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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说是善于整体性地反映整个社会生活的,它与抒情为主的诗歌或者散文不一样。现代社会,尤其是中国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一个小说家如果回避了政治,那他的作品肯定是苍白无力的,一个作品想要有分量肯定回避不了政治问题。莫言的作品里充滿了政治的各种书写。《飞鸟》这篇看起来荒怪陆离的小说体现了莫言对人性的底线的一种非常微妙且通透的把握;蕴含着巨大的弗洛依德主义的魅力的同时也对政治和社会运转机制中的内在力量的多元性给予暗示,这些文字中包含着对某些被人们忽略的生活真谛的洞察。《牛》则生动揭示了我们公共领域中长期存在的不同主体间关系不平等的问题。《牛》呈现了中国公共领域文化中的最致命的病症所在,给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治理问题以颇多启发。今天,要想理解好小说话语,常常需要一定的法学素养与视野。①
〔关键词〕 莫言;《飞鸟》;《牛》;公共领域;治理文化;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4-0069-09
一、 引言:小说话语与法学素养
(一) 长篇小说要揭示生活中的“硬”东西
莫言的作品里充满了政治性思考,充满了政治话语的种种书写。现代中国特别是当代中国的小说这种文体,它是反映整个社会生活的,它与抒情为主的诗歌或者散文不一样。现代社会,尤其是中国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一个小说家如果回避了政治,那他的作品肯定是苍白无力的,不会有分量的,一个作品想要有分量肯定回避不了政治。莫言是个很聪明的人,就像他的诺奖获奖答谢词中所说——“我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当然不会自己说自己主要来写政治或者政治是其重点聚焦、揭示的一个部分。作家怎么能自我表白自己的艺术旨趣呢!?
莫言确实是一个非常天才、非常了不得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有十多部,但是每一部都不一样。这个不一样不仅在于内容的不一样,同时在于艺术安排的不一样,每一部作品都有他独特的用意和独特的艺术旨趣。所以我们读莫言的时候,好多人说挺好看但是读不懂,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也许你们读《红高粱》、《檀香刑》这一类的作品的时候会稍微好一点。当然《檀香刑》也涉及到一些如何正确理解作品艺术安排的东西。莫言的东西非常地多,他除了常规的长篇小说,还有类似《蛙》这样的作品。《蛙》这部作品里的人物,“姑姑”还有其他所有角色,在70年代以前出生的读者读来就像马上进入历史隧道,时光好像复返了一样。为什么呢?他写得太逼真了。《蛙》前面一部分是小说的构筑,后面一部分是戏剧的构筑,这两个结构里面有内容重复的地方,但它不是单纯的重复而是形成一种互补,在戏剧当中又有新的推进和发展。这个作品对于我们的生活甚至历史是一种鲜活的记录,它充满了思想性。
过去我们研究文学主要是比较宽泛地去研究它揭示了社会的什么,但是究竟揭示了社会的哪些核心方面?以前我们研究得更多的是道德的、情感的东西,但是现代文学作品更多揭示的是我们生活中特别“硬”的一些东西,比如政治是如何运作的、安排的。以前文学圈子离法学比较远,如何用法学的观点来对文学艺术进行解释是一个盲区,甚至可以说根本想不到。笔者在分析《蛙》的文章[1]中用到一个概念,也是“法治三老”之一的郭道晖老先生提出的,即“一厘米的自主权”这个概念[2]。它说的是柏林墙没倒之前,东德的一个青年想去“自由世界”,所以他翻越柏林墙。这时候守卫的士兵发现了他,士兵有责任阻止他翻越,这个守卫的士兵给了这个青年一枪,把他打死了。这件事过去了,后来柏林墙垮掉以后,大家去追究这个事情、审判这个士兵。一部分人提出他是在履行士兵的职责——听从上级命令并执行任务;另一部分人认为某种意义上他有他的“一厘米的自主权”,上级让他去开这个枪,但是他可以有意识地不瞄准、稍微打偏一点,那么这个青年的生命就不会这样一枪结束掉。这个问题当然很有意思,对我们探索法治文化包括宪政文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近些年一个话题——“平庸之恶”被大家所关注,这是由阿伦特这位女学者提出的概念。平庸之恶的基本意思就是大家明明知道这个事情不对,但是每个人都明哲保身,为了自己现实的利益没有去抵抗而沉默了。这个其实和前面的“一厘米的自主权”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关于人们是否追求正义追求公道追求自由的理解问题,你是否在可能的范围内有效地自觉地把握住这个问题。所以有时候我们学界很流行的某个问题,换一个角度看,另外一个人可能已经提出过了,这就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征、不同表述的情况。
(二) 当代文学需要法学来“壮骨”
对于莫言的《蛙》的理解评论界有一个很大的争议,就是那个姑姑是不是罪大恶极?是不是应该忏悔、应该死无葬身之地?这就是我们对一个人物要进行道德评判或者文学评判时肯定要涉及到的一个方面。人们就此写了很多文章,观点都不一样。有的人说“姑姑”是在执行一个公务,所以她的行为是合理的;还有的人说她是不对的,那么狠心,想那么多法子把这个计划生育工作推行下去贯彻到底,甚至是发挥性地贯彻到底,所以她是罪大恶极的,虽然最后她要忏悔,但是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应该被打入地狱的恶魔这一本质。那问题就是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站得住脚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事情。我们应该怎么来评价她?拿出什么理由来支持这个评价?郭道晖的这个观点给人一个很大的启发就在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不是一个法学家,但是他内在地有一个非常好的尺度。我们看莫言写的这个姑姑,在我们国家最开始认为生得越多越光荣的年代,她去做接生工作,做得非常好,大家都很赞同她。后来到了计划生育时代,她想出各种办法挖空心思地来执行政策。但是莫言了不起的地方就在于,从理性和政策的角度来说,姑姑执行这个任务始终有着很大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姑姑也有一个非常好的生命的尺度。你们看她后来几次想去追赶逃往外地超生的孕妇王胆她们,其中有一次写得非常好。姑姑在夏天汛期的河上快要追到王胆的时候,她一只手伸过去快要把他们的船抓住了,但发现对方马上要生产了,当时对方的丈夫说“我剁掉你这魔爪”,但莫言在这里就很四两拨千斤地叙述道——姑姑说:这不是魔爪这是一双承接生命的天使的手。这句话说明姑姑在发现对方已经要生产了的瞬间变换了自己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接生婆,而不再是一个计划生育的贯彻执行者要去把这个婴儿扼杀掉。这说明莫言把握住着一个很好的底线,尽管姑姑是一个计划生育的积极执行者,但是面临一个生命马上要诞生的情况,她立刻就转换了自己的角色,成为了一个迎接生命的天使,这就是一个人物内在的最基本的底线意义的一个尺度,即对生命的珍惜。结合我们前面所说可以看到,这个姑姑始终展现着作为一个生命主体对自己的“一厘米的自主权”的正面把握,这就是一个伟大的尺度。所以《蛙》这个作品里的姑姑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我们对其无可挑剔,至于计划生育这个政策对不对,那是一个公共政策问题,我们永远无法简单地做出一个判断。这就告诉我们,要去评价一个问题必须找到一个着眼点、一个标准。所以我们看这个姑姑貌似一个恶魔,很多胎儿由于她的计划生育执行行为被扼杀了,就连她自己后来都忏悔了,嫁给一个手艺人做很多娃娃,它们象征着每一个她被扼杀掉的小孩,但是实际上她每一次都并没有真的像一个恶魔一样去恶意地伤害一个生命。从某种角度来说,姑姑只是一个计划生育的执行者,从道德和人性上来说她没有任何罪过。当然从姑姑自己内心的角度来说,她要忏悔,但是从我们其他人的角度来说,姑姑并没有在人性上有真正的过失,不需要忏悔。这样我们就给出了一个较有说服力的评判。 不管我们在文学作品中研究法律、法治文化还是研究政治,我们就是要给它找出合理性合法性来,让这些问题最终能确定性地予以解决。所以现在我们研究长篇小说这种现代性的文本,确实需要基本的法理的思想来帮助我们理解、评判作品,否则我们的分析永远流于很“软”的、感性的层面上。我们根据这个意识再来看莫言,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小孩,在开始写作以前没上过正规的学校,虽然他读过很多书、通过自学有了一定的文学素养和积淀,但是主要是生活给了他这些磨练和智慧以及对生命的非常深刻的理解。
