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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翻译是跨文化交流的需要,翻译本身是一种差异游戏。译语文化对译语的影响实际上是文化语境与译语之间的相互影响。无论是西方解构主义学者标举译语的变异,亦或是中国古今翻译理论家的观点都揭示了翻译变异的客观存在。
关键词:文学翻译 语言变异 译语文化 解构主义
文学作品的意义是运用语言文字作为表达的媒介,描述人类普遍共有的经验。而这种经验知识的获得有两种途径,其一是文学作品的创作,其二是文学作品的被了解。但文学作品的意义并不仅限于一种文字,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差异,造成特定文字的隔阂。要了解文学作品、接受文学作品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注解,二是翻译。[1]在不同的时代,人们对翻译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也不同,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翻译审美观念。
一.以“同”为美还是以“异”为美
翻译是跨文化交流的需要,翻译本身是一种差异游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把翻译看作译语对原作的同化过程,所以在确立翻译的标准和原则时,把求同作为基点,追求同而排斥异,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有译论家天真地认为译语应该与原语对等,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翻译理论。求同的翻译,讲究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与形式,其理论基础是传统的视语言为传达意义的工具的语言本质观。
汉语的变异主要来自翻译文学的影响,而相对于原作来说,译语的变异实际上是对原作语文习惯的同化,即传统翻译理论所谓的“直译”。译语的变异主要来自西方语言习惯的影响,同时,变异与译者所处时代的翻译审美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变异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翻译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变异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学者们的提倡或者反对。而西方学者提倡在译文中保留语文习惯的差异,是作为一种审美理想提出来的,即以“异”为美。
二.译语文化对译语的影响
译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也是一种翻译诗学的潮流。在中国,译语已形成一种特殊的语言形态。这里所说的译语文化(有学者把目的语所在地的文化称为译语文化,与我们所说的译语文化是不同的概念),是指我国自有翻译活动以来所形成的与译语有关的审美观念和译学风气,它包括一定时代的审美标准、欣赏习惯、表达方式等等。译语文化对译者及其译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定时代所流行的审美观念、欣赏习惯和表达方式对译者的译风的影响。任何译者都是在一定的译学风气中从事翻译,鲁迅和老舍也不例外。译学风气影响到译者的审美标准和表达方式。其实,老舍先生同鲁迅先生一样,是认真负责的、富有才华的译者,他们的译语与他们的创作语言之间所以出现如此明显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受了译语文化的影响,是译者在一定的翻译诗学潮流中的必然表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时时处处忠实于原作,其主体意识处于压抑状态,较少考虑如何使译语符合汉语的语文习惯。
我们这里所指出的译语文化对译语的影响,实际上是文化语境与译语之间的相互影响。我们把影响译语的生成、同时又反过来为译语所影响的总的社会历史性的语言情境称为译语文化语境。译者在一定的译语文化语境中从事翻译活动,他受到文学翻译的审美惯例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过去或当时的有关文学翻译的审美规范(其中包括文学翻译的审美理想、艺术法则、表达方式等),同时受到翻译活动内部的矛盾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他在使用本民族的文学语言表达外语的内容和形式时,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汉语的习惯去遣词造句,这就产生了译语。译语是译者在原作语言的土壤之上,在同原作对话的艺术氛围和文化语境里创造的一种新的语言形态。译语带有原作语言的某些色彩,但又与原作的语言形式有很大差异。译语在母语中生存,既受到中国主流文化的影响,又受译语文化的影响。
三.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启示
20世纪西方兴起的语言学美学,影响了人们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与理解,同时也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20世纪的西方美学界破除了语言是传达意义的工具这一观念,转向了语言创造并构成意义的新立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西方,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的变化,引发了语言学若干认知模式和方法论的变动,从而导致一些相关学科如哲学、人类学、文学等学科的转向(Linguistic turn)。在这种诗学潮流的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翻译的本质和审美原则。在西方诸多新的翻译理论模式中,在解构主义思潮影响下产生的解构主义翻译思想对我们的启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国解构主义学者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福柯(Michel Foucault)和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把翻译的本质问题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从哲学的高度来看待意义的可译性问题,或者从翻译理论的高度来看待语言的本质问题。罗兰·巴特认为,文本生成之后,作者就失却存在的价值(作者已死!),而文本的意义在读者对语言符号的阅读中产生。解构主义学者强调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文本的意义不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譯者(读者)决定的。有趣的是,在解构主义学者那里,忠实性原则变得可有可无,译者用不着担心有人责怪他的译文不忠实,甚至可以倒打一耙,责怪原作对译本不够忠实。如此看来,博尔赫斯(J.L.Borges)的幽默(指他责怪原作对译本的不忠实)不无道理。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经典文献沃尔特·本亚明的《译者的任务》一文,认为译文与原作之间是一种延续与创生的关系,本来就无“忠实”可言。文本经过翻译而被赋予新的意义,从而获得新的生命。所以,在解构主义学者看来,译本不是原作的附庸,而是原作文本的再生(afterlife)。翻译不仅仅是传达原作内容的手段,而更主要的是使原作得以生存的手段。他们以“互文性”(intertextuality)这个概念来解释译作与原文之间的关系,认为一切文本都具有互文性,从而把译者置于与原作者平等的地位。德里达以“延异”(difference,是德里达自己创造的词汇,有区分、延搁、播散三重含义,有的学者译为“分延”)的概念来表示意义的不确定性,显现翻译的异化过程。他认为,不同的语言在意义、句法和语音上的差异,构成各种不同的表意方式,而翻译就是在“同”与“异”的纠结之中正确地表现“异”。人们只有通过翻译才能真正认识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认识不同语言的特定的表达方式。因此,解构主义学者认为,翻译的目的不在于求同,而在于存异,一部译作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通顺程度,而在于它对语言差异的反映程度。
