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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介绍了辽宁在保障台资企业权益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分析了吸引利用台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辽宁省;台商投资企业;建议
一、辽宁在保障台资企业权益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辽宁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台资企业的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于1997年颁布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明确了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在台商权益保护方面的分工和负责。省委、省政府的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把保护台商权益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到台资企业走访、调研,帮助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省委领导于2011年10月25 日到沈阳部分台资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出席在辽部分台商座谈会。他指出,辽宁将努力为台商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和满意的服务,让台商在辽宁投资经营安心、放心。
(二)强化服务意识。辽宁省各级台办及有关部门采取全方位服务的方法,积极热情地为广大台资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台资企业在辽宁做大做强。对于台资企业在考察设厂、生产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融资、土地使用、环保、用工等困难都尽量帮助协调和解决。台商提出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尽量采纳和满足,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三)充实惠台政策。辽宁省第十届台湾周在原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又提出4项惠台措施。1.十四个市每个城市建一个台湾工业园、一条台湾商业街、一座台商大厦。2.向台商提供良好的条件,解决台商提出的用电问题、劳动力问题和银行融资问题。3.鼓励台商企业上市,鼓励台商企业在境外收购科技型企业,对在大陆上市及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的台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和补贴。4.台商企业在辽宁什么事情都可以谈,有什么苦难都可以说,一起坐下来总能想出一个好办法,全面清理台商在辽投资的相关纠纷事件,为台商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辽宁省吸引利用台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更多地吸引利用台资,不仅是辽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日趋活跃,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两岸同胞本是一家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理应密切往来,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共同发展”。吸引利用台资,通过广泛深入地经贸合作,可以用互补互利的经济合作发展方式来增进两岸往来,谋求经济合作的最大效益,以经济关系促进政治关系的突破;可以通过构建两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直达通畅的交流平台,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区,实现两岸经贸直接、双向、共赢;可以通过推动两岸经贸发展的互动,进一步拓宽两岸经济更加紧密交往的通道,大大推进两岸经济一体化,促进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
20多年以来,辽宁台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我们在调研中也深深感受到,与沿海发达省份江苏、福建、广东、上海、山东相比,辽宁在吸引利用台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台资企业区域发展不平衡。辽宁省现有台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等市,这些地区的台资企业占全省台资企业的八成多。其他7个市的台资企业只占二成,吸引利用台资在辽宁省内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这种不平衡一方面表现在聚集程度低,难以形成区域性台资企业的集群,影响“磁吸效应”的发挥。另一方面表现在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上,特别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吸引台资的力度和成效还不够。
(二)配套产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这是影响辽宁吸引台资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辽宁现有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台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尚未形成有机的分工或配套合作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与各地重引资、轻培育、轻合作有关。致使当地配套产业的发展和配套服务相对滞后,从而影响台资企业的发展。
(三)中小型台资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我们在调研中与台商座谈时,台商反映在辽宁投资发展遇到一个主要困难就是融资难、贷款难。台商在辽宁省的经营发展,它的融资基本上还是需要依靠一般的商业性质贷款解决融资。完全靠政策性融资是不能解决台商在大陆融资困难的。一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后,为规避经营风险和责任,不愿或不轻易向一些中小型台资企业贷款,使得台商感到在内地发展资金压力大,也影响了台资企业的生产发展,加上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制度还未完善和规范,使得台资企业信用贷款因担保问题尚未解决而难以运作。此外,抵押担保落实难也是当前台资企业融资、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遇到的难题之一。
(四)台商企业出现用工紧张。我们在台湾红叶风电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臻鼎科技(营口)等台资企业调研中,这些企业普遍反映存在用工难问题。主要是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的台资企业大量北上迁往东北和内陆省份,台资企业用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加上辽宁这几年经济腾飞,用工量加大,致使出现了劳动力缺乏,台资企业招工难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已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
(五)投资软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调研走访中,听到一些台商反映,少数政府部门办事拖拉、手续繁琐、效率不高。信息咨询、评估、法律、会计、审计等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台商投资辽宁的信心。此外,尽管全省涉台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取得良好效果,但有的地方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台商投诉情况时常发生,且投诉的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了负面影响。
