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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自2016年起在15个试点城市开展长护险的推广,2020年在首批试点城市成功的经验基础上,新增14个试点城市扩大推广。文章将原有15个试点从研究经济的角度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类,分别从中选取上海市、齐齐哈尔市和石河子市进行分析,进一步以小见大地尝试为不同区域的新增试点城市发展提供探索建议。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上海;齐齐哈尔;石河子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39
1 引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人口老龄化的产物,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关键因素。为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15个试点城市推行长护险,具体分布情况如下:7个东部地区城市、5个中部地区城市和3个西部地区城市。
2020年9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首批15个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兼顾地域差异、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医保管理水平、老龄化程度等客观条件扩大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新增了包括呼和浩特市在内的14个试点城市,拟在更大范围检验试点成果。文章将原有15个试点从研究经济的角度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类,分别从中选取上海市、齐齐哈尔市和石河子市进行分析,更进一步以小见大地分析东、中、西部地区在推广长护险中存在的差异,尝试为各地区新增的试点城市的发展提供建议。
2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发展现状
我国长护险自试点城市推广以来,整体进展顺利,截至2019年年底,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参保人数达981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10万人。在试点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了失能群体的经济负担,有效地推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社会各方对试点评价良好。本文选取上海市、齐齐哈尔市和石河子市进行分析,进一步深入了解长护险在各地区的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及为失能老人提供服务模式和保险给付水平的相关情况。
2.1 覆盖范围
《指导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此外,覆盖范围可以体现该地区长护险的推广情况,同时也影响当地长护险基金的筹资规模。其中上海市覆盖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6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类;齐齐哈尔覆盖范围为市本级(不含梅里斯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石河子市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地户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中可以看出,三个城市覆盖范围不同,上海市和石河子市覆盖全面,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齐齐哈尔市仅单一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从对比中可看出覆盖范围与所处地区无太大相关联系,新增的各试点城市可以先小范围推广,再逐步扩大覆盖面。
2.2 资金筹集
《指导意见》指出,长护险资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按比例承担,同时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
上海市根据人员分类制定不同的标准,第一类人员单位缴纳职工医保基数的1%+个人缴纳本人医保费基数的0.1%,试点期间个人免缴;第二类人员个人缴纳总筹资额的15%,其余部分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齐齐哈尔市筹资标准为60元/人/年,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30元。石河子市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按15元/人月的标准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中划转;参加居民医保的,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参保人(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按24元/人/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至居民医保基金内,再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结余中按相应标准划转;财政补助以辖区内上年度60岁以上老年人数和重度残疾人数为基数,分别按40元/人/年标准补助护理保险基金;福彩公益金按照每年度50万元(占同期福彩公益金的5%)的标准划转到护理保险基金。
从中可以看出,上海市采用的是医保统筹基金和财政补助相结合;齐齐哈尔市采用的是个人缴费和医保统筹基金平均承担,将相关费用与个人利益适当挂钩;石河子市采用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相结合。这是因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医保结余较多,个人承担经济压力较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需要个人缴费,增加个人责任;西部地区财政和居民个人收入均较低,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责任共担筹资机制。
2.3 服务模式及给付水平
上述三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服务机构护理,另一种是社区居家护理。参保人员经确认持续6个月以上的失能状态的、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具体给付水平根据各地区的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物价水平等因素的不同确定,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发挥长护险的基本功能。其中上海市对社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的支付水平分别为90%和85%,住院医疗照护形式按照其本人所參加的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齐齐哈尔市对医养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标准是30元/人/日、按60%支付,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标准是25元/人/日、按55%支付,居家护理标准是20元/人/日、按50%支付;石河子市对协议服务机构按70%比例限额支付,月度限额暂定为750元,居家自行护理由护理保险基金按25元/日标准支付。 从中可以看出,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给付水平最高,居家护理高达90%;中西部地区均设置了每人每日的限额,在限额范围内予以不同比例的报销。因此,各地区可以根据不同经济条件和筹资规模确定给付水平。
3 存在问题
3.1 覆盖范围不全面
东、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均是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有些试点城市虽然将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但并未考虑未参与医保的相关农村居民群体,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该人群对长期护理的需求更大,且处于失能状态时的经济负担更大。
