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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讨论北京话[数+量+名]短语中"一"字省略的允准条件:"一"字的省略不是纯句法的现象,而是语体、韵律、句法三者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导致同样句式却有"一"的可省和不可省之分,不但比较全面地解释了北京话的省略现象,而且也可以解释何以台湾闽南语不能省略"一"。两者的区分可归根于北京话和台湾闽南语在韵律上的基本不同行为——北京话,但非台湾闽南语,常以轻重音来表达讯息的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