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延东:深化改革 提高质量 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近日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
刘延东指出,实现中国梦,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研究生教育是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领域,要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优化规模、布局和学科结构,坚持分层次办学和特色发展。要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实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强化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要深化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开放办学水平。要统筹协调,加快职能转变,形成中央、地方、培养单位各负其责,招生、培养、评价各环节系统配套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格局。(中国政府网2013年7月11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新格局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督政工作,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主体意识。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职的综合督导,制定综合督导评价体系,督促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二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督导,督促地方政府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三要加强对教育突发事件的督导,开展专项督导,加强防范和督查,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和办法。四要加强督导问责力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接受社会监督,限期整改复查,把督政落到实处。
要认真做好督学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全面落实。一要建好督导学校制度,探索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评估体系和督导评估制度。二要抓好督学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督学和视导员队伍。三要建好督学责任区制度,推广好做法,科学划分,合理配备,实现对责任区学校督导全覆盖。四要统筹督导检查的制度规范和法治规范,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效率和质量。
要认真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督导。一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阶段不同的监测内容和重点。二要制定好监测标准,根据不同的学段、对象和内容,探索建立教育督导评估信息监测网络管理系统,逐步建立起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三要精细部署监测工作,确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适时有序地开展监测。四要综合利用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研判,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与使命感,加快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检查、反馈、奖惩和整改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柴葳 《中国教育报》 2013年7月29日)
教育部: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近日主持召开“学前教育立法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座谈会”时要求,有关司局要充分研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意见建议,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郝平认为,教育立法工作涉及教育体制机制创新,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需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此次会议是教育部创新提案议案办理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尝试,对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如何立好学前教育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学前教育的性质、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制度等学前教育立法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中国新闻网 2013年8月1日)
中央财政将投1.5亿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为全面提高职教师资培养质量,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5亿元,支持职教师资培养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中央财政支持、遴选全国优质资源、系统开发有针对性的职教师资培养资源项目。
“职教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缺口较大、专业素质不高、培养培训体系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专项资金将支持43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开发100个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项目,其中专业项目88个,公共项目12个。据了解,专业项目成果主要包括专业教师标准、专业教师培养标准、培养质量评价方案、课程资源等;公共项目则主要针对职教师资培养的共享需求和内容进行研究与开发,成果包括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与制度,借鉴和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开发教育类公共课程,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资源平台,研制专业大类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与考试大纲等。
( 邓 晖 《光明日报》 2013年7月24日)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全面启动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组织申报工作,标志着实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强调,实验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研制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以省为单位组织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推荐2~3个地(市)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的地区应当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愿意开展实验,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当地专业机构能够为评价改革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和支持。
通知指出,申报实验区的地(市)要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份申报实验区地(市)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地区作为国家实验区。
2010年,教育部将上海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组织研制了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进行了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改革试点。此后,其他一些地区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从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对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在全国推进评价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实践基础。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
(教育部网站 2013年7月25日)
浙江近九成县区义务教育公办校实现“零择校”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该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7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现“零择校”,占比约为88%。其余11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也已降到5%以下,其中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零择校”。
据了解,早在2011年底,浙江省多部门就共同出台规定,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建立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举报联动查处机制。今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继续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教育系统纠风治乱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初明确提出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都必须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各地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治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
(孙菊红 朱振岳 《中国教育报》 2013年7月3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近日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
刘延东指出,实现中国梦,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研究生教育是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领域,要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优化规模、布局和学科结构,坚持分层次办学和特色发展。要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实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强化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要深化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开放办学水平。要统筹协调,加快职能转变,形成中央、地方、培养单位各负其责,招生、培养、评价各环节系统配套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格局。(中国政府网2013年7月11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新格局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督政工作,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主体意识。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职的综合督导,制定综合督导评价体系,督促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二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督导,督促地方政府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三要加强对教育突发事件的督导,开展专项督导,加强防范和督查,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和办法。四要加强督导问责力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接受社会监督,限期整改复查,把督政落到实处。
要认真做好督学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全面落实。一要建好督导学校制度,探索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评估体系和督导评估制度。二要抓好督学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督学和视导员队伍。三要建好督学责任区制度,推广好做法,科学划分,合理配备,实现对责任区学校督导全覆盖。四要统筹督导检查的制度规范和法治规范,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效率和质量。
要认真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督导。一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阶段不同的监测内容和重点。二要制定好监测标准,根据不同的学段、对象和内容,探索建立教育督导评估信息监测网络管理系统,逐步建立起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三要精细部署监测工作,确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适时有序地开展监测。四要综合利用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研判,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与使命感,加快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检查、反馈、奖惩和整改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柴葳 《中国教育报》 2013年7月29日)
教育部: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近日主持召开“学前教育立法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座谈会”时要求,有关司局要充分研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意见建议,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郝平认为,教育立法工作涉及教育体制机制创新,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需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此次会议是教育部创新提案议案办理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尝试,对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如何立好学前教育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学前教育的性质、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制度等学前教育立法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中国新闻网 2013年8月1日)
中央财政将投1.5亿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为全面提高职教师资培养质量,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5亿元,支持职教师资培养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中央财政支持、遴选全国优质资源、系统开发有针对性的职教师资培养资源项目。
“职教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缺口较大、专业素质不高、培养培训体系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专项资金将支持43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开发100个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项目,其中专业项目88个,公共项目12个。据了解,专业项目成果主要包括专业教师标准、专业教师培养标准、培养质量评价方案、课程资源等;公共项目则主要针对职教师资培养的共享需求和内容进行研究与开发,成果包括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与制度,借鉴和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开发教育类公共课程,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资源平台,研制专业大类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与考试大纲等。
( 邓 晖 《光明日报》 2013年7月24日)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全面启动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组织申报工作,标志着实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强调,实验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研制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以省为单位组织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推荐2~3个地(市)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的地区应当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愿意开展实验,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当地专业机构能够为评价改革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和支持。
通知指出,申报实验区的地(市)要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份申报实验区地(市)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地区作为国家实验区。
2010年,教育部将上海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组织研制了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进行了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改革试点。此后,其他一些地区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从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对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在全国推进评价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实践基础。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
(教育部网站 2013年7月25日)
浙江近九成县区义务教育公办校实现“零择校”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该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7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现“零择校”,占比约为88%。其余11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也已降到5%以下,其中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零择校”。
据了解,早在2011年底,浙江省多部门就共同出台规定,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建立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举报联动查处机制。今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继续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教育系统纠风治乱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初明确提出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都必须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各地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治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
(孙菊红 朱振岳 《中国教育报》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