莫言的长篇小说,有那么一两部给他个诺贝尔奖都是可以的,他的很多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也可以说篇篇够到给个诺贝尔奖的水平。所以瑞典文学院并不是不专业,它的水平是很高的,只能说评奖以来漏网之鱼是肯定有的,但是进这个“网”里来的绝大部分都是经得住历史和时间检验的。下面我们以莫言的两个作品为例来看看他对中国当代公共生活问题的书写。
二、 《飞鸟》的荒怪与伟大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特别稀奇古怪的短篇作品——《飞鸟》,这是一个很短的小说,但从这篇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莫言是多么“天外来客”似的一个人,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框架框不住他的思维。《飞鸟》这个故事太荒怪了,它写的是一个文革时期的故事。夏天的时候,河边一大片向日葵,已经长得非常茁壮了。一帮小孩儿放了学以后放牛,其中有一个叫许宝的小孩比较大一点,他觉得非常无聊就想学大人的样子抓一个人来批斗批斗。但是抓谁呢?许宝提议就抓方秀珊。这个方秀珊是谁呢?她是小学校长的老婆,这个小学校长是个老革命,但这个方秀珊原先是解放前一个地主的老婆。这个地主以前家里很有钱,临到解放前他跑到台湾去了,方秀珊被留下了,后来就改嫁给了校长,所以校长老婆可以说是一个城里的女人。于是许宝作为这群孩子的孩子头就招呼着大家去抓方秀珊批斗。许宝为什么能是孩子头呢?因为第一,他们家是贫下中农,在当时的社会生态中,他们家是有权力的;第二,许宝的姐姐是现在校革命委员会的副主任,刚刚说到的那个老校长已经作为修正主义走资派被他们给赶下台了,许宝姐姐也是吆五喝六的风云人物。所以他们家的这种成分以及他姐姐的这种身份使得许宝也趾高气扬,再加上许宝要比其他小孩大一点,他就成了这群小孩里很有威慑力的这么一个孩子头。他领着其他小孩到学校去,路上碰见了他的姐姐,姐姐认为他们太小不让他们掺和这事儿,但是他还是带领着大家直奔学校给老校长安排的宿舍。敲门以后老校长出来开门问他们干嘛,许宝要求校长老婆出来,说要批斗她。老校长说方秀珊已经病卧多日,求这些小孩放过她。这些小孩当然不干,推开老校长进入屋内要抓方秀珊去批斗,病床上的方秀珊万般求情不成,无奈只能答应出來来到河堤接受批斗。这些小孩就开始进行揭发,让方秀珊在太阳底下暴晒,晒久了看她腰不直了又去给她撑直了,然后再用河水泼她让她别装死,就这么斗方秀珊。斗到一定时候许宝觉得没劲了,方秀珊也没啥可交代,被斗得实在受不了了,她就说:“你们干脆杀了我吧……”但许宝接口说:“我们不杀你,我们要强奸你!”她从地上打着滚爬起来跑了两步跌倒了,许宝揪着她的头发使她的脸仰起来,她翻着白眼不断求饶……莫言在这里有个非常了不起的描写,说起来许多人可能会觉得这里很俗。当这个许宝抓着求饶的方秀珊时,他一低头发现自己裤裆撑起来了,他马上就脸红了,说:“你这样的老货,谁要?吓唬你罢了!”随即把这件事放弃了。
这件事结束了以后这个故事还没有完。天黑了,放方秀珊回去了,小孩们也各自回家。文中的“我”走到家门口,感觉到一片肃杀,院里全家人严阵以待。“我”一进来,姐姐跳上来就揪着“我”的耳朵,娘扇了“我”一巴掌哭着骂“孽障!你伤天害理吧……”,一家人就开始劈头盖脸地打“我”。“我”作为一个小孩儿,觉得自己没干什么事,不就跟着许宝一起批斗了个人,自己也没做什么呀,不明白为什么家里这么大反应。姐姐甚至给了父亲一把锋利的铁锨,扬言要铲死“我”。这时候奶奶颤颤巍巍地出来说:“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你们铲他的头!”在家里奶奶是一个权威,她这么说全家人都只能听着。奶奶接着让大家坐下,她给大家讲了个“古”。奶奶的“古”其实是反讽寓言故事,瓦解了人们对性的执迷、禁忌、与过度崇拜。奶奶的“古”讲完了,还轻松坦然地说:“你们为什么不笑?”小说到此戛然而止。
现在我们来参悟一下莫言这个荒怪陆离的小说,你们觉得这个小说它有一个什么样的旨趣或者意图在里面?
莫言的作品在很多地方非常的真实。说实在的,对生活的描写,很多时候他比我们最朴实的历史学家写得还生动还真实。另一方面,莫言的好多笔墨是荒诞的,他的荒诞是一种寓言。好多时候他的故事的意思就好像《皇帝的新装》一样,他必须通过一种物质的形式来暗示给读者一种思想,作为作家,他不能直不楞登地写出来、说出来。如果要直不楞登地写出来,那就该是评论家的事了,评论家可以直接写出来写成论文。莫言的作品仅仅是一种现代寓言,所以我们应该以对待寓言的方式来理解他作品的一些情节。
我们可以看到,以前,某种意义上我们大家谈性色变,但另一个方面,崇高的、冠冕堂皇的政治话语下面隐隐波动的可能是很平常很世俗的各种欲望。怎么体现的呢?那个许宝的姐姐是个造反派,喊的口号伟大崇高极了,但其实他姐姐表面上冠冕堂皇,心里充斥的还是各种个人的私欲,肉体的欲望、权力的欲望。这帮小孩什么事都不懂,懵懵懂懂地去批斗别人,他们真的是发自一种政治的意图和觉悟吗?他们其实也是被感染的,似乎是为了一种政治的参与,实际也是发自私欲。就像他们找人批斗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村别的女的,为什么一定要找方秀珊?这其中也有弗洛依德所强调的性的意识在里面。为什么找这么一个地主老婆、一个城里女人?这其实也有个城乡话语的内容在里面。莫言的小说有个巨大的背景,也是我们研究中国历史、中国当代文化不可忽略的一个最基本的框架——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方秀珊是城里来的,又曾是地主的太太,她这个身份就散发着某种朦胧的魅力,所以这些小孩在寻找目标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嗅觉就指引他们找到这里,这是有这个基本框架问题在的。所以这些小孩批斗方秀珊是有朦朦胧胧的性意识在这里面的。另外莫言了不起的地方还在于这个情节的安排。如果情节这样继续进行下去:小孩说完要强奸这个话,当然他也强奸不了,最后踢人几脚发泄发泄,然后回家。如果情节这样安排,那这个小说就太一般了,上升不到了不起的小说的高度。这个小说出色之处就在于这个小孩看见自己的裤子顶起来了,他懵懵懂懂不自觉地发现了自己的行事其实是有一个见不得人的动机在里面,而且这个动机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评判下是被压抑谴责的,所以他脸红了、害羞了。天然的、天生的道德感阻止了这个暴行的发生,这体现了莫言对人性底线的一种非常微妙且通透的把握,一般作家对人性对生活的理解到不了这个火候。所以小说将批斗停止在这里,成就了其成为一部出色的作品的书写。 我们再来看看“我”到家以后的这个情节。咱们中国大部分老百姓家的氛围都是正襟危坐的,尤其是在当代中国,这个政治文化和社会文化进行了民风民俗的改造以后,大部分家庭的氛围是相当严肃和传统保守的。我们从莫言的作品中感受到他从小生长的家庭肯定对他也是非常压抑。中国文化中的传统家庭压抑得最厉害的方面肯定是与性有关的东西,莫言对这方面的东西特别地敏感。我们回到作品,这些小孩儿批斗方秀珊的事儿肯定早就传到各家去了,这些小孩儿各自回家以为啥事没有,特别是这个“我”是被迫参加的,他认为自己什么事都没做过,其实家里人早就知道他们干了什么“好事”。家里人其实也只是朦朦胧胧意识到这里面有性的东西,但不是每一个人心里能很清醒地意识到这件事里最要害、最纠结、对他们最致命的东西,其实关键就在性上,而不在于批斗这件事情上。奶奶那个“古”其实是个寓言故事,它不是一个真事儿,奶奶的意思是通过这个寓言里这个老爷子把性完全作为一个符号呈现出来,最后再通过这个方式把性上遮蔽的东西给解魅掉。奶奶说:“你们为什么不笑啊?”其实意思就是家里人不就为了性这个问题在纠结吗?现在奶奶告诉大家,性就是这么回事。这个故事就是这样将性这个东西解魅掉了,虽然它的神秘性不会因为解魅而消失掉,但是能让我们以更理性的态度去认识很多事情。所以这个小说里方秀珊是一环,奶奶是一环,将这个故事贯通起来,蕴含了巨大的弗洛依德主義的魅力在里面,同时也是对巨大政治叙事中运转力量的一个揭示。莫言表达的意思是:虽然故事里这些是小孩,但是你以为我们所认为的许多主事者们的那些行动都是按照他们所宣扬的那些崇高的、理想的话语在推进吗?其实政治的每一个层面都混杂了很多丰富的东西。这就是对政治的、对我们社会运转机制内在力量的一个揭示。我们可能会觉得莫言在讲黄段子,但是他这些文字中包含着普通人达不到的对真理的顿悟。
三、 《牛》所揭示的国家治理问题之症候
