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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热,艺考难,艺考生有花不完的冤枉钱”、“艺校门朝南开,分高无钱进不来”……时下,这些“顺口溜”虽有所偏激,但却反映了群众对艺考的印象和评价。的确,一年一度的艺考牵动着众多考生和家长焦虑的心。公平、公正,无疑是他们心中最大的企盼。
截至2008年2月4日,由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烟台某知名高校体教部前后两任主任、副主任及秘书受贿窝案审结完毕,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缓刑不等的刑事处罚。新春时节,此案宣判后,在当地引发良好的社会反响,各界群众盛赞检察官“办案情系民生”,不愧是“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捍卫者……”
再牵高校招生受贿案
去年初秋的一天傍晚,一句闲谈引起了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的极大兴趣,儿子刚刚考上烟台某高校的市民李某,在酒桌上大发感慨:哎,现在这种社会风气,干什么都得花钱,儿子上个大学光托人就花了两万五!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院里刚刚查办了该校原体教部主任及秘书招生受贿案,竟有人顶风而上,前“腐”后继?
在反贪局局长宋超召集的案件线索分析会上,科长蒋曰杰认为,此线索不排除学生家长酒后吹牛闲扯的可能。但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同于普通招生,招生校方手中掌握着相当大的自由尺度。招生腐败,不仅吞噬了教育公平,更为初入象牙塔的学子们上了“尴尬”第一课,贻害无穷!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崔贤君当场拍板:应对招生腐败,绝不放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展开初查。
前任体教部主任的“足迹”
芝罘区检察官对一条听来的“巷议”,如此动容,当归根于他们刚刚查办的该校体教部主任李某及秘书宫某受贿案。
2006年12月13日,十几名群众一起至烟台市检察院举报:烟台某高校体教部主任等人,利用招收运动员之机,收受索取钱财十几万元。之前上访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上访群众情绪激动。
作为烟台市检察机关的一支“特别”部队: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受命接下了这块“硬”骨头。
“静观其变,把事查清,把法搞准,把理说透”,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丛修胜叮嘱他的办案人。在分管检察长崔贤君的直接指挥下,初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果然,2007年1月9日,在医院就诊的李某出现在检察官的视线里。
“没有,那不可能,体教部招生层层把关,自己没有机会也从没收过学生的钱”,到案后的李某一问三不知。前方执行搜查任务的检察官反馈回信息,李某家中空空,保险柜里只有一本当年的李某夫妻的结婚证书!
一切都在办案人的预料之中,科长姜峰不急不躁,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首先安排李某再次到医院接受体检。
烟台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姜玉清、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刘建军亲临现场,与姜峰科长等一起,政策攻心的同时,适时展示证据。12小时之内,用证据说话,检察官成功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
侦查大网全部铺开,市、区两级院检察官分工合作,对体教部近年来招收的50余名学生逐一谈话排查,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线索。经查,初步确定应查找取证学生49人,分布于山东40余个县市区。
1月9日一大早,以胶济线分界,蒋曰杰科长和王腾峰科长分别带领两路兵马,开始了更为艰巨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
本案中,李某和宫某受贿,多是家长通过学生的体育教练,其中又有辗转托人,所有知情人证言吻合,并与李某的口供相一致,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
受贿案件证据“一对一”的不稳定性,使之成为经济犯罪案件中证据最难取得和固定的犯罪。此案涉及证人基本上一人一个城市,时值寒假临近,放假前如不能取证完毕,必将给取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9日当天,蒋科长一组先后赶赴临淄、广饶、东营、滨州、惠民、济阳七地市,取得证人证言26份。王腾峰科长带队3天时间取得证据49份。
家徒四壁的“行贿人”
12日下午,鲁中古都临淄。蒋科长他们几经周折,来到了穷乡僻壤中的学生小刘家中,“孩子他叔因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花了20万,亲戚道里的钱都划拉出来给孩子他叔治病了,还欠着一屁股的债,家里哪还有钱送礼,你们检察官搞错了吧”。
