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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语教学概念溯源
双语教育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世界双语教育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育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体制,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本族语言,作为教育教学实施的工具。”我国著名学者严学窘认为:“双语教育即使用两种语言,其中一种通常是学生的本族语言,作为教育教学实施的工具。”笔者认为双语教育是使用两种语言进行教育的一种教育体制。具体说来,双语教育所指的“用两种语言”,不仅包括是否开设两种语言的语文课,还包括其他科目教材使用何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言。因此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对文化这一变数的兴趣开始回升双语教学的概念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双语教育就是泛指使用两种语言进行教学的教育体制。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学习和使用对方语言的教育都可称为双语教育。狭义的双语教育特指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以少数民族学生为教育对象,使用其本族语和主流语(族际语)两种语言的教育体制,我国学者通常称其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本人所探讨的是双语教学概念是指在藏区藏汉双语模式下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或藏、汉、英三语)作为媒介的教学形式,属于狭义的双语教育范畴。首先,藏汉双语教学它不仅仅是语言教学,其教学目的有主次之分。主要目的是完成学科教学目标,同时又为藏汉双语学习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使学生在不增加学习负担的情况下,获得汉语和藏语学科知识的双丰收。其次,它又不同于完全的外语授课方式的教学。尽管在实际教学中,两种语言使用的比例可以因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藏语和汉语在教学中作为媒介语言的地位是并重的,二者不可偏废。第三,藏汉双语教学也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体制,它不包括同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方言),而是指培养能熟练运用藏汉两种语言进行交际,工作,学习的人,在这系统中,藏汉双语教学是实施藏汉双语教育的主要途径。
二、国内外藏汉双语教学现状述评:
有关少数民族、土著人、移民和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的研究,在国外早在19世纪中期以后已经开始。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部分文化人类学家就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从原始部落民族的文化、语言、历史、宗教、婚姻、习俗等的研究逐步转向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的研究,从而将少数民族的学校教育正式纳入到他们的研究视野中。这些研究不论是在研究方法和理论范式,还是实际研究成果等方面,均为少数民族教育的研究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20世纪初期,民汉双语教学还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在1928年国际教育局“IBE”于卢森堡召开的第一次双语教育会议上,与会代表绝大多数人反对推行双语教学,可是到了“二战”后,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受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民汉双语教学在很多国家受到重视。20世纪60年代前后,种族问题使教育民主化的理念面临严峻挑战。同时,现代化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诸理论和多元文化思潮日益影响着学者们,促使他们开始对不发达地区和民族教育进行深入研究。在我国,尽管教育人类学起步相对较晚,但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也表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从学科理论形成角度看,国内的教育人类学研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第一,大量国外同类书籍的引荐工作:包括德国乌申斯基、博尔诺夫、H•罗特、A•弗利特纳、奥地利的茨达齐尔等人的著作,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教育学、斯普兰格的文化教育学、福利特纳的解释教育学等等。还有英美M•米德、露丝•本尼迪克特的一系列相关论著等等;第二,学科理论专著:系统探讨教育人类学的著作包括:庄孔韶的《教育人类学》、冯增俊的《教育人类学》;台湾詹栋梁的《教育人类学》、吴天泰等人的《教育人类学》等。第三,以学科理论研究为基点,进行相关研究工作:采用人类学的理论,不断关注异文化现象,这一独特视角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重新审视民族教育学。如《民族教育学通论》、《教育人类学研究丛书》、《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基于田野工作之上的有关跨文化心理和教育的研究、双语教育等学术专著与论文,如《中国多民族认知方式的跨文化研究》、《文化变迁与双语教育——凉山彝族址区教育人类学的田野工作与文本撰述》、《文化视野中的人类行为——跨文化心理学导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研究历史与现实》、《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概论》、《双语教育原理》、《双语教育的心理学基础》、《文化环境与双语教育》等。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显著成就,形成了独特的体制,摸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同时,人们逐渐深刻地认识到,民族教育尤其是双语教育的发展,既有一般教育的共性,也有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文化自身的众多特性。所以,20世纪80年代前后,随着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了科学地总结我国丰富的民族教育实践经验,揭示民族教育的特有规律,我国学者开展了以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为特色的有关民族教育研究,逐步建立了民族教育学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使之成为一个方兴未艾的学科。时至今日,民汉双语教学已经成为多民族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形式,而且这种教学形式不仅有制度的安排,还有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文,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形成了不可避免的双语现象。因为“双语现象”的存在,便产生了“双语教育”。藏汉双语教学也由此而生,藏汉双语教学既是一个研究多年的旧话题,又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有关双语教育研究方面,就藏汉双语教学而言目前国内研究成果比较零散、不实用,人们都是围绕着大的框架或者说只从纯理论的角度在勾勒基本的轮廓,对藏汉双语教育的具体实施细节并由一线教师参与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个权威和指导性相对稳定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方面处于空白或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1)缺乏理论深度与广度,进行宏观教育决策的理论探索及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实证性研究较少。(2)研究方法落后、单一,缺乏充分论证和相应理论支持的改革方案及对策建议较多,进行实证分析,理论上有创新或区域实验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研究成果较少。 (3)研究问题的视野狭窄,观念滞后;抓住当前热点问题进行表层分析的较多,能从文化、制度、政策及生态环境角度进行深层次理论剖析的较少(4)缺乏理论联系实际,脱离教育实践,一般性的事实归纳和基本情况论述及现象描述较多,立足于不同的民族地区文化背景和教育发展实际,;(5)很多研究领域处于盲目探索、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6)研究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成果