我们来看莫言的一个比较轻松一点的、非常了不起的中篇小说——《牛》。这篇小说可能也存在一些如果不仔细揣摩,我们可能读不懂其中微妙之处的情况。莫言的好多作品,比如《师傅越来越幽默》中,莫言就用到了“聊斋诡计”,给人以神神鬼鬼、莫名其妙的感觉,但有的人就没有注意把握他这种艺术的手法,他就坐实了、实打实地去解读,比如非常出色的评论家——李敬泽。他的评论当然非常好,他写莫言的其他几个评论也非常精彩。但在评论《师傅越来越幽默》这个作品的时候[3],他没有充分理解这个作品结尾的妙处[4]。很多当代好的文学作品,你在看的时候能够走进去,但是它本身必须是一个谜语一样的东西,要求你去猜、去悟出来,这才是当代的、现代的顶级作家达到的境界。既然是要去猜、去悟的东西,这就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来体悟的问题,可能悟得深浅不一。
(一) 当“牛”被纳入一种崇高的叙事话语中
《牛》这个作品,也是个文革时期的故事。牛在文革时期,涉及到一些特定的政治话语。
在人们的马克思主义观念中有一条就是:生产资料在谁,谁就成为统治阶级。在新中国建立的前后,牛已经成为集体生产资料中最核心的部分。牛本来只是个“动物”、“物”,但置于社会主义这个整体话语体系下,处于我们国家这个意识形态中,牛作为一个生产资料元素,实际上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生产资料了。当时的地主、富农等等身份是怎么划分的?都是依据人们所占有的财产、物质财富来划分的,一旦将其划分为地主或者富农,就想当然地认为其思想和其所占有的财产是吻合的,一定程度上物质的东西检验和认定了人们拥有什么样的思想,所以,生产资料成为了一个神话性的东西。在那样一个年代,牛在生产生活中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莫言这个《牛》的小说中就存在这样的一个矛盾:既然牛拥有了这样一个神圣的地位,在那个年代是不能随随便便杀它的,杀它的话需要得到公社里公牛办的批准,一般允许杀掉的牛都是摔伤或者快要病死了的。这样的情况下,牛繁殖的速度相对于公社里能饲养牛的条件来说太快了,造成巨大的饲养困难,可是牛又不能随便杀,巨大的矛盾就这样出现了。
这个故事里的村子里去年冬天生了三头小公牛,到了今年春天就成半大小牛了。为了防止更多的小牛降生,生产队队长麻叔很早就开始嘱咐放牛的杜大爷,让他放牛的时候除了注意它们别吃庄稼以外,千万注意叫它们别往母牛身上趴。人的粮食都不够吃,再有更多的牛根本招架不住而且又不准杀牛吃肉嘛。但是人看不住牛。按说这三头小牛早就该给它们做绝育手术,但是农田事忙一直拖着,拖到了现在春天,问题变得严重了。特别是三头小牛中有一头叫“双脊”的小牛很“危险”。莫言在故事中特意地渲染,我们知道普通的牛都是一条脊椎骨,写这条“双脊”长着两条脊椎骨就显得它特别地阳刚、强壮。眼看着“双脊”这头牛越来越看不住了,老往母牛身上趴,搞不好母牛已经怀上了,该怎么办?麻叔就决定去叫公社兽医站的兽医老董来把这三头小牛给骟了。
老董是个经验丰富、技艺超群的兽医,让两头小牛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手起刀落就把两头小牛的卵子给摘了。莫言特别有想象力,这里写得很生动,还给老董这一招取了个名字——“叶底摘桃”,就好像那武侠小说里的一招似的。这两头小牛对于老董来说是小菜一碟,但“双脊”长得健壮又发育得早,而且去年冬天就往母牛身上跳了,显然已经过了做绝育手术的年龄体征,强行做手术的话,难度增大不说,它的伤口难以愈合,容易造成术后死亡。这些对老董技术精湛的医术声誉构成巨大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很可能给他招来政治风险,所以老董坚决认为“双脊”做不了并去取自行车要离开。但麻叔作为生产队长,老奸巨猾,先是给老董戴高帽——“这对你来说算什么事啊?”后又耍起无赖手段——一把将老董自行车钥匙拔了,又扣了老董交给他们临时保管的手表,而且还用了激将法——老董你不是自吹自擂再能的牛犊见了你都害怕,对你来说,拿掉那两个蛋子都跟叶底摘桃一般嘛!?老董就这么被将住了,但是由于“双脊”实在难以下手,所以老董也没有炫技而是采取了笨办法——用杠子、麻绳把“双脊”给倒绑起来,最后给骟掉了。 骟了以后,麻叔让“我”把牛蛋子拿到他们家去,让他老婆去割一把韭菜把这牛蛋子炒了,老董今天辛苦了要好好招待。麻叔其实很有智慧也很慷慨的,他还说家里没酒但是有半麻袋玉米,拿了去换酒来招待老董,所以莫言这里面其实写得非常生活化。将“双脊”骟完以后,他们就去吃这个牛蛋子。但是这个“双脊”做完手术以后不能让躺着,因为躺着伤口就张开了容易感染,必须一天24小时地“溜牛”。老董表示谁让它躺着,要是出了事他可不负责。于是麻叔要求饲养员杜大爷必须把“双脊”给溜好了。这个杜大爷也是狡黠的,他不满于麻叔他们去吃牛蛋子却留自己一人溜牛,他也想吃,于是将牛牵到麻叔家门口去。麻叔出来将他轰走,并说,乔冠华在外交部接待外宾,难道杜大爷也要去吃一口?杜大爷也没办法,就说他可以不吃牛蛋子,但是他也挺饿、得回家吃饭,不能一直溜这个牛。于是麻叔就看见小说中这个“我”在旁边,就让“我”去帮杜大爷溜牛、可以挣一个工分。“我”这个小孩儿非常高兴地去了,一方面因为麻叔老婆答应给“我”留一碗炒牛蛋子,另一方面杜大爷曾经在放牛的时候许诺“我”好好帮自己放牛就把小女儿嫁给“我”。
(二) 人类学家般的视野与人物各异的叙述
《牛》还描写了少年人的懵懂的青春意识的增长,就因为杜大爷许诺将小女儿嫁给“我”,这小孩就老上人家家里去给人家干活,有一回买来二十块水果糖,拿了十八块给杜大爷的小女儿吃,姑娘拿来就吃了。莫言在这里非常地生活化!“我”虽然是个小孩,但是也已经性意识萌发,借着送糖就想摸人家小姑娘一下。但是姑娘不依,将“我”的手打开并斥责“我”:嘴上毛都没长全,就想好事儿呢。“我”以姑娘吃掉了“我”送的糖为理由,非常不服气,杜大爷的小女儿则安慰“我”说等“我”长大了她就嫁给“我”。所以莫言的作品里充满了这种貌似与正题无关的“花边”,但是却使整个小说显得非常地立体,这里面包涵非常质朴的道德感,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猛以为充斥着很多黄段子的那样。安排“我”这个小孩去溜牛以后,杜大爷就回去吃饭去了,但是吃完饭杜大爷又去侍弄自己的自留地去了,并没有回来接替“我”看牛。“我”非常生气,于是又去找杜大爷的小女儿,她嫌“我”对她爹不好,说:“你对我爹这样的态度,还想摸我?”“我”也怒了:“你如果让我摸你,我能对你爹这样的态度?”
(三) 牛被悄然导演的命运悲喜剧
说回“双脊”。它被溜了一天,但确实由于已经成年了,这个做了手术的伤口还是感染了。杜大爷为了逃避自己没有尽职溜牛的责任,又开始对“我”特别客气,许诺保证把小女儿嫁给“我”,要求别把他晚上没有溜牛而是一直让“我”在溜的事情说出去。他们将牛感染了这个事报告给麻叔,可是麻叔不以为意,无视杜大爷和“我”请老董来看看的提议,让杜大爷继续正常喂食“双脊”。又过了两天,“双脊”感染更严重了,杜大爷很着急要去请兽医来医治,但麻叔让他第二天将“双脊”赶到兽医站医治。兽医站非常远,牛已经比较虚弱了,“我”和杜大爷一步一步慢慢地将牛赶向几十里以外的公社兽医站,路上杜大爷疼惜牛,用瓶子从井里提来水给人喝了,又给牛灌。但是赶到兽医站时天已经黑了,兽医站早已下班、老董回家了,杜大爷和“我”只好守着“双脊”在兽医站门口过夜,等老董第二天来上班。但第二天一早,“双脊”已经死了。杜大爷赶紧派“我”回去向生产队队长麻叔报告,可是没走多远,就碰见大步流星赶来的麻叔。更奇怪的是,“我”向麻叔报告牛死了的事,麻叔并没有很惊讶,也没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麻叔表示牛死了很遗憾,也是没办法的事,就要求“我”这个小孩作为看管牛的人员跟他一起去耕牛办给“双脊”办理死亡備案,然后准备把死牛拉回去。麻叔叮嘱“我”在耕牛办什么话都别说,有问题他来回答就好。但当耕牛办主任问死牛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脱口而出,说就在兽医站门口呢。于是耕牛办主任就要求将死牛拉去检疫,并在检疫完以后告诉麻叔一行人,这头牛有疫病,为防止疫情传染要将“双脊”的尸体留在公社,既然牛由于生病死亡,该开的证明给麻叔等人开好他们就可以回去了。杜大爷和“我”都很高兴,因为牛死了与他们没关系了;但麻叔很郁闷,死牛被公社给截留了。
过了几天,公社里发生了大事,三百多人食物中毒,原来他们将死牛作为一顿口福给吃了,但“双脊”的肉和内脏含有一种沙门菌,致使吃了牛肉的人食物中毒了。别的人都没事,杜大爷在食堂当炊事员的女婿成为唯一死了的人,原来他吃牛肉太多给撑死了。但很搞笑的是,这件事还惊动了县里、省里甚至中央,派人来调查,一度怀疑是反革命分子或国民党特务搞破坏。
从这个小说中我们读出了什么?我们怎么理解这个小说所揭示的世界或其中的社会生活内容?这头牛的死亡怎么理解?它的死亡有没有责任问题?怎么追责?
(四) 《牛》究竟揭示了什么?
