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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课堂的师生对话与交流中,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是极富有探讨价值的课题。有的教师认为,改进对学生的评价方式,无非是对学生多表扬,少指责;让课堂多一些掌声,让学生多一些成就感。这种简单化的理解与认识,违背了评价的初衷,束缚了评价的功能。下面就此谈几点思考体会。
一、忌重利逐名,倡精神体验
激励性评价是语文课堂调控的一种手段,既可以奖赏小红花、卡通画甚至玩具、学习用品等进行物质刺激,也可以借助言语、手势、微笑等精神赏识来实施。有的教师为了哄学生,一味地强调物质激励而轻视精神赏识,这样势必把学生引向追逐名利、物质的窠臼,而失去了内在的精神体验,得不偿失。因此,语文课堂评价忌重利逐名,倡导内在的精神赏识。
这些外在的物质刺激的确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节课堂气氛。但是,从根本上看,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诱人的物质奖品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甚至于把奖励当成学习的目标,转移学习兴趣。其次,易使孩子产生趋利心理,把学习看成了一种“投资回报”,不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再次,许多孩子在得到奖品之后,手里玩弄着,同桌欣赏着,根本就没有心思参与师生对话,而一些没有得到奖品的学生更是失望,心里也不舒服,教室“嘘”声一片,课堂因奖品的分完而冷落下来。
因此,课堂评价应少一些功利性,应变外在的物质激励为内在的精神体验,就上述问题而言,可以让学生当小老师带大家读写,通过角色体验来获得成功的满足,这比物质奖励更加持续、有效。
二、忌厚此薄彼,倡面向全体
新课程理论告诉我们,教师的评价要积极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学习信心。这就要求教师十分关注学生的内在情感体验,这种体验不仅包括成功、快乐、满足等成功体验,还包括受挫、困惑、焦急等失败体验。因此,语文课堂评价要面向全体,不能厚此薄彼,积极地肯定成功者,真诚引导失利者,让所有学生都得到进步与发展。
因此,教师不仅应关注学习活动中的成功者,更应积极关注失利者,小心呵护失利者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不仅要关注生甲的成功体验,更要关注生乙的失利体验,并采取多种办法“化险为夷”。如可让生乙再次回答,给予展示成功的机会;或以语言激励(如:是呀!生甲学得不错,但也应该感谢生乙给我们提供了可探讨的问题);或引导学生发现生乙的书写优点,真诚地加以肯定。这样将帮助生乙找回自尊,树立自信,产生主动学习的可持续性发展动力。
三、忌对错不分,倡明辨是非
有效的语文教学离不开教师的“导”。学生对语文知识的学习活动本身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尽管语文课标提出语文教学要“尊重学生独特体验”“倡导学生对文本的多元解读”,但并非意味着语文教学评价可以随波逐流,更不是意味着要片面地迁就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在评价交流中,大胆、鲜明地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忌错对不分,含糊不清,倡适时跟进,明辨是非,促进学生对真知的内化与掌握。
表面上看,这位老师很尊重学生对文本的独特体验,实则忽视了语文教育的基本特点。“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语文课程标准》),不能因为尊重学生而背离了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因为强调个性化体验,而迷失了文本给予我们的价值指向。对上面的教学片段,我们细想一下,老师的评价准确吗?能够标新立异,不管其价值取向如何的发言就一定精彩吗?不加辨析地盲目评价是对学生的一种错误肯定,这样老师的主导作用不但发挥不出来了,而且还会误导学生。
教师的课堂评价具有指引性,教育的评价功能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提高,使他们在评价中明辨是非,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当学生的价值观出现偏差时,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给学生以正确的引导、帮助。
四、忌师生有别,倡平等对话
我们知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要让学生在评价中得到发展,必须切实把学生置于评价主体的地位,极力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在师生对话中,忌师生有别,不能用自身的权威去压制学生,而应平等对话,让学生充分交流、表达,展示个性,彰显价值,进而在评价活动中得到表现与发展。
因此,教师应真正把学生看成有生命意识和权利的平等一员,认真践行自己作出的诺言,当学生给他指出错误时,应十分真诚地说:“谢谢你,我的一字之师,请你教我读三遍。”提供足够的时空,让学生带着老师读一读,实现自我表现的愿望,这样学生才会觉得老师真诚待人,讲究信誉,进而尊师爱学,促进师生之间的交往与互动。
