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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为一种声音的艺术,有其独特的魅力;而音乐教育,更是一门教育的艺术,她对孩子情感的陶冶、智力的开发、个性的张扬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审视我们的音乐课堂,我觉得存在着一些“本末倒置”的现象,教师们往往只注重了音乐教育的一些表面性的东西,而忽视了音乐教育的本质。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很多,但更多的在于我们老师自身。下面就几种常见的音乐课堂“本末倒置”现象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注重了“动感课堂”,忽视了音乐本身
新课程标准强调了以爱好为动力,激发和培养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是并非像有的教师那样,纯粹从表面上、形式上为兴趣而兴趣的教法。现在许多老师只片面注重强调学生的主体学习积极参与性,而忽略了学习常规,认为学生只要是积极表现自己那就是好的,所以许多音乐教师都纷纷感慨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皮”了。其实,这都是教师自身的观念所致,在理念上走“歪”了,造成了学生只为动而动,而不是为音乐所动。例如:在教学欣赏《我是人民小骑兵》时,老师让学生合着音乐模仿骑兵骑马的动作。学生一听乐坏了,有的搬着板凳,有的跑到教室角落里开始不乐其乎地表演,有的嘴里还大声地喊着“驾、驾……”教室里“热闹非凡”,但是音乐呢?音乐已经被学生嘈杂的声音所掩盖,欣赏教学毫无音乐性可言。过分地追求以音乐兴趣为动力、重视音乐实践,但忽视了音乐的“魂”——音乐的最本位的东西。喧宾夺主地上音乐课,效果可想而知。其实音乐课,更应该抓住音乐最本位的东西来进行教学,如果抛弃这些主要的、第一性的东西,而过分地追求音乐的趣味性、娱乐性,把辅助的、第二性的东西作为“正餐”,那么学生长期在这样的教学下,谈什么审美能力的提高,又谈什么人的全面发展呢?
二、强调了教学“出彩”,忽略了学习主体
许多老师在音乐教学上推陈出新,想在课堂上创设“亮点”让教学“出彩”,来提高音乐教学的效果。在绞尽脑汁的同时却忽略了学习的主体——学生,忽略了他们的学习程度。在教学难度上“拔”了又“拔”,以至于揠苗助长、适得其反。例如:在一次优质课评比中,有一位老师上的是二年级上册的《云》,这是一首三拍子的歌曲。在本堂课的进行中,让学生根据歌曲的节奏为歌曲伴奏。有2个环节:第一环节,在每句的最后一句歌词的后两拍加上“沙沙”。从学生演唱热情的角度来审视这个环节是很好,给我们听课的老师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多老师觉得很有新意,但回到音乐课的本质上来说,这个环节是为了解决什么目的?是让学生理解三拍子,还是为了形式而进行的。如果为了让学生理解三拍子,那么它是失败的,因为学生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个活动,唱“沙沙”的学生有时节奏唱对,有时唱错。如果就为了形式而产生了这个环节,那就更失去了音乐课的本身。第二环节,根据歌曲的节奏用三角铁为歌曲伴奏。教师先示范,接着让学生一个一个试,共有5个小朋友敲了,但没有一个孩子是敲对的,这位老师就直接叫了一个学生为全班小朋友伴奏,其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这样的课堂不得不让我们思考:对于低年级小朋友而言,本身对打击乐器了解得不多,也有可能基本没有用过,对节奏又没有概念;又由于老师前面的引导不恰当,渗透教学不够全面,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教学效果。
三、重视了“音乐教学”,忽视了教师的教学职责
音乐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有力手段,是道德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很多作曲家都喜欢把一些行为规范、理想道德行为编成童谣,谱成歌曲,让孩子们传唱,让他们在音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但有些老师以学生学唱歌而教歌曲,没有认真钻研教材,把握教材,没有把作词、作曲家所想、所思的情感挖掘出来。例如:一年级下册教材中的《大鹿》,它是一首法国儿童歌曲,内容表现了在小兔被老狼追捕的紧要关头,大鹿勇敢地帮助小兔,使小兔得救了,这个故事揭示了互相帮助的道理。我们就可以围绕故事的情节,边讲故事边学唱歌曲,并通过音乐游戏分角色表演,孩子们不仅在歌声中受到感染,在思想上也得到教育,而且还感受到了爱护弱小、舍己救人的道理。像这样带有教育意义的歌曲每册都有,我们应该抓住每一堂课的机会对孩子进行教育。立足并做好“音乐方面的教育”,发掘并拓展“通过音乐进行教育”的广阔渠道,是我们音乐教师课堂教学的根本职责。
