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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作为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进行用电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是电力行业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农电企业构成的细胞,是农电事业发展的基石。农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到他们的工作成果上,只有农电工这支队伍坚强稳定,才能保证农电事业的这趟列车行驶得安全和通畅。
凡事要举,首在立人;强企兴业,以人为本。陕西省电力公司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实施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一集中”、“三统一”、“五规范”工作,增强公司对农电工人力资源的管控能力和优化配置能力,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集中管理,全面落实加强农电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农电工是农村用电的直接管理者,是供电企业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具体形象代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年2月,陕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了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事管理和农电工作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实际的农电工管理新模式,提出以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为龙头,加强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电人力资源集中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农电企业人财物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县供电企业党政正职任命报公司审批,副职任前报公司备案的干部管理新机制。同时,按照“四统一”原则,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农电工队伍行使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县供电企业用工计划审核报批工作;农电工作部负责实施对农电工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好建立农电工长效管理机制的各项措施计划。
实现“三统一”,进一步强化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
统一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2009—2015年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确定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战略引领和规划实施,建立农电工长效管理机制,科学统筹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统一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规定 按照科学合理、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原则,依据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确定的目标措施,积极推进农电工管理标准建设,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管理规定》等14项农电工管理标准,全面规范农电工招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设计、培训提升、人才培养、社会保险、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实现了闭环管理。
统一农电工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薪酬管理办法》,建立起有别与主业人员的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实行一岗多薪,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薪级晋升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农电工工资常态增长机制。目前,农电工全员岗位薪点工资套改测算工作已完成,《汉中供电局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试点方案》已经形成,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
与此同时,公司还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依照标准、人员类别定期配备和更换劳保用品,保障农电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社会保险指导意见》,按照属地原则为农电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并补缴了1999年乡镇电管站改革以来的社保费用,解决了在岗农电工高度关注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问题。
坚持“五规范”,切实加强农电工管理标准化建设
规范供电所岗位标准化管理在强化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劳动组织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编制了农电工岗位说明书,全面统一供电所及农电工岗位设置,规定供电所设所长、副所长、专业组组长、农网配电营业工共四类岗位并全部由农电工担任。
规范农电工招聘退出标准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农电工引进机制。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招聘管理办法》,在省公司统一的用工计划内,严格招聘条件和人员审批,严把农电工入口关,农电工招聘工作由公司农电部统一组织实施,2009年实现了农电工总量零增长;建立农电工正常流动机制。针对结构性缺员和超员问题,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试点建设内部人才市场,规定农电工一般不连续在同一地点、同一岗位工作超过8年,供电所所长在同一供电所担任所长不能连续超过5年等,积极开展了供电所主要岗位竞聘上岗和异地交流、挂职试点,推进农电工有序流动;完善农电工退出机制。在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内部奖惩考核、培训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的有效衔接,建立有效的人员退出机制,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有效解决农电工“出口不畅”的问题。
规范农电工劳动合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农电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农电用工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国网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农电工劳动合同直签模式,强化“依合同聘人、依合同用人、依合同管人”的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劳动合同,清晰界定农电工工作界面,约定农电工劳动待遇有关事项;全面推进农电工全员绩效管理。2008年9月,印发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农电工全员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三级绩效管理与考核体系,开展“双评”、“双考”工作并突出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了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管理科学的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规范农电工档案标准化管理随着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严格,农电工档案也越来越成为农电工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此,公司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农电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管理创新,打造信息化管理新模式,组织开发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农电“SG186”信息系统为载体,实现农电工招聘计划审批、岗位调动、薪酬分配、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信息化,数据共享。目前该系统已在西安供电局试点应用,有效促进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