老实巴交的刘父一脸茫然。上午刚取的小刘体育教练的证言难道有误?再次返回临淄城里,教练道出的一席原委,让检察官们始料不及。原来,爱才心切的他,与李某打过多次交道,也深知其中厉害,这位中学体育教练悄悄垫上了自己的5000元私房钱,又说了一篓子好话,才为这名家境贫寒的学生圆了大学梦。握着检察官的手,这位鬓发斑白的教练很无奈,“小刘是个好苗子,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我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个好孩子,因为穷就上不了学。这笔钱的事,我没告诉任何人,我不图什么回报,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莒县学生小王父亲的一番哭诉,更让王腾峰科长义愤填膺。这个山东贫困县的贫困家庭,家里三个儿子,两个大学在读,生活困顿可想而知。小三儿又面临升学,早就听了好心人话的父亲,背上家里仅有的一点宝贝花生、大枣,敲开了李某的办公室大门,恳求李某帮忙,李话里有话地说:“不好办啊,把握起见,要去托人活动活动啊。”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哪里听得懂这些官话,这位家长被客气的“请”了出来。“你就没送过高水平运动员?”李某随后将门外等候的教练叫进屋里,劈头就问。四处借钱遭遇闭门羹的父亲,一咬牙,把栖身的三间破瓦房抵押了出去,换取了6000元钱,含着眼泪打入了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据检察官统计,不得不向李某行贿的考生家长中,有70%是刚刚越过温饱线的农民。正如此案公诉人、主诉检察官张所涛在公诉词中所言:要知道,上万元,对他们来说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
十天的时间,办案检察官行程近万公里,先后取得李某及秘书宫某涉嫌受贿的证据419份,使案件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月24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李某及其秘书宫某涉嫌受贿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已被批捕的宫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而身为主任的李某则出尔反尔,企图抵赖过关,其家属更是通过律师拿出了饭费单据若干,以图在赃款去向上做文章从而实现逃避处罚的目的。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张所涛、副科长徐新介入侦查,参与提审,他们逐一核对相关证据材料。一线人手不够,得知信息的二线老检察官二话没说,听从局长统一调度,一样冲锋陷阵。资深老检察刘文玉,患有细菌性结膜炎,但坚持与大家一起审讯、取证,一晚上加班下来,这位老检察的眼睛已经肿得看不清东西了。根据主诉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办案人再次赴临沂等九地市,取得证言材料67份及相关证据271份,为定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继任副主任又中弹
2007年8月15日,经芝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宫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同年8月25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疏漏,该院向李、宫两人所在的高校发出了增加招生透明度、加强教师队伍廉政建设的检察建议。随后,该校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取消了体育教学部对体育生的测试、录取权力,将过去的一人定录取,改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在专家组形成意见的基础上,由纪检部门、招生部门、校领导审核,进一步增加了招生工作透明度。
然而,十几天后,又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反贪检察官几经周折,找到了那位发“感慨”的学生家长,一系列的证据显示:李某的继任,体教部副主任于某在2007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中有受贿嫌疑!
2007年12月17日,烟台市检察院领导对此案作出专门批示:一挖到底,妥善办理。
2007年12月18日,雾锁港城,几十年未遇的大雾没有挡住反贪检察官的步伐。警车仿佛在大海中划行,“这,要我到哪儿?”车上的于某问。“到检察院喝茶!”反贪局局长宋超微笑着说。“我,我可没有啥可说的”车里一时间变得凝重了。
对于即将开始的预审,办案检察官准备了数套方案。
讯问室里,蒋曰杰、王腾峰单刀直入,几经攻心,几个回合的较量,于某便败下阵来。室温十六、七度,他却满头大汗,交代问题像竹筒倒豆子,态度较好。
办案检察官乘胜追击,兵分三路,审讯、搜查、取证同时进行,又挖出了于某的秘书孙某受贿案!两人相继被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
与李某“点拨”式的收受钱财不同,在学校的一片整改声中,他更多的是被所谓的“师兄情”所击倒。
对陌生人的任何好意,于某的立场十分坚定,然而,几位当年体院师兄师弟所托却是不能推辞的。事成之后,师兄师弟带来的充满人情味的“感谢”,自然就另当别论了。
又逢一年寒假,2007年12月20日,办案检察官再度带领两路人马,冲破茫茫大雾,踏上了取证之路。
2007年12月25日,侦查科长王腾峰带队赶至济南一所高校取证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圣诞之夜,年轻学子们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而饥肠辘辘的检察官们心中却是感慨万千。■
编辑:朱军
截至2008年2月4日,由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烟台某知名高校体教部前后两任主任、副主任及秘书受贿窝案审结完毕,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缓刑不等的刑事处罚。新春时节,此案宣判后,在当地引发良好的社会反响,各界群众盛赞检察官“办案情系民生”,不愧是“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捍卫者……”
再牵高校招生受贿案
去年初秋的一天傍晚,一句闲谈引起了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的极大兴趣,儿子刚刚考上烟台某高校的市民李某,在酒桌上大发感慨:哎,现在这种社会风气,干什么都得花钱,儿子上个大学光托人就花了两万五!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院里刚刚查办了该校原体教部主任及秘书招生受贿案,竟有人顶风而上,前“腐”后继?