3.2 群众对长护险的认知偏低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目前推行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刚起步阶段,推行长护险对于解决老龄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举措。目前长护险未在全国范围统一实行,群众对其认知度偏低。对于东部地区来说,推广难度较小,因为经济发展水平高,居民的金融需求多样化,对长护险的接受度也高;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的金融需求单一,对长护险的认知相对不足,加大了长护险的推广难度。
3.3 筹资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东、中、西部各试点城市长护险的筹资来源主要依赖医保和政府补贴,在推行之初使用部分医保资金建立基金是可行且合理的,但作为独立险种,必须建立独立、完整的筹资体系。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政府财政实力雄厚,个人缴费比例低;中西部地区财政补贴力度较小,需要个人和单位承担的比重较大,需要寻找其他筹资来源。但无论哪个地区的试点城市,均未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加入,也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责任,导致在筹资过程中部分结余较少、筹资渠道较为单一,不利于未来的长远发展。
4 改善建议
4.1 统一完善相关政策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仅在试点城市推广,各地区在国家出台的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物价水平、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制定因地适宜的政策,因此对于长护险的推广处于“一市一策”的状态。为了使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国家可以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统一政策,统一同一地区各城市的覆盖范围、保障范围、筹资体系及给付水平,为长护险在全国范围的实行保驾护航。
4.2 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并向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公众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长护险顺利推进构建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对长护险进行科技赋能,比如利用大数据进行群体分析,完善长期护理人群的画像、加大智能审核规则研发,提升并逐步探索和完善长护险的生态圈,进一步强化长护险的基础保障形象。
4.3 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作为独立险种,长护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对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可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对于中西部地区,在推行初始,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区组织、养老机构和企业参与,借助社会力量打造多层次筹资体系。
参考文献:
[1]黄丽娟.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论指引与体系建构[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5).
[2]刘金兰.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机遇[J].中国集体经济,2020(24).
[3]冯兰.试点扩面背景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J].科技创业,2020(9).
[4]罗金凤,王小凤.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对长期护理服务的认知与需求研究[J].护理研究,2019(23).
[5]夏雅睿.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的国际經验与中国实践[J].卫生经济研究,2018(12).
[作者简介]张琳喻(1993—),女,蒙古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保险专业硕士,研究方向:金融营销与保险风险管理。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上海;齐齐哈尔;石河子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39
1 引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人口老龄化的产物,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关键因素。为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15个试点城市推行长护险,具体分布情况如下:7个东部地区城市、5个中部地区城市和3个西部地区城市。
2020年9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首批15个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兼顾地域差异、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医保管理水平、老龄化程度等客观条件扩大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新增了包括呼和浩特市在内的14个试点城市,拟在更大范围检验试点成果。文章将原有15个试点从研究经济的角度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类,分别从中选取上海市、齐齐哈尔市和石河子市进行分析,更进一步以小见大地分析东、中、西部地区在推广长护险中存在的差异,尝试为各地区新增的试点城市的发展提供建议。
2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发展现状
我国长护险自试点城市推广以来,整体进展顺利,截至2019年年底,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参保人数达981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10万人。在试点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了失能群体的经济负担,有效地推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社会各方对试点评价良好。本文选取上海市、齐齐哈尔市和石河子市进行分析,进一步深入了解长护险在各地区的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及为失能老人提供服务模式和保险给付水平的相关情况。
2.1 覆盖范围
《指导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此外,覆盖范围可以体现该地区长护险的推广情况,同时也影响当地长护险基金的筹资规模。其中上海市覆盖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6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类;齐齐哈尔覆盖范围为市本级(不含梅里斯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石河子市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地户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中可以看出,三个城市覆盖范围不同,上海市和石河子市覆盖全面,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齐齐哈尔市仅单一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从对比中可看出覆盖范围与所处地区无太大相关联系,新增的各试点城市可以先小范围推广,再逐步扩大覆盖面。
2.2 资金筹集
《指导意见》指出,长护险资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按比例承担,同时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
