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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福克纳小说中的人物和福克纳一样,对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尤其是那风靡全球的希腊复古风格中的各式各样建筑物情有独钟。福克纳相信,这些建筑,即使是破损不堪,其象征作用也是南方文明进程的较强动力。希腊复古之风兴于十九世纪中期,系属浪漫主义,是新古典主义运动长链中的最后一环。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源于十五、十六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并于十七、十八世纪北上至法国、奥地利、德国等,逐渐形成了较为浮华绚丽的巴罗克风格和洛可可风格。稍后,这种建筑风格又传入英国,继之则是美国。比起其他国家来说,英国和美国受巴罗克和洛可可风格的影响较小,而受更早期的、相对单纯的文艺复兴的影响则较大。要说对英国和美国建筑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文艺复兴后期以简明、朴素的作品传世的建筑师安德烈亚?帕拉迪恩(Andrea Palladio,1508-1580)了。他偏好矩形面、穹顶的建筑式样。他的拱式罗马风格建筑,是在希腊横梁式 建筑的基础上变化而成,个性鲜明,一直是十九世纪早期英美建筑方面的时尚先锋。
历史学家利兰·罗斯(Leland Roth)认为,美国立宪政体“是应用启蒙哲学的试验品。它否认君主专制政体,试图恢复笃信人类理应生存的自然社会。所以美国的建筑师摒弃巴罗克-洛可可式复杂的建筑式样,而力求简约、朴素、体现最初人类文明状态的建筑风格也就在情理之中。”众所周知,美利坚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从罗马共和国那里借用了大量的政治形式和术语,所以美国最早采用罗马建筑的风格,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特别是在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和本杰明?拉特罗布(Benjamin Washington)的作品和华盛顿国家首府的规划建设中,这种罗马式建筑占绝对主宰。
十九世纪中期复兴的崇尚简洁、纯朴、前罗马式的希腊建筑风格,一方面是罗马复兴的自然延伸,另一方面是针对罗马推崇前几代的建筑样式而做出的最敏感的反应。这样,希腊和罗马古建筑式样的异同就更为突出。古希腊的横梁式建筑和罗马横梁拱式相结合的建筑除掉外观上和几何上的不同之外,还有就是文化、背景上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促成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尤其是美国南方农村,对希腊建筑的偏爱。总体上说,罗马建筑宣扬的是城市建筑的并置、倾轧、冲撞,就像是古罗马城;而希腊建筑则强调静谧、抽象、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就像是雅典的卫城。
十九世纪早期受希腊脱离土耳其独立战争的进一步激发,希腊复古之风发展成了遍及全球的风尚,影响了整个西方世界,包括美国的角角落落。而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不管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他们在建造或使用新古典主义的建筑时,决不囿于考古学上所界定的“希腊”与“罗马”的概念。然而对尤为推崇哲学的南方人来说,希腊建筑的吸引力不仅仅是一种新美学时尚的吸引。在美国南方占主导地位的是农村社会结构,人们喜欢把显要的建筑建在相对宁静的地方,这些因素都促成南方更喜欢希腊式的东西。即使是在二十世纪,福克纳也曾告诉过一个朋友说:“我极想去希腊,那儿是我们一切善之来源。”
二