当然,这个作品中还有一些背景材料要补充给大家。其中穿插了这么一个小情节:有一天公社养的牛跑了两头,大家很高兴,本来都快养不活了,跑了能减少负担。但是没想到没过几天它们又回来了,还给带回来三头,轰都轰不走,只能养着。然后保管员一时生气就打了这个牛,结果被人以粗暴对待集体生产资料给举报了,在城南苗圃蹲了一个月学习班。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当时生产资料在马克思主义之名下被异化、神圣化了,甚至达到了一个比人更高的地位。这就是当时人们的生活结构。
在这个补充材料背景下大家再看看:牛死了是否存在责任?应该怎么追责?社会意义在哪里?特别是好好琢磨琢磨文章中的几个人物的举动。
正像有的人看到的,这个牛的死是人为故意促使的,它本来不该死的。生产队队长一开始就有谋算,他本就不该让牛那么大了才去做绝育手术,还故意忽视牛的术后情况,并让牛走那么远的路去医治,所以牛就在看似正常但实则是生产队队长的策划下死了。面对牛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时,大家还是会各有各的私心,各想各的办法,在明规则下搞一些潜规则。牛其实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生产资料、劳动工具,一种动物,你强行要用意识形态把它拔高到一个神圣化的地位,甚至把它异化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符号,反而会使事情的结果与目的背道而驰。 (五) 《牛》對重新反思意识形态问题的启示
这个小说最要害的地方或许就在这几点:第一,麻叔一手导演整个事件,虽然他最后失败了,那只是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第二,我们的政治生活当中惯于依赖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管理的方式,这就有时导致整个社会管理的某种扭曲。所谓的意识形态我们可以用很多种角度去定义,其实它就是一种整体性的有意识无意识的东西笼罩在大家心上,要把大家维系住。说白了,意识形态就好像使你处在“笼络”中,它不是一个理性的东西,而是一个感性的审美的方式。所以笔者认为这个小说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文化在某些方面要淡化意识形态。当然这是偏学理性质的讨论,在政治上很可能有很多人反对。而且有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淡化了意识形态,我们这个社会又靠什么凝聚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在淡化意识形态的同时,强化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是靠理性实现的,我们通过理性来建构认同,这样就不存在一部分人“笼络”另一部分人的情况。这里面还有一个我们公共生活中的不同主体间的关系的问题。为什么呢?个人和集体、集体和生产队、生产队和公社、公社和县里、县里和省里、省里和中央,这些不同的主体之间不是平等的。假如每个人通过宪法、法律授予他的权利和责任去行事,在法律的限制下他们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平等的话,那么麻叔完全可以要求耕牛办的人出示检疫证明。如果这个检疫证明造假的话,麻叔他们还可以去申诉,不会因为他是上级就不敢去对抗。但现在的情况往往是以大压小,主体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所以麻叔他们不敢去申诉,只能吃个哑巴亏。这就和“大局意识”又联系在一起,“大局”好像一个神话,强调大局意识常常总是造成了各种主体间关系的不平等。这些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状态,而是一种集权式管理方式的体现。除了“大局意识”以外,我们还强调一个“因地制宜”和“实事求是”,可是这往往只是流于了表面,我们根子上还是以大局、以上面为重,所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常常变成了一句空话。如果真的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就应该通过法律授权麻叔们在他们生产队面临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把牛杀了吃肉。本来我们可以很理性、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就是因为我们是意识形态至上,最后这变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第三,因为我们是采取了意识形态主导下这种以大压小的主体间的关系,所以很多人都开始搞阴谋诡计,嘴上一套,实际上又是另一套,这些还不能说出来。有人说:高明的人就是看破不说破。这就是中国的社会治理文化和公共交往文化中最要命的地方。学校里面、各个机关包括各个地方都是这样,开会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很多人在说假话,考评、选举时有些地方本来该打叉的,但是心里想反正现实都这样了,也只有全部打同意、全部打优秀算了,何必做无用功还给自己找麻烦呢?所有的东西都走了形式了,这就是官本位集权制所造成的一个东西,这就是我们公共生活领域当中的一个事实。
(七) 麻叔这个人物与“权利先于真理”问题
从《牛》这本小说里的描写来看,麻叔其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麻叔能把本来是大负担的牛变成大家的福利。有的同学没看小说可能不知道,其实麻叔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故意导演这么一出让牛死了,然后好分给大家打个牙祭的戏。麻叔是个非常智慧的人,所以牛死了的第二天早上,小孩刚往回赶他就赶来了,因为他心里有数,他不能把“猎物”搁那里时间太长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失控了。这本小说非常生动地写出了类似于麻叔这种基层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智慧,他们只有运用智慧才能和不合理的去周旋、去争得自己的所在集体的权利。至于有人说他自己吃牛蛋子不给别人吃,那是他确实要拿去招待老董去,你们看他都把自己家的玉米拿去换酒给老董喝了,这谁给他报销去啊?所以麻叔在作者看来其实是个很正面的人物。
小说里的杜大爷当然比不了麻叔,他按部就班地照顾牛,实时地上报牛该做手术的情况,只有在怕担责任的时候才让小孩说谎。所以杜大爷算是一个有点小自私的人物,他具有一些小计谋,但是离麻叔还差得远。麻叔当然不能点明了去跟杜大爷讲。所以作品里的杜大爷其实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人,他对牛和人有一种视牛如人的意识,他其实是很爱惜这个牛的。爱惜牛可以从他赶牛去兽医站的过程中看出,他就像照顾家人一样去照顾这个牛,人喝水用什么打,他也同样用什么去给这个牛打,并用它给牛喂水,用杜大爷的话来说就是“人牛一理”。
可见这个小说是写得很立体,写出了不同人的态度。书里的老董不见得有麻叔那么高的政治智慧,但老董作为一个兽医,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手艺是很高超的,对问题的判断是很准确的。至于小说的尾巴:是不是台湾来的特务搞得破坏?这是故意为了揶揄讽刺一下。莫言的作品就是这样,他有非常严肃的主题,但是写得非常地巧妙,他的作品里有对中国政治生活运行机制的一个非常高超的揭示。
另外,在研究不同立场之间冲突的话题时新注意到的一句话:“所谓的无私奉献是一切极权主义乌托邦的最核心的道德伦理神话。”“忘我”是多么崇高啊,但其实一个正常的社会首先不是要求、鼓动每个人忘我,而是让每个人记住自己的基本权利,同时我们来协商,共同建构一个合理的社会。让别人忘我的人其实有时可能就像小说里写的那些人物,都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与“忘我和无私奉献”相对的,也是最近大家非常强调的一个概念,就是权利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概念基于笔者的理解想做研究的一个题目就是“权利先于真理”。我们总是强调“服从真理、尊重真理”,但其实按我们现代的思想来看,还是应该权利至上。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们每个人永远都只是走在通向真理的路上,只有集权主义乌托邦的思想“领袖”才强调真理掌握在他们手中,真理就是这些,大家要服从这些真理。但从公民权利角度来说,每个人对真理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权利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更多的权利首先在个人,社会性的真理是为了我们最后在理性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同的契约,这是走向真理的目的所在。这个“权利先于真理”就跟萨特所谓的“存在先于本质”一样,当然他是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一个人、一个社会的本质是怎么样的?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它总是在变动当中,而且每个主体他都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我们没法说出他的本质。也许在某个方面某个人静止了、被“定指”了,但我们作为他者,永远要保持一个开放的态度来面对他,要给每个人留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要求我们不要急着给别人确定一个定性的东西。 我们现在所说的“后现代”、“解构”,它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知性的基础上,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通过理性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新的状态。我们所处的毕竟是一个社会,所以这种解构最后还是要达到一个社会共同认同的东西,但是它是在将我们所谓的真理神话进行质疑的基础上达成一个新的共识。这些话题,包括“生命主体”等概念,和法治文化都是非常相关的。法治文化本身作为一个学科是不存在的,因为它其中存在一个定性的问题,法治是一个理想性的现代治理文化。其实我们这个作为一个学科它应该叫做(国家)公共治理文化,它是一个国家怎么建构和运行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宪政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最基本的东西,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制度如何安排的问题。放得更泛一点来讲,就是社会文化当中的各种不同的价值逻辑如何互相交接的问题,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如果我们的社会只有一种价值那很简单,但我们现在有不同的价值,需要把它们结合、建构起来,这就涉及到主体的问题。如像近年大家都在讨论的一个问题:死刑要不要放弃?对于死刑的探讨其实也包括权利的问题,有些国家提倡废除死刑,从权利角度来说我们确实应该废除死刑。但在一定范围内我们还是要允许死刑,这其实是一个策略选择,而非本体性选择。从本体选择来说的话,每个人都有掌握其生命的权利,其他人都不能说自己站在一个正义的立场,就有权利把别人消灭了。福柯就是把权利意识贯彻到极致的一个典型,所以他认为包括疯人院、监狱等等,都是基于我们普通人的想象和看法,将另一部分人压制了。“压制”就代表我们不应该这么做,这就是从主体和主体权利平等的角度来说的。当然他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就像一个阶级的人可能说另外的人是反动派,而其他人又可能说这些人是反动派,那么真理到底在谁的手上?所以任何制度我们都需要去解构、质疑它,最终并不是为了完全摧毁这种社会的制度,因为这些人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者,最终大家还是认同一种社会秩序的,只是从不同角度来谈这个问题而已。
所以,我们看莫言《牛》这个作品,就是这样涉及到了這些神话性话语,而且其中还蕴含了很多对人性的挖掘,有许多真诚的感情和人性的微妙呈示。所以莫言的这个文本的内涵是很丰富的、立体的,他真的就好像是一个现代农事诗人。
〔参考文献〕
[1] 张灵.《蛙》中的“姑姑”和她的“一厘米的自主权”[J].新文学评论,2013(1).
