)形态丰富程度跟语序自由度成正比的反例。可以推测,除了形态丰富程度之外,还有其它因素在驱动语序的自由度。其实在形态之外,对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是该因素在以往的研究里被忽视了。具体阐述如下。
二、语序动因的运用和语序自由度
(一)动因和动因竞争
动因(motivation),是指支撑一种有实证的(attested)语言类型的背后因素,即一种语言类型是否存在取决于它有没有动因支撑,如果没有动因支撑则不能存在;相反,如果支撑它的动因越多,则该语言类型出现的频率越高。
动因竞争(competing motivations),是指影响语言类型出现的一些普遍原则(动因)的相互作用。 动因竞争这个概念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可以解释语言类型的变异,而且可以解释世界语言出现的频率。因此,动因竞争为语言类型变异和语言类型变异受到的限制提供了解释。
举例来说,像似原则和经济原则是支撑人类语言的两条基本原则(动因),这两个动因的竞争情况是:
1.受像似和经济两条原则支撑;
2.受像似原则支撑;
3.受经济原则支撑;
*4.不受像似或经济任何一条原则支撑。
第4种情况就是无实证的(unattested)语言类型。
语序动因的竞争也是如此。比如,两条动因影响着某一方面的语序情况,那么同时受两条动因支撑的语序或受其中一条动因影响的语序就可能存在,而两条动因都不起作用的语序在理论上就不存在。这解释了语序类型变异受到的限制。另外,其中能有两个动因交替起作用的语言的语序更自由,这就解释了语序类型出现的频率。
(二)影响语序的一组动因:“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
影响语序的动因有很多。动因还可以有不同的层次。有的是更高层次的动因,有的是较低(具体)层面的动因;有的动因是“战略性”的全局动因,有的是“战术性”的局部动因。本文仅讨论一对局部动因: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我们认为,讨论这一组动因已经足以发现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原理是一样的,推而广之,就可以发现语序自由度问题背后的一般共性。
对名词的修饰语语序,Hawkins提出长度等级(Heaviness Hierarchy,HH)、长度顺序原则(Heaviness Serialization Principle,HSP)和可移动原则(Mobility Principle,MP)来说明。其中,长度等级是包含在长度顺序原则里的,指成分越长(越复杂)越倾向于后置(这在前置词语言里尤为突出)。为了简便,下面仅讨论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关于长度等级和长度顺序原则,可分别参看刘丹青和陆丙甫的介绍)。
长度顺序原则的表述:Rel≥Gen≥Adj≥{Dem,Num}(“≥”表示更容易[或一样容易]置于右[末]端。Rel关系小句;G[en]领属语;A[dj]形容词;D[em]指示成分;Num数量词)。
该原则表明,长度越长的修饰语越倾向后置于中心名词,而短小的成分倾向于前置。例如:
(4)a.the yellow book
黄颜色的书
b.the book yellow with age
发黄的旧书
(5)Joe gave to Berta a book that was about theskinning of cats in Alberta between 1898 and 1901. Joe给了Berta一本关于1898~1901年Alberta地区剥猫皮的书。
在(4)里,由于修饰成分的增长,原来的前置(a)变成了后置(b)。这种倾向在例(5)中表现更明显。
但是,有时候情况会有所变化(尤其在后置词语言中),存在长成分(如Rel)前置而短成分(如Dem,Num,Adj)后置的语序。因此Hawkins提出可移动原则(MP)来解释这些情况。
可移动原则的表述:{Adj,Dem,Num}≥{Rel,Gen}(“≥”表示移动能力更大[或相等],更容易移动到核心附近)。
根据可移动原则,一些修饰成分有更大的移动性,所以偏离了原来的位置。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短成分如指示成分(D)、数量词(Num)、形容词(A)出现在中心名词后面,而诸如关系小句(Rel)的长成分却前置于中心名词。
可移动原则解释了特别是在后置词语言中,存在长成分前置而短成分后置的语序。因此,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就有相互竞争。它们的矛盾是这样解决的:两个修饰成分的长度差越大,长度顺序原则压倒可移动原则的相反预测(contrarypredications)的可能性越大(或相同);而只有长的名词修饰语是关系小句的时候,长度顺序原则(HSP)才可能压倒可移动原则(MP),见表。 该表也说明了可移动原则(MP)相对长度顺序原则(HSP)而言是更强大的动因(见下一节),因为在上面的6种情况中有3种是HSP从不压倒MP,而且,其它3种情况没有一种是HSP完全压倒MP的。
(三)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根本因素
上节介绍了一组影响语序的因素。在此将讨论这组因素跟语序自由度问题的关系及其对语序自由度的影响。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尝试提出一条“语序动因运用规律”。其表述是:
在其它一切因素等同的情况下,对影响某一方面(或整体)的语序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根本因素。
“动因的运用程度”,具体来说,就是对一组相互竞争的动因A和B(C,D…)而言,一种语言在某些场合下由动因A支撑,在另外的场合由动因B(C,D…)支撑,那么该语言就具有该组动因层面的较自由的语序。我们假设,如果某语言有相对均衡的语序动因竞争状态,那么该语言的语序尤为自由(当然,实际情况是,这些相互竞争的动因总有等级/强弱之分)。而如果一种语言由动因A或B(C,D…)支撑,或由动因A和B(C,D…)一起支撑,那该语言的语序就相对固定。可以有下面一个语序自由度等级:
[最自由]有时由动因A,有时由B(C,D…)支撑;
[次自由]由动因A或B(C,D…)支撑;
[不自由]由动因A和B(C,D…)支撑;
*[不存在]既不由动因A,也不由动因B(C,D…)支撑。
我们以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为例,具体论证动因的运用程度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和可移动原则,因这两个动因的相互竞争,可知名词的形容词修饰成分语序可有下面4种情况(第4种理论上不存在):
1.同时受长度顺序和可移动原则支撑;
2.受长度顺序原则支撑;
3.受可移动原则支撑;
*4.两个原则都不支撑。
我们认为,第2种或第3种的语序比第1种自由。因为第1种有两个因素一致作用,结果语序因为一致作用而加强、稳定。倘若有时运用动因第2种,有时运用动因第3种,语言的名词短语的修饰语语序则最为自由。原因很明显,如果既能有长成分后置,又能有小成分的自由移动,语序当然会很自由。
前置词语言的名词修饰语语序一般是“核心一修饰语”,后置词语言的名词修饰语语序一般是“修饰语一核心”。
我们考察了Hawkins的语言附录(357种语言),大致是符合以上概括的。以首字母为A的语 言为例@,其中前置词语言有11种,符合“核心一修饰语”顺序的有7种,不完全符合的有4种(见表2);后置词语言有14种,符合“修饰语一核心”顺序的有9种,不完全符合的有5种。 Abua,Aha,Anglo-Saxon的诸如AN/DN/PossN的语序是因为A/D/Poss具有更大的可移动性,满足可移动原则;只有Arapesh的[NA,GN]语序是个反例,但可以解释为领属语(G)天然具有前置的倾向;上面的4种语言中,NRel的格式没有反例。
这5种语言的诸如NA/NNum的语序是因为A(形容词)、Num(数量词)具有更大的可移动性,满足可移动原则;Aranda的NG语序是因为G(领属语)的长度更长,满足长度顺序原则,Adyge的NRel语序也是一样。
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预测:不符合“核心一修饰语”语序的前置词语言Abua,Alta,Anglo-Saxon的名词的修饰语语序比其它7种完全符合“核心一修饰语”语序的语言自由,因为它们除了有长度顺序原则(HSP)支撑,还可以有可移动原则(MP)支撑;而MP和HSP都不符合的Arapesh名词修饰语语序尤为自由,因为两个原则不是起一致作用而是互相冲突。同样,不符合“修饰语一核心”语序的后置词语言Abkhaz(ian),Asmat,Assiniboine比其它9种完全符合“修饰语一核心”语序的语言更自由,因为它们除了有HSP支撑,还可以有MP支撑;而同时符合MP和HSP的Adyge,Aranda的名词修饰语语序很固定,因为它们同时满足两个原则。
我们现在再用上面的推断来分析一个汉语例子:
(6)a.这两篇最有趣的张三写的论文
[D-Num-Adj-Rel-N]
b.这两篇张三写的最有趣的论文
[D-Num-Rel-Adj-N]
c.这最有趣的两篇张三写的论文
[D-Adj-Num-Rel-N]
d.这最有趣的张三写的两篇论文
[D-Adj-Rel-Num-N]
e.这张三写的两篇最有趣的论文
[D-Rel-Num-Adj-N]
f.这张三写的最有趣的两篇论文
[D-Rel-Adj-Num-N]
g.最有趣的这两篇张三写的论文
[Adi-D-Num-Rel-N] h.最有趣的张三写的这两篇论文
[Adj-Rel-D-Num-N] i.最有趣的这张三写的两篇论文
[Adj-D-Rel-Num-N] j.张三写的这最有趣的两篇论文
[Rel-D-Adj-Num-N] k.张三写的这两篇最有趣的论文
[Rel-D-Num-Adj-N] l.张三写的最有趣的这两篇论文
[Rel-Adj-D-Num-N] 例(6)中,4个修饰语在中心名词前,它们在数学上可以有P4=24种排列,但实际上在汉语里合格的排列是12种。上面的(a~b)就是明显的由长度顺序原则支撑的例子;(j~1)是由可移动原则支撑的例子;其它的是可移动原则和长度顺序原则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推断,汉语的名词修饰语语序较为自由,因为这两个相互竞争的动因可以交替起作用。
三、一点启示
本文的讨论显示,表面上看来,形态跟语序自由度紧密相关:形态越丰富,语序越自由;相反,形态不丰富,语序越固定。但是,我们在进一步考察语序自由度问题时发现,语言对语序动因的运用也是决定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个问题很有启发意义。
倘若总是把汉语看作迥异于印欧语的“孤立语”,过分强调汉语的特殊性,忽视语言共性的存在,会把我们的视角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正如沈家煊所说,“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已经在较深的层次上和较广的范围内发现了一些语言通性,如果对这些通性不了解,就有可能把通性当作个性对待,或者影响对个别语言认识的深入”。
本文的讨论也显示,汉语表面上与印欧语的不同在更高的层次上却恰恰证明了一条共同规律的存在:即对语序动因的运用是影响语序自由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具体语言之间存在差异,也只不过是不同语言对语序动因的运用有程度差异而已。比较范围的扩大有助于语言规律的提炼,这样提炼出来的规律也更经得起检验。把汉语置于世界语言的变异范围来考察,才能对汉语的特点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也是语言研究深化的表现。
本文承蒙陆丙甫教授和郭中、蒋仁萍同学的点拨指正,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