(六)企业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竞争需求。不少台资企业首期以OEM(即“贴牌生产”)为主,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高,没有自主品牌,不掌握核心技术和装备,人才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产品附加值低等,无法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我省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投资环境逐渐改善,对台经贸交流不断拓展,台资入住成倍增长的良好形势。一些问题也伴随着台资企业发展的出现。如何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好出现的问题,促进台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制订符合当前形势的加强辽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意见,全面总结分析新形势下辽宁对台经济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机遇,确定辽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台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目标;制定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具体政策措施;减免税费,取消和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税收优惠力度,减轻台资企业的经营成本及负担。选派有能力、有经验、有发展的机关干部到台资企业挂职锻炼。人事、劳动和教育部门帮助解决用工难问题。
(二)解决融资难问题。建议制定鼓励向台资企业增加贷款的新规定、新考核标准、新奖励办法,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贯彻落实好各项融资政策,投入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设立各类专项资金,以鼓励和资助台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融资。放开担保市场,成立专门为台商服务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并加大台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力度,完善台资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加强两岸银行或担保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将台商在台资产转为担保,最大限度盘活各种资源。
(三)减轻台资企业负担。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缓征或先征后返等方式对台资企业进行间接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进一步实行税收、环保、建设等优惠政策的力度,以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为原则,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资本积累能力。在已作出对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费率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建议省政府可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如允许困难企业一年或是更长时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率,切实减轻台资企业负担。
(四)强化台资企业服务引导。加大对涉台工作的机关干部进行对台政策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要通过细致的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稳定台资企业,树立台资企业在辽宁发展的信心;要切实提高协调和服务水平,加强与台商协会的沟通配合,靠前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到台资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台资企业的声音,并将台资企业面临的困难及时收集和上报,架起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主动深入台资企业送策引导,畅通信息渠道,宣传优惠扶助政策,为台商搭建好法律、融资、用工、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高度重视从各个渠道反映出来的台商意见和投诉,尤其要把台商的投诉列为政府的考核目标中,对能够及时解决的,第一时间给予解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五)引导台资企业转型。利用国家做出的扩大内需、促进增长这一战略决策,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调整产业、加快开发。引导台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使台资企业摆脱不利发展因素,实现良性发展。生产适合国内消费特点的内销产品,建立国内销售网络,扩大内销比重。利用台湾资金雄厚、技术先进、投资能力强的特点,吸引台资企业将研发中心落户到经济实力雄厚的地区,形成产业群,促进“台湾研发,辽宁制造”模式向“辽宁研发,辽宁制造”的新模式发展,不断提升既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引导台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投资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
(六)加强制度建设。为保护好台商的合法权益,应建立省、市两级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台商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建立辽宁省台商会长联谊会制度,主动贴近台商,倾听意见,解决问题。为台商会长开通 “直通车”制度,台商会长可以直接向省、市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探讨和研究:1.放宽台胞个体工商户注册审批限制,允许台胞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享受国民待遇。2.简化台胞往来大陆出入境手续,延长台胞证签注年限,在办证、体检等环节上采取方便台胞的措施与作法。3.加大对台农的扶持力度,放宽台农土地使用方面的限制。4.放宽台胞学历、资格证书在大陆认证以及大陆就业等限制,妥善解决广大台商子女、配偶在大陆就业、创业的问题。⑤研究台商在辽健康医疗的具体措施及方案。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对台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交流合作全面加强,投资环境日趋优化。辽台两地的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的规模、层次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省对台工作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的崭新阶段。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积极进取,以辽台两地大合作、大交流、大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进对台经贸合作,积极维护两岸关系向和平稳定方向发展,辽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发展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课题负责人:张百良,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副会长
课题组成员:贾桂芬,女,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秘书长
张建军,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副主任
付 强,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联络经济部部长