[2] 郭道晖.为政以德,良心入宪[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5).
[3] 李敬泽.莫言与中国精神[J].小说评论,2003(1).
[4] 张灵.叙述的源泉:莫言小说与民间文化中的生命主体精神[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85-190.
(责任编辑:马胜利)
〔关键词〕 莫言;《飞鸟》;《牛》;公共领域;治理文化;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4-0069-09
一、 引言:小说话语与法学素养
(一) 长篇小说要揭示生活中的“硬”东西
莫言的作品里充满了政治性思考,充满了政治话语的种种书写。现代中国特别是当代中国的小说这种文体,它是反映整个社会生活的,它与抒情为主的诗歌或者散文不一样。现代社会,尤其是中国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一个小说家如果回避了政治,那他的作品肯定是苍白无力的,不会有分量的,一个作品想要有分量肯定回避不了政治。莫言是个很聪明的人,就像他的诺奖获奖答谢词中所说——“我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当然不会自己说自己主要来写政治或者政治是其重点聚焦、揭示的一个部分。作家怎么能自我表白自己的艺术旨趣呢!?
莫言确实是一个非常天才、非常了不得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有十多部,但是每一部都不一样。这个不一样不仅在于内容的不一样,同时在于艺术安排的不一样,每一部作品都有他独特的用意和独特的艺术旨趣。所以我们读莫言的时候,好多人说挺好看但是读不懂,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也许你们读《红高粱》、《檀香刑》这一类的作品的时候会稍微好一点。当然《檀香刑》也涉及到一些如何正确理解作品艺术安排的东西。莫言的东西非常地多,他除了常规的长篇小说,还有类似《蛙》这样的作品。《蛙》这部作品里的人物,“姑姑”还有其他所有角色,在70年代以前出生的读者读来就像马上进入历史隧道,时光好像复返了一样。为什么呢?他写得太逼真了。《蛙》前面一部分是小说的构筑,后面一部分是戏剧的构筑,这两个结构里面有内容重复的地方,但它不是单纯的重复而是形成一种互补,在戏剧当中又有新的推进和发展。这个作品对于我们的生活甚至历史是一种鲜活的记录,它充满了思想性。
过去我们研究文学主要是比较宽泛地去研究它揭示了社会的什么,但是究竟揭示了社会的哪些核心方面?以前我们研究得更多的是道德的、情感的东西,但是现代文学作品更多揭示的是我们生活中特别“硬”的一些东西,比如政治是如何运作的、安排的。以前文学圈子离法学比较远,如何用法学的观点来对文学艺术进行解释是一个盲区,甚至可以说根本想不到。笔者在分析《蛙》的文章[1]中用到一个概念,也是“法治三老”之一的郭道晖老先生提出的,即“一厘米的自主权”这个概念[2]。它说的是柏林墙没倒之前,东德的一个青年想去“自由世界”,所以他翻越柏林墙。这时候守卫的士兵发现了他,士兵有责任阻止他翻越,这个守卫的士兵给了这个青年一枪,把他打死了。这件事过去了,后来柏林墙垮掉以后,大家去追究这个事情、审判这个士兵。一部分人提出他是在履行士兵的职责——听从上级命令并执行任务;另一部分人认为某种意义上他有他的“一厘米的自主权”,上级让他去开这个枪,但是他可以有意识地不瞄准、稍微打偏一点,那么这个青年的生命就不会这样一枪结束掉。这个问题当然很有意思,对我们探索法治文化包括宪政文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近些年一个话题——“平庸之恶”被大家所关注,这是由阿伦特这位女学者提出的概念。平庸之恶的基本意思就是大家明明知道这个事情不对,但是每个人都明哲保身,为了自己现实的利益没有去抵抗而沉默了。这个其实和前面的“一厘米的自主权”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关于人们是否追求正义追求公道追求自由的理解问题,你是否在可能的范围内有效地自觉地把握住这个问题。所以有时候我们学界很流行的某个问题,换一个角度看,另外一个人可能已经提出过了,这就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征、不同表述的情况。
(二) 当代文学需要法学来“壮骨”
对于莫言的《蛙》的理解评论界有一个很大的争议,就是那个姑姑是不是罪大恶极?是不是应该忏悔、应该死无葬身之地?这就是我们对一个人物要进行道德评判或者文学评判时肯定要涉及到的一个方面。人们就此写了很多文章,观点都不一样。有的人说“姑姑”是在执行一个公务,所以她的行为是合理的;还有的人说她是不对的,那么狠心,想那么多法子把这个计划生育工作推行下去贯彻到底,甚至是发挥性地贯彻到底,所以她是罪大恶极的,虽然最后她要忏悔,但是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应该被打入地狱的恶魔这一本质。那问题就是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站得住脚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事情。我们应该怎么来评价她?拿出什么理由来支持这个评价?郭道晖的这个观点给人一个很大的启发就在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不是一个法学家,但是他内在地有一个非常好的尺度。我们看莫言写的这个姑姑,在我们国家最开始认为生得越多越光荣的年代,她去做接生工作,做得非常好,大家都很赞同她。后来到了计划生育时代,她想出各种办法挖空心思地来执行政策。但是莫言了不起的地方就在于,从理性和政策的角度来说,姑姑执行这个任务始终有着很大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姑姑也有一个非常好的生命的尺度。你们看她后来几次想去追赶逃往外地超生的孕妇王胆她们,其中有一次写得非常好。姑姑在夏天汛期的河上快要追到王胆的时候,她一只手伸过去快要把他们的船抓住了,但发现对方马上要生产了,当时对方的丈夫说“我剁掉你这魔爪”,但莫言在这里就很四两拨千斤地叙述道——姑姑说:这不是魔爪这是一双承接生命的天使的手。这句话说明姑姑在发现对方已经要生产了的瞬间变换了自己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接生婆,而不再是一个计划生育的贯彻执行者要去把这个婴儿扼杀掉。这说明莫言把握住着一个很好的底线,尽管姑姑是一个计划生育的积极执行者,但是面临一个生命马上要诞生的情况,她立刻就转换了自己的角色,成为了一个迎接生命的天使,这就是一个人物内在的最基本的底线意义的一个尺度,即对生命的珍惜。结合我们前面所说可以看到,这个姑姑始终展现着作为一个生命主体对自己的“一厘米的自主权”的正面把握,这就是一个伟大的尺度。所以《蛙》这个作品里的姑姑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我们对其无可挑剔,至于计划生育这个政策对不对,那是一个公共政策问题,我们永远无法简单地做出一个判断。这就告诉我们,要去评价一个问题必须找到一个着眼点、一个标准。所以我们看这个姑姑貌似一个恶魔,很多胎儿由于她的计划生育执行行为被扼杀了,就连她自己后来都忏悔了,嫁给一个手艺人做很多娃娃,它们象征着每一个她被扼杀掉的小孩,但是实际上她每一次都并没有真的像一个恶魔一样去恶意地伤害一个生命。从某种角度来说,姑姑只是一个计划生育的执行者,从道德和人性上来说她没有任何罪过。当然从姑姑自己内心的角度来说,她要忏悔,但是从我们其他人的角度来说,姑姑并没有在人性上有真正的过失,不需要忏悔。这样我们就给出了一个较有说服力的评判。 不管我们在文学作品中研究法律、法治文化还是研究政治,我们就是要给它找出合理性合法性来,让这些问题最终能确定性地予以解决。所以现在我们研究长篇小说这种现代性的文本,确实需要基本的法理的思想来帮助我们理解、评判作品,否则我们的分析永远流于很“软”的、感性的层面上。我们根据这个意识再来看莫言,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小孩,在开始写作以前没上过正规的学校,虽然他读过很多书、通过自学有了一定的文学素养和积淀,但是主要是生活给了他这些磨练和智慧以及对生命的非常深刻的理解。