规范农电工培训标准化管理 在开展省、地、县、所四级培训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四级培训职能,并进一步明确“省公司负责所长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地(市)供电企业负责专业技术培训,县供电企业负责技能培训,供电所负责日常培训”的要求,全面营造“大培训”理念,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加强培训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农电工离岗集中培训,强化脱产培训与现场工作的有效衔接,大大增强培训的实效 性。在国网公司2009年供电所人员调考中,陕西省电力公司获供电所所长个人第二名和第八名的好成绩。
同时,积极尝试农电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农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农电工队伍能级结构。
因地制宜,全力稳妥解决“混岗”问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电“混岗”问题是规范农电用工管理、防止劳资纠纷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国网公司统一部署的一项硬任务。陕西公司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解决“混岗”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成立了“解决农电混岗问题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解决混岗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月度汇报制度,有序推进。各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因地制宜,理清思路陕西公司所属县级供电公司均为直供直管单位,管理模式统一,根据实际,要求界定农电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与县级供电企业签订农电工劳动合同,二是在供电所从事“农网配电营业岗位”工作,三是工资来源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对不符合农电工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电“混岗”清理范围。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按照“一界定、二清理、三规范”的工作思路,下发了《关于重申农电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及时冻结人员流动和招聘。同时,认真组织西安阎良、咸阳杨凌供电分局开展清理“混岗”试点工作,4月30日全面实现试点要求,为公司全面推进解决农电混岗问题起到了典型引导的作用。
加强指导,稳妥推进在认真总结解决农电“混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电混岗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2009年10月底全面解决农电“混岗”问题。2009年8月,公司农电部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各供电局进行督导调研工作,研究解决“混岗”工作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按期推进,确保队伍稳定。截至2009年10月底,在确保农电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混岗清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共清理农电混岗人员685人。
实施“323农电工人才工程”,加强农电队伍素质建设
为加快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农电队伍素质,公司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管理专门评聘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技术能手选拔评聘管理办法》,重点培养和选拔一批农电工技能人无拓展农电工发展、成才空间。同时,启动并实施了“323农电工人才工程”(培养评聘300名农电工管理专家、200名农电工技师和300名农电工技术能手)。2009年,聘任了首批18名农电工技术能手,聘期为两年,每年考评一次,聘期内享受能手津贴。
“323农电工人才工程”的实施,在广大农电工中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催生和激发了广大农电工学技术、钻业务的动力,为引导广大农电工实现自身价值,提升农电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创新工作业绩,推动公司农电工作发展增添了无穷活力。
在国网公司农电工作部的正确带领下,陕西省电力公司在加强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农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的要求,加强与兄弟省公司对标,汲取兄弟单位成功的经验,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农电员工队伍。
凡事要举,首在立人;强企兴业,以人为本。陕西省电力公司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实施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一集中”、“三统一”、“五规范”工作,增强公司对农电工人力资源的管控能力和优化配置能力,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集中管理,全面落实加强农电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农电工是农村用电的直接管理者,是供电企业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具体形象代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年2月,陕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了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事管理和农电工作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实际的农电工管理新模式,提出以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为龙头,加强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电人力资源集中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农电企业人财物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县供电企业党政正职任命报公司审批,副职任前报公司备案的干部管理新机制。同时,按照“四统一”原则,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农电工队伍行使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县供电企业用工计划审核报批工作;农电工作部负责实施对农电工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好建立农电工长效管理机制的各项措施计划。
实现“三统一”,进一步强化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
统一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2009—2015年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确定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战略引领和规划实施,建立农电工长效管理机制,科学统筹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统一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规定 按照科学合理、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原则,依据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确定的目标措施,积极推进农电工管理标准建设,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管理规定》等14项农电工管理标准,全面规范农电工招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设计、培训提升、人才培养、社会保险、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实现了闭环管理。
统一农电工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薪酬管理办法》,建立起有别与主业人员的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实行一岗多薪,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薪级晋升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农电工工资常态增长机制。目前,农电工全员岗位薪点工资套改测算工作已完成,《汉中供电局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试点方案》已经形成,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