郝 慧,女,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联络部主任科员
以上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顺宝
[关键词]辽宁省;台商投资企业;建议
一、辽宁在保障台资企业权益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辽宁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台资企业的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于1997年颁布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明确了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在台商权益保护方面的分工和负责。省委、省政府的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把保护台商权益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到台资企业走访、调研,帮助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省委领导于2011年10月25 日到沈阳部分台资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出席在辽部分台商座谈会。他指出,辽宁将努力为台商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和满意的服务,让台商在辽宁投资经营安心、放心。
(二)强化服务意识。辽宁省各级台办及有关部门采取全方位服务的方法,积极热情地为广大台资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台资企业在辽宁做大做强。对于台资企业在考察设厂、生产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融资、土地使用、环保、用工等困难都尽量帮助协调和解决。台商提出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尽量采纳和满足,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三)充实惠台政策。辽宁省第十届台湾周在原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又提出4项惠台措施。1.十四个市每个城市建一个台湾工业园、一条台湾商业街、一座台商大厦。2.向台商提供良好的条件,解决台商提出的用电问题、劳动力问题和银行融资问题。3.鼓励台商企业上市,鼓励台商企业在境外收购科技型企业,对在大陆上市及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的台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和补贴。4.台商企业在辽宁什么事情都可以谈,有什么苦难都可以说,一起坐下来总能想出一个好办法,全面清理台商在辽投资的相关纠纷事件,为台商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辽宁省吸引利用台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更多地吸引利用台资,不仅是辽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日趋活跃,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两岸同胞本是一家人,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理应密切往来,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共同发展”。吸引利用台资,通过广泛深入地经贸合作,可以用互补互利的经济合作发展方式来增进两岸往来,谋求经济合作的最大效益,以经济关系促进政治关系的突破;可以通过构建两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直达通畅的交流平台,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区,实现两岸经贸直接、双向、共赢;可以通过推动两岸经贸发展的互动,进一步拓宽两岸经济更加紧密交往的通道,大大推进两岸经济一体化,促进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
20多年以来,辽宁台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我们在调研中也深深感受到,与沿海发达省份江苏、福建、广东、上海、山东相比,辽宁在吸引利用台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台资企业区域发展不平衡。辽宁省现有台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等市,这些地区的台资企业占全省台资企业的八成多。其他7个市的台资企业只占二成,吸引利用台资在辽宁省内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这种不平衡一方面表现在聚集程度低,难以形成区域性台资企业的集群,影响“磁吸效应”的发挥。另一方面表现在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上,特别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吸引台资的力度和成效还不够。
(二)配套产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这是影响辽宁吸引台资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辽宁现有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台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尚未形成有机的分工或配套合作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与各地重引资、轻培育、轻合作有关。致使当地配套产业的发展和配套服务相对滞后,从而影响台资企业的发展。
(三)中小型台资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我们在调研中与台商座谈时,台商反映在辽宁投资发展遇到一个主要困难就是融资难、贷款难。台商在辽宁省的经营发展,它的融资基本上还是需要依靠一般的商业性质贷款解决融资。完全靠政策性融资是不能解决台商在大陆融资困难的。一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后,为规避经营风险和责任,不愿或不轻易向一些中小型台资企业贷款,使得台商感到在内地发展资金压力大,也影响了台资企业的生产发展,加上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制度还未完善和规范,使得台资企业信用贷款因担保问题尚未解决而难以运作。此外,抵押担保落实难也是当前台资企业融资、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遇到的难题之一。
(四)台商企业出现用工紧张。我们在台湾红叶风电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臻鼎科技(营口)等台资企业调研中,这些企业普遍反映存在用工难问题。主要是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的台资企业大量北上迁往东北和内陆省份,台资企业用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加上辽宁这几年经济腾飞,用工量加大,致使出现了劳动力缺乏,台资企业招工难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已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
(五)投资软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调研走访中,听到一些台商反映,少数政府部门办事拖拉、手续繁琐、效率不高。信息咨询、评估、法律、会计、审计等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台商投资辽宁的信心。此外,尽管全省涉台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取得良好效果,但有的地方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台商投诉情况时常发生,且投诉的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了负面影响。