福克纳的拉斐德县上最好的希腊复古式建筑就是吕克昂学院了,坐落在密西西比大学的校园内。门廊宽敞、宏伟,六根硕大的门柱是爱奥尼亚式①的,由闻名全国的著名新古典主义派建筑师威廉·尼科尔斯(William Nichols)设计。尼科尔斯也是密西西比州府和密西西比市政大厦的设计者。福克纳在《修女安魂曲》中,就用上了这两个地方,并对之进行了一番分析。尽管福克纳对吕克昂学院景仰有加,但在其作品中却只字未提。其重要原因之一可能是在约克那帕塔法这个相对应的小说世界里,福克纳把密西西比大学安排在了杰弗逊镇,而不是附近的“牛津”镇--其实大学就位于牛津镇上。而这一点也恰恰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来证明小说中的杰弗逊是由几个地点拼凑而成的,至少也是以里普利县为基础的(尽管这样问题经常被人提及但却未被充分认识到)。里普利位于牛津以北约五十公里处,而这个距离正好与杰弗逊和牛津之间的距离相差无几。
在福克纳的个人生活中还有一处希腊复古建筑,虽然不起眼,但却十分重要。这就是大学教堂,位于牛津以北四英里的密西西比的希尔大学里。这座教堂优美、简洁,砖砌而成,门廊阔大,柱子是多利斯式的。教堂后面原本有个供奴隶走的门廊,后来拆除了,只剩下了两个小得多的白色门状物,直冲门廊,悬于空中,高高耸立;门廊外面的楼梯也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教堂从未在福克纳的作品中扮演角色,但是却在他的婚礼中派上了用场。1929年,福克纳就在这所教堂里和埃斯特尔?奥尔德姆(Estelle Oldham)举行了婚礼。
在福克纳的作品中最重要的建筑物要数县政府大楼了。在《修女安魂曲》中,福克纳就认为政府大楼不仅是法律和正义的象征,而且是精神、心理和建筑的中心,是生命为之不停旋转的中心。“政府大楼是全县的焦点,是全县的中心。它独处市中心,时隐时现,如天际的一抹孤云,云影华硕,远及天边;它冥想,它忧思;它是一个象征,可以衡量;它高如流云,固若磐石;它统领一切:是一切弱小的保护神,它阻止一切激怒和贪欲,但却是一切报复和希望的贮藏室和监护人。就在那个夏天,它一点点地拔地而起。”
如今,大楼的设计者为谁已无人知晓,但很有可能是当时的大楼承包商戈登(Gordon)和格雷顿(Grayson)设计并建造的。大楼于1840年1月12日竣工,耗资两万五千一百美元,这在当时可是个不小的数目。后来,福克纳在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中认定, 这座大楼的设计者应该也是“塞特潘百里地”的设计者, 一位法国建筑师。因为作为最伟大的私人房宅的“塞特潘百里地”和政府大楼十分相似。在《修女安魂曲》的重要一段中,福克纳强调说,全县的房屋建筑中,政府大楼“最早落成……周围有护栏,挂着缕缕钓线。建筑师把房子建在了橡树丛中,对面有小酒吧、商店、广场和小型喷泉。不仅政府大楼的结构如此,小镇的结构也是如法炮制,它向世人宣布:‘今后的五十年,或许你一直在试图改变这一切,你会将其称之为过程,但是你不会成功……你永远也不可能摆脱这一切。’”
然后,福克纳又将政府大楼与稍大一点的城镇相联系,这恰恰以充足的理由证明福克纳对城镇规划的兴趣。这一兴趣可能部分来源于他的外祖父查尔斯?巴特勒(Charles Butler)。巴特勒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曾考察并规划设计了牛津镇。政府大楼位于“四角广场中心,周围店铺林立,有两层楼高。楼上是律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牙医诊所,周围还有寄宿旅社和礼堂。学校、教堂、酒馆、银行、监狱也都各就其位,井然有序”。事实上,牛津广场有六条路通往周围,从中间出发,南北各有一条,四角亦各有一条。而福克纳的杰弗逊广场只有四条排列井然有序的路,是从政府大楼四边的中心延伸开来的:“四条林荫路,宽展、笔直、向四方延伸,延伸,形成一张大路相交、小路相汇的交通网,延伸到城镇的每个角落。”政府大楼就是古代“宏伟设计”思想在边陲城镇密西西比的具体体现。
