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高考学子来说,考入理想的大学是自己追求的梦想。湖北省竹山县一名18岁的女生,却在高考前夕挥刀将同学砍成了重伤。血案发生后,这名女生写下万言悔过书赎罪,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然而,学校的大门已向她关闭。她心中那个参加高考的愿望,也已成为难圆的梦。
女生寝室 突发血案
19岁的艳艳家住竹山县柳林乡,就读于竹山县一中。2009年初,她正在该校读高三。2月12日这天,灾难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这天早上6点40分左右,艳艳正在所住的女生306寝室里,蹲在地上整理鞋子。与艳艳同班的小娟突然进入了寝室,手上还握着一把崭新的菜刀。
后来法院的判决书上是这样描述当时的血案经过的:“小娟左手揪住艳艳的头发,右手持刀朝艳艳的头部砍去。艳艳被砍后,用右手去捂伤口,小娟又一刀砍在艳艳的头上,并将艳艳的右手拇指砍断。这时蔡×、邓×、岳××等同学强行将菜刀夺下,使小娟杀人未遂。”
案发后,艳艳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艳艳所受损伤为重伤,眼部九级伤残,右手拇指十级伤残。
血案震惊了校园。师生们都无法理解,艳艳和小娟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竟招致小娟下如此狠手。就连艳艳本人,也没有想明白其中原因。艳艳和小娟不仅是同班同学,两人还曾经同桌。虽然平时她们的关系不是太好,但并未发生过大的矛盾。
小娟被抓获后,案情逐渐明朗。原来,2008年年底,艳艳以80元的价格,将一部旧手机卖给了小娟。当时小娟曾检验过手机的质量,显示通话正常。可当小娟买下手机后不久,手机便无法使用了。艳艳告诉小娟,那是电池的原因,需要再买一块新电池。双方为此发生龃龉。小娟认为,艳艳是在欺骗自己,从此记恨在心。
2009年2月10日,小娟与艳艳所在的班对同学调换座位。小娟与艳艳本来是同桌,艳艳突然提出,不愿意与小娟同桌。由于班上是女生与女生同桌,男生与男生同桌,女生人数又是单数,后来小娟被多了出来,不得不和一个男生同桌。这件事深深刺激了小娟,她认为,艳艳是故意欺负自己,她决意报复艳艳。2月11日,小娟在校外购得一把菜刀。第二天,血案不幸发生。
失衡少女 不堪重负
小娟出生于1990年2月4日,家住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大山深处的一个偏僻山村,家中三个孩子,她排行第二。由于家里穷,她的父母早年就出外打工。小娟的姐姐大娟初中毕业后,也追随父母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小娟白小就萌发了通过上学读书走出大山,改变家庭贫困的愿望。她曾经在作文中写道:“出生在农村的我,深知贫穷的可怕。儿时的记忆,是一个个令人心酸的缩影。依稀记得:残阳斜照的田头,妈妈背筐打猪草时那隆起的背;蝇虫乱飞的门口,爸爸紧锁的眉……门外的几重大山几乎让小村与世隔绝。站在这狭小的村落,看群雁飞过,不留下一丝痕迹。我不甘心像父辈那样做一生掘土的农民,不甘心继续做一个文盲,沦为农妇,更不甘心永远呆在这个山村,那是没有尽头的守望……”
小娟和弟弟读书非常刻苦。小学直至初中,小娟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2006年,小娟如愿考上了县一中。这对于偏远山乡而言,无异于飞出了金凤凰。其后,她的弟弟也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十堰城区的一所重点高中。
因忙于生计,小娟远在北京打工的父母一年难得回家一次,老家的房子也常年大门紧锁。在小娟记忆里,父母8年没有回家过年。父母不在家,小娟就跟着叔叔和奶奶生活。家庭条件差,又缺少父母的关爱,使她生出一种自卑感。她将全部精力都集中到学习上,在这里她才寻找到了自信。考入一中后的一段时间里,小娟的学习成绩仍旧十分优秀。但从高二下学期开始,她经常感到头痛。因为清楚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她硬扛着没有去大医院检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成绩也开始下滑。对于一向要强的她来说,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
少女的心,敏感又脆弱,加之进入了学习最繁忙的高三下学期,小娟的压力越来越大。到后来,小娟觉得一些同学看不起她,她在内心里也看不起这些同学。学习的压力加上同学人际关系带来的压抑感,让小娟不堪重负。
后来,小娟曾告诉办案法官和律师:“我做了一个心惊肉跳的恶梦,梦里我慌张地走向考场,心里十分焦急地看着人家都已交卷,自己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失望和恐惧的情绪折磨着我……”
这种情绪一直困扰着小娟。父母远在外地,无法了解她的心境;她自幼好强,也不愿意将心事讲给老师和同学听。所有的一切都埋在心底无法排遣,她几近崩溃。最后,当发生了艳艳卖她一只不能用的手机和在调座位时给她难堪两件事后,小娟那不堪重负的心灵终于崩溃了,她心底被压抑已久的怒火一下子爆发了。