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像一名导演,他能够使教师、学生和教材这三者的感情相互交流、碰撞、激发,从而创造出一个美妙的境界,使学生的心灵得到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切莫“本末倒置”,应该注意老师的教、学生的学,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结合起来,让我们的音乐教育真正变成一门教育的艺术。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实验小学)
一、注重了“动感课堂”,忽视了音乐本身
新课程标准强调了以爱好为动力,激发和培养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是并非像有的教师那样,纯粹从表面上、形式上为兴趣而兴趣的教法。现在许多老师只片面注重强调学生的主体学习积极参与性,而忽略了学习常规,认为学生只要是积极表现自己那就是好的,所以许多音乐教师都纷纷感慨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皮”了。其实,这都是教师自身的观念所致,在理念上走“歪”了,造成了学生只为动而动,而不是为音乐所动。例如:在教学欣赏《我是人民小骑兵》时,老师让学生合着音乐模仿骑兵骑马的动作。学生一听乐坏了,有的搬着板凳,有的跑到教室角落里开始不乐其乎地表演,有的嘴里还大声地喊着“驾、驾……”教室里“热闹非凡”,但是音乐呢?音乐已经被学生嘈杂的声音所掩盖,欣赏教学毫无音乐性可言。过分地追求以音乐兴趣为动力、重视音乐实践,但忽视了音乐的“魂”——音乐的最本位的东西。喧宾夺主地上音乐课,效果可想而知。其实音乐课,更应该抓住音乐最本位的东西来进行教学,如果抛弃这些主要的、第一性的东西,而过分地追求音乐的趣味性、娱乐性,把辅助的、第二性的东西作为“正餐”,那么学生长期在这样的教学下,谈什么审美能力的提高,又谈什么人的全面发展呢?
二、强调了教学“出彩”,忽略了学习主体
许多老师在音乐教学上推陈出新,想在课堂上创设“亮点”让教学“出彩”,来提高音乐教学的效果。在绞尽脑汁的同时却忽略了学习的主体——学生,忽略了他们的学习程度。在教学难度上“拔”了又“拔”,以至于揠苗助长、适得其反。例如:在一次优质课评比中,有一位老师上的是二年级上册的《云》,这是一首三拍子的歌曲。在本堂课的进行中,让学生根据歌曲的节奏为歌曲伴奏。有2个环节:第一环节,在每句的最后一句歌词的后两拍加上“沙沙”。从学生演唱热情的角度来审视这个环节是很好,给我们听课的老师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多老师觉得很有新意,但回到音乐课的本质上来说,这个环节是为了解决什么目的?是让学生理解三拍子,还是为了形式而进行的。如果为了让学生理解三拍子,那么它是失败的,因为学生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个活动,唱“沙沙”的学生有时节奏唱对,有时唱错。如果就为了形式而产生了这个环节,那就更失去了音乐课的本身。第二环节,根据歌曲的节奏用三角铁为歌曲伴奏。教师先示范,接着让学生一个一个试,共有5个小朋友敲了,但没有一个孩子是敲对的,这位老师就直接叫了一个学生为全班小朋友伴奏,其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这样的课堂不得不让我们思考:对于低年级小朋友而言,本身对打击乐器了解得不多,也有可能基本没有用过,对节奏又没有概念;又由于老师前面的引导不恰当,渗透教学不够全面,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教学效果。
三、重视了“音乐教学”,忽视了教师的教学职责
音乐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有力手段,是道德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很多作曲家都喜欢把一些行为规范、理想道德行为编成童谣,谱成歌曲,让孩子们传唱,让他们在音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但有些老师以学生学唱歌而教歌曲,没有认真钻研教材,把握教材,没有把作词、作曲家所想、所思的情感挖掘出来。例如:一年级下册教材中的《大鹿》,它是一首法国儿童歌曲,内容表现了在小兔被老狼追捕的紧要关头,大鹿勇敢地帮助小兔,使小兔得救了,这个故事揭示了互相帮助的道理。我们就可以围绕故事的情节,边讲故事边学唱歌曲,并通过音乐游戏分角色表演,孩子们不仅在歌声中受到感染,在思想上也得到教育,而且还感受到了爱护弱小、舍己救人的道理。像这样带有教育意义的歌曲每册都有,我们应该抓住每一堂课的机会对孩子进行教育。立足并做好“音乐方面的教育”,发掘并拓展“通过音乐进行教育”的广阔渠道,是我们音乐教师课堂教学的根本职责。
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像一名导演,他能够使教师、学生和教材这三者的感情相互交流、碰撞、激发,从而创造出一个美妙的境界,使学生的心灵得到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切莫“本末倒置”,应该注意老师的教、学生的学,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结合起来,让我们的音乐教育真正变成一门教育的艺术。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