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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了自治县政府不同于普通县级政府的经济职能,然而受制于历史、地理等现实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自治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不足,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大大制约了自治县经济的发展。新时期,自治县政府应当加快经济职能转型,由“指导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过渡,助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民族区域;政府职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加快了民族自治地区的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市场化、信息化以及全球化的到来,民族自治地区尤其是民族自治县的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的道路上,自治县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只是自治县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政府经济职能发挥失效,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新的时期,自治县政府正在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寻求经济职能转型,由过去的“指导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转变,从而跟上时代步伐与市场经济环境契合,更好地助力自治县经济建设。
一、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
作为县一级地方政府,民族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方式与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所差别。在具体实施中,自治县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以下六点。
(1)县级财政职能。财政职能是基本的经济职能,包括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民族自治县政府的财政职能不仅是公共物资的收入分配形式,而且还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同时也是履行其它经济职能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2)县域资源配置职能。虽然资源配置的最佳途径是市场,但市场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存在缺陷,此时便需要政府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达到调节和管理的作用。民族自治县政府在履行资源配置职能的过程中,可以涉及大量具体的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控制垄断等。
(3)县域公平分配职能。该职能是民族自治县政府应用各种手段对公平分配缺失问题的弥补。但是,在一个县域内通过县级政府实现公平分配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
二、自治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中的问题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内在的局限性与市场缺陷交织,导致了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失灵。与引导型政府经济职能的要求相比,自治县政府还存在经济职能履行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1)履行财政职能的困境。自“分税制”改革以来,自治县政府已经通过不断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但是,自治县政府在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过程中仍然有许多的困难。具体表现为,财政收入的总量较小、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不合理、收支差距日益增加,以及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依赖过高等,使得自治县政府的财政运行机制未能及时地与整体经济体制的变革衔接配套。
(2)履行资源配置职能的不足。自治县政府在履行资源配置职能中存在越位现象,表现为政府干扰替代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如出租車经营权的拍卖非市场化导致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的产权交易效率低下,又或者政府包揽微观经济事务替企业决策造成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下降。
(3)履行经济主体规制职能中的难题。自治县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具体表现为规制失效和低效、规制不到位、规制缺失、规制职能交叉等,从而导致了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竞争行为不正当等失序问题。如自治县政府在面对自然垄断产业时实施了规制却很难起到纠正市场的作用。
三、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转型的对策
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县政府需要摘下“指导型”政府的帽子,高效履行“引导型”政府的经济职能。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型绝不仅仅是政府如何与市场和谐相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外在改变,而是自治县政府学会进行自我约束,消除市场竞争障碍和限制的内在转型。
(1)转变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观念。首先,转变外力支援为主的观念。受迫于历史等客观因素,自治县政府过去发展的主要途径是上级政府的外界援助,但是这种输血式的帮助并不一定真正高效,同时也不可持续。所以,自治县政府应当主动出击,将外力支援变成内生动力的培训,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其次,转变部门利益导向的观念。部门利益及地方政绩考核是客观存在的,但在现实操作中,存在政府利用公权力不正当获取部门利益的现象,如此的部门利益导向其实是一种短视行为,所以,提升自治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必须要政府转变这种短视观念,向长远利益和为民服务的导向观念转换。
(2)加强政府公职人员的履职能力建设。限于自治县的客观条件,大量人才流失,自治县政府面临着招不来、留不住人才的难题,对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所以,自治县政府应当建立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培养手段,破除论资排辈的陋习,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队伍,为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转型打下夯实的基础。
(3)提高政府经济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治县政府在经济决策中可能的缺陷和不足,也可以监督纠正自治县政府在决策中的偏颇,从而在维护了公民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为政府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助一臂之力。
四、结语
民族自治县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大量不足,而今市场经济已然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依旧发挥着和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新时代要求自治县政府积极转型,由传统的“指导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转变,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职能,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使市场运转更高效,经济发展又快又好。
参考文献:
[1]夏慧辉.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探讨[J].时代金融,2015(11):224-225.
[2]吴大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视域下政府职能转型的路径选择[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23-28.
[3]和沁,赵纯.民族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变迁与转型[J].思想战线,2012,38(6):131-132.