我们认为,西方解构主义学者如此旗帜鲜明地标举译语的变异,并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在另一个层面上从另一个角度对翻译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科学的揭示。
四.翻译本身就是变异
其实,我国古代翻译理论家早就认识到翻译的变异功能。《法句经序》记述的那一场关于“信”、“达”、“雅”的讨论,已涉及变异的问题。当时的译论家已注意天竺言语与汉异音,名物不同,传实不易,并且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来凸显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以“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来指出译语在翻译过程的异化。道安论翻译的“五失本”,第一条就指出“胡语尽倒”,强调胡语与汉语在语法上的差异。鸠摩罗什曾指出汉语与胡语在文体上的差异,批语直译派的作品“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释赞宁把翻译比作将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皆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指出译语与原语的差异。古人在一千多年前就发现翻译中的差异现象,说明翻译的变异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现当代学者也很重视翻译中的异化问题,如鲁迅主张“宁信而不顺”,实际上是倡导变异。钱钟书标举化境,提醒译者不要因为中外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是针对异化而采取的对策,许渊冲针对中外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提出“优势竞赛论”,“该理论认为,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和文化间的竞赛,译者在必要时应该发挥译文语言优势,使译文能与原文在艺术和审美层面相媲美甚至超越原文。”[2]也涉及到翻译的变异问题。
总之,我们认为,翻译活动是译者对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的艺术地把握,翻译离不开变异,翻译本身就是变异。
参考文献
[1]Andrew Lefevere, “The Growth of Literary Knowledge,”in PTL,Vol.2,No,J (Ganuary,1977).p.57.
[2]从优势竞赛论看《清明》的两个英译本.周方衡.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7.10.p.79.
(作者单位: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关键词:文学翻译 语言变异 译语文化 解构主义
文学作品的意义是运用语言文字作为表达的媒介,描述人类普遍共有的经验。而这种经验知识的获得有两种途径,其一是文学作品的创作,其二是文学作品的被了解。但文学作品的意义并不仅限于一种文字,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差异,造成特定文字的隔阂。要了解文学作品、接受文学作品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注解,二是翻译。[1]在不同的时代,人们对翻译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也不同,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翻译审美观念。
一.以“同”为美还是以“异”为美
翻译是跨文化交流的需要,翻译本身是一种差异游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把翻译看作译语对原作的同化过程,所以在确立翻译的标准和原则时,把求同作为基点,追求同而排斥异,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有译论家天真地认为译语应该与原语对等,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翻译理论。求同的翻译,讲究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与形式,其理论基础是传统的视语言为传达意义的工具的语言本质观。
汉语的变异主要来自翻译文学的影响,而相对于原作来说,译语的变异实际上是对原作语文习惯的同化,即传统翻译理论所谓的“直译”。译语的变异主要来自西方语言习惯的影响,同时,变异与译者所处时代的翻译审美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变异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翻译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变异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学者们的提倡或者反对。而西方学者提倡在译文中保留语文习惯的差异,是作为一种审美理想提出来的,即以“异”为美。
二.译语文化对译语的影响
译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也是一种翻译诗学的潮流。在中国,译语已形成一种特殊的语言形态。这里所说的译语文化(有学者把目的语所在地的文化称为译语文化,与我们所说的译语文化是不同的概念),是指我国自有翻译活动以来所形成的与译语有关的审美观念和译学风气,它包括一定时代的审美标准、欣赏习惯、表达方式等等。译语文化对译者及其译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定时代所流行的审美观念、欣赏习惯和表达方式对译者的译风的影响。任何译者都是在一定的译学风气中从事翻译,鲁迅和老舍也不例外。译学风气影响到译者的审美标准和表达方式。其实,老舍先生同鲁迅先生一样,是认真负责的、富有才华的译者,他们的译语与他们的创作语言之间所以出现如此明显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受了译语文化的影响,是译者在一定的翻译诗学潮流中的必然表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时时处处忠实于原作,其主体意识处于压抑状态,较少考虑如何使译语符合汉语的语文习惯。
