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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针对其教学难度比较大的状况,本文结合对新所得税准则有关内容的理解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教学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教学;所得税会计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 the enterprises is requested to adopt 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Because the teaching of this method is very difficult , this paper reasearch on the balance sheet biability method teaching.
Keywords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Teaching;Income Tax Accounting
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之学生以往已掌握的知识体系而言,有许多难懂的地方。要在限定的教学时间内让学生透彻地理解相关概念,很好地掌握这一方法,具有很大的教学难度。笔者从事会计教学多年,在此结合对新准则有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内容的理解,谈谈其教学体会与同行探讨。
一、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其分类
财务会计和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 、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间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角度考虑,主要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对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财务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所得,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额之间会产生一些差异,从损益的角度来考察,计税差异源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口径上和时间上的不一致,计税差异据此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考察,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二)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
(三)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按照暂时性差异与会计要素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同时使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以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异(即同时属于时间性差异)。(2)仅仅使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异。(3)无法归属于资产负债表上某一资产或负债项目的差异
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主要包括:(1)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2)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3)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4)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5)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确认递延税款的必要性
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企业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总的来说,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分为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因其简便易行而被我国多数企业所采用。新准则实施以后,企业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不再具有选择的空间,都必须采用资产负负债表债务法。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应付税款法相比要复杂许多,因此有必要通过例题来向学生阐述确认递延税款也就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的必要性。
例:某企业2006年、2007年的会计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该企业因为对外销售的商品提供了“三包”承诺而在2006年预计了100万元产品保修费用,并于2007年实际发生。按照税法规定,该类保修费用应于实际发生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假设所得税税率为33%。
首先应向学生讲明在这里产生了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而且此差异是日后可以转回的。然后分别进行分析。
税法的处理为: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确认递延税款,能够使企业的利润的确定更加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避免仅仅因为纳税调整而造成的利润波动。
三、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的新概念,也是学生普遍觉得很难理解的地方。因此需要进行重点讲解。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在讲解这一概念时,应当向学生介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并适当地引入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比较。资产负债观是指直接用资产和负债来确定收益的方法来确认收益,又称财产法。认为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不考虑交易或非交易,只要引起净资产变动就确认收益(所有者的投资及对其分配利润除外),更接近经济收益(真实收益)的概念。而收入费用观则将收益视为收入与相关成本( 包括折旧) 相配比后的结果。按照收入费用观, 收益确认的关键在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 其遵循的是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无论是从旧制度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而言,还是从学生以往所掌握的知识体系来看,收益确认方面采用的都是收入费用观,这也是学生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觉得很难理解的原因之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体现了收益确认的资产负债观。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即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资产负债观来看,资产的增加会增加当期的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处理中体现为递延所得税的减少从而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增加企业于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资产负债观来看,负债的增加会减少当期的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处理中体现为递延所得税的增加从而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帐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用公式表示即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得额,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基础。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具体而言有两种类型:
1.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企业预计在未来清偿该负债进的经济利益流出,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与该项负债相关的费用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意味着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数,即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可以在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即:
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未来期 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 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意味着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与负债相关的全部或部分支出可以自未来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符合相关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程序
在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及其所得税影响之后,企业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它与企业的应交所得税以及前面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又有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向学生重点讲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程序。
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在确认因交易或事项取得的资产、负债时即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当然这并不需要单独为了所得税的会计核算而逐个确定每个资产、负债项目的价值。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二)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在这里,需要向学生说明,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会计上的定义,但其确定应当遵循税法的规定进行。
(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四)就企业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企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即构成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M].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6
[3] 沈银萱, 张志凤.企业会计准则第1 8号--所得税解析[J].会计之友,2006(9).
[4] 张清玉.刍议收益计量的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J].经济师,2007(2)
[5] 高旸.两种收益确认模式及其理论基础[J].财会月刊.2007(27).