真诚忏悔 打动人心
血案发生后,小娟很快被警方抓获。2009年4月22日,她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的那段时间里,悔恨每日啮噬着小娟的心。伤痛之余,她提笔写了一篇《我的忏悔书》。文中她写道:“我是一个刚过18岁的高中学子,在即将踏入大学校门之际,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错。我有罪,罪深如海……我深知,这是一杯自酿的苦酒,再苦再涩,我也要一个人饮尽。我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判决……我请求学校师生及社会人士,倾听我发自肺腑的忏悔,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篇4000字的忏悔书中,小娟将自己成长过程的苦涩、进入高中后成绩下降引发的焦虑、青春期心理的叛逆、行凶时的冲动莽撞、案发后的悔恨全部表达了出来。看守所的一位民警看到这份忏悔书后,被字里行间流淌的痛悔之情感动。随后,这位民警将这份忏悔书交给了当地一位记者,记者将忏悔书在某网站刊发出来。
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文,一天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了小娟的忏悔书。这位竹山县政协委员、十堰市首届优秀律师读罢该文后,被深深打动,同时为小娟惋惜。一个花季女孩,因为一时的冲动酿发血案,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毁了。在详细了解案隋后,全文觉得,尽管小娟有罪,但此案和通常的杀人案有很大区别。他觉得,自已有义务帮助小娟,争取让小娟得到宽大处理,重新回到学校读书。其后不久,县法律援助中心恰好指派全文给小娟提供法律援助,担当小娟的辩护人。
接手此案后,全文详细研究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走访,并与被害人进行了友好沟通。全文认为,小娟犯罪的动机难以确定,是长期的压抑使她内心封闭和心理扭曲并最终瞬间爆发。家境的贫寒,留守孩子缺少关爱的现实等诸多原因,导致了她心理健康的残缺。案发后小娟能够认罪,且悔罪表现明显。综合各种因素,建议法院对小 娟轻判。
小娟提笔给艳艳的父亲写了一封2000多字的忏悔信。信中她写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错了……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来请求您们的原谅……”
全文从中多次进行协调,小娟的父母也积极赔偿,抚慰被害人的心灵创伤。案发后,艳艳共花去医疗费用22850元。这笔钱,学校和小娟进行了全额支付,其中,学校支付17850元,小娟支付5000元。之后,学校和小娟共赔偿艳艳经济损失7.5万元。这笔钱中,1.5万元是家境贫寒的小娟家凑的。侠义心肠的全文律师又自掏腰包,另行捐赠5000元给了艳艳。小娟和全文的行动打动了艳艳和家人,并得到了艳艳一方的谅解。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09年10月12日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小娟还曾提笔给检察官和法官写信表达忏悔。这些悔过书的内容加起来,超过了1万字。每个收到忏悔信的人,无不被其中的情真意切所打动。
真诚悔罪和被害人的谅解成了小娟被法院“轻判”的关键。2009年10月20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小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出了铁窗 难进大学
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小娟百感交集。由于已经错过了2009年高考,此时她最大的愿望是参加2010年高考。就是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她始终没有停止复习。可是当她来到学校,有关领导却委婉地让她先回家休息一段时间。令她想不到的是,如今高考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全文继续为小娟的未来奔走。全文的初衷是为小娟争取到法律的宽大处理,让小娟能够重新读书。可是小娟回家后迟迟不能归校,令全文非常担忧。为此,他特意找到学校,终于得知了实情:小娟触犯了刑法,不能参加高考。
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全文特意查阅了相关规定。在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也就是说,小娟真的被高考拒之门外了。
在此之前,全文对相关规定并不熟悉。小娟不能参加高考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他深知,读书,对于这个女孩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可是,谁能帮助小娟实现大学梦呢?