莫言的长篇小说,有那么一两部给他个诺贝尔奖都是可以的,他的很多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也可以说篇篇够到给个诺贝尔奖的水平。所以瑞典文学院并不是不专业,它的水平是很高的,只能说评奖以来漏网之鱼是肯定有的,但是进这个“网”里来的绝大部分都是经得住历史和时间检验的。下面我们以莫言的两个作品为例来看看他对中国当代公共生活问题的书写。
二、 《飞鸟》的荒怪与伟大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特别稀奇古怪的短篇作品——《飞鸟》,这是一个很短的小说,但从这篇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莫言是多么“天外来客”似的一个人,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框架框不住他的思维。《飞鸟》这个故事太荒怪了,它写的是一个文革时期的故事。夏天的时候,河边一大片向日葵,已经长得非常茁壮了。一帮小孩儿放了学以后放牛,其中有一个叫许宝的小孩比较大一点,他觉得非常无聊就想学大人的样子抓一个人来批斗批斗。但是抓谁呢?许宝提议就抓方秀珊。这个方秀珊是谁呢?她是小学校长的老婆,这个小学校长是个老革命,但这个方秀珊原先是解放前一个地主的老婆。这个地主以前家里很有钱,临到解放前他跑到台湾去了,方秀珊被留下了,后来就改嫁给了校长,所以校长老婆可以说是一个城里的女人。于是许宝作为这群孩子的孩子头就招呼着大家去抓方秀珊批斗。许宝为什么能是孩子头呢?因为第一,他们家是贫下中农,在当时的社会生态中,他们家是有权力的;第二,许宝的姐姐是现在校革命委员会的副主任,刚刚说到的那个老校长已经作为修正主义走资派被他们给赶下台了,许宝姐姐也是吆五喝六的风云人物。所以他们家的这种成分以及他姐姐的这种身份使得许宝也趾高气扬,再加上许宝要比其他小孩大一点,他就成了这群小孩里很有威慑力的这么一个孩子头。他领着其他小孩到学校去,路上碰见了他的姐姐,姐姐认为他们太小不让他们掺和这事儿,但是他还是带领着大家直奔学校给老校长安排的宿舍。敲门以后老校长出来开门问他们干嘛,许宝要求校长老婆出来,说要批斗她。老校长说方秀珊已经病卧多日,求这些小孩放过她。这些小孩当然不干,推开老校长进入屋内要抓方秀珊去批斗,病床上的方秀珊万般求情不成,无奈只能答应出來来到河堤接受批斗。这些小孩就开始进行揭发,让方秀珊在太阳底下暴晒,晒久了看她腰不直了又去给她撑直了,然后再用河水泼她让她别装死,就这么斗方秀珊。斗到一定时候许宝觉得没劲了,方秀珊也没啥可交代,被斗得实在受不了了,她就说:“你们干脆杀了我吧……”但许宝接口说:“我们不杀你,我们要强奸你!”她从地上打着滚爬起来跑了两步跌倒了,许宝揪着她的头发使她的脸仰起来,她翻着白眼不断求饶……莫言在这里有个非常了不起的描写,说起来许多人可能会觉得这里很俗。当这个许宝抓着求饶的方秀珊时,他一低头发现自己裤裆撑起来了,他马上就脸红了,说:“你这样的老货,谁要?吓唬你罢了!”随即把这件事放弃了。
这件事结束了以后这个故事还没有完。天黑了,放方秀珊回去了,小孩们也各自回家。文中的“我”走到家门口,感觉到一片肃杀,院里全家人严阵以待。“我”一进来,姐姐跳上来就揪着“我”的耳朵,娘扇了“我”一巴掌哭着骂“孽障!你伤天害理吧……”,一家人就开始劈头盖脸地打“我”。“我”作为一个小孩儿,觉得自己没干什么事,不就跟着许宝一起批斗了个人,自己也没做什么呀,不明白为什么家里这么大反应。姐姐甚至给了父亲一把锋利的铁锨,扬言要铲死“我”。这时候奶奶颤颤巍巍地出来说:“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你们铲他的头!”在家里奶奶是一个权威,她这么说全家人都只能听着。奶奶接着让大家坐下,她给大家讲了个“古”。奶奶的“古”其实是反讽寓言故事,瓦解了人们对性的执迷、禁忌、与过度崇拜。奶奶的“古”讲完了,还轻松坦然地说:“你们为什么不笑?”小说到此戛然而止。
现在我们来参悟一下莫言这个荒怪陆离的小说,你们觉得这个小说它有一个什么样的旨趣或者意图在里面?
莫言的作品在很多地方非常的真实。说实在的,对生活的描写,很多时候他比我们最朴实的历史学家写得还生动还真实。另一方面,莫言的好多笔墨是荒诞的,他的荒诞是一种寓言。好多时候他的故事的意思就好像《皇帝的新装》一样,他必须通过一种物质的形式来暗示给读者一种思想,作为作家,他不能直不楞登地写出来、说出来。如果要直不楞登地写出来,那就该是评论家的事了,评论家可以直接写出来写成论文。莫言的作品仅仅是一种现代寓言,所以我们应该以对待寓言的方式来理解他作品的一些情节。
我们可以看到,以前,某种意义上我们大家谈性色变,但另一个方面,崇高的、冠冕堂皇的政治话语下面隐隐波动的可能是很平常很世俗的各种欲望。怎么体现的呢?那个许宝的姐姐是个造反派,喊的口号伟大崇高极了,但其实他姐姐表面上冠冕堂皇,心里充斥的还是各种个人的私欲,肉体的欲望、权力的欲望。这帮小孩什么事都不懂,懵懵懂懂地去批斗别人,他们真的是发自一种政治的意图和觉悟吗?他们其实也是被感染的,似乎是为了一种政治的参与,实际也是发自私欲。就像他们找人批斗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村别的女的,为什么一定要找方秀珊?这其中也有弗洛依德所强调的性的意识在里面。为什么找这么一个地主老婆、一个城里女人?这其实也有个城乡话语的内容在里面。莫言的小说有个巨大的背景,也是我们研究中国历史、中国当代文化不可忽略的一个最基本的框架——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方秀珊是城里来的,又曾是地主的太太,她这个身份就散发着某种朦胧的魅力,所以这些小孩在寻找目标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嗅觉就指引他们找到这里,这是有这个基本框架问题在的。所以这些小孩批斗方秀珊是有朦朦胧胧的性意识在这里面的。另外莫言了不起的地方还在于这个情节的安排。如果情节这样继续进行下去:小孩说完要强奸这个话,当然他也强奸不了,最后踢人几脚发泄发泄,然后回家。如果情节这样安排,那这个小说就太一般了,上升不到了不起的小说的高度。这个小说出色之处就在于这个小孩看见自己的裤子顶起来了,他懵懵懂懂不自觉地发现了自己的行事其实是有一个见不得人的动机在里面,而且这个动机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评判下是被压抑谴责的,所以他脸红了、害羞了。天然的、天生的道德感阻止了这个暴行的发生,这体现了莫言对人性底线的一种非常微妙且通透的把握,一般作家对人性对生活的理解到不了这个火候。所以小说将批斗停止在这里,成就了其成为一部出色的作品的书写。 我们再来看看“我”到家以后的这个情节。咱们中国大部分老百姓家的氛围都是正襟危坐的,尤其是在当代中国,这个政治文化和社会文化进行了民风民俗的改造以后,大部分家庭的氛围是相当严肃和传统保守的。我们从莫言的作品中感受到他从小生长的家庭肯定对他也是非常压抑。中国文化中的传统家庭压抑得最厉害的方面肯定是与性有关的东西,莫言对这方面的东西特别地敏感。我们回到作品,这些小孩儿批斗方秀珊的事儿肯定早就传到各家去了,这些小孩儿各自回家以为啥事没有,特别是这个“我”是被迫参加的,他认为自己什么事都没做过,其实家里人早就知道他们干了什么“好事”。家里人其实也只是朦朦胧胧意识到这里面有性的东西,但不是每一个人心里能很清醒地意识到这件事里最要害、最纠结、对他们最致命的东西,其实关键就在性上,而不在于批斗这件事情上。奶奶那个“古”其实是个寓言故事,它不是一个真事儿,奶奶的意思是通过这个寓言里这个老爷子把性完全作为一个符号呈现出来,最后再通过这个方式把性上遮蔽的东西给解魅掉。奶奶说:“你们为什么不笑啊?”其实意思就是家里人不就为了性这个问题在纠结吗?现在奶奶告诉大家,性就是这么回事。这个故事就是这样将性这个东西解魅掉了,虽然它的神秘性不会因为解魅而消失掉,但是能让我们以更理性的态度去认识很多事情。所以这个小说里方秀珊是一环,奶奶是一环,将这个故事贯通起来,蕴含了巨大的弗洛依德主義的魅力在里面,同时也是对巨大政治叙事中运转力量的一个揭示。莫言表达的意思是:虽然故事里这些是小孩,但是你以为我们所认为的许多主事者们的那些行动都是按照他们所宣扬的那些崇高的、理想的话语在推进吗?其实政治的每一个层面都混杂了很多丰富的东西。这就是对政治的、对我们社会运转机制内在力量的一个揭示。我们可能会觉得莫言在讲黄段子,但是他这些文字中包含着普通人达不到的对真理的顿悟。
三、 《牛》所揭示的国家治理问题之症候
