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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去东北,要拿本书在路上看。当时想,必须得找本轻松的,看着欢天喜地,然后就拿了陈晓卿写的《至味在人间》。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想想看,东北冰天雪地的,我在路上没吃没喝,困顿不堪,拿本写吃喝逗味蕾的书,没看两篇儿就被搞得饥肠辘辘、口水充盈。抬头四顾,左边是飞机舷窗,右边是俩姑娘,都不能吃。坐立不安,备受折磨。
陈晓卿大家都知道,《舌尖上的中国》制片人。当年看他的片子,是必须要备好各种吃食的,看到紧要处,胃就激动得一抽一抽,必须填巴几口,才能缓过神来。空腹坚持,对体力与精力的消耗简直太大了。这次本以为文字没图像那么有冲击力,没想到还是大意了。
看得多了,发现陈晓卿特别擅长营造吃喝的氛围.比如坐火车一夜没睡,下车后“扛着行李打上车,穿过刚刚开始苏醒的街道和毛毛雨中的小巷,到了一家羊肉汤馆”;还有“在大山里拍片……晚上睡不着觉,大家就在蚊帐里吹牛,聊北京的饭馆。”诸如此类。总之,不是加班,就是旅行,要么就是在艰苦环境下工作,时间最好是半夜或后半夜,天气最好是特别寒冷。饥寒交迫的情境点出,说什么都足香的。切入吃喝的方法有很多种,把自己描述得难过、辛酸,是陈晓卿最擅长的方式。这本书,好多篇文章都是这样切入,让读者感同身受,心说我也是这么惨啊,于是,坠入陈晓卿设计的美食陷阱,边看边捶胸顿足,“虽不能之,心向往之”。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郑板桥的“暇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其实是一个意思。在困顿中,食物的作用会被放大,记忆也就格外深刻。
说到记忆,不止一个人提到,胃对食物也是有记忆功能的。比如我们小时候吃什么东西特别上瘾,可能一生都会喜欢这种东西,这就是胃的记忆。我在西安曾经吃过一种小羊肉串,肉穿在签子上,只有那么一小片,几个朋友,一晚上能吃上上千串,味道奇好,以至于一想起来,胃就会蠕动,口水直流。可惜后来这种小串消失了,直到十几年后,在东北的小镇上,再次看到这种小串,简直欲罢不能,天天晚上要去吃,刮人烟炮也要去.想想看,外面朔风暴雪,屋中小酒围炉,就着小串,抢着红包,那是一种怎样的愉快和舒适。同样的东西,也包括简单的炖鸡汤。小时候喝过鸡汤,觉得是天下第一美味,只是因为物质短缺,加上割资本主义尾巴,城市里基本买不到鸡,在农村,买鸡得偷偷摸摸去农民家里,跟做贼似的,于是喝上鸡汤的几率,一年顶多两回三回。这种短缺的记忆持续到今天,就养成了酷爱喝鸡汤的毛病,一口鸡汤顺下去,从嘴到食道到胃,说不出的熨帖。可以说,对食物的记忆每个人都有,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种或几种食物,见到了就得跪,爱得不要不要的。
正是由于食物的存在,我们会怀念很多地方。比如我们出去旅游,看风景也好,看文化也好,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转化成吃喝之旅,留下深刻记忆的,往往也是当地的美食。想起成都就是冒菜钵钵鸡,想起重庆就是火锅,想起西安是肉串和肉夹馍,想起广州就是精致的早茶和街边数不清的海鱼海虾。当然,对于故乡的怀念,有很大的比重也基于食物之上,所以《舌尖上的中国》才有“思乡催泪弹”这样的说法。像我这种在QQ上和海外的哥们姐们聊天的人,不说发图片,单单报个菜名都会叫对方发疯,最后冲到当地超市去买老干妈。人都是有根的,食物则是这个根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书中讲一位“外商”李先生,三十多年后重返北京,想去吃门框胡同的爆肚冯,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已经当上机床车工的冯家传人。老冯技痒,重拾旧业,“三个羊肚领也就出了九小决肚仁,下水爆了,装盘放在了客人面前”,结果,“仨人全吃哭了”。