全文曾经试图寻求变通的办法,帮小娟实现读书梦。然而,他的努力没有成功。目前,小娟仍然住在叔叔家里,每天还在复习。她离不开书本,放不下未竟的大学梦。
可是,小娟如何才能实现大学梦呢?对此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招生科石小兰说,根据现有规定,目前小娟不仅丧失了参加普通教育招生考试的资格,连成人高考都无法参加。换言之,不管是大家所说的常规意义上的高考,还是成人高考,大门已经向小娟关闭。小娟如果要读大学,只能选择自修考试这样的方式。
现在,小娟已经知道自己不能参加高考了,但她还没有死心。她说“我每天都在坚持复习。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上学,我还会尽力争取。”
她的心中,依旧保留着那个残破的大学梦。
(责编:宝士)
女生寝室 突发血案
19岁的艳艳家住竹山县柳林乡,就读于竹山县一中。2009年初,她正在该校读高三。2月12日这天,灾难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这天早上6点40分左右,艳艳正在所住的女生306寝室里,蹲在地上整理鞋子。与艳艳同班的小娟突然进入了寝室,手上还握着一把崭新的菜刀。
后来法院的判决书上是这样描述当时的血案经过的:“小娟左手揪住艳艳的头发,右手持刀朝艳艳的头部砍去。艳艳被砍后,用右手去捂伤口,小娟又一刀砍在艳艳的头上,并将艳艳的右手拇指砍断。这时蔡×、邓×、岳××等同学强行将菜刀夺下,使小娟杀人未遂。”
案发后,艳艳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艳艳所受损伤为重伤,眼部九级伤残,右手拇指十级伤残。
血案震惊了校园。师生们都无法理解,艳艳和小娟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竟招致小娟下如此狠手。就连艳艳本人,也没有想明白其中原因。艳艳和小娟不仅是同班同学,两人还曾经同桌。虽然平时她们的关系不是太好,但并未发生过大的矛盾。
小娟被抓获后,案情逐渐明朗。原来,2008年年底,艳艳以80元的价格,将一部旧手机卖给了小娟。当时小娟曾检验过手机的质量,显示通话正常。可当小娟买下手机后不久,手机便无法使用了。艳艳告诉小娟,那是电池的原因,需要再买一块新电池。双方为此发生龃龉。小娟认为,艳艳是在欺骗自己,从此记恨在心。
2009年2月10日,小娟与艳艳所在的班对同学调换座位。小娟与艳艳本来是同桌,艳艳突然提出,不愿意与小娟同桌。由于班上是女生与女生同桌,男生与男生同桌,女生人数又是单数,后来小娟被多了出来,不得不和一个男生同桌。这件事深深刺激了小娟,她认为,艳艳是故意欺负自己,她决意报复艳艳。2月11日,小娟在校外购得一把菜刀。第二天,血案不幸发生。
失衡少女 不堪重负
小娟出生于1990年2月4日,家住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大山深处的一个偏僻山村,家中三个孩子,她排行第二。由于家里穷,她的父母早年就出外打工。小娟的姐姐大娟初中毕业后,也追随父母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小娟白小就萌发了通过上学读书走出大山,改变家庭贫困的愿望。她曾经在作文中写道:“出生在农村的我,深知贫穷的可怕。儿时的记忆,是一个个令人心酸的缩影。依稀记得:残阳斜照的田头,妈妈背筐打猪草时那隆起的背;蝇虫乱飞的门口,爸爸紧锁的眉……门外的几重大山几乎让小村与世隔绝。站在这狭小的村落,看群雁飞过,不留下一丝痕迹。我不甘心像父辈那样做一生掘土的农民,不甘心继续做一个文盲,沦为农妇,更不甘心永远呆在这个山村,那是没有尽头的守望……”
小娟和弟弟读书非常刻苦。小学直至初中,小娟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2006年,小娟如愿考上了县一中。这对于偏远山乡而言,无异于飞出了金凤凰。其后,她的弟弟也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十堰城区的一所重点高中。
因忙于生计,小娟远在北京打工的父母一年难得回家一次,老家的房子也常年大门紧锁。在小娟记忆里,父母8年没有回家过年。父母不在家,小娟就跟着叔叔和奶奶生活。家庭条件差,又缺少父母的关爱,使她生出一种自卑感。她将全部精力都集中到学习上,在这里她才寻找到了自信。考入一中后的一段时间里,小娟的学习成绩仍旧十分优秀。但从高二下学期开始,她经常感到头痛。因为清楚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她硬扛着没有去大医院检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成绩也开始下滑。对于一向要强的她来说,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
少女的心,敏感又脆弱,加之进入了学习最繁忙的高三下学期,小娟的压力越来越大。到后来,小娟觉得一些同学看不起她,她在内心里也看不起这些同学。学习的压力加上同学人际关系带来的压抑感,让小娟不堪重负。
后来,小娟曾告诉办案法官和律师:“我做了一个心惊肉跳的恶梦,梦里我慌张地走向考场,心里十分焦急地看着人家都已交卷,自己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失望和恐惧的情绪折磨着我……”
这种情绪一直困扰着小娟。父母远在外地,无法了解她的心境;她自幼好强,也不愿意将心事讲给老师和同学听。所有的一切都埋在心底无法排遣,她几近崩溃。最后,当发生了艳艳卖她一只不能用的手机和在调座位时给她难堪两件事后,小娟那不堪重负的心灵终于崩溃了,她心底被压抑已久的怒火一下子爆发了。
真诚忏悔 打动人心