我们来看莫言的一个比较轻松一点的、非常了不起的中篇小说——《牛》。这篇小说可能也存在一些如果不仔细揣摩,我们可能读不懂其中微妙之处的情况。莫言的好多作品,比如《师傅越来越幽默》中,莫言就用到了“聊斋诡计”,给人以神神鬼鬼、莫名其妙的感觉,但有的人就没有注意把握他这种艺术的手法,他就坐实了、实打实地去解读,比如非常出色的评论家——李敬泽。他的评论当然非常好,他写莫言的其他几个评论也非常精彩。但在评论《师傅越来越幽默》这个作品的时候[3],他没有充分理解这个作品结尾的妙处[4]。很多当代好的文学作品,你在看的时候能够走进去,但是它本身必须是一个谜语一样的东西,要求你去猜、去悟出来,这才是当代的、现代的顶级作家达到的境界。既然是要去猜、去悟的东西,这就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来体悟的问题,可能悟得深浅不一。
(一) 当“牛”被纳入一种崇高的叙事话语中
《牛》这个作品,也是个文革时期的故事。牛在文革时期,涉及到一些特定的政治话语。
在人们的马克思主义观念中有一条就是:生产资料在谁,谁就成为统治阶级。在新中国建立的前后,牛已经成为集体生产资料中最核心的部分。牛本来只是个“动物”、“物”,但置于社会主义这个整体话语体系下,处于我们国家这个意识形态中,牛作为一个生产资料元素,实际上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生产资料了。当时的地主、富农等等身份是怎么划分的?都是依据人们所占有的财产、物质财富来划分的,一旦将其划分为地主或者富农,就想当然地认为其思想和其所占有的财产是吻合的,一定程度上物质的东西检验和认定了人们拥有什么样的思想,所以,生产资料成为了一个神话性的东西。在那样一个年代,牛在生产生活中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莫言这个《牛》的小说中就存在这样的一个矛盾:既然牛拥有了这样一个神圣的地位,在那个年代是不能随随便便杀它的,杀它的话需要得到公社里公牛办的批准,一般允许杀掉的牛都是摔伤或者快要病死了的。这样的情况下,牛繁殖的速度相对于公社里能饲养牛的条件来说太快了,造成巨大的饲养困难,可是牛又不能随便杀,巨大的矛盾就这样出现了。
这个故事里的村子里去年冬天生了三头小公牛,到了今年春天就成半大小牛了。为了防止更多的小牛降生,生产队队长麻叔很早就开始嘱咐放牛的杜大爷,让他放牛的时候除了注意它们别吃庄稼以外,千万注意叫它们别往母牛身上趴。人的粮食都不够吃,再有更多的牛根本招架不住而且又不准杀牛吃肉嘛。但是人看不住牛。按说这三头小牛早就该给它们做绝育手术,但是农田事忙一直拖着,拖到了现在春天,问题变得严重了。特别是三头小牛中有一头叫“双脊”的小牛很“危险”。莫言在故事中特意地渲染,我们知道普通的牛都是一条脊椎骨,写这条“双脊”长着两条脊椎骨就显得它特别地阳刚、强壮。眼看着“双脊”这头牛越来越看不住了,老往母牛身上趴,搞不好母牛已经怀上了,该怎么办?麻叔就决定去叫公社兽医站的兽医老董来把这三头小牛给骟了。
老董是个经验丰富、技艺超群的兽医,让两头小牛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手起刀落就把两头小牛的卵子给摘了。莫言特别有想象力,这里写得很生动,还给老董这一招取了个名字——“叶底摘桃”,就好像那武侠小说里的一招似的。这两头小牛对于老董来说是小菜一碟,但“双脊”长得健壮又发育得早,而且去年冬天就往母牛身上跳了,显然已经过了做绝育手术的年龄体征,强行做手术的话,难度增大不说,它的伤口难以愈合,容易造成术后死亡。这些对老董技术精湛的医术声誉构成巨大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很可能给他招来政治风险,所以老董坚决认为“双脊”做不了并去取自行车要离开。但麻叔作为生产队长,老奸巨猾,先是给老董戴高帽——“这对你来说算什么事啊?”后又耍起无赖手段——一把将老董自行车钥匙拔了,又扣了老董交给他们临时保管的手表,而且还用了激将法——老董你不是自吹自擂再能的牛犊见了你都害怕,对你来说,拿掉那两个蛋子都跟叶底摘桃一般嘛!?老董就这么被将住了,但是由于“双脊”实在难以下手,所以老董也没有炫技而是采取了笨办法——用杠子、麻绳把“双脊”给倒绑起来,最后给骟掉了。 骟了以后,麻叔让“我”把牛蛋子拿到他们家去,让他老婆去割一把韭菜把这牛蛋子炒了,老董今天辛苦了要好好招待。麻叔其实很有智慧也很慷慨的,他还说家里没酒但是有半麻袋玉米,拿了去换酒来招待老董,所以莫言这里面其实写得非常生活化。将“双脊”骟完以后,他们就去吃这个牛蛋子。但是这个“双脊”做完手术以后不能让躺着,因为躺着伤口就张开了容易感染,必须一天24小时地“溜牛”。老董表示谁让它躺着,要是出了事他可不负责。于是麻叔要求饲养员杜大爷必须把“双脊”给溜好了。这个杜大爷也是狡黠的,他不满于麻叔他们去吃牛蛋子却留自己一人溜牛,他也想吃,于是将牛牵到麻叔家门口去。麻叔出来将他轰走,并说,乔冠华在外交部接待外宾,难道杜大爷也要去吃一口?杜大爷也没办法,就说他可以不吃牛蛋子,但是他也挺饿、得回家吃饭,不能一直溜这个牛。于是麻叔就看见小说中这个“我”在旁边,就让“我”去帮杜大爷溜牛、可以挣一个工分。“我”这个小孩儿非常高兴地去了,一方面因为麻叔老婆答应给“我”留一碗炒牛蛋子,另一方面杜大爷曾经在放牛的时候许诺“我”好好帮自己放牛就把小女儿嫁给“我”。
(二) 人类学家般的视野与人物各异的叙述
《牛》还描写了少年人的懵懂的青春意识的增长,就因为杜大爷许诺将小女儿嫁给“我”,这小孩就老上人家家里去给人家干活,有一回买来二十块水果糖,拿了十八块给杜大爷的小女儿吃,姑娘拿来就吃了。莫言在这里非常地生活化!“我”虽然是个小孩,但是也已经性意识萌发,借着送糖就想摸人家小姑娘一下。但是姑娘不依,将“我”的手打开并斥责“我”:嘴上毛都没长全,就想好事儿呢。“我”以姑娘吃掉了“我”送的糖为理由,非常不服气,杜大爷的小女儿则安慰“我”说等“我”长大了她就嫁给“我”。所以莫言的作品里充满了这种貌似与正题无关的“花边”,但是却使整个小说显得非常地立体,这里面包涵非常质朴的道德感,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猛以为充斥着很多黄段子的那样。安排“我”这个小孩去溜牛以后,杜大爷就回去吃饭去了,但是吃完饭杜大爷又去侍弄自己的自留地去了,并没有回来接替“我”看牛。“我”非常生气,于是又去找杜大爷的小女儿,她嫌“我”对她爹不好,说:“你对我爹这样的态度,还想摸我?”“我”也怒了:“你如果让我摸你,我能对你爹这样的态度?”
(三) 牛被悄然导演的命运悲喜剧
说回“双脊”。它被溜了一天,但确实由于已经成年了,这个做了手术的伤口还是感染了。杜大爷为了逃避自己没有尽职溜牛的责任,又开始对“我”特别客气,许诺保证把小女儿嫁给“我”,要求别把他晚上没有溜牛而是一直让“我”在溜的事情说出去。他们将牛感染了这个事报告给麻叔,可是麻叔不以为意,无视杜大爷和“我”请老董来看看的提议,让杜大爷继续正常喂食“双脊”。又过了两天,“双脊”感染更严重了,杜大爷很着急要去请兽医来医治,但麻叔让他第二天将“双脊”赶到兽医站医治。兽医站非常远,牛已经比较虚弱了,“我”和杜大爷一步一步慢慢地将牛赶向几十里以外的公社兽医站,路上杜大爷疼惜牛,用瓶子从井里提来水给人喝了,又给牛灌。但是赶到兽医站时天已经黑了,兽医站早已下班、老董回家了,杜大爷和“我”只好守着“双脊”在兽医站门口过夜,等老董第二天来上班。但第二天一早,“双脊”已经死了。杜大爷赶紧派“我”回去向生产队队长麻叔报告,可是没走多远,就碰见大步流星赶来的麻叔。更奇怪的是,“我”向麻叔报告牛死了的事,麻叔并没有很惊讶,也没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麻叔表示牛死了很遗憾,也是没办法的事,就要求“我”这个小孩作为看管牛的人员跟他一起去耕牛办给“双脊”办理死亡備案,然后准备把死牛拉回去。麻叔叮嘱“我”在耕牛办什么话都别说,有问题他来回答就好。但当耕牛办主任问死牛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脱口而出,说就在兽医站门口呢。于是耕牛办主任就要求将死牛拉去检疫,并在检疫完以后告诉麻叔一行人,这头牛有疫病,为防止疫情传染要将“双脊”的尸体留在公社,既然牛由于生病死亡,该开的证明给麻叔等人开好他们就可以回去了。杜大爷和“我”都很高兴,因为牛死了与他们没关系了;但麻叔很郁闷,死牛被公社给截留了。
过了几天,公社里发生了大事,三百多人食物中毒,原来他们将死牛作为一顿口福给吃了,但“双脊”的肉和内脏含有一种沙门菌,致使吃了牛肉的人食物中毒了。别的人都没事,杜大爷在食堂当炊事员的女婿成为唯一死了的人,原来他吃牛肉太多给撑死了。但很搞笑的是,这件事还惊动了县里、省里甚至中央,派人来调查,一度怀疑是反革命分子或国民党特务搞破坏。
从这个小说中我们读出了什么?我们怎么理解这个小说所揭示的世界或其中的社会生活内容?这头牛的死亡怎么理解?它的死亡有没有责任问题?怎么追责?
(四) 《牛》究竟揭示了什么?