《修女安魂曲》中,政府大楼的建造过程是:“八根大理石柱子,先由意大利货轮运往新奥尔良,再由蒸汽船运至密西西比,然后到了维克斯堡,再换乘小型蒸汽船至亚祖县、森弗劳尔和塔拉哈奇,然后到了尹凯摩图比的旧码头--该码头属塞特潘所有,然后又从这儿装上牛车,走十二英里的路,最终才到了杰弗逊。这两个相同的四柱门廊,南北两侧,各置一个。阳台都是新奥尔良的锻铁栏杆。其中南侧的阳台就是1861年萨托里斯首次穿上联军军服所站的地方,而下面的广场正是当年里士满军官集合、宣誓就职的所在。后来萨托里斯就率领这队人马攻取了弗吉尼亚。1863年,北方军队放火焚烧了广场和商业区,而政府大楼火里逃生,幸免于难,但也决非是安然无恙。四周是断壁残垣,烟熏活燎的痕迹随处可见,但它仍旧巍然矗立着,真可谓是斧砍不断,火烧不摧,炸药炸不毁。门廊上的屋顶没有了,柱子经战火熏烧也到处是斑斑点点的,内部一片狼藉。但问题不大,它还是稳稳矗立在那儿,甚至巴黎建筑师放在里边的铅锤也一点没有受到影响。所以重建时,人们的工作只是加盖两层楼房,重新铺上地板,再盖个新屋顶。这次加盖的是园屋顶,四面有钟表,可以报时和报警。这样,广场、银行、商店、律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牙医诊所都恢复一新。”而事实上,战后的政府大楼建于1870年,由威利斯-斯隆-特里格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并建造。同时该公司也为牛津以北的密西西比县的圣斯普利斯和田纳西州的玻利瓦尔县设计了两座同样的政府大楼。
虽然福克纳的作品中杰弗逊政府大楼遭战争劫掠破损很少,可事实上牛津镇的政府大楼破坏得却很厉害,而且,杰弗逊广场是四条街道,而牛津广场有六条街道。但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两者所处的环境甚为相似,是现实与虚构的完美结合。
继政府大楼之后,大量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也相继涌现,而以约克纳帕塔法贵族们的希腊复古式建筑群最为壮观、豪华和令人印象深刻。在福克纳看来,这些建筑是一类人群的象征,是一种生活质量的象征。尽管这些人自身也有瑕疵,养育他们的社会也丑态万千,有奴隶制度,且黑白等级森严,但福克纳仍十分羡慕他们,并尽力仿效。正如杰弗逊和约克纳帕塔法是现实生活中密西西比几个城镇的融合体一样,福克纳笔下人物的宅第也是北密西西比现实生活中各式建筑的融合。
密西西比当地最具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就是一种近似正方形或者说是长方形的一层或两层式房屋。这种房屋的一侧或几侧都有一个四柱走廊。前门或边门上方还有一个小门,通向一个小阳台。窗户紧闭着,通常漆成墨绿色,有防暑的功用,同时也是作为一种装饰,与白色墙壁相映成趣。这种简朴的房屋通常还有一种装饰就是二楼阳台上的锻铁栏杆。一楼大厅的两侧有起居室、书房、餐厅,如果是一层式房屋,还有卧室;如果是两层建筑,卧室就在楼上,中间有楼梯盘旋而上。在十九世纪中叶,这种房屋结构在密西西比、亚拉巴马、田纳西等州甚为流行。福克纳时期,这种式样的房屋在牛津和拉斐德至少有十二处,有几处门前是六柱或八柱走廊,显得奢华、宏伟得多。
战前,在牛津,人们一提及四柱走廊式房屋,就会自然联想到威廉·特纳(William Turner)。他于1840年左右跟随其父母塞缪尔·特纳(Samuel Turner)和伊丽莎白·特纳(Elizabeth Turner)从北卡罗来纳州的艾尔德尔县搬到牛津。他是一个天才的建筑师,却缺少经验。有翔实的资料证明特纳就是这种房屋的设计者和营造者,并且其他这种样式的房屋也可能是他设计的。即使退一步讲,他不是每一幢房屋的设计者,他所建造的房屋至少也给其他营造者提供了借鉴,因为房型极为相仿。在牛津镇,内战前拥有这种房屋的有克雷格、伊兹、豪里、舍戈格、尼尔森、卡特和汤普森家族,还有就是威廉·特纳为自己营建的两幢房屋。而镇上的四柱 走廊式种植园建筑,则为普赖斯、威尔利、希普、琼斯等家族拥有。
特纳还为威廉·汤普森(William Thompson)--当时著名的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总统内阁的内政部长雅各布?汤普森(Jacob Thompson)的弟弟设计了一个双层、四柱走廊的豪宅,以取代他于1837年由牛津 镇的创建者之一的约翰·D.马丁(John D. Martin)为他建造的那所较小的、并列式房屋。然而1861年,内战爆发了,所以这座新建筑只完成了前面一部分。内战后,汤普森由于经济条件所限,没有照原计划将房屋建成。