血案发生后,小娟很快被警方抓获。2009年4月22日,她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的那段时间里,悔恨每日啮噬着小娟的心。伤痛之余,她提笔写了一篇《我的忏悔书》。文中她写道:“我是一个刚过18岁的高中学子,在即将踏入大学校门之际,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错。我有罪,罪深如海……我深知,这是一杯自酿的苦酒,再苦再涩,我也要一个人饮尽。我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判决……我请求学校师生及社会人士,倾听我发自肺腑的忏悔,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篇4000字的忏悔书中,小娟将自己成长过程的苦涩、进入高中后成绩下降引发的焦虑、青春期心理的叛逆、行凶时的冲动莽撞、案发后的悔恨全部表达了出来。看守所的一位民警看到这份忏悔书后,被字里行间流淌的痛悔之情感动。随后,这位民警将这份忏悔书交给了当地一位记者,记者将忏悔书在某网站刊发出来。
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全文,一天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了小娟的忏悔书。这位竹山县政协委员、十堰市首届优秀律师读罢该文后,被深深打动,同时为小娟惋惜。一个花季女孩,因为一时的冲动酿发血案,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毁了。在详细了解案隋后,全文觉得,尽管小娟有罪,但此案和通常的杀人案有很大区别。他觉得,自已有义务帮助小娟,争取让小娟得到宽大处理,重新回到学校读书。其后不久,县法律援助中心恰好指派全文给小娟提供法律援助,担当小娟的辩护人。
接手此案后,全文详细研究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走访,并与被害人进行了友好沟通。全文认为,小娟犯罪的动机难以确定,是长期的压抑使她内心封闭和心理扭曲并最终瞬间爆发。家境的贫寒,留守孩子缺少关爱的现实等诸多原因,导致了她心理健康的残缺。案发后小娟能够认罪,且悔罪表现明显。综合各种因素,建议法院对小 娟轻判。
小娟提笔给艳艳的父亲写了一封2000多字的忏悔信。信中她写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错了……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来请求您们的原谅……”
全文从中多次进行协调,小娟的父母也积极赔偿,抚慰被害人的心灵创伤。案发后,艳艳共花去医疗费用22850元。这笔钱,学校和小娟进行了全额支付,其中,学校支付17850元,小娟支付5000元。之后,学校和小娟共赔偿艳艳经济损失7.5万元。这笔钱中,1.5万元是家境贫寒的小娟家凑的。侠义心肠的全文律师又自掏腰包,另行捐赠5000元给了艳艳。小娟和全文的行动打动了艳艳和家人,并得到了艳艳一方的谅解。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09年10月12日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小娟还曾提笔给检察官和法官写信表达忏悔。这些悔过书的内容加起来,超过了1万字。每个收到忏悔信的人,无不被其中的情真意切所打动。
真诚悔罪和被害人的谅解成了小娟被法院“轻判”的关键。2009年10月20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小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出了铁窗 难进大学
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小娟百感交集。由于已经错过了2009年高考,此时她最大的愿望是参加2010年高考。就是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她始终没有停止复习。可是当她来到学校,有关领导却委婉地让她先回家休息一段时间。令她想不到的是,如今高考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全文继续为小娟的未来奔走。全文的初衷是为小娟争取到法律的宽大处理,让小娟能够重新读书。可是小娟回家后迟迟不能归校,令全文非常担忧。为此,他特意找到学校,终于得知了实情:小娟触犯了刑法,不能参加高考。
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全文特意查阅了相关规定。在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也就是说,小娟真的被高考拒之门外了。
在此之前,全文对相关规定并不熟悉。小娟不能参加高考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他深知,读书,对于这个女孩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可是,谁能帮助小娟实现大学梦呢?
全文曾经试图寻求变通的办法,帮小娟实现读书梦。然而,他的努力没有成功。目前,小娟仍然住在叔叔家里,每天还在复习。她离不开书本,放不下未竟的大学梦。
可是,小娟如何才能实现大学梦呢?对此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招生科石小兰说,根据现有规定,目前小娟不仅丧失了参加普通教育招生考试的资格,连成人高考都无法参加。换言之,不管是大家所说的常规意义上的高考,还是成人高考,大门已经向小娟关闭。小娟如果要读大学,只能选择自修考试这样的方式。
现在,小娟已经知道自己不能参加高考了,但她还没有死心。她说“我每天都在坚持复习。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上学,我还会尽力争取。”
她的心中,依旧保留着那个残破的大学梦。
(责编:宝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