这就是食物的根系作用.只可惜,这样的根系很容易被拔掉。一个小饭馆,在如滚滚洪流的城市发展脚步之下,实在太渺小,算不上什么。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想想看,东北冰天雪地的,我在路上没吃没喝,困顿不堪,拿本写吃喝逗味蕾的书,没看两篇儿就被搞得饥肠辘辘、口水充盈。抬头四顾,左边是飞机舷窗,右边是俩姑娘,都不能吃。坐立不安,备受折磨。
陈晓卿大家都知道,《舌尖上的中国》制片人。当年看他的片子,是必须要备好各种吃食的,看到紧要处,胃就激动得一抽一抽,必须填巴几口,才能缓过神来。空腹坚持,对体力与精力的消耗简直太大了。这次本以为文字没图像那么有冲击力,没想到还是大意了。
看得多了,发现陈晓卿特别擅长营造吃喝的氛围.比如坐火车一夜没睡,下车后“扛着行李打上车,穿过刚刚开始苏醒的街道和毛毛雨中的小巷,到了一家羊肉汤馆”;还有“在大山里拍片……晚上睡不着觉,大家就在蚊帐里吹牛,聊北京的饭馆。”诸如此类。总之,不是加班,就是旅行,要么就是在艰苦环境下工作,时间最好是半夜或后半夜,天气最好是特别寒冷。饥寒交迫的情境点出,说什么都足香的。切入吃喝的方法有很多种,把自己描述得难过、辛酸,是陈晓卿最擅长的方式。这本书,好多篇文章都是这样切入,让读者感同身受,心说我也是这么惨啊,于是,坠入陈晓卿设计的美食陷阱,边看边捶胸顿足,“虽不能之,心向往之”。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郑板桥的“暇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其实是一个意思。在困顿中,食物的作用会被放大,记忆也就格外深刻。
说到记忆,不止一个人提到,胃对食物也是有记忆功能的。比如我们小时候吃什么东西特别上瘾,可能一生都会喜欢这种东西,这就是胃的记忆。我在西安曾经吃过一种小羊肉串,肉穿在签子上,只有那么一小片,几个朋友,一晚上能吃上上千串,味道奇好,以至于一想起来,胃就会蠕动,口水直流。可惜后来这种小串消失了,直到十几年后,在东北的小镇上,再次看到这种小串,简直欲罢不能,天天晚上要去吃,刮人烟炮也要去.想想看,外面朔风暴雪,屋中小酒围炉,就着小串,抢着红包,那是一种怎样的愉快和舒适。同样的东西,也包括简单的炖鸡汤。小时候喝过鸡汤,觉得是天下第一美味,只是因为物质短缺,加上割资本主义尾巴,城市里基本买不到鸡,在农村,买鸡得偷偷摸摸去农民家里,跟做贼似的,于是喝上鸡汤的几率,一年顶多两回三回。这种短缺的记忆持续到今天,就养成了酷爱喝鸡汤的毛病,一口鸡汤顺下去,从嘴到食道到胃,说不出的熨帖。可以说,对食物的记忆每个人都有,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种或几种食物,见到了就得跪,爱得不要不要的。
正是由于食物的存在,我们会怀念很多地方。比如我们出去旅游,看风景也好,看文化也好,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转化成吃喝之旅,留下深刻记忆的,往往也是当地的美食。想起成都就是冒菜钵钵鸡,想起重庆就是火锅,想起西安是肉串和肉夹馍,想起广州就是精致的早茶和街边数不清的海鱼海虾。当然,对于故乡的怀念,有很大的比重也基于食物之上,所以《舌尖上的中国》才有“思乡催泪弹”这样的说法。像我这种在QQ上和海外的哥们姐们聊天的人,不说发图片,单单报个菜名都会叫对方发疯,最后冲到当地超市去买老干妈。人都是有根的,食物则是这个根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书中讲一位“外商”李先生,三十多年后重返北京,想去吃门框胡同的爆肚冯,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已经当上机床车工的冯家传人。老冯技痒,重拾旧业,“三个羊肚领也就出了九小决肚仁,下水爆了,装盘放在了客人面前”,结果,“仨人全吃哭了”。
这就是食物的根系作用.只可惜,这样的根系很容易被拔掉。一个小饭馆,在如滚滚洪流的城市发展脚步之下,实在太渺小,算不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