汤普森有一个女儿名叫卢克丽霞(Lucretia),呢称卢拉,嫁给了乔赛亚·钱德勒(Josiah Chandler)医生,并和他携带子女搬回了汤普森府第,照顾她年迈的父亲。1893年,钱德勒的最后一个孩子埃德温·戴尔·钱德勒(EdwinDialChandler)出生,但是天生弱智。小福克纳对此完全了解。据威廉·福克纳的弟弟约翰(John)说,福克纳家的男孩子们从汤普森府第走过时,经常能够看到埃德温在铁栅栏后边。并且当邻居家的孩子辱骂埃德温时,福克纳就会很悲伤。实际上,众多观察者猜测,福克纳《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康普生的角色就是以埃德温·钱德勒为原型的。因为现实与虚幻、社会与建筑之间有着太多的雷同,所以二十世纪中期,汤普森-钱德勒府第就经常被称为牛津镇的“康普生府第”。
特纳设计的房子中,福克纳最为熟悉的一幢就是特纳早期在牛津建造的舍戈格寓所(1848年)了。这所房子位于泰勒街宏伟的希腊复古式房子雅各布?汤普森府第的对面。雅各布的这幢房子在1864年时遭北方军队破坏。1929年,福克纳结婚之后,他们夫妇住到了大学路埃尔玛?米克(Elma Meek)府第的一套房子里,并在里面住了两年,这是一幢漂亮的战后建造的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埃尔玛?米克是牛津镇镇长的遗孀,她为大学的年刊提名为奥利·米斯(Ole Miss),后来学院便以此冠名了。在这所房子中,福克纳完成了《圣殿》和其他几部重要短篇,包括《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1930年,福克纳用第一次所得的版权税,买下了破损不堪的舍戈格寓所,并满心欢喜地对它进行了修复。在缓慢的修复过程中,福克纳同工匠们一起工作,因此对房屋的结构和建造过程一清二楚。坐落在大学路的豪里-赖特府第,始建于1837年,是附近的另一幢四柱走廊式建筑。从传统的定义来看,这幢房子是新古典主义风格中最为普通的一种。内战期间,北方军队认为,房前草坪下极有可能埋有白银和其他贵重物品,因此他们就把草坪翻了个底儿朝天,指望有所收获。周遭的其他房子也没能逃此厄运。福克纳对这些事早都记在心中,并在后来的创作中把这些事情融入他的作品中。
牛津镇上最富丽、雄伟的房子就是埃文特-斯通宅第了。该房子建在老希尔大学路上,牛津镇的西北,靠近边界,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由汤姆林?埃文特(Tomlin Avant)建造的。埃文特是弗吉尼亚一个豪门之子,于三十年代末身无分文地来到了牛津。这所房子的设计者已经无从查考,即使是威廉?特纳,其风格也与以前设计的四柱走廊式风格有所不同,但却与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几处房子极为相像。这些房子的设计者,就是吕克昂学院的设计者,著名建筑师威廉?尼克尔斯(William Nichols)。他在四十年代初期和中期曾在牛津呆过几年,所以他极有可能是埃文特府第的设计者。埃文特当时借钱建造这所豪宅,希望能以此赢得社会地位,并最终在这个社会中获得财富。因此他在这幢豪华的双层白色宫殿中大宴宾客,极尽奢侈铺张之能事。房子门前的六柱走廊与房子持平,通往楼上大厅的门,打开后通向一个有锻铁栏杆的阳台,这就使第一层的正门门厅的大小增加了一倍。埃文特破产后,该府第几易其主,其中包括密西西比大学的钱塞勒·爱德华·梅斯(Chancellor EdwardMayes)和他的岳父--参议员、总统内阁成员、最高法院法官,卢修斯·昆塔斯?辛辛纳特斯·拉马尔(Lucius Quintus Cincinnatus Lamar)。1892年,律师詹姆斯?斯通(James Stone)购买这幢房子时,已经无人居住,且年久失修。斯通把它恢复了原貌。他的儿子菲尔(Phil),福克纳的家乡密友兼导师,就在这所房子里度过了他的童年,长大后他也一直居住于此,并且醉身于梅斯和拉马尔遗留下来的大图书馆,以及其他东西,所以福克纳对这所房子和图书馆甚为熟悉。但1942年,一场大火将它全部焚毁。