双语教育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世界双语教育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育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体制,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本族语言,作为教育教学实施的工具。”我国著名学者严学窘认为:“双语教育即使用两种语言,其中一种通常是学生的本族语言,作为教育教学实施的工具。”笔者认为双语教育是使用两种语言进行教育的一种教育体制。具体说来,双语教育所指的“用两种语言”,不仅包括是否开设两种语言的语文课,还包括其他科目教材使用何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言。因此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对文化这一变数的兴趣开始回升双语教学的概念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双语教育就是泛指使用两种语言进行教学的教育体制。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学习和使用对方语言的教育都可称为双语教育。狭义的双语教育特指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以少数民族学生为教育对象,使用其本族语和主流语(族际语)两种语言的教育体制,我国学者通常称其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本人所探讨的是双语教学概念是指在藏区藏汉双语模式下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或藏、汉、英三语)作为媒介的教学形式,属于狭义的双语教育范畴。首先,藏汉双语教学它不仅仅是语言教学,其教学目的有主次之分。主要目的是完成学科教学目标,同时又为藏汉双语学习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使学生在不增加学习负担的情况下,获得汉语和藏语学科知识的双丰收。其次,它又不同于完全的外语授课方式的教学。尽管在实际教学中,两种语言使用的比例可以因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藏语和汉语在教学中作为媒介语言的地位是并重的,二者不可偏废。第三,藏汉双语教学也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体制,它不包括同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方言),而是指培养能熟练运用藏汉两种语言进行交际,工作,学习的人,在这系统中,藏汉双语教学是实施藏汉双语教育的主要途径。
二、国内外藏汉双语教学现状述评:
有关少数民族、土著人、移民和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的研究,在国外早在19世纪中期以后已经开始。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部分文化人类学家就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从原始部落民族的文化、语言、历史、宗教、婚姻、习俗等的研究逐步转向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的研究,从而将少数民族的学校教育正式纳入到他们的研究视野中。这些研究不论是在研究方法和理论范式,还是实际研究成果等方面,均为少数民族教育的研究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20世纪初期,民汉双语教学还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在1928年国际教育局“IBE”于卢森堡召开的第一次双语教育会议上,与会代表绝大多数人反对推行双语教学,可是到了“二战”后,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受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民汉双语教学在很多国家受到重视。20世纪60年代前后,种族问题使教育民主化的理念面临严峻挑战。同时,现代化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诸理论和多元文化思潮日益影响着学者们,促使他们开始对不发达地区和民族教育进行深入研究。在我国,尽管教育人类学起步相对较晚,但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也表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从学科理论形成角度看,国内的教育人类学研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第一,大量国外同类书籍的引荐工作:包括德国乌申斯基、博尔诺夫、H•罗特、A•弗利特纳、奥地利的茨达齐尔等人的著作,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教育学、斯普兰格的文化教育学、福利特纳的解释教育学等等。还有英美M•米德、露丝•本尼迪克特的一系列相关论著等等;第二,学科理论专著:系统探讨教育人类学的著作包括:庄孔韶的《教育人类学》、冯增俊的《教育人类学》;台湾詹栋梁的《教育人类学》、吴天泰等人的《教育人类学》等。第三,以学科理论研究为基点,进行相关研究工作:采用人类学的理论,不断关注异文化现象,这一独特视角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重新审视民族教育学。如《民族教育学通论》、《教育人类学研究丛书》、《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基于田野工作之上的有关跨文化心理和教育的研究、双语教育等学术专著与论文,如《中国多民族认知方式的跨文化研究》、《文化变迁与双语教育——凉山彝族址区教育人类学的田野工作与文本撰述》、《文化视野中的人类行为——跨文化心理学导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研究历史与现实》、《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概论》、《双语教育原理》、《双语教育的心理学基础》、《文化环境与双语教育》等。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显著成就,形成了独特的体制,摸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同时,人们逐渐深刻地认识到,民族教育尤其是双语教育的发展,既有一般教育的共性,也有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文化自身的众多特性。所以,20世纪80年代前后,随着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了科学地总结我国丰富的民族教育实践经验,揭示民族教育的特有规律,我国学者开展了以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为特色的有关民族教育研究,逐步建立了民族教育学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使之成为一个方兴未艾的学科。时至今日,民汉双语教学已经成为多民族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形式,而且这种教学形式不仅有制度的安排,还有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文,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形成了不可避免的双语现象。因为“双语现象”的存在,便产生了“双语教育”。藏汉双语教学也由此而生,藏汉双语教学既是一个研究多年的旧话题,又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有关双语教育研究方面,就藏汉双语教学而言目前国内研究成果比较零散、不实用,人们都是围绕着大的框架或者说只从纯理论的角度在勾勒基本的轮廓,对藏汉双语教育的具体实施细节并由一线教师参与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个权威和指导性相对稳定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方面处于空白或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1)缺乏理论深度与广度,进行宏观教育决策的理论探索及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实证性研究较少。(2)研究方法落后、单一,缺乏充分论证和相应理论支持的改革方案及对策建议较多,进行实证分析,理论上有创新或区域实验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研究成果较少。 (3)研究问题的视野狭窄,观念滞后;抓住当前热点问题进行表层分析的较多,能从文化、制度、政策及生态环境角度进行深层次理论剖析的较少(4)缺乏理论联系实际,脱离教育实践,一般性的事实归纳和基本情况论述及现象描述较多,立足于不同的民族地区文化背景和教育发展实际,;(5)很多研究领域处于盲目探索、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6)研究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