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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教育系统工程中的奠基石,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发源地。家庭教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法制教育在未成年人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家庭法制教育是子女接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最重要途径,是培养未成年人守法意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程。它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学习和进步。从现实情况看,加强家庭法制教育是每一个家长应当认真思考,并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一)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而他们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是事关祖国的未来。邓小平同志曾提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
(二)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有些家长觉得孩子出门有学校,入门有家长,一直受的是正统教育,孩子不会出问题、入歧途。况且“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无须杞人忧天。殊不知“大意失荆州”,正是这种漫不经心最易毁孩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思想上不高度重视,就不会有认真教育孩子的行动。有些家长重智轻德,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一心只是企盼着孩子长大成为这个“家”、那个“家”,一心只是忙着让孩子学这学那,结果五花八门的十八般武艺真学了不少,唯独思想意识不行,不但没有成龙成凤,也没有成人,甚而成了次品、废品、乃至危险品。如:北京一小学生因家长要他考高分而难以达到,自杀而亡。《中国妇女报》载,一向聪明好学的金某举刀刺向自己的恩师…··在狱中,金含泪告诉记者:“请转告我的同龄人,要以我为鉴,切莫触犯法律!”
有些家长以所谓的工作忙为由,采取甩手不管、放任自流的态度。父母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养育教诲之责,养而不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百害而无一利。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讲:“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等于没有时间做人。”有些父母真管而不得其法。这些父母恨铁不成钢,动辄对小有过失的孩子采取打骂、禁闭、罚跪,或者对孩子采取盯梢、监视、偷看日记、私拆孩子信件等错误做法,这不仅是方法不对的问题,也是家长本身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增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严重危害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有逐年增加之势,且发案年龄越来越小。如:北京市发生的5人抢劫团伙案,年龄都在14岁以下。青海某市有15名青少年组成犯罪团伙,年龄在17岁以下,他们相互勾结,携腰刀、带棍棒,趁夜深、黎明人少时,拦截出租车,对乘客以及行人进行抢劫,拦截并对女青年进行强奸、轮奸和凌辱。他们先后从受害人身上抢得价值43万余元人民币及物品,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危害,骇人听闻,触目惊心。调查表明,学生家长自身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家庭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增长的主要原因。大批下岗职工的客观存在,亦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这就提醒全社会,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更要有与之相适应、相一致的高素质的法制观念,也更进一步说明,加大家庭法制教育力度已刻不容缓!
二、对家庭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
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让孩子学会遵守人生路上的“红绿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我们每一位家长都应当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孩子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有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难以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应当切实转变思想,牢固确立依法育人的观念,本着对后代、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家庭法制教育,促使子女成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一代合格人才。
(二)家长要言传身教,给子女树立良好榜样
做父母的应该懂得既要言传,更要身教,给子女树立良好榜样。曾经有人说过,孩子是看着父母“背后的形象”长大的。因此,作为家长,一言一行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以便孩子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来观察自己“背后的形象”都不会产生言行不一的印象。孩子生活在法律意识浓厚的氛围中,就是在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如果家长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常常要打一些法律、法规的“擦边球”,或者还有一些轻微的违规违法行为,那么孩子的法律意识也不可能增强,时间一长,法律、法规对其约束力在其观念中就会淡化。另外,父母要保持教育的一致性。首先,态度要一致。如果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态度不一致,父亲反对拒绝的事,母亲却支持袒护,就会使教育影响互相抵消,还会使孩子无所适从,怀疑父母的权威性和正确性,使孩子利用家长的矛盾掩盖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或者使孩子我行我素。其次,前后要求要一致。有些父母对孩子同一事件的教育,时间不同,要求也不一致,时而这样说,时而那样说;高兴时这样说,不高兴时那样说,前后矛盾。这不仅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还会使孩子责怪、憎恨父母。
(三)家庭法制教育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家庭法制教育没有规范的场所课堂,没有一成不变的书本教材。其实,家庭就是课堂,生活就是教材。进行家庭法制教育,必须讲究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在具体方法上,应侧重于以下三个结合:一是家庭法制教育与培养良好习惯相结合。俗话说:3岁养成的习惯,60岁也难改。家庭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家长一定要细心观察孩子的日常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严肃、认真地抓紧教育,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家庭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违法犯罪与品德不良有密切关系,可以说品德不良是违法犯罪的“前奏”和“信号”。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犯罪学生中,有80%的人在校时属于“问题学生”。所以,家长要十分重视对孩子进行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等优秀品德的教育,从而约束和制止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培养孩子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三是家庭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应与学校教育形成互补,只有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对孩子的教育才会产生“1+1>2”的效果。家长应与学校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孩子在校情况,从而配合学校抓好对子女的法制教育。
三、家庭法制教育的内容
家长要严格履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不断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子女普法要经常化、制度化。家庭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重点是让孩子知法、懂法,要针对孩子的实际年龄,有意识地给其灌输一些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多给孩子讲解法律案例,让孩子多收看有关的法律报道、阅览法律书籍等等,让孩子了解一些与自己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让其有针对性地了解其中的有关条款;要有意识地帮助孩子划清违法与守法的界限,让孩子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具有基础性的、特殊的、长久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的条件,每一个父母都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实施家庭法制教育,努力让家庭成为子女健康成长的港湾。
一、问题的提出
(一)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而他们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是事关祖国的未来。邓小平同志曾提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
(二)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有些家长觉得孩子出门有学校,入门有家长,一直受的是正统教育,孩子不会出问题、入歧途。况且“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无须杞人忧天。殊不知“大意失荆州”,正是这种漫不经心最易毁孩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思想上不高度重视,就不会有认真教育孩子的行动。有些家长重智轻德,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一心只是企盼着孩子长大成为这个“家”、那个“家”,一心只是忙着让孩子学这学那,结果五花八门的十八般武艺真学了不少,唯独思想意识不行,不但没有成龙成凤,也没有成人,甚而成了次品、废品、乃至危险品。如:北京一小学生因家长要他考高分而难以达到,自杀而亡。《中国妇女报》载,一向聪明好学的金某举刀刺向自己的恩师…··在狱中,金含泪告诉记者:“请转告我的同龄人,要以我为鉴,切莫触犯法律!”