由扬西·威利(Yancy Wiley)于1852年建造的锡达?希尔农场坐落于拉斐德县西北角,和位于牛津南部边界的希普种植园与特纳在城里所设计的四柱走廊式房屋十分相似。虽然并未有记载证明这一点,但这两处房屋极有可能都是特纳设计的。1833年,费利克斯?格伦迪·希普(Felix Grundy Shipp)医生从密西西比中部的海恩兹县北上,搬到了奇克索县,也就是后来的“水谷镇”附近。1839年他在沃特瓦利土地拍卖会上,买了拉斐德县的土地,并在驿站马车路旁建造了一家小旅舍,这也是他的第一所房子。希普雄心勃勃,他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期,便开始建造他的豪华气派、气势雄伟的宅第了。
据史学家查尔斯·B.克拉默(Charles B.Cramer)所言,希普动用了大量奴隶建造此宅。这座有十间房的宅第就在他的第一所房子的对面,直冲驿站大道。“建房所用的砖块都是在营建现场由两个砖窑烧制的。用来铺设屋顶的柏木木板都是放在沸腾的亚麻籽油里浸泡的,以防止恶劣天气对它们的损坏。”这些柏木屋顶一直用了七十五年,后来才用锡板屋顶取而代之,房屋的木制框架都由牢固的木钉连接而成。
一楼宽敞的大厅两侧是两个很大的房间,一直从前门走廊到后门走廊。连接一楼和二楼的是一段精美的曲形楼梯,上面有黑人奴隶工匠雕刻的精美花纹。二楼上,正好在一楼起居室的上面有一个大房间,作为共济会的旅馆和卫斯理宗教会一年四季的会议专用之所。楼上另外一个地方,是药房,很像药店。里面架子上和橱柜上摆的全是瓶瓶罐罐,这是希普医生发给他病人的药。房子周围的石灰墙用沙子、蜜糖、马鬃和其他成分混合而成。
希普家族一直守着这份家产,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希普的女儿马莎(Martha)去世后,这所房子才被封上,再也没人居住了。后来,这房子逐渐破败,里面的祖传之宝也被破坏者和一些热衷寻找古玩的人掠走。门前驿车所走的道路也杂草丛生,无法穿行。这所房子在草木丛中更显得有些茕茕独立,形影相吊。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福克纳知道这里的时候,这儿已经是浪漫主义映像中的废墟了。福克纳的“老法国人寓所”很可能就是以此为原型的。对于希普家族是从希普本德迁移来的事实,福克纳或许知道,当然也或许不知道。而在1936年,他在《押沙龙!押沙龙!》的扉页上,给小说中的约克纳帕塔法画的地图中,他把“法国人的本德”和附近的大厦“老法国人寓所”放在了县的东南角上,也就是实际上“老希普公寓”的所在地,正如早已为人所知一样。
三
老一辈密西西比河作家斯塔克?扬(Stark Young,1881-1963),在把建筑应用于文学场景和象征方面给福克纳树立了重要的榜样。斯塔克?扬出生在帕诺拉县的科莫镇。1895年,他跟随他的父亲搬到了牛津。可以说,他是在科莫和拉斐德长大成人的。扬毕业于密西西比大学,学习戏剧和文学,后来成了该校一名戏剧和文学方面的教授。此后,他又在德克萨斯和阿默斯特大学完成了他不同寻常的学术生涯。后来的批评家把扬划分到“月光和木兰花”派。他的小说也遭到遗弃,但他却以一位卓越的戏剧评论家的身份赢得了经久的盛名。他为《新共和》和《纽约时报》撰写了大量精彩的剧评。斯塔克?扬通过牛津的各种关系早就认识了年轻的福克纳,尤其是通过菲尔·斯通--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福克纳在学术上缺少知名度,扬就帮助他成为奥利·米斯的一名特殊的学生。他还鼓励年轻的诗人北上纽约,允许他在自己家里逗留一段时间,并帮他在他的朋友伊丽莎白?普劳尔(Elizabeth Prall)的书店中找了份工作,从而使福克纳的这次纽约之游得以实现。福克纳对斯塔克?扬的密西西比小说甚为熟稔,包括人物、场景。这些人物和场景都是在参照帕诺拉县和拉斐德县的基础上充实起来的。斯塔克?扬的第一部小说名为《天堂树》(1926)。这个名字来自种植园宅第的名字。小说也是以这所府第为背景的。“我把泰特旧宅作为故事的场景,”扬在回忆泰特豪宅时说道,科莫镇就是以泰特豪宅为中心,不断发展起来的。泰特豪宅是“一所豪华的房子,有两个大厅。房子三面都是帕拉弟恩式新古典主义风格的阳台,带着柱子”。扬的舅舅,乔治?泰特(George Tait)医生就是这所房子的建筑者。乔治“在某所大学里获得了行医证书,但他的种植园使他没必要去行医,而且他也不能从亲戚家属中捞得半点儿行医费用,因此行医证书也就毫无用处。他也很快忘了他的药箱,一头扎进了书堆和威士忌中。经常有快活的雅士、醉酒的狂徒和悲伤不已的人们光顾此地。他们搞一些有关边疆、园地和各种庆祝场合的恶作剧,讽刺已经逝去的过去。”