与此同时,公司还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依照标准、人员类别定期配备和更换劳保用品,保障农电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社会保险指导意见》,按照属地原则为农电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并补缴了1999年乡镇电管站改革以来的社保费用,解决了在岗农电工高度关注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问题。
坚持“五规范”,切实加强农电工管理标准化建设
规范供电所岗位标准化管理在强化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劳动组织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编制了农电工岗位说明书,全面统一供电所及农电工岗位设置,规定供电所设所长、副所长、专业组组长、农网配电营业工共四类岗位并全部由农电工担任。
规范农电工招聘退出标准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农电工引进机制。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招聘管理办法》,在省公司统一的用工计划内,严格招聘条件和人员审批,严把农电工入口关,农电工招聘工作由公司农电部统一组织实施,2009年实现了农电工总量零增长;建立农电工正常流动机制。针对结构性缺员和超员问题,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试点建设内部人才市场,规定农电工一般不连续在同一地点、同一岗位工作超过8年,供电所所长在同一供电所担任所长不能连续超过5年等,积极开展了供电所主要岗位竞聘上岗和异地交流、挂职试点,推进农电工有序流动;完善农电工退出机制。在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内部奖惩考核、培训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的有效衔接,建立有效的人员退出机制,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有效解决农电工“出口不畅”的问题。
规范农电工劳动合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农电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农电用工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国网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农电工劳动合同直签模式,强化“依合同聘人、依合同用人、依合同管人”的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劳动合同,清晰界定农电工工作界面,约定农电工劳动待遇有关事项;全面推进农电工全员绩效管理。2008年9月,印发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农电工全员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三级绩效管理与考核体系,开展“双评”、“双考”工作并突出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了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管理科学的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规范农电工档案标准化管理随着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严格,农电工档案也越来越成为农电工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此,公司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农电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管理创新,打造信息化管理新模式,组织开发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农电“SG186”信息系统为载体,实现农电工招聘计划审批、岗位调动、薪酬分配、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信息化,数据共享。目前该系统已在西安供电局试点应用,有效促进了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
规范农电工培训标准化管理 在开展省、地、县、所四级培训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四级培训职能,并进一步明确“省公司负责所长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地(市)供电企业负责专业技术培训,县供电企业负责技能培训,供电所负责日常培训”的要求,全面营造“大培训”理念,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加强培训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农电工离岗集中培训,强化脱产培训与现场工作的有效衔接,大大增强培训的实效 性。在国网公司2009年供电所人员调考中,陕西省电力公司获供电所所长个人第二名和第八名的好成绩。
同时,积极尝试农电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农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农电工队伍能级结构。
因地制宜,全力稳妥解决“混岗”问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电“混岗”问题是规范农电用工管理、防止劳资纠纷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国网公司统一部署的一项硬任务。陕西公司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解决“混岗”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成立了“解决农电混岗问题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解决混岗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月度汇报制度,有序推进。各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因地制宜,理清思路陕西公司所属县级供电公司均为直供直管单位,管理模式统一,根据实际,要求界定农电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与县级供电企业签订农电工劳动合同,二是在供电所从事“农网配电营业岗位”工作,三是工资来源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对不符合农电工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电“混岗”清理范围。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按照“一界定、二清理、三规范”的工作思路,下发了《关于重申农电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及时冻结人员流动和招聘。同时,认真组织西安阎良、咸阳杨凌供电分局开展清理“混岗”试点工作,4月30日全面实现试点要求,为公司全面推进解决农电混岗问题起到了典型引导的作用。
加强指导,稳妥推进在认真总结解决农电“混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电混岗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2009年10月底全面解决农电“混岗”问题。2009年8月,公司农电部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各供电局进行督导调研工作,研究解决“混岗”工作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按期推进,确保队伍稳定。截至2009年10月底,在确保农电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混岗清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共清理农电混岗人员685人。
实施“323农电工人才工程”,加强农电队伍素质建设
为加快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农电队伍素质,公司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管理专门评聘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技术能手选拔评聘管理办法》,重点培养和选拔一批农电工技能人无拓展农电工发展、成才空间。同时,启动并实施了“323农电工人才工程”(培养评聘300名农电工管理专家、200名农电工技师和300名农电工技术能手)。2009年,聘任了首批18名农电工技术能手,聘期为两年,每年考评一次,聘期内享受能手津贴。
“323农电工人才工程”的实施,在广大农电工中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催生和激发了广大农电工学技术、钻业务的动力,为引导广大农电工实现自身价值,提升农电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创新工作业绩,推动公司农电工作发展增添了无穷活力。
在国网公司农电工作部的正确带领下,陕西省电力公司在加强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农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的要求,加强与兄弟省公司对标,汲取兄弟单位成功的经验,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农电员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