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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哈萨克族生态环保意识的研究,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哈萨克族的环保意识,让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学习哈萨克族的优良传统,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哈萨克族;生态环保意识;风俗习惯;法典
一、前言
地球是人类居住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人类和一切生物生存的摇篮。生活在地球上各民族依偎于大自然,贴近、认识、了解大自然,并在与大自然的情感交流中,树立起了保护大自然的自觉意识。把广阔的天地、辽阔的草原和茂盛的森林作为自己繁衍生息的物质基础的哈萨克族,早就认知了生态环保意识的价值,所以用许多风俗习惯和法典来表达对保护自然、爱护自然的朴素情感和行为准则,并一代代的留传下去,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二、经济生活中的生态环保意识
在古代社会,每种生产方式的选择都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该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密不可分。正如黄河流域造就了中原地区古老的农业文明一样,哈萨克族世代生活的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其特定的地形、气候、植被状况决定在这一地区生活的人们只能以牧业为主要生计,并且主要以游牧的方式进行。为了使人类的活动更好地适应自然环境,哈萨克牧民从古代就形成了一整套的生产方式,而这一整套生产方式也体现了哈萨克族经济生活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伦理观念。
2.1生产方面
古老的哈萨克民族,不仅懂得怎样遵循自然,而且懂得怎样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他们十分珍爱这块养育他们的土地,对这块赐予他们生命之源的神奇草原充满了谦卑感激之情。
2.1.1对牲畜的管理。哈萨克族以本地自然环境为基础,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能根据不同的牲畜选择不同的放牧方式。牧民在不同时间将马、牛、羊放牧到不同的区域,畜群在各时期都能吃到最好的草,并掌握了一整套饲养牲畜的科学方法,适当控制牲畜和种群的数量。一系列生产技能是哈萨克族牧民在长期的游牧实践中,以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进行生存的有效手段。《头克汗法典》第20片断规定:对杀害猎犬和金鹰的人,主人可以要求赔偿一个奴隶。《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对从火灾、狼口、泥泞中救出牲畜者给予奖励。还有其他法典中也有以下规定:救骆驼奖三岁母马一匹,救马得羊一只,救羊得箭两只;战斗间隙放马饱食、禁止骑乘等。
2.1.2对草场、树木的使用。哈萨克族俗语说:“草场是牲畜的母亲,牲畜是草场的子孙”,“草肥则牲畜壮”。正是对草场的重视,哈萨克族草场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规则与习惯。哈萨克族长期以来在草原上随四季的变化游牧,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合理地利用草场。这样做既满足了牲畜的觅食需要,又有效地避免了因乱牧和过度放牧而导致的草场退化、沙化,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草场的作用。据记载,在新疆出土的一件怯卢文出土文书中,有禁止砍树的法规:“连根砍树,不管是谁罚马一匹”;在树木生长期,“砍伐树木大枝则罚牦牛一头”等。《吉尔吉斯人法规》又进而规定“如有人的家畜践踏他人田地或割他人土地上的草者, 必须赔偿因此而引起损失的一半, 并取回所割之草。”
2.1.3保护水源。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畜、草都不可或缺的。在哈萨克族看来,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处泉水都有一个神在管理着;所以他们禁止在泉水、河流和水库里大小便;不得在水源附近修建厕所、畜圈等有碍卫生的各种设施;也不准在河流里洗衣服,在水库里游泳、洗澡以及把脏水倒入水渠和水库。突厥碑文中记载“上天、女神及水神、土神,必助吾人打击之”。源于对水的崇拜,在哈萨克族禁忌中尸身不能穿越水中;不能向水中吐痰;习惯使用流动的水。十分忌讳洗完手乱甩,认为手上有脏水,如果乱甩,会弄脏其它物体。
2.2生活方面
自然环境是人类产生和发展的摇篮,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此,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是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并且会形成一整套与自然环境紧密相连的生活习俗。哈萨克族也不例外,他们的许多生活习俗和禁忌,反映了古代哈萨克族对自然环境的认知水平和态度,包含了丰富的生态环保意识。