斯塔克·扬的第二部小说叫《火把的火焰》(1928)。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的密西西比县北部的“清水”,这个地方纯属仿照牛津镇而建立。小说中的府第名为“友谊”,是书中中心人物丹德里奇医生的家。这所房子同拉斐德县的威廉?特纳设计的几处房子很是相似。较之辉煌一时、现已倾颓的“雪松”豪宅而言,这所房子的状况可谓良好。扬曾描写过“雪松”这所房子——“一个正方形房屋,经日晒雨淋,已黯然失色。”房子周围“有几棵雪松,没有空地,没有花园,没有墙,也没有栅栏。只有门柱依旧。”
类似的南方豪宅,全新的也好,行将倾圮的也好,都在斯塔克?扬后来的两部小说《河边房宅》(1929)和《玫瑰如此红艳》(1934)中再次出现。《玫瑰如此红艳》中有一部分还是作者在牛津北部的希尔大学路上的雪松山农庄做客时写的。尽管在这部小说中,扬多次更迭故事场景:从密西西比州的北部,直到西南部的纳奇兹地区,但是拉斐德和帕诺拉镇上的标志性宅第却随处可见。例如,牛津镇口头流传的一个众人皆知的轶闻,说内战期间,北方士兵开枪打死了一个黑人孩子,当时这个孩子正躲在尼尔森府第草坪上的树上。扬就把这个故事写入了小说。福克纳也谙熟扬的小说,但对此却不露声色。斯塔克·扬在福克纳把建筑作为首要的、鲜明的因素这方面起了一个重要的启发和引领作用,但福克纳的才华和成就处处超过了斯塔克?扬,就连把建筑作为暗喻这方面也要略胜一筹。
四
“老法国人寓所”是《圣殿》中坦波尔?德雷克遭遇一系列不幸经历的场所之一。正是在那儿,她遭到了患阳痿的恶棍金鱼眼的猥亵,用一根玉米蕊强奸了她。在这里,福克纳就用“老法国人寓所”来象征社会、文化、道德和精神的败坏。“房子内部一片狼藉,在一片雪松林中更显荒凉和突兀。雪松也很久未修剪了。这房子就是老法国人寓所’,建于内战之前,是一个标志。这是一个种植园宅第,处在一大片土地中间,周围有棉花田、花园和草地,丛林密布。附近的人们来此砍柴,已经有五十年了。这五十年来,人们在这儿偷偷地掘地,冀希偶尔发现一些黄金。盛传,当时格兰特经过这儿去参加维克斯堡战役时,这所房子的建筑者就把黄金埋在这周围……天空掩映之下,这所房子在莽莽杂乱的雪松丛中,更显灰暗、凄凉和深远。道路不再称其为道路,风雨侵蚀,横沟处处;里面蕨类藓苔,枯枝败叶;但是又笔笔直直,因此又难以称其为沟壑。”
《村子》里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福克纳同样描写了一所废弃的房子“老法国人”,但房子的主人,不是路易斯?格伦聂尔的子孙,而是一个粗鲁的业主,威尔?瓦尔纳。他“拥有全县大部分良田,在其他的大部分土地上,都有他的抵押权。他在‘法国人的本德’村,拥有商店、轧棉厂、磨面厂和铁匠铺。春、夏和孟秋时节,人们会看到他在‘老法国人’杂草丛生的草地上,坐在自制的椅子里,嚼烟叶;用玉米穗烟斗抽烟,至少每月一次。他有时语言粗鲁,引逗路人,但从不邀请他人。他的背后是已经坍塌的豪华与显赫。他只对V.K.拉特利夫,一位走街串巷的缝纫机推销商,解释过自己的这个习惯:‘我喜欢坐在这儿。我在这儿力图发现作为一个需要这一切……只知吃睡……的白痴的感觉是什么。然而,我认为我将一直保留这遗留下的一切,来时刻提醒自己的一个错误。这是我一生中惟一一件买入但没有卖出的东西。’”
威尔·瓦尔纳是“老法国人寓所”的主人,但他不住在这里。他对这所房子的态度,就是他对房子旧主价值和意图的一种疏远。相比之下,另一个局外人对一所他不仅没住过,也未曾见过类似的豪宅的观点在《烧马棚》中所描写的故事中得以再现。在这个故事中,福克纳通过一个遭虐待、生活在恐怖之中的孩子--萨特?斯诺普斯的思想,来说明建筑的力量:可以使人吃惊、从善、舒适和高兴。“过了一会儿,他看见橡树和雪松间杂的林子,还有其他一些开花的树。宅子按说就在这地方,但是现在看不到。他们走过爬满忍冬花和金樱子的栅栏,来到一扇洞开的大门前,两边有两扇砖砌的门柱。他现在才只隔着车行道看见那所房子。这使他忘记了他的父亲,忘记了恐惧和失望。即使他又重新回想起了父亲,也不会感到恐惧和失望。因为这十二次搬迁,他们一直居住在小农场,田地和农舍中,这次才到了一个小县城。到了以前他从来未见过这样的宅子前。‘这房子大得像政府大楼,’他默默地想,心头涌起一阵宁静与欢愉。而原因是什么,他还小,还找不到恰当的词语来作解释。”