作者简介:万康蓉,西藏大学。
关键词:民族区域;政府职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加快了民族自治地区的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市场化、信息化以及全球化的到来,民族自治地区尤其是民族自治县的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的道路上,自治县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只是自治县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政府经济职能发挥失效,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新的时期,自治县政府正在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寻求经济职能转型,由过去的“指导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转变,从而跟上时代步伐与市场经济环境契合,更好地助力自治县经济建设。
一、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
作为县一级地方政府,民族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方式与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所差别。在具体实施中,自治县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以下六点。
(1)县级财政职能。财政职能是基本的经济职能,包括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民族自治县政府的财政职能不仅是公共物资的收入分配形式,而且还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同时也是履行其它经济职能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2)县域资源配置职能。虽然资源配置的最佳途径是市场,但市场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存在缺陷,此时便需要政府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达到调节和管理的作用。民族自治县政府在履行资源配置职能的过程中,可以涉及大量具体的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控制垄断等。
(3)县域公平分配职能。该职能是民族自治县政府应用各种手段对公平分配缺失问题的弥补。但是,在一个县域内通过县级政府实现公平分配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
二、自治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中的问题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内在的局限性与市场缺陷交织,导致了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失灵。与引导型政府经济职能的要求相比,自治县政府还存在经济职能履行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1)履行财政职能的困境。自“分税制”改革以来,自治县政府已经通过不断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但是,自治县政府在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过程中仍然有许多的困难。具体表现为,财政收入的总量较小、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不合理、收支差距日益增加,以及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依赖过高等,使得自治县政府的财政运行机制未能及时地与整体经济体制的变革衔接配套。
(2)履行资源配置职能的不足。自治县政府在履行资源配置职能中存在越位现象,表现为政府干扰替代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如出租車经营权的拍卖非市场化导致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的产权交易效率低下,又或者政府包揽微观经济事务替企业决策造成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下降。
(3)履行经济主体规制职能中的难题。自治县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具体表现为规制失效和低效、规制不到位、规制缺失、规制职能交叉等,从而导致了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竞争行为不正当等失序问题。如自治县政府在面对自然垄断产业时实施了规制却很难起到纠正市场的作用。
三、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转型的对策
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县政府需要摘下“指导型”政府的帽子,高效履行“引导型”政府的经济职能。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型绝不仅仅是政府如何与市场和谐相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外在改变,而是自治县政府学会进行自我约束,消除市场竞争障碍和限制的内在转型。
(1)转变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观念。首先,转变外力支援为主的观念。受迫于历史等客观因素,自治县政府过去发展的主要途径是上级政府的外界援助,但是这种输血式的帮助并不一定真正高效,同时也不可持续。所以,自治县政府应当主动出击,将外力支援变成内生动力的培训,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其次,转变部门利益导向的观念。部门利益及地方政绩考核是客观存在的,但在现实操作中,存在政府利用公权力不正当获取部门利益的现象,如此的部门利益导向其实是一种短视行为,所以,提升自治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必须要政府转变这种短视观念,向长远利益和为民服务的导向观念转换。
(2)加强政府公职人员的履职能力建设。限于自治县的客观条件,大量人才流失,自治县政府面临着招不来、留不住人才的难题,对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所以,自治县政府应当建立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培养手段,破除论资排辈的陋习,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队伍,为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转型打下夯实的基础。
(3)提高政府经济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治县政府在经济决策中可能的缺陷和不足,也可以监督纠正自治县政府在决策中的偏颇,从而在维护了公民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为政府提升履行经济职能的能力助一臂之力。
四、结语
民族自治县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大量不足,而今市场经济已然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依旧发挥着和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新时代要求自治县政府积极转型,由传统的“指导型”政府向“引导型”政府转变,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职能,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使市场运转更高效,经济发展又快又好。
参考文献:
[1]夏慧辉.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探讨[J].时代金融,2015(11):224-225.
[2]吴大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视域下政府职能转型的路径选择[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23-28.
[3]和沁,赵纯.民族自治县政府经济职能的变迁与转型[J].思想战线,2012,38(6):131-132.
作者简介:万康蓉,西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