2.2.1服饰。据《哈萨克苏维埃共和国百科全书》介绍:哈萨克人冬天戴两面有两个耳扇,后面有能够遮风雪、避寒气的长尾扇的尖顶帽子。这种帽子是用羊羔皮或打猎得来的狐狸皮做的,以天然的、生态的材料制作必需品。哈萨克人的“袷袢”大皮衣是最实用、最具“生态”特征的,“袷袢”即长外衣,有单棉之分。“袷袢”与新疆的自然环境是相适应的:白天日照强烈,温度较高,夜晚气温降低,寒气袭人,一日之间温差很大。长至膝盖的袷袢穿脱方便,既可以抵御风沙,又可作为夜间的铺盖,极为实用。
2.2.2饮食。传统哈萨克人的食物分为肉食、奶食和植物类食品三大类,其中又以肉食和奶食为主。肉食的来源主要是牲畜和猎获物,其食用方法也很简单,多以煮食为主,剩余部分多晒成肉干以备日后食用。哈萨克牧民为了适应牧业生产的需要,便于迁徙,常常把奶疙瘩和奶酪晾干晒透后,长期保存。至于植物类食物, 在传统哈萨克人的饮食中是作为辅助性食物而存在的, 主要有馕、油炸的“包尔萨克”、馓子、油饼、面条等。哈萨克族对牲畜产品的加工过程是本着“好吃”和“物尽其用”的原则来进行的。哈萨克人的这种生存方式, 体现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征, 保护了生态环境, 同时也为自己谋得了生存发展的空间。
2.2.3住房。传统哈萨克人的居所主要是毡房,这是新疆历史上久远的一种居住形式。哈萨克毡房是哈萨克先民们对大自然天然选择的结果,大自然为这种选择提供了理想的天然大仓库毡房的构件除了支撑架子用木头制作外,其余部分全部用毛毡、毛绳、毛带等畜产品做成,并且具备了符合游牧的生产生活方式。哈萨克毡房以其易于搭卸、携带方便、坚固耐用、居住舒适、防寒、防雨、防震的特点沿用至今。
三、结语
哈萨克族谚语如:“如果在路旁栽树,在沙漠边打井,在河上架桥,那么上天会保佑你”,“祝福留下的树林比财富贵”,“迁移时要灭火种,把营地清扫干净”,“打坏禽蛋脸上长雀斑”,“不要拔嫩草,因为你的生命像嫩草”等等。诸如此类,哈萨克族有关环境保护意识的祖训敬语举不胜举,他们有着很强的游牧民族的特色,这些特殊的民风民俗是哈萨克族的先民们经过长期的生存斗争,生活实践总结凝练而形成的。哈萨克族的环境意识源于自己所处的周边环境,正是这种具体的,身边的环保行动逐渐发扬光大,为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凤斌.草原文化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2]库兰·尼合买提.哈萨克族传统文化研究[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
[3]马清虎.论哈萨克族生态文化[J].新疆社会科学,2008(2).
[4]胡拉森·毛提汗.哈萨克族风俗中的环保意识[J].新疆环境保护,2000(3).
[5]马清虎,马宗保.哈萨克族生态文化探析[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6(12).
【关键词】哈萨克族;生态环保意识;风俗习惯;法典
一、前言
地球是人类居住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人类和一切生物生存的摇篮。生活在地球上各民族依偎于大自然,贴近、认识、了解大自然,并在与大自然的情感交流中,树立起了保护大自然的自觉意识。把广阔的天地、辽阔的草原和茂盛的森林作为自己繁衍生息的物质基础的哈萨克族,早就认知了生态环保意识的价值,所以用许多风俗习惯和法典来表达对保护自然、爱护自然的朴素情感和行为准则,并一代代的留传下去,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二、经济生活中的生态环保意识
在古代社会,每种生产方式的选择都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该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密不可分。正如黄河流域造就了中原地区古老的农业文明一样,哈萨克族世代生活的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其特定的地形、气候、植被状况决定在这一地区生活的人们只能以牧业为主要生计,并且主要以游牧的方式进行。为了使人类的活动更好地适应自然环境,哈萨克牧民从古代就形成了一整套的生产方式,而这一整套生产方式也体现了哈萨克族经济生活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伦理观念。
2.1生产方面
古老的哈萨克民族,不仅懂得怎样遵循自然,而且懂得怎样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他们十分珍爱这块养育他们的土地,对这块赐予他们生命之源的神奇草原充满了谦卑感激之情。
2.1.1对牲畜的管理。哈萨克族以本地自然环境为基础,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能根据不同的牲畜选择不同的放牧方式。牧民在不同时间将马、牛、羊放牧到不同的区域,畜群在各时期都能吃到最好的草,并掌握了一整套饲养牲畜的科学方法,适当控制牲畜和种群的数量。一系列生产技能是哈萨克族牧民在长期的游牧实践中,以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进行生存的有效手段。《头克汗法典》第20片断规定:对杀害猎犬和金鹰的人,主人可以要求赔偿一个奴隶。《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对从火灾、狼口、泥泞中救出牲畜者给予奖励。还有其他法典中也有以下规定:救骆驼奖三岁母马一匹,救马得羊一只,救羊得箭两只;战斗间隙放马饱食、禁止骑乘等。