在反贪局局长宋超召集的案件线索分析会上,科长蒋曰杰认为,此线索不排除学生家长酒后吹牛闲扯的可能。但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同于普通招生,招生校方手中掌握着相当大的自由尺度。招生腐败,不仅吞噬了教育公平,更为初入象牙塔的学子们上了“尴尬”第一课,贻害无穷!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崔贤君当场拍板:应对招生腐败,绝不放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展开初查。
前任体教部主任的“足迹”
芝罘区检察官对一条听来的“巷议”,如此动容,当归根于他们刚刚查办的该校体教部主任李某及秘书宫某受贿案。
2006年12月13日,十几名群众一起至烟台市检察院举报:烟台某高校体教部主任等人,利用招收运动员之机,收受索取钱财十几万元。之前上访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上访群众情绪激动。
作为烟台市检察机关的一支“特别”部队: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受命接下了这块“硬”骨头。
“静观其变,把事查清,把法搞准,把理说透”,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丛修胜叮嘱他的办案人。在分管检察长崔贤君的直接指挥下,初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果然,2007年1月9日,在医院就诊的李某出现在检察官的视线里。
“没有,那不可能,体教部招生层层把关,自己没有机会也从没收过学生的钱”,到案后的李某一问三不知。前方执行搜查任务的检察官反馈回信息,李某家中空空,保险柜里只有一本当年的李某夫妻的结婚证书!
一切都在办案人的预料之中,科长姜峰不急不躁,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首先安排李某再次到医院接受体检。
烟台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姜玉清、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刘建军亲临现场,与姜峰科长等一起,政策攻心的同时,适时展示证据。12小时之内,用证据说话,检察官成功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
侦查大网全部铺开,市、区两级院检察官分工合作,对体教部近年来招收的50余名学生逐一谈话排查,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线索。经查,初步确定应查找取证学生49人,分布于山东40余个县市区。
1月9日一大早,以胶济线分界,蒋曰杰科长和王腾峰科长分别带领两路兵马,开始了更为艰巨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
本案中,李某和宫某受贿,多是家长通过学生的体育教练,其中又有辗转托人,所有知情人证言吻合,并与李某的口供相一致,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
受贿案件证据“一对一”的不稳定性,使之成为经济犯罪案件中证据最难取得和固定的犯罪。此案涉及证人基本上一人一个城市,时值寒假临近,放假前如不能取证完毕,必将给取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9日当天,蒋科长一组先后赶赴临淄、广饶、东营、滨州、惠民、济阳七地市,取得证人证言26份。王腾峰科长带队3天时间取得证据49份。
家徒四壁的“行贿人”
12日下午,鲁中古都临淄。蒋科长他们几经周折,来到了穷乡僻壤中的学生小刘家中,“孩子他叔因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花了20万,亲戚道里的钱都划拉出来给孩子他叔治病了,还欠着一屁股的债,家里哪还有钱送礼,你们检察官搞错了吧”。
老实巴交的刘父一脸茫然。上午刚取的小刘体育教练的证言难道有误?再次返回临淄城里,教练道出的一席原委,让检察官们始料不及。原来,爱才心切的他,与李某打过多次交道,也深知其中厉害,这位中学体育教练悄悄垫上了自己的5000元私房钱,又说了一篓子好话,才为这名家境贫寒的学生圆了大学梦。握着检察官的手,这位鬓发斑白的教练很无奈,“小刘是个好苗子,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我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个好孩子,因为穷就上不了学。这笔钱的事,我没告诉任何人,我不图什么回报,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莒县学生小王父亲的一番哭诉,更让王腾峰科长义愤填膺。这个山东贫困县的贫困家庭,家里三个儿子,两个大学在读,生活困顿可想而知。小三儿又面临升学,早就听了好心人话的父亲,背上家里仅有的一点宝贝花生、大枣,敲开了李某的办公室大门,恳求李某帮忙,李话里有话地说:“不好办啊,把握起见,要去托人活动活动啊。”