我们这里所指出的译语文化对译语的影响,实际上是文化语境与译语之间的相互影响。我们把影响译语的生成、同时又反过来为译语所影响的总的社会历史性的语言情境称为译语文化语境。译者在一定的译语文化语境中从事翻译活动,他受到文学翻译的审美惯例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过去或当时的有关文学翻译的审美规范(其中包括文学翻译的审美理想、艺术法则、表达方式等),同时受到翻译活动内部的矛盾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他在使用本民族的文学语言表达外语的内容和形式时,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汉语的习惯去遣词造句,这就产生了译语。译语是译者在原作语言的土壤之上,在同原作对话的艺术氛围和文化语境里创造的一种新的语言形态。译语带有原作语言的某些色彩,但又与原作的语言形式有很大差异。译语在母语中生存,既受到中国主流文化的影响,又受译语文化的影响。
三.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启示
20世纪西方兴起的语言学美学,影响了人们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与理解,同时也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20世纪的西方美学界破除了语言是传达意义的工具这一观念,转向了语言创造并构成意义的新立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西方,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的变化,引发了语言学若干认知模式和方法论的变动,从而导致一些相关学科如哲学、人类学、文学等学科的转向(Linguistic turn)。在这种诗学潮流的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翻译的本质和审美原则。在西方诸多新的翻译理论模式中,在解构主义思潮影响下产生的解构主义翻译思想对我们的启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国解构主义学者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福柯(Michel Foucault)和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把翻译的本质问题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从哲学的高度来看待意义的可译性问题,或者从翻译理论的高度来看待语言的本质问题。罗兰·巴特认为,文本生成之后,作者就失却存在的价值(作者已死!),而文本的意义在读者对语言符号的阅读中产生。解构主义学者强调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文本的意义不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譯者(读者)决定的。有趣的是,在解构主义学者那里,忠实性原则变得可有可无,译者用不着担心有人责怪他的译文不忠实,甚至可以倒打一耙,责怪原作对译本不够忠实。如此看来,博尔赫斯(J.L.Borges)的幽默(指他责怪原作对译本的不忠实)不无道理。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经典文献沃尔特·本亚明的《译者的任务》一文,认为译文与原作之间是一种延续与创生的关系,本来就无“忠实”可言。文本经过翻译而被赋予新的意义,从而获得新的生命。所以,在解构主义学者看来,译本不是原作的附庸,而是原作文本的再生(afterlife)。翻译不仅仅是传达原作内容的手段,而更主要的是使原作得以生存的手段。他们以“互文性”(intertextuality)这个概念来解释译作与原文之间的关系,认为一切文本都具有互文性,从而把译者置于与原作者平等的地位。德里达以“延异”(difference,是德里达自己创造的词汇,有区分、延搁、播散三重含义,有的学者译为“分延”)的概念来表示意义的不确定性,显现翻译的异化过程。他认为,不同的语言在意义、句法和语音上的差异,构成各种不同的表意方式,而翻译就是在“同”与“异”的纠结之中正确地表现“异”。人们只有通过翻译才能真正认识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认识不同语言的特定的表达方式。因此,解构主义学者认为,翻译的目的不在于求同,而在于存异,一部译作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通顺程度,而在于它对语言差异的反映程度。
我们认为,西方解构主义学者如此旗帜鲜明地标举译语的变异,并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在另一个层面上从另一个角度对翻译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科学的揭示。
四.翻译本身就是变异
其实,我国古代翻译理论家早就认识到翻译的变异功能。《法句经序》记述的那一场关于“信”、“达”、“雅”的讨论,已涉及变异的问题。当时的译论家已注意天竺言语与汉异音,名物不同,传实不易,并且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来凸显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以“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来指出译语在翻译过程的异化。道安论翻译的“五失本”,第一条就指出“胡语尽倒”,强调胡语与汉语在语法上的差异。鸠摩罗什曾指出汉语与胡语在文体上的差异,批语直译派的作品“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释赞宁把翻译比作将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皆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指出译语与原语的差异。古人在一千多年前就发现翻译中的差异现象,说明翻译的变异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现当代学者也很重视翻译中的异化问题,如鲁迅主张“宁信而不顺”,实际上是倡导变异。钱钟书标举化境,提醒译者不要因为中外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是针对异化而采取的对策,许渊冲针对中外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提出“优势竞赛论”,“该理论认为,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和文化间的竞赛,译者在必要时应该发挥译文语言优势,使译文能与原文在艺术和审美层面相媲美甚至超越原文。”[2]也涉及到翻译的变异问题。
总之,我们认为,翻译活动是译者对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的艺术地把握,翻译离不开变异,翻译本身就是变异。
参考文献
[1]Andrew Lefevere, “The Growth of Literary Knowledge,”in PTL,Vol.2,No,J (Ganuary,1977).p.57.
[2]从优势竞赛论看《清明》的两个英译本.周方衡.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7.10.p.79.
(作者单位:广州松田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