当然,这个作品中还有一些背景材料要补充给大家。其中穿插了这么一个小情节:有一天公社养的牛跑了两头,大家很高兴,本来都快养不活了,跑了能减少负担。但是没想到没过几天它们又回来了,还给带回来三头,轰都轰不走,只能养着。然后保管员一时生气就打了这个牛,结果被人以粗暴对待集体生产资料给举报了,在城南苗圃蹲了一个月学习班。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当时生产资料在马克思主义之名下被异化、神圣化了,甚至达到了一个比人更高的地位。这就是当时人们的生活结构。
在这个补充材料背景下大家再看看:牛死了是否存在责任?应该怎么追责?社会意义在哪里?特别是好好琢磨琢磨文章中的几个人物的举动。
正像有的人看到的,这个牛的死是人为故意促使的,它本来不该死的。生产队队长一开始就有谋算,他本就不该让牛那么大了才去做绝育手术,还故意忽视牛的术后情况,并让牛走那么远的路去医治,所以牛就在看似正常但实则是生产队队长的策划下死了。面对牛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时,大家还是会各有各的私心,各想各的办法,在明规则下搞一些潜规则。牛其实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生产资料、劳动工具,一种动物,你强行要用意识形态把它拔高到一个神圣化的地位,甚至把它异化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符号,反而会使事情的结果与目的背道而驰。 (五) 《牛》對重新反思意识形态问题的启示
这个小说最要害的地方或许就在这几点:第一,麻叔一手导演整个事件,虽然他最后失败了,那只是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第二,我们的政治生活当中惯于依赖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管理的方式,这就有时导致整个社会管理的某种扭曲。所谓的意识形态我们可以用很多种角度去定义,其实它就是一种整体性的有意识无意识的东西笼罩在大家心上,要把大家维系住。说白了,意识形态就好像使你处在“笼络”中,它不是一个理性的东西,而是一个感性的审美的方式。所以笔者认为这个小说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文化在某些方面要淡化意识形态。当然这是偏学理性质的讨论,在政治上很可能有很多人反对。而且有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淡化了意识形态,我们这个社会又靠什么凝聚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在淡化意识形态的同时,强化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是靠理性实现的,我们通过理性来建构认同,这样就不存在一部分人“笼络”另一部分人的情况。这里面还有一个我们公共生活中的不同主体间的关系的问题。为什么呢?个人和集体、集体和生产队、生产队和公社、公社和县里、县里和省里、省里和中央,这些不同的主体之间不是平等的。假如每个人通过宪法、法律授予他的权利和责任去行事,在法律的限制下他们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平等的话,那么麻叔完全可以要求耕牛办的人出示检疫证明。如果这个检疫证明造假的话,麻叔他们还可以去申诉,不会因为他是上级就不敢去对抗。但现在的情况往往是以大压小,主体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所以麻叔他们不敢去申诉,只能吃个哑巴亏。这就和“大局意识”又联系在一起,“大局”好像一个神话,强调大局意识常常总是造成了各种主体间关系的不平等。这些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状态,而是一种集权式管理方式的体现。除了“大局意识”以外,我们还强调一个“因地制宜”和“实事求是”,可是这往往只是流于了表面,我们根子上还是以大局、以上面为重,所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常常变成了一句空话。如果真的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就应该通过法律授权麻叔们在他们生产队面临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把牛杀了吃肉。本来我们可以很理性、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就是因为我们是意识形态至上,最后这变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第三,因为我们是采取了意识形态主导下这种以大压小的主体间的关系,所以很多人都开始搞阴谋诡计,嘴上一套,实际上又是另一套,这些还不能说出来。有人说:高明的人就是看破不说破。这就是中国的社会治理文化和公共交往文化中最要命的地方。学校里面、各个机关包括各个地方都是这样,开会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很多人在说假话,考评、选举时有些地方本来该打叉的,但是心里想反正现实都这样了,也只有全部打同意、全部打优秀算了,何必做无用功还给自己找麻烦呢?所有的东西都走了形式了,这就是官本位集权制所造成的一个东西,这就是我们公共生活领域当中的一个事实。
(七) 麻叔这个人物与“权利先于真理”问题
从《牛》这本小说里的描写来看,麻叔其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麻叔能把本来是大负担的牛变成大家的福利。有的同学没看小说可能不知道,其实麻叔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故意导演这么一出让牛死了,然后好分给大家打个牙祭的戏。麻叔是个非常智慧的人,所以牛死了的第二天早上,小孩刚往回赶他就赶来了,因为他心里有数,他不能把“猎物”搁那里时间太长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失控了。这本小说非常生动地写出了类似于麻叔这种基层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智慧,他们只有运用智慧才能和不合理的去周旋、去争得自己的所在集体的权利。至于有人说他自己吃牛蛋子不给别人吃,那是他确实要拿去招待老董去,你们看他都把自己家的玉米拿去换酒给老董喝了,这谁给他报销去啊?所以麻叔在作者看来其实是个很正面的人物。
小说里的杜大爷当然比不了麻叔,他按部就班地照顾牛,实时地上报牛该做手术的情况,只有在怕担责任的时候才让小孩说谎。所以杜大爷算是一个有点小自私的人物,他具有一些小计谋,但是离麻叔还差得远。麻叔当然不能点明了去跟杜大爷讲。所以作品里的杜大爷其实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人,他对牛和人有一种视牛如人的意识,他其实是很爱惜这个牛的。爱惜牛可以从他赶牛去兽医站的过程中看出,他就像照顾家人一样去照顾这个牛,人喝水用什么打,他也同样用什么去给这个牛打,并用它给牛喂水,用杜大爷的话来说就是“人牛一理”。
可见这个小说是写得很立体,写出了不同人的态度。书里的老董不见得有麻叔那么高的政治智慧,但老董作为一个兽医,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手艺是很高超的,对问题的判断是很准确的。至于小说的尾巴:是不是台湾来的特务搞得破坏?这是故意为了揶揄讽刺一下。莫言的作品就是这样,他有非常严肃的主题,但是写得非常地巧妙,他的作品里有对中国政治生活运行机制的一个非常高超的揭示。
另外,在研究不同立场之间冲突的话题时新注意到的一句话:“所谓的无私奉献是一切极权主义乌托邦的最核心的道德伦理神话。”“忘我”是多么崇高啊,但其实一个正常的社会首先不是要求、鼓动每个人忘我,而是让每个人记住自己的基本权利,同时我们来协商,共同建构一个合理的社会。让别人忘我的人其实有时可能就像小说里写的那些人物,都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与“忘我和无私奉献”相对的,也是最近大家非常强调的一个概念,就是权利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概念基于笔者的理解想做研究的一个题目就是“权利先于真理”。我们总是强调“服从真理、尊重真理”,但其实按我们现代的思想来看,还是应该权利至上。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们每个人永远都只是走在通向真理的路上,只有集权主义乌托邦的思想“领袖”才强调真理掌握在他们手中,真理就是这些,大家要服从这些真理。但从公民权利角度来说,每个人对真理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权利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更多的权利首先在个人,社会性的真理是为了我们最后在理性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同的契约,这是走向真理的目的所在。这个“权利先于真理”就跟萨特所谓的“存在先于本质”一样,当然他是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一个人、一个社会的本质是怎么样的?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它总是在变动当中,而且每个主体他都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我们没法说出他的本质。也许在某个方面某个人静止了、被“定指”了,但我们作为他者,永远要保持一个开放的态度来面对他,要给每个人留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要求我们不要急着给别人确定一个定性的东西。 我们现在所说的“后现代”、“解构”,它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知性的基础上,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通过理性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新的状态。我们所处的毕竟是一个社会,所以这种解构最后还是要达到一个社会共同认同的东西,但是它是在将我们所谓的真理神话进行质疑的基础上达成一个新的共识。这些话题,包括“生命主体”等概念,和法治文化都是非常相关的。法治文化本身作为一个学科是不存在的,因为它其中存在一个定性的问题,法治是一个理想性的现代治理文化。其实我们这个作为一个学科它应该叫做(国家)公共治理文化,它是一个国家怎么建构和运行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宪政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最基本的东西,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制度如何安排的问题。放得更泛一点来讲,就是社会文化当中的各种不同的价值逻辑如何互相交接的问题,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如果我们的社会只有一种价值那很简单,但我们现在有不同的价值,需要把它们结合、建构起来,这就涉及到主体的问题。如像近年大家都在讨论的一个问题:死刑要不要放弃?对于死刑的探讨其实也包括权利的问题,有些国家提倡废除死刑,从权利角度来说我们确实应该废除死刑。但在一定范围内我们还是要允许死刑,这其实是一个策略选择,而非本体性选择。从本体选择来说的话,每个人都有掌握其生命的权利,其他人都不能说自己站在一个正义的立场,就有权利把别人消灭了。福柯就是把权利意识贯彻到极致的一个典型,所以他认为包括疯人院、监狱等等,都是基于我们普通人的想象和看法,将另一部分人压制了。“压制”就代表我们不应该这么做,这就是从主体和主体权利平等的角度来说的。当然他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就像一个阶级的人可能说另外的人是反动派,而其他人又可能说这些人是反动派,那么真理到底在谁的手上?所以任何制度我们都需要去解构、质疑它,最终并不是为了完全摧毁这种社会的制度,因为这些人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者,最终大家还是认同一种社会秩序的,只是从不同角度来谈这个问题而已。
所以,我们看莫言《牛》这个作品,就是这样涉及到了這些神话性话语,而且其中还蕴含了很多对人性的挖掘,有许多真诚的感情和人性的微妙呈示。所以莫言的这个文本的内涵是很丰富的、立体的,他真的就好像是一个现代农事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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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