不管是在牛津还是在乡下,有一种还小一点儿的、一层式希腊复古式建筑为拉斐德县增色不少。在希尔大学附近有所福德-赫德尔斯顿公寓。这所房子的特点是有一条横贯两侧的中央过道,两侧是同样结构的四柱走廊。一定程度上讲,它是意大利维琴察的罗通达镇的安德烈亚?帕拉迪诺乡村的翻版。在县城还有“木莲”公寓,和福德-赫德尔斯顿公寓,建于同一年,与之相仿,但要小些。这所公寓是由一位早期移民威廉·史密瑟(William Smither)所建。福克纳在《士兵的报酬》中说,这些房子“极为简朴,甚至称不上舒适。当时,由于人们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所以更渴望家居的舒适。”
在短篇小说《烧马棚》中,令萨特?斯诺普斯感动至深的房子是迪斯潘家族祖产的房宅,但也极有可能是附近的“萨托里斯”公寓。福克纳在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地图中,把“萨托里斯”公寓放在了西北角上,接近雪松山农场的实际所在地。尤为重要的是,萨托里斯公寓没有起一些诸如“朗伍德”或“贝尔维尤”这样虚构的名字,而是以其家族的名字来命名的。福克纳认为,这个名字具有阴暗和辉煌两种涵义,“这个名字蕴含的是死亡和迷信的宿命论。就像是夕阳西下时,银色的旗帜,或是到龙斯沃沿路上渐逝的喇叭的轰鸣。”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里,巴亚德?萨托里斯从战场归来。祖传的宅第在内战中被北方军队烧毁,后又在原来的基础上重建。归来后,萨托里斯开始审思这所家宅的意义。福克纳用这种建筑上的建构来唤起对萨托里斯家族更复杂的关系,事实上也就是对南方历史的审思。虽然在福克那以后的大部分作品中,他更强调建筑物作为自然景物中精雕细琢的艺术品--这是种外在特征。但在《萨托里斯》中,他同样也对建筑物内部的特征作了一番描述,勾勒了一幅内部场景。在这第一部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中,福克纳已经形成了一套复杂的建筑象征手段,这一点十分了不起。“接着到了铁路旁,穿过铁路,最后约翰?萨托里斯建造的房子呈现眼前,矗立于洋槐、橡树丛中。西蒙(司机)开过铁门,上了一条弯曲的小道……巴亚德在自家门前驻足片刻。古树参差,阳光普照,洁白、简朴的萨托里斯公寓静静地沉睡其中。”巴亚德穿过带柱的走廊,来到前厅。“楼梯上铺着红色的地毯,扶手栏杆是白色的,陡陡的,弯弯曲曲一阶一阶通到上面的一层,暗暗的。天花板中央是一盏枝形吊灯,吊灯的边角和灯罩都晶莹剔透以便插放放蜡烛,现在已经拉上了电线。门厅右边是一间昏暗的房间,折门卷起是起居室。昏暗、庄严,一种少有遭冒犯的庄严。旁边立着一面长长的镜子,模糊不清,如夜间的一洼死水。”
接着,巴亚德爬上楼梯,“在楼上的大厅中立住了。大厅西侧的窗户紧闭,上面挂着格子状的百叶窗,缝隙间有阳光透进,光影斑驳,黄色、模糊,使大厅更显阴郁。正面,大厅尽头,高门大开,外面是有护栏的阳台。站在阳台上,山谷和东面山丘的一半概貌尽收眼底。高门另一侧是一个窄窄的窗户,铝铁窗框,镶着五颜六色的玻璃,这是1969年约翰?萨托里斯的妹妹从卡罗来纳用装满稻草的大篮子带来的。”
福克纳的作品,从《圣殿》和《村子》中的“老法国人寓所”,到康普生、迪斯潘家族在镇上类似的房子;再到《押沙龙!押沙龙!》中种植园寓所“塞特潘百里地”,房屋、废墟,有时是房屋的破坏对情节、氛围、以至人物的描述都是至关重要的。除帕诺拉县的泰特府第和克莱县的“韦弗利”豪宅,还有纳奇兹地区的,像克莱伯恩县的“温莎”公寓以外,福克纳作品中所杜撰的宏伟的房子都难在密西西比现实生活中找到对应。但若不是福克纳把“塞特潘百里地”描写的那样富丽、堂皇,《押沙龙!押沙龙!》这部小说就会逊色很多。这是一所私人住宅,但却是另一个“伟大设计”,是公共的“伟大设计”政府大楼、广场和小镇的狂热对应。它是一种安全感的象征,是托马斯?塞特潘所渴望和孜孜以求的;同时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塞特潘本人之前在一所豪宅中,就被一个神气活现的仆人指使绕后门走,不准走正门。塞特潘站在老贾森?塞特潘曾称之为“阴郁的散发着腐臭的,就像是冥河边缘的严寒地带”的中央,以一种命令的口气宣布他的房子竣工,“叫做塞特潘百里地”,就像是古时称之为“光明”一样。在《修女安魂曲》中,福克纳将这所房子描写成,“就像是凡尔赛宫的一翼,在小人国哥特式的梦魇中窥见一斑。”