作者简介:陈志娟(1975-),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会计,成本会计,
李继志(1976-),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会计理论与实务,资本运营。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教学;所得税会计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 the enterprises is requested to adopt 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Because the teaching of this method is very difficult , this paper reasearch on the balance sheet biability method teaching.
Keywords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Teaching;Income Tax Accounting
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之学生以往已掌握的知识体系而言,有许多难懂的地方。要在限定的教学时间内让学生透彻地理解相关概念,很好地掌握这一方法,具有很大的教学难度。笔者从事会计教学多年,在此结合对新准则有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内容的理解,谈谈其教学体会与同行探讨。
一、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其分类
财务会计和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 、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间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角度考虑,主要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对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财务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所得,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额之间会产生一些差异,从损益的角度来考察,计税差异源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口径上和时间上的不一致,计税差异据此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考察,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二)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
(三)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按照暂时性差异与会计要素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同时使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以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异(即同时属于时间性差异)。(2)仅仅使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异。(3)无法归属于资产负债表上某一资产或负债项目的差异
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主要包括:(1)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2)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3)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4)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5)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确认递延税款的必要性
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企业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总的来说,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分为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因其简便易行而被我国多数企业所采用。新准则实施以后,企业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不再具有选择的空间,都必须采用资产负负债表债务法。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应付税款法相比要复杂许多,因此有必要通过例题来向学生阐述确认递延税款也就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的必要性。
例:某企业2006年、2007年的会计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该企业因为对外销售的商品提供了“三包”承诺而在2006年预计了100万元产品保修费用,并于2007年实际发生。按照税法规定,该类保修费用应于实际发生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假设所得税税率为33%。
首先应向学生讲明在这里产生了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而且此差异是日后可以转回的。然后分别进行分析。
税法的处理为: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确认递延税款,能够使企业的利润的确定更加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避免仅仅因为纳税调整而造成的利润波动。
三、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的新概念,也是学生普遍觉得很难理解的地方。因此需要进行重点讲解。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在讲解这一概念时,应当向学生介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并适当地引入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比较。资产负债观是指直接用资产和负债来确定收益的方法来确认收益,又称财产法。认为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不考虑交易或非交易,只要引起净资产变动就确认收益(所有者的投资及对其分配利润除外),更接近经济收益(真实收益)的概念。而收入费用观则将收益视为收入与相关成本( 包括折旧) 相配比后的结果。按照收入费用观, 收益确认的关键在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 其遵循的是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无论是从旧制度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而言,还是从学生以往所掌握的知识体系来看,收益确认方面采用的都是收入费用观,这也是学生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觉得很难理解的原因之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体现了收益确认的资产负债观。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即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资产负债观来看,资产的增加会增加当期的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处理中体现为递延所得税的减少从而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增加企业于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资产负债观来看,负债的增加会减少当期的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处理中体现为递延所得税的增加从而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帐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用公式表示即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得额,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基础。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具体而言有两种类型:
1.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企业预计在未来清偿该负债进的经济利益流出,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与该项负债相关的费用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意味着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数,即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可以在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即:
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未来期 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 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意味着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与负债相关的全部或部分支出可以自未来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符合相关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程序
在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及其所得税影响之后,企业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它与企业的应交所得税以及前面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又有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向学生重点讲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程序。
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在确认因交易或事项取得的资产、负债时即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当然这并不需要单独为了所得税的会计核算而逐个确定每个资产、负债项目的价值。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二)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在这里,需要向学生说明,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会计上的定义,但其确定应当遵循税法的规定进行。
(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四)就企业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企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即构成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M].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6
[3] 沈银萱, 张志凤.企业会计准则第1 8号--所得税解析[J].会计之友,2006(9).
[4] 张清玉.刍议收益计量的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J].经济师,2007(2)
[5] 高旸.两种收益确认模式及其理论基础[J].财会月刊.2007(27).
作者简介:陈志娟(1975-),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会计,成本会计,
李继志(1976-),女,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会计理论与实务,资本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