上海市根据人员分类制定不同的标准,第一类人员单位缴纳职工医保基数的1%+个人缴纳本人医保费基数的0.1%,试点期间个人免缴;第二类人员个人缴纳总筹资额的15%,其余部分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齐齐哈尔市筹资标准为60元/人/年,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30元。石河子市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按15元/人月的标准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中划转;参加居民医保的,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参保人(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按24元/人/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至居民医保基金内,再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结余中按相应标准划转;财政补助以辖区内上年度60岁以上老年人数和重度残疾人数为基数,分别按40元/人/年标准补助护理保险基金;福彩公益金按照每年度50万元(占同期福彩公益金的5%)的标准划转到护理保险基金。
从中可以看出,上海市采用的是医保统筹基金和财政补助相结合;齐齐哈尔市采用的是个人缴费和医保统筹基金平均承担,将相关费用与个人利益适当挂钩;石河子市采用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相结合。这是因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医保结余较多,个人承担经济压力较小;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需要个人缴费,增加个人责任;西部地区财政和居民个人收入均较低,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责任共担筹资机制。
2.3 服务模式及给付水平
上述三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服务机构护理,另一种是社区居家护理。参保人员经确认持续6个月以上的失能状态的、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具体给付水平根据各地区的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物价水平等因素的不同确定,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发挥长护险的基本功能。其中上海市对社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的支付水平分别为90%和85%,住院医疗照护形式按照其本人所參加的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齐齐哈尔市对医养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标准是30元/人/日、按60%支付,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标准是25元/人/日、按55%支付,居家护理标准是20元/人/日、按50%支付;石河子市对协议服务机构按70%比例限额支付,月度限额暂定为750元,居家自行护理由护理保险基金按25元/日标准支付。 从中可以看出,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给付水平最高,居家护理高达90%;中西部地区均设置了每人每日的限额,在限额范围内予以不同比例的报销。因此,各地区可以根据不同经济条件和筹资规模确定给付水平。
3 存在问题
3.1 覆盖范围不全面
东、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均是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有些试点城市虽然将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但并未考虑未参与医保的相关农村居民群体,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该人群对长期护理的需求更大,且处于失能状态时的经济负担更大。
3.2 群众对长护险的认知偏低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目前推行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刚起步阶段,推行长护险对于解决老龄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举措。目前长护险未在全国范围统一实行,群众对其认知度偏低。对于东部地区来说,推广难度较小,因为经济发展水平高,居民的金融需求多样化,对长护险的接受度也高;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的金融需求单一,对长护险的认知相对不足,加大了长护险的推广难度。
3.3 筹资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东、中、西部各试点城市长护险的筹资来源主要依赖医保和政府补贴,在推行之初使用部分医保资金建立基金是可行且合理的,但作为独立险种,必须建立独立、完整的筹资体系。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政府财政实力雄厚,个人缴费比例低;中西部地区财政补贴力度较小,需要个人和单位承担的比重较大,需要寻找其他筹资来源。但无论哪个地区的试点城市,均未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加入,也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责任,导致在筹资过程中部分结余较少、筹资渠道较为单一,不利于未来的长远发展。
4 改善建议
4.1 统一完善相关政策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仅在试点城市推广,各地区在国家出台的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物价水平、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制定因地适宜的政策,因此对于长护险的推广处于“一市一策”的状态。为了使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国家可以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统一政策,统一同一地区各城市的覆盖范围、保障范围、筹资体系及给付水平,为长护险在全国范围的实行保驾护航。
4.2 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并向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公众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长护险顺利推进构建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对长护险进行科技赋能,比如利用大数据进行群体分析,完善长期护理人群的画像、加大智能审核规则研发,提升并逐步探索和完善长护险的生态圈,进一步强化长护险的基础保障形象。
4.3 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作为独立险种,长护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对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可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对于中西部地区,在推行初始,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区组织、养老机构和企业参与,借助社会力量打造多层次筹资体系。
参考文献:
[1]黄丽娟.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论指引与体系建构[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5).
[2]刘金兰.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机遇[J].中国集体经济,2020(24).
[3]冯兰.试点扩面背景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J].科技创业,2020(9).
[4]罗金凤,王小凤.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对长期护理服务的认知与需求研究[J].护理研究,2019(23).
[5]夏雅睿.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的国际經验与中国实践[J].卫生经济研究,2018(12).
[作者简介]张琳喻(1993—),女,蒙古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保险专业硕士,研究方向:金融营销与保险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