总之,教师要立足于以评促学的出发点,审视语文教学评价活动,正确处理好评价活动中“物质”与“精神”、“得利”与“失利”、“正确与错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思、激励、沟通功能,这样,学生的语文学习活动才会因评价而精彩,语文课堂才会因评价而灵动。
一、忌重利逐名,倡精神体验
激励性评价是语文课堂调控的一种手段,既可以奖赏小红花、卡通画甚至玩具、学习用品等进行物质刺激,也可以借助言语、手势、微笑等精神赏识来实施。有的教师为了哄学生,一味地强调物质激励而轻视精神赏识,这样势必把学生引向追逐名利、物质的窠臼,而失去了内在的精神体验,得不偿失。因此,语文课堂评价忌重利逐名,倡导内在的精神赏识。
这些外在的物质刺激的确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节课堂气氛。但是,从根本上看,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诱人的物质奖品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甚至于把奖励当成学习的目标,转移学习兴趣。其次,易使孩子产生趋利心理,把学习看成了一种“投资回报”,不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再次,许多孩子在得到奖品之后,手里玩弄着,同桌欣赏着,根本就没有心思参与师生对话,而一些没有得到奖品的学生更是失望,心里也不舒服,教室“嘘”声一片,课堂因奖品的分完而冷落下来。
因此,课堂评价应少一些功利性,应变外在的物质激励为内在的精神体验,就上述问题而言,可以让学生当小老师带大家读写,通过角色体验来获得成功的满足,这比物质奖励更加持续、有效。
二、忌厚此薄彼,倡面向全体
新课程理论告诉我们,教师的评价要积极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学习信心。这就要求教师十分关注学生的内在情感体验,这种体验不仅包括成功、快乐、满足等成功体验,还包括受挫、困惑、焦急等失败体验。因此,语文课堂评价要面向全体,不能厚此薄彼,积极地肯定成功者,真诚引导失利者,让所有学生都得到进步与发展。
因此,教师不仅应关注学习活动中的成功者,更应积极关注失利者,小心呵护失利者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不仅要关注生甲的成功体验,更要关注生乙的失利体验,并采取多种办法“化险为夷”。如可让生乙再次回答,给予展示成功的机会;或以语言激励(如:是呀!生甲学得不错,但也应该感谢生乙给我们提供了可探讨的问题);或引导学生发现生乙的书写优点,真诚地加以肯定。这样将帮助生乙找回自尊,树立自信,产生主动学习的可持续性发展动力。
三、忌对错不分,倡明辨是非
有效的语文教学离不开教师的“导”。学生对语文知识的学习活动本身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尽管语文课标提出语文教学要“尊重学生独特体验”“倡导学生对文本的多元解读”,但并非意味着语文教学评价可以随波逐流,更不是意味着要片面地迁就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在评价交流中,大胆、鲜明地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忌错对不分,含糊不清,倡适时跟进,明辨是非,促进学生对真知的内化与掌握。
表面上看,这位老师很尊重学生对文本的独特体验,实则忽视了语文教育的基本特点。“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语文课程标准》),不能因为尊重学生而背离了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因为强调个性化体验,而迷失了文本给予我们的价值指向。对上面的教学片段,我们细想一下,老师的评价准确吗?能够标新立异,不管其价值取向如何的发言就一定精彩吗?不加辨析地盲目评价是对学生的一种错误肯定,这样老师的主导作用不但发挥不出来了,而且还会误导学生。
教师的课堂评价具有指引性,教育的评价功能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提高,使他们在评价中明辨是非,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当学生的价值观出现偏差时,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给学生以正确的引导、帮助。
四、忌师生有别,倡平等对话
我们知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要让学生在评价中得到发展,必须切实把学生置于评价主体的地位,极力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在师生对话中,忌师生有别,不能用自身的权威去压制学生,而应平等对话,让学生充分交流、表达,展示个性,彰显价值,进而在评价活动中得到表现与发展。
因此,教师应真正把学生看成有生命意识和权利的平等一员,认真践行自己作出的诺言,当学生给他指出错误时,应十分真诚地说:“谢谢你,我的一字之师,请你教我读三遍。”提供足够的时空,让学生带着老师读一读,实现自我表现的愿望,这样学生才会觉得老师真诚待人,讲究信誉,进而尊师爱学,促进师生之间的交往与互动。
总之,教师要立足于以评促学的出发点,审视语文教学评价活动,正确处理好评价活动中“物质”与“精神”、“得利”与“失利”、“正确与错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思、激励、沟通功能,这样,学生的语文学习活动才会因评价而精彩,语文课堂才会因评价而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