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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循环农业是生态农业、科技农业和可持续农业。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农村新能源建设等方面。但在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支持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发展循环农业的资金和技术、系统规划方面显得不足,笔者针对以上不足,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循环农业; 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一、循环农业的内涵与特征
循环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作为指导的农业经济形态,通过建立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环境质量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将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各种资源要素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加以统筹协调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行动原则,实现生态系统中的能量、物质、信息和资源的有效转换,建立整体经济社会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循环农业的特征表现在:
循环农业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就是建立及维持一个生态上自我维持、低输入且经济上有生命力的小型农业生态系统。从内涵与目标上看,循环农业与生态农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循环农业是对生态农业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循环经济理论与农业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内容就是生态农业。
循环农业是科技农业。循环农业经济以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行动原则为宗旨。即循环农业的发展必须要有科学技术为支撑,循环农业的科技支撑体系包括了减量化技术、 再利用技术、 再循环技术3部分。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能耗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具有明显的成效。
循环农业是可持续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农业则是可持续发展在农业中的应用,是指保护各种农业资源基础,注重各种生产要素的节约利用、循环利用和利用效率。因此,循环农业可以看作是可持续农业在实践领域的体现。
二、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成就
循环农业是现代农业经济最重要的表现形式。青岛市重视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循环农业的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一)全面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广三元结构的轮作复种、间套作,通过过腹还田、直接还田、沼气发酵等途径,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有效减少化肥、农药等使用量和使用强度,改善种植业生态环境。鼓励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建立生产基地,全面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到“十一五”末,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提高到60%以上。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户之间联合,推广“四位一体”的生态大棚种植技术,形成“生态种植业—生态饲料加工—生态养殖业—有机肥料—生态种植业”的循环产业链。到2010年,全市建设“四位一体”生态大棚2000个。[1]
(二)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设与高效、高产、优质农业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平原区推行地下半固定式管道灌溉形式;逐步推广防渗渠、管道自压等多种形式节水灌溉,提高水的利用系数;山丘林果产区建设一批喷、滴灌示范区;市郊蔬菜基地大力推广微灌技术。到2010年,全市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16万公顷,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1]
(三)推行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式高效水产养殖业。改变目前个体分散经营、小规模、粗放式的养殖方式,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控制养殖密度,提倡鱼、虾、贝、蟹、藻等混合养殖,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学原理,建立完整的水产养殖生态体系。推广高效、少污染饵料,控制饵料的投放量,禁止直接向沿岸海域水体施肥;推广养殖水循环利用技术建设自净式水产养殖场,减小海水养殖业发展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推广抗污损网箱,使网箱结构、规格、材料实现标准化与规范化,实现循环使用。到2010年,城阳、即墨、胶南建设3-4个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水体净化养殖。[2]
(四)以规模化养殖、农牧结合的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发展农牧结合的规模化养殖,建设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生物治理技术,通过建设有机肥加工中心,匹配相应农作物基地,使得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确保养殖废弃物能被农田吸收利用。到2010年,全市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畜牧产品比重达到60%,[2]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畜牧业生产体系。
(五)青岛的农村新能源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到2008年,全市已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33处,建成“一池三改”户用沼气2万户,建成6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成100个“四位一体”能源生态式大棚,年产气650万立方米。
三、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发展循环农业缺乏足够认识。由于循环农业发展的舆论宣传缺乏力度,宣传渠道单一,使得(下转117页)(上接119页)人们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存在片面性。有的认为循环农业只是改善生态环境,而不利于经济发展;有的认为发展循环农业为时过早等。这些观点的存在、认识的偏差导致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支持循环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循环农业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自然各个领域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相关政策和法律保障,也需要制定一些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我国相关循环农业法律制度不健全,虽然有《农业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但仅仅依靠这些零散规定远不能提供法律依据,还需要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的保障。
(三)循环农业的发展缺乏金融支持。循环农业的发展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周期长、风险高,使得现有的金融机构投资循环农业的積极性不强。另外,当前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不良资产比例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循环农业的金融支持,从而制约了循环农业的发展。
四、促进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科技教育,提高科学发展的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现代化的网络宣传平台,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处在第一线的农村管理人员对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性认识,着重说明循环农业的本质及其与生态农业、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关系,提高广大农村公众的循环农业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循环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循环农业的发展观,努力实现由传统农业观向现代循环农业观的转变,使社会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完善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循环农业的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实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并陆续开展绿色环保审计等,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政府应加大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农业的发展规划,为本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指导。
(三)加大循环农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循环农业是一项集基础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性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和健康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对发展循环农业重点项目和技术的开发,财政要直接投资或给予资金补贴,要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区域之间多种特色产业相得益彰的协调发展格局。
(四)加强对发展循环农业技术支持力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循环农业技术发明、开发与创新机制,对于新出现的减量化技术和再利用技术给予鼓励与表彰;二是加大对循环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必要时得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刘咏梅、黄宝连、米松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循环农业的优势、约束及思路——来自浙江循环农业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11,(07).