有些家长以所谓的工作忙为由,采取甩手不管、放任自流的态度。父母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养育教诲之责,养而不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百害而无一利。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讲:“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就等于没有时间做人。”有些父母真管而不得其法。这些父母恨铁不成钢,动辄对小有过失的孩子采取打骂、禁闭、罚跪,或者对孩子采取盯梢、监视、偷看日记、私拆孩子信件等错误做法,这不仅是方法不对的问题,也是家长本身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增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严重危害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有逐年增加之势,且发案年龄越来越小。如:北京市发生的5人抢劫团伙案,年龄都在14岁以下。青海某市有15名青少年组成犯罪团伙,年龄在17岁以下,他们相互勾结,携腰刀、带棍棒,趁夜深、黎明人少时,拦截出租车,对乘客以及行人进行抢劫,拦截并对女青年进行强奸、轮奸和凌辱。他们先后从受害人身上抢得价值43万余元人民币及物品,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危害,骇人听闻,触目惊心。调查表明,学生家长自身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家庭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增长的主要原因。大批下岗职工的客观存在,亦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这就提醒全社会,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更要有与之相适应、相一致的高素质的法制观念,也更进一步说明,加大家庭法制教育力度已刻不容缓!
二、对家庭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
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让孩子学会遵守人生路上的“红绿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我们每一位家长都应当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孩子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有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难以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应当切实转变思想,牢固确立依法育人的观念,本着对后代、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家庭法制教育,促使子女成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一代合格人才。
(二)家长要言传身教,给子女树立良好榜样
做父母的应该懂得既要言传,更要身教,给子女树立良好榜样。曾经有人说过,孩子是看着父母“背后的形象”长大的。因此,作为家长,一言一行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以便孩子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来观察自己“背后的形象”都不会产生言行不一的印象。孩子生活在法律意识浓厚的氛围中,就是在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如果家长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常常要打一些法律、法规的“擦边球”,或者还有一些轻微的违规违法行为,那么孩子的法律意识也不可能增强,时间一长,法律、法规对其约束力在其观念中就会淡化。另外,父母要保持教育的一致性。首先,态度要一致。如果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态度不一致,父亲反对拒绝的事,母亲却支持袒护,就会使教育影响互相抵消,还会使孩子无所适从,怀疑父母的权威性和正确性,使孩子利用家长的矛盾掩盖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或者使孩子我行我素。其次,前后要求要一致。有些父母对孩子同一事件的教育,时间不同,要求也不一致,时而这样说,时而那样说;高兴时这样说,不高兴时那样说,前后矛盾。这不仅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还会使孩子责怪、憎恨父母。
(三)家庭法制教育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家庭法制教育没有规范的场所课堂,没有一成不变的书本教材。其实,家庭就是课堂,生活就是教材。进行家庭法制教育,必须讲究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在具体方法上,应侧重于以下三个结合:一是家庭法制教育与培养良好习惯相结合。俗话说:3岁养成的习惯,60岁也难改。家庭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家长一定要细心观察孩子的日常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严肃、认真地抓紧教育,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家庭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违法犯罪与品德不良有密切关系,可以说品德不良是违法犯罪的“前奏”和“信号”。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犯罪学生中,有80%的人在校时属于“问题学生”。所以,家长要十分重视对孩子进行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等优秀品德的教育,从而约束和制止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培养孩子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三是家庭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应与学校教育形成互补,只有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对孩子的教育才会产生“1+1>2”的效果。家长应与学校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孩子在校情况,从而配合学校抓好对子女的法制教育。
三、家庭法制教育的内容
家长要严格履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不断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子女普法要经常化、制度化。家庭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重点是让孩子知法、懂法,要针对孩子的实际年龄,有意识地给其灌输一些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多给孩子讲解法律案例,让孩子多收看有关的法律报道、阅览法律书籍等等,让孩子了解一些与自己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让其有针对性地了解其中的有关条款;要有意识地帮助孩子划清违法与守法的界限,让孩子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具有基础性的、特殊的、长久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的条件,每一个父母都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实施家庭法制教育,努力让家庭成为子女健康成长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