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哪里听得懂这些官话,这位家长被客气的“请”了出来。“你就没送过高水平运动员?”李某随后将门外等候的教练叫进屋里,劈头就问。四处借钱遭遇闭门羹的父亲,一咬牙,把栖身的三间破瓦房抵押了出去,换取了6000元钱,含着眼泪打入了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据检察官统计,不得不向李某行贿的考生家长中,有70%是刚刚越过温饱线的农民。正如此案公诉人、主诉检察官张所涛在公诉词中所言:要知道,上万元,对他们来说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
十天的时间,办案检察官行程近万公里,先后取得李某及秘书宫某涉嫌受贿的证据419份,使案件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月24日,芝罘区检察院以李某及其秘书宫某涉嫌受贿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已被批捕的宫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而身为主任的李某则出尔反尔,企图抵赖过关,其家属更是通过律师拿出了饭费单据若干,以图在赃款去向上做文章从而实现逃避处罚的目的。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张所涛、副科长徐新介入侦查,参与提审,他们逐一核对相关证据材料。一线人手不够,得知信息的二线老检察官二话没说,听从局长统一调度,一样冲锋陷阵。资深老检察刘文玉,患有细菌性结膜炎,但坚持与大家一起审讯、取证,一晚上加班下来,这位老检察的眼睛已经肿得看不清东西了。根据主诉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办案人再次赴临沂等九地市,取得证言材料67份及相关证据271份,为定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继任副主任又中弹
2007年8月15日,经芝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宫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同年8月25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疏漏,该院向李、宫两人所在的高校发出了增加招生透明度、加强教师队伍廉政建设的检察建议。随后,该校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取消了体育教学部对体育生的测试、录取权力,将过去的一人定录取,改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在专家组形成意见的基础上,由纪检部门、招生部门、校领导审核,进一步增加了招生工作透明度。
然而,十几天后,又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反贪检察官几经周折,找到了那位发“感慨”的学生家长,一系列的证据显示:李某的继任,体教部副主任于某在2007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中有受贿嫌疑!
2007年12月17日,烟台市检察院领导对此案作出专门批示:一挖到底,妥善办理。
2007年12月18日,雾锁港城,几十年未遇的大雾没有挡住反贪检察官的步伐。警车仿佛在大海中划行,“这,要我到哪儿?”车上的于某问。“到检察院喝茶!”反贪局局长宋超微笑着说。“我,我可没有啥可说的”车里一时间变得凝重了。
对于即将开始的预审,办案检察官准备了数套方案。
讯问室里,蒋曰杰、王腾峰单刀直入,几经攻心,几个回合的较量,于某便败下阵来。室温十六、七度,他却满头大汗,交代问题像竹筒倒豆子,态度较好。
办案检察官乘胜追击,兵分三路,审讯、搜查、取证同时进行,又挖出了于某的秘书孙某受贿案!两人相继被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
与李某“点拨”式的收受钱财不同,在学校的一片整改声中,他更多的是被所谓的“师兄情”所击倒。
对陌生人的任何好意,于某的立场十分坚定,然而,几位当年体院师兄师弟所托却是不能推辞的。事成之后,师兄师弟带来的充满人情味的“感谢”,自然就另当别论了。
又逢一年寒假,2007年12月20日,办案检察官再度带领两路人马,冲破茫茫大雾,踏上了取证之路。
2007年12月25日,侦查科长王腾峰带队赶至济南一所高校取证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圣诞之夜,年轻学子们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而饥肠辘辘的检察官们心中却是感慨万千。■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