对塞特潘和萨托里斯种植园的房宅名字上的差别,批评家威廉·鲁齐卡(William Ruzicka)洞悉颇深。他指出:“显然,萨托里斯豪宅是以其家族的名字命名的。从其角度看,它是一种标志,体现在质量上。而塞特潘百里地是以其方圆里数命名的,体现在数量上。这个名字由两部分组成:所有格的形式是其拥有者的名字,而数量的衡量就是其占有土地的多少。”
塞特潘百里地的房子事实上也确实很大,好奇的杰弗逊绅士们都迫不及待想看看这奇观。“他们干脆组成打猎队,在霍尔斯顿旅社集合,然后骑马下乡,往往还都带上午饭。……他们没有下马,(塞特潘通常对他们连个头儿都不点,压根儿不打招呼,显然只当他们不在,仿佛他们是游移着的幽灵似的。)他们总是好奇地在马上挤成一堆,像是寻觅相互保护似的,瞪着眼看着塞特潘的大厦拔地而起,看着一条条木板,一块块砖头从粘土和木材备料所在地的沼泽地里搬来,--搬的是那个有胡子的白人和二十个黑人,他们全都赤身裸体。”塞特潘也和他的奴隶一样,全身赤裸地工作。他们猜测,是因为他要“节省衣服。因为外表上合乎礼仪(先什么优雅)将是他可以用来攻击社会地位和体面的最后的武器。”
塞特潘和他这帮赤身裸体的奴隶“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而此时,衣着正式、头戴巴黎帽的建筑师一脸严肃、痛苦万状、大惑不解的表情,出没在房子工地周围。他的神态半似一个漫不经心、全然无兴趣的旁观者,半似一个受了诅咒在努力作苦工的鬼魂--他的大惑不解,康普生将军说,与其说是对别人和他们正在做的事还不过说是对他自己,对他自己在场这一无法解释与难以置信的实事。不过他是个优秀的建筑师……他不仅是个建筑师,而且还是位艺术家。因为只有艺术家才能吃两年的苦,为了建造一幢自己无疑不仅不指望能而且也坚决不想再见到的房子。康普生将军说,让他受不了的还不是两年客居对肉体感官上的折磨和感情上的摧残,而是塞特潘这个人:将军说也只有艺术家才能忍受塞特潘的粗暴和催促而仍然能设法约束塞特潘显然有意要盖成一座阴森森的、古堡般的华厦的梦想,因为倘若由着塞特潘的性子去做,那地方准得差不多跟当时的杰弗逊镇本身一样大。
而当这所房子变得幽闭恐怖、凶相初露时,这位法国建筑师,已经像塞特潘所监管的奴隶一样,受塞特潘的奴役很深了。因此他企图从这儿逃脱。他穿过沼泽,顺河而行,南下新奥尔良。尽管一般认为这部小说没有太多的幽默和风趣,而在处理这一段荒诞的插曲时,福克纳把“建筑”一词由名词转变成动词,他的那种伟大的风趣就由此在小说中尽显无疑:“一直到暮色很深了他们才逮着他……而那只是因为他为了设计某个方案让自己过河时偏偏伤了自己的腿。”
房屋竣工时,塞特潘“在场这一点就迫使宅子接受和保留人的生命;仿佛房舍确实是拥有一种知觉、个性与脾气的,并非得自在里面呼吸或曾在里面呼吸过的人,更多的倒是传自砖木本身或是构想与建造房舍的人把灵气传给了一砖一木——不过就这一幢宅子来说,其个性是一种对空旷、荒凉的不容置疑的肯定,是对被居住有一种无法克服的抵触情绪,除非是在无情、强暴者的赞许与保护之下。”
内战浩劫之后--塞特潘百里地最终被火焚毁之后,而不是在塞特潘与其继承人发生冲突之后--塞特潘百里地的衰落比老法国人寓所更具破坏性和象征性。“门廊在腐烂,墙皮在脱落,它站在那里……没有遭到过劫掠,没有被入侵过,没有留下子弹或大兵军靴印痕,未遭侵袭,没有任何子弹以及士兵铁靴的痕迹,不过却好像特为留待某种更沉重的打击,某种比废墟更深沉的荒芜……大厅寂凉,楼梯裸露……通到黑魆魆的二楼过厅,一个回音在萦绕,但不是我的声音,毋宁说是那失去的无法挽回的可能发生的事的回音,这样的回音出没在所有的房屋里。”
塞特潘庄园的倒塌是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埃斯库罗斯悲剧中阿特柔斯宫殿的坍塌在十九世纪密西西比的翻版。事实上,约克纳帕塔法的这些希腊复古式建筑是福克纳希腊悲剧的最佳场景。
注:
①柱头有涡卷形的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