(六)企业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竞争需求。不少台资企业首期以OEM(即“贴牌生产”)为主,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高,没有自主品牌,不掌握核心技术和装备,人才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产品附加值低等,无法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我省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投资环境逐渐改善,对台经贸交流不断拓展,台资入住成倍增长的良好形势。一些问题也伴随着台资企业发展的出现。如何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好出现的问题,促进台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制订符合当前形势的加强辽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意见,全面总结分析新形势下辽宁对台经济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机遇,确定辽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台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目标;制定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具体政策措施;减免税费,取消和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税收优惠力度,减轻台资企业的经营成本及负担。选派有能力、有经验、有发展的机关干部到台资企业挂职锻炼。人事、劳动和教育部门帮助解决用工难问题。
(二)解决融资难问题。建议制定鼓励向台资企业增加贷款的新规定、新考核标准、新奖励办法,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贯彻落实好各项融资政策,投入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设立各类专项资金,以鼓励和资助台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融资。放开担保市场,成立专门为台商服务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并加大台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力度,完善台资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加强两岸银行或担保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将台商在台资产转为担保,最大限度盘活各种资源。
(三)减轻台资企业负担。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缓征或先征后返等方式对台资企业进行间接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进一步实行税收、环保、建设等优惠政策的力度,以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为原则,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资本积累能力。在已作出对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费率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建议省政府可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如允许困难企业一年或是更长时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率,切实减轻台资企业负担。
(四)强化台资企业服务引导。加大对涉台工作的机关干部进行对台政策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要通过细致的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稳定台资企业,树立台资企业在辽宁发展的信心;要切实提高协调和服务水平,加强与台商协会的沟通配合,靠前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到台资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台资企业的声音,并将台资企业面临的困难及时收集和上报,架起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主动深入台资企业送策引导,畅通信息渠道,宣传优惠扶助政策,为台商搭建好法律、融资、用工、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高度重视从各个渠道反映出来的台商意见和投诉,尤其要把台商的投诉列为政府的考核目标中,对能够及时解决的,第一时间给予解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五)引导台资企业转型。利用国家做出的扩大内需、促进增长这一战略决策,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调整产业、加快开发。引导台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使台资企业摆脱不利发展因素,实现良性发展。生产适合国内消费特点的内销产品,建立国内销售网络,扩大内销比重。利用台湾资金雄厚、技术先进、投资能力强的特点,吸引台资企业将研发中心落户到经济实力雄厚的地区,形成产业群,促进“台湾研发,辽宁制造”模式向“辽宁研发,辽宁制造”的新模式发展,不断提升既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引导台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投资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
(六)加强制度建设。为保护好台商的合法权益,应建立省、市两级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台商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建立辽宁省台商会长联谊会制度,主动贴近台商,倾听意见,解决问题。为台商会长开通 “直通车”制度,台商会长可以直接向省、市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探讨和研究:1.放宽台胞个体工商户注册审批限制,允许台胞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享受国民待遇。2.简化台胞往来大陆出入境手续,延长台胞证签注年限,在办证、体检等环节上采取方便台胞的措施与作法。3.加大对台农的扶持力度,放宽台农土地使用方面的限制。4.放宽台胞学历、资格证书在大陆认证以及大陆就业等限制,妥善解决广大台商子女、配偶在大陆就业、创业的问题。⑤研究台商在辽健康医疗的具体措施及方案。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对台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交流合作全面加强,投资环境日趋优化。辽台两地的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的规模、层次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省对台工作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的崭新阶段。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积极进取,以辽台两地大合作、大交流、大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进对台经贸合作,积极维护两岸关系向和平稳定方向发展,辽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发展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课题负责人:张百良,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副会长
课题组成员:贾桂芬,女,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秘书长
张建军,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副主任
付 强,男,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联络经济部部长
郝 慧,女,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联络部主任科员
以上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