2.1.2对草场、树木的使用。哈萨克族俗语说:“草场是牲畜的母亲,牲畜是草场的子孙”,“草肥则牲畜壮”。正是对草场的重视,哈萨克族草场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规则与习惯。哈萨克族长期以来在草原上随四季的变化游牧,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合理地利用草场。这样做既满足了牲畜的觅食需要,又有效地避免了因乱牧和过度放牧而导致的草场退化、沙化,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草场的作用。据记载,在新疆出土的一件怯卢文出土文书中,有禁止砍树的法规:“连根砍树,不管是谁罚马一匹”;在树木生长期,“砍伐树木大枝则罚牦牛一头”等。《吉尔吉斯人法规》又进而规定“如有人的家畜践踏他人田地或割他人土地上的草者, 必须赔偿因此而引起损失的一半, 并取回所割之草。”
2.1.3保护水源。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畜、草都不可或缺的。在哈萨克族看来,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处泉水都有一个神在管理着;所以他们禁止在泉水、河流和水库里大小便;不得在水源附近修建厕所、畜圈等有碍卫生的各种设施;也不准在河流里洗衣服,在水库里游泳、洗澡以及把脏水倒入水渠和水库。突厥碑文中记载“上天、女神及水神、土神,必助吾人打击之”。源于对水的崇拜,在哈萨克族禁忌中尸身不能穿越水中;不能向水中吐痰;习惯使用流动的水。十分忌讳洗完手乱甩,认为手上有脏水,如果乱甩,会弄脏其它物体。
2.2生活方面
自然环境是人类产生和发展的摇篮,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因此,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是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并且会形成一整套与自然环境紧密相连的生活习俗。哈萨克族也不例外,他们的许多生活习俗和禁忌,反映了古代哈萨克族对自然环境的认知水平和态度,包含了丰富的生态环保意识。
2.2.1服饰。据《哈萨克苏维埃共和国百科全书》介绍:哈萨克人冬天戴两面有两个耳扇,后面有能够遮风雪、避寒气的长尾扇的尖顶帽子。这种帽子是用羊羔皮或打猎得来的狐狸皮做的,以天然的、生态的材料制作必需品。哈萨克人的“袷袢”大皮衣是最实用、最具“生态”特征的,“袷袢”即长外衣,有单棉之分。“袷袢”与新疆的自然环境是相适应的:白天日照强烈,温度较高,夜晚气温降低,寒气袭人,一日之间温差很大。长至膝盖的袷袢穿脱方便,既可以抵御风沙,又可作为夜间的铺盖,极为实用。
2.2.2饮食。传统哈萨克人的食物分为肉食、奶食和植物类食品三大类,其中又以肉食和奶食为主。肉食的来源主要是牲畜和猎获物,其食用方法也很简单,多以煮食为主,剩余部分多晒成肉干以备日后食用。哈萨克牧民为了适应牧业生产的需要,便于迁徙,常常把奶疙瘩和奶酪晾干晒透后,长期保存。至于植物类食物, 在传统哈萨克人的饮食中是作为辅助性食物而存在的, 主要有馕、油炸的“包尔萨克”、馓子、油饼、面条等。哈萨克族对牲畜产品的加工过程是本着“好吃”和“物尽其用”的原则来进行的。哈萨克人的这种生存方式, 体现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征, 保护了生态环境, 同时也为自己谋得了生存发展的空间。
2.2.3住房。传统哈萨克人的居所主要是毡房,这是新疆历史上久远的一种居住形式。哈萨克毡房是哈萨克先民们对大自然天然选择的结果,大自然为这种选择提供了理想的天然大仓库毡房的构件除了支撑架子用木头制作外,其余部分全部用毛毡、毛绳、毛带等畜产品做成,并且具备了符合游牧的生产生活方式。哈萨克毡房以其易于搭卸、携带方便、坚固耐用、居住舒适、防寒、防雨、防震的特点沿用至今。
三、结语
哈萨克族谚语如:“如果在路旁栽树,在沙漠边打井,在河上架桥,那么上天会保佑你”,“祝福留下的树林比财富贵”,“迁移时要灭火种,把营地清扫干净”,“打坏禽蛋脸上长雀斑”,“不要拔嫩草,因为你的生命像嫩草”等等。诸如此类,哈萨克族有关环境保护意识的祖训敬语举不胜举,他们有着很强的游牧民族的特色,这些特殊的民风民俗是哈萨克族的先民们经过长期的生存斗争,生活实践总结凝练而形成的。哈萨克族的环境意识源于自己所处的周边环境,正是这种具体的,身边的环保行动逐渐发扬光大,为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凤斌.草原文化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2]库兰·尼合买提.哈萨克族传统文化研究[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
[3]马清虎.论哈萨克族生态文化[J].新疆社会科学,2008(2).
[4]胡拉森·毛提汗.哈萨克族风俗中的环保意识[J].新疆环境保护,2000(3).
[5]马清虎,马宗保.哈萨克族生态文化探析[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