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引言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想给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条件,需要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心理,即需要拥有法律意识。青少年正是处于一个人各种观念形成和固定的重要时期,因此,从青少年开始抓起,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对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有着重大的意义。虽然目前我国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有一定的重视,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培养机制上的创新,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的共同努力。
二、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国家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对于社会而言,惩治青少年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让知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为,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青少年是一个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能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对于青少年个体而言,具备法律常识,依法律己,懂得运用法律来处理自己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我国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及政策
(一)家庭
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的言行身教在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也是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由于父母对于社会法律现象、事件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将在与孩子大量的日常相处中直观地表现出来,在潜移默化中对青少年的人格结构和行为模式的形成造成较大影响。也就是说,父母对社会法律现象及事件的正面行为表现是对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产生极大的有利作用。
(二)学校
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例如,学校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针对后进生的特点,专门为行为有缺陷的学生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自律能力等。这一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是依法治国方针和“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实践,促进青少年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媒体网络
随着科技的进步,媒体和互联网异军突起,成为人们传播和获取资讯的重要途径。目前,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已经建立起法制板块和栏目,开播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节目,如央视的社会与法频道。网络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也根据国家的要求,对于游戏产品杜绝了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因素,完善了游戏登录的限时制度,并在画面的显著位置全文登载健康游戏忠告:“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图书、报刊等也经常登载法制宣传教育类的社会公益广告等,这些对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较有帮助的。
四、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中仍存在的问题
尽管有上述政策及途径,但由于青少年受到的普法教育并不专业,而且容易受网络等新媒体的影响,故带来了很多犯罪实例;很多青少年的权利被侵犯,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最终导致各种的悲惨结果,这些情况都表明现有的政策和培养体制还是太粗糙、不够充分。
(一)教育专业性弱
在目前的教育模式下,法制教育并没有完全纳入到教学体系当中,由于没有指标和硬性任务,所以大多数法律教育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其中,小学、初中都没有正式的法律教育教材,高中政治课的内容也集中于经济、政治和哲学等,大多数学校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和经费的问题,其普法课程都是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是班主任主讲,这些老师本身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很少接触法律书籍,在教学过程中只是照本宣科,无法吸引学生的兴趣,因此造成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的严重脱节,不利于青少年培养起法律意识。
(二)权利意识淡薄
当今青少年接受的法律教育存在着很大偏颇,重点传授的是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这就导致了青少年仅仅知道什么事情是违法的,而不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自身权益如果遭受侵害,他们就会因为缺乏正确的救济方法而无法受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可能遭受进一步的侵害。反过来,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可能就因此效仿侵害的行为用来保护自己,从而踏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笔者对于强化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丰富学校法律教育的形式
在法律教育的方式上,在尽量不增加学生课时负担的条件下,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聘请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士开设一些专题讲座;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等。若具备相应条件的,还可以参照法律教育比较先进的其他国家的办法组织普法教育。
(二)普及最为基本的法律法规
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通过对《民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通过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让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
(三)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关怀
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同时仍旧需要想办法降低青少年的初次和反复犯罪率。对于普通青少年而言,加强对其的关怀会起到比较大的作用。心理关怀能够拉近距离,对于及时预防青少年犯罪动机的产生有很大的帮助。通过及时的咨询和疏导,能够激发个体“人性之善”的体会,将理论教育生动地转化为实践教育。对于已经失足的青少年,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帮扶,有利于其重新回到社会后的生活恢复和心理调节。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想给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条件,需要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心理,即需要拥有法律意识。青少年正是处于一个人各种观念形成和固定的重要时期,因此,从青少年开始抓起,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对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有着重大的意义。虽然目前我国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有一定的重视,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培养机制上的创新,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的共同努力。
二、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国家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对于社会而言,惩治青少年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让知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为,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青少年是一个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能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对于青少年个体而言,具备法律常识,依法律己,懂得运用法律来处理自己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我国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及政策
(一)家庭
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的言行身教在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也是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由于父母对于社会法律现象、事件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将在与孩子大量的日常相处中直观地表现出来,在潜移默化中对青少年的人格结构和行为模式的形成造成较大影响。也就是说,父母对社会法律现象及事件的正面行为表现是对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产生极大的有利作用。
(二)学校
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例如,学校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针对后进生的特点,专门为行为有缺陷的学生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自律能力等。这一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是依法治国方针和“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实践,促进青少年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媒体网络
随着科技的进步,媒体和互联网异军突起,成为人们传播和获取资讯的重要途径。目前,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已经建立起法制板块和栏目,开播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节目,如央视的社会与法频道。网络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也根据国家的要求,对于游戏产品杜绝了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因素,完善了游戏登录的限时制度,并在画面的显著位置全文登载健康游戏忠告:“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图书、报刊等也经常登载法制宣传教育类的社会公益广告等,这些对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较有帮助的。
四、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中仍存在的问题
尽管有上述政策及途径,但由于青少年受到的普法教育并不专业,而且容易受网络等新媒体的影响,故带来了很多犯罪实例;很多青少年的权利被侵犯,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最终导致各种的悲惨结果,这些情况都表明现有的政策和培养体制还是太粗糙、不够充分。
(一)教育专业性弱
在目前的教育模式下,法制教育并没有完全纳入到教学体系当中,由于没有指标和硬性任务,所以大多数法律教育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其中,小学、初中都没有正式的法律教育教材,高中政治课的内容也集中于经济、政治和哲学等,大多数学校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和经费的问题,其普法课程都是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是班主任主讲,这些老师本身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很少接触法律书籍,在教学过程中只是照本宣科,无法吸引学生的兴趣,因此造成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的严重脱节,不利于青少年培养起法律意识。
(二)权利意识淡薄
当今青少年接受的法律教育存在着很大偏颇,重点传授的是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这就导致了青少年仅仅知道什么事情是违法的,而不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自身权益如果遭受侵害,他们就会因为缺乏正确的救济方法而无法受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可能遭受进一步的侵害。反过来,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可能就因此效仿侵害的行为用来保护自己,从而踏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笔者对于强化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丰富学校法律教育的形式
在法律教育的方式上,在尽量不增加学生课时负担的条件下,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聘请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士开设一些专题讲座;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等。若具备相应条件的,还可以参照法律教育比较先进的其他国家的办法组织普法教育。
(二)普及最为基本的法律法规
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通过对《民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通过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让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
(三)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关怀
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同时仍旧需要想办法降低青少年的初次和反复犯罪率。对于普通青少年而言,加强对其的关怀会起到比较大的作用。心理关怀能够拉近距离,对于及时预防青少年犯罪动机的产生有很大的帮助。通过及时的咨询和疏导,能够激发个体“人性之善”的体会,将理论教育生动地转化为实践教育。对于已经失足的青少年,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帮扶,有利于其重新回到社会后的生活恢复和心理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