[2] 齐晨. 青岛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若干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33).
关键词:循环农业; 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一、循环农业的内涵与特征
循环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作为指导的农业经济形态,通过建立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环境质量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将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各种资源要素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加以统筹协调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行动原则,实现生态系统中的能量、物质、信息和资源的有效转换,建立整体经济社会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循环农业的特征表现在:
循环农业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就是建立及维持一个生态上自我维持、低输入且经济上有生命力的小型农业生态系统。从内涵与目标上看,循环农业与生态农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循环农业是对生态农业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循环经济理论与农业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内容就是生态农业。
循环农业是科技农业。循环农业经济以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行动原则为宗旨。即循环农业的发展必须要有科学技术为支撑,循环农业的科技支撑体系包括了减量化技术、 再利用技术、 再循环技术3部分。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能耗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具有明显的成效。
循环农业是可持续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农业则是可持续发展在农业中的应用,是指保护各种农业资源基础,注重各种生产要素的节约利用、循环利用和利用效率。因此,循环农业可以看作是可持续农业在实践领域的体现。
二、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成就
循环农业是现代农业经济最重要的表现形式。青岛市重视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循环农业的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一)全面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广三元结构的轮作复种、间套作,通过过腹还田、直接还田、沼气发酵等途径,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有效减少化肥、农药等使用量和使用强度,改善种植业生态环境。鼓励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建立生产基地,全面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到“十一五”末,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提高到60%以上。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户之间联合,推广“四位一体”的生态大棚种植技术,形成“生态种植业—生态饲料加工—生态养殖业—有机肥料—生态种植业”的循环产业链。到2010年,全市建设“四位一体”生态大棚2000个。[1]
(二)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设与高效、高产、优质农业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平原区推行地下半固定式管道灌溉形式;逐步推广防渗渠、管道自压等多种形式节水灌溉,提高水的利用系数;山丘林果产区建设一批喷、滴灌示范区;市郊蔬菜基地大力推广微灌技术。到2010年,全市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16万公顷,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1]
(三)推行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式高效水产养殖业。改变目前个体分散经营、小规模、粗放式的养殖方式,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控制养殖密度,提倡鱼、虾、贝、蟹、藻等混合养殖,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学原理,建立完整的水产养殖生态体系。推广高效、少污染饵料,控制饵料的投放量,禁止直接向沿岸海域水体施肥;推广养殖水循环利用技术建设自净式水产养殖场,减小海水养殖业发展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推广抗污损网箱,使网箱结构、规格、材料实现标准化与规范化,实现循环使用。到2010年,城阳、即墨、胶南建设3-4个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水体净化养殖。[2]
(四)以规模化养殖、农牧结合的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发展农牧结合的规模化养殖,建设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生物治理技术,通过建设有机肥加工中心,匹配相应农作物基地,使得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确保养殖废弃物能被农田吸收利用。到2010年,全市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畜牧产品比重达到60%,[2]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畜牧业生产体系。
(五)青岛的农村新能源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到2008年,全市已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33处,建成“一池三改”户用沼气2万户,建成6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成100个“四位一体”能源生态式大棚,年产气650万立方米。
三、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发展循环农业缺乏足够认识。由于循环农业发展的舆论宣传缺乏力度,宣传渠道单一,使得(下转117页)(上接119页)人们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存在片面性。有的认为循环农业只是改善生态环境,而不利于经济发展;有的认为发展循环农业为时过早等。这些观点的存在、认识的偏差导致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支持循环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循环农业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自然各个领域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相关政策和法律保障,也需要制定一些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我国相关循环农业法律制度不健全,虽然有《农业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但仅仅依靠这些零散规定远不能提供法律依据,还需要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的保障。
(三)循环农业的发展缺乏金融支持。循环农业的发展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周期长、风险高,使得现有的金融机构投资循环农业的積极性不强。另外,当前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不良资产比例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循环农业的金融支持,从而制约了循环农业的发展。
四、促进青岛市循环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科技教育,提高科学发展的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现代化的网络宣传平台,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处在第一线的农村管理人员对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性认识,着重说明循环农业的本质及其与生态农业、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关系,提高广大农村公众的循环农业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循环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循环农业的发展观,努力实现由传统农业观向现代循环农业观的转变,使社会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完善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循环农业的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实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并陆续开展绿色环保审计等,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政府应加大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农业的发展规划,为本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指导。
(三)加大循环农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循环农业是一项集基础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性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和健康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对发展循环农业重点项目和技术的开发,财政要直接投资或给予资金补贴,要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区域之间多种特色产业相得益彰的协调发展格局。
(四)加强对发展循环农业技术支持力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循环农业技术发明、开发与创新机制,对于新出现的减量化技术和再利用技术给予鼓励与表彰;二是加大对循环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必要时得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刘咏梅、黄宝连、米松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循环农业的优势、约束及思路——来自浙江循环农业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11,(07).
[2] 齐晨. 青岛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若干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