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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會发展,是检察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的具体要求。
一、要明确一个宗旨,正确对待自己的法律定位
检察机关只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一宗旨,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法律定位,树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才能更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主要体现以下三层意思:
(一)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实施国家专政的工具,是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器,承担着执行法律以及监督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定责任,肩负着“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使命。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检察机关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必须将执行国家意志、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作为其根本职责。
(二)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能忠诚于法律、服务于经济发展,造福于人民,其立场必定是正确的,其作为必定是有意义的,也必将获得社会的认可、人民的拥护,从而最终获得有效履职的力量源泉。反之,若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割裂与大局的联系,一味坚持纯业务观点,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就会背离时代发展的大局,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使自己一步步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最终也难以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所以如何在检察工作中体现和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实践服务经济发展的执法理念,这是我们履行检察职责的必然要求。
(三)服务经济发展是解决检察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手段。一是它指明了检察工作的方向,使检察工作的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明确、眼界更加深远,有利于保证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向与原则。二是它要求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胸怀大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努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有更大作为。三是它成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检察干警工作的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效。检察机关要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提高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
二、要强化一种理念,增强服务经济发展使命感
强化一种理念,就是强化科学发展理念。科学发展理念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检察机关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全面提高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以经济建设为己任,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意识,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切实肩负起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对于检察工作的需求,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体检察干警深刻理解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单纯业务观点,清醒地认识检察工作绝不能脱离经济发展,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摆正六个关系,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技能
服务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检察机关要真正树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技能,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妥善处理好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重大关系。
(一)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是解决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问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法律政策问题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充分听取党委的意见,努力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增强服务意识,把检察工作自觉地纳入党委工作大局之中,根据本地中心工作调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平和正义,更好地反映和保护群众利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要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刑事法律。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但是不能单纯以法律效果作为标准,更要考虑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在各项检察业务之中,都要在满足了法律效果要求的前提下,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注意办案方法,把办案对于经济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宽松的“软环境”。坚决反对只讲直观上的法律效果,不讲体现根本目的的社会效果;坚决防止因为办案方法不当,案件处理结果不当,造成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受影响,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不满意。
(三)要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实做到执法不忘稳定,办案思考和谐。要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从维护法律公平和广大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开展法律监督。
(四)要处理好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强化监督意识,依法监督纠正司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也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自觉地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上,最根本的是要接受党的绝对领导,这是对检察工作最强有力的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要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
(五)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人民检察院包括检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本身就是坚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体现。坚持党的领导能够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的行使检察权提供有效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规定,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对具体案件的办理,则是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大案件向党委及时汇报。
(六)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检察工作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就必须不断总结检察工作发展的经验,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律,研究当前检察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地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0)
一、要明确一个宗旨,正确对待自己的法律定位
检察机关只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一宗旨,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法律定位,树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才能更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主要体现以下三层意思:
(一)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实施国家专政的工具,是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器,承担着执行法律以及监督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定责任,肩负着“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使命。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检察机关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必须将执行国家意志、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作为其根本职责。
(二)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能忠诚于法律、服务于经济发展,造福于人民,其立场必定是正确的,其作为必定是有意义的,也必将获得社会的认可、人民的拥护,从而最终获得有效履职的力量源泉。反之,若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割裂与大局的联系,一味坚持纯业务观点,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就会背离时代发展的大局,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使自己一步步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最终也难以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所以如何在检察工作中体现和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实践服务经济发展的执法理念,这是我们履行检察职责的必然要求。
(三)服务经济发展是解决检察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手段。一是它指明了检察工作的方向,使检察工作的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明确、眼界更加深远,有利于保证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向与原则。二是它要求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胸怀大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努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有更大作为。三是它成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检察干警工作的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效。检察机关要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提高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
二、要强化一种理念,增强服务经济发展使命感
强化一种理念,就是强化科学发展理念。科学发展理念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检察机关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全面提高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以经济建设为己任,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意识,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切实肩负起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对于检察工作的需求,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体检察干警深刻理解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单纯业务观点,清醒地认识检察工作绝不能脱离经济发展,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摆正六个关系,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技能
服务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检察机关要真正树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技能,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妥善处理好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重大关系。
(一)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是解决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问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法律政策问题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充分听取党委的意见,努力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增强服务意识,把检察工作自觉地纳入党委工作大局之中,根据本地中心工作调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平和正义,更好地反映和保护群众利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要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刑事法律。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但是不能单纯以法律效果作为标准,更要考虑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在各项检察业务之中,都要在满足了法律效果要求的前提下,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注意办案方法,把办案对于经济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宽松的“软环境”。坚决反对只讲直观上的法律效果,不讲体现根本目的的社会效果;坚决防止因为办案方法不当,案件处理结果不当,造成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受影响,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不满意。
(三)要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实做到执法不忘稳定,办案思考和谐。要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从维护法律公平和广大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开展法律监督。
(四)要处理好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强化监督意识,依法监督纠正司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也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自觉地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上,最根本的是要接受党的绝对领导,这是对检察工作最强有力的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要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
(五)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人民检察院包括检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本身就是坚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体现。坚持党的领导能够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的行使检察权提供有效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规定,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对具体案件的办理,则是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大案件向党委及时汇报。
(六)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检察工作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就必须不断总结检察工作发展的经验,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律,研究当前检察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地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