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我们需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因为这是符合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切合中职生生源特点及其法律素质现状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我国素质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 中职生 法治教育 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方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43-02
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核心素质之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其中,加强中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中之重。笔者在浅析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内涵的基础上,从国家战略、社会和谐、学生特点、教育方针等层面剖析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重要性的依据,以图引起人们对中职生法治教育以足够的重视。
一、 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的内涵浅析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纪元。《决定》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这一表述中我们看到从过去的“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到《决定》中提出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有着明显的区别,虽仅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折射出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拓展。
(一)法治与法制
法制,即“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法治,即“依法治理”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式,是相对于“人治”而言。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法治是法制的目标和归宿。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体现了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了人们法律观念的重大进步。《决定》明确的“法治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标志着普法工作将加快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律信仰迈进,它既包括对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教育,更加突出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培育,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
(二)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
加强法治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和有效途径。法治教育,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教育实践活动。所谓法治精神,就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
法治教育的关键是教育什么?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还是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我们认为法治教育最重要的应该是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律精神此类观念层面的东西;其次是培养公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能力;最后才是传授法律知识。因为,法律知识人们随时可以上网查阅或在购买书籍来学习,只要人们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即可,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背法律条文;而法治精神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它才是最具根本性、深远性的东西。
二、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的意义重大,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政治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法治,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法治观念、法治精神不断深入人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正如《决定》指出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一个宏大的系统性工程,其中,增强对全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深入每个公民的心里、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是一个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
青少年犯罪、吸毒和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公害,而中职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中的多数,有人形象地说,“郡县治,天下安;中职治,郡县安。”此言非无稽之谈。目前职校生的犯罪率呈高发态势,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怎么开展,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倘若学校,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能抓好法治教育,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提高学生的法律能力,挽救那些思想和行为不良的青少年,着力引导他们走上“求真、求善、求美”的康庄大道,就为校园乃至社会的安定和谐做出重大贡献。 (二) 是中职生的生源特点及其法律素质现状的迫切需要
首先,青少年的年龄共同特征说明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 15-18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他们正处在从幼稚迈向成熟的青春发育期,也正处在逆反心理最为强烈的时期,对其教育的难度也是最大的时期。青少年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多种互为矛盾的心理交织在一起,渴望独立却经验不足,渴望交往但又敏感脆弱,情感强烈却不稳定,好奇心强却理智性差……。面对社会上各种诱惑、压力,他们缺乏理智,感到困惑、无所适从。此外,部分学生的功利心和自我意识过强,加之意志力薄弱、人生态度较为消极等不良心理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导致他们对法律、纪律产生心理抵触,他们若不能得到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就容易误入歧途。
其次,当前中职教育现状及中职生心理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在轻视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许多学生拼命挤向大学的独木桥,筛选下来的初中毕业生们大多是不情愿地选择了中职学校。在我国的中职教育还是属于弱势教育,中职生往往被打下“双差生”的烙印,这对学生的心灵和心理产生严重冲击。大部分职校生因大学无望导致社会和家长的失望,而进入职校后学习压力较普通中学生要小得多,自主安排的时间较普通中学生要多得多,再加上他们自信心、自觉性差,从而陷入人生目标迷茫、厌学情绪严重、生活盲目度日的状态,这往往会造成不少中职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虚幻世界,逗留于网吧、KTV等场所,极易结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中职生法律素质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其法治教育。当前中职生的法律素质普遍不乐观,我们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其一,法律知识不足。法律知识是法律素质的基础,是衡量法律素质水平的重要依据。因为,中职生是中考的失利者,文化素质明显不高,平时又很少会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所以,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非常欠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良驯指出,“目前学校教育在应试教育的导向下,缺乏基本的规则教育。我们做过一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治理机制研究,发现不少学生缺乏起码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未成年犯在回答自己犯罪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的占65%。”由此可见一斑。其二,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我们一直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仍是应试教育占主导,在中小学中,不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不论是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法律教育的内容涉及得很少。这导致中职生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恰当处理,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也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容易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从而触犯法律,或是对法律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而触犯法律。其三,法律信仰缺乏。由于法治教育、法治环境的欠缺等因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稳定,中职生大多并未形成法律信仰,部分学生崇尚权力和财富,认为权力和金钱比法律的力量更大,而对法律和法治缺乏足够的信心。其四,法律能力薄弱。法律能力包括守法能力和用法能力,由于上述诸种原因,导致中职生守法的自觉性不够,用法能力更是薄弱。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这些现状及问题,着力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中职生的法律素养。
(三)是实施我国素质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
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 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 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相应地,各省、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制定了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地方法规,例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9月通过了《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我国素质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因为,推进法治是弘扬“公平、正义、公正、和谐”的社会风尚最有效的途径,法治教育对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素质都有深远的影响,有利于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法律在当今社会已经渗透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它引导和规范着所有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我国的素质教育方针要求在学校里必须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这也是中职生成才必不可少的环节。中职生虽能够迅速的接受新鲜事物,但很容易在处理问题上缺乏理智、感情用事,而法治教育能够很好的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品质,在遇事处事的时候,能够经常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从而使他们树立法治精神和提升法律素养,为其事业的成功与人生的幸福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news.xinhuanet.com/po litics/2014-10/28/c_1113015330_7.htm.2014-10-28.
[2]李义箫.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与思考.华章.2012(2).
[3]杨晋.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培养.学园.2012(2).
关键词 中职生 法治教育 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方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43-02
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核心素质之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其中,加强中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中之重。笔者在浅析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内涵的基础上,从国家战略、社会和谐、学生特点、教育方针等层面剖析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重要性的依据,以图引起人们对中职生法治教育以足够的重视。
一、 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的内涵浅析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纪元。《决定》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这一表述中我们看到从过去的“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到《决定》中提出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有着明显的区别,虽仅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折射出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拓展。
(一)法治与法制
法制,即“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法治,即“依法治理”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式,是相对于“人治”而言。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法治是法制的目标和归宿。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体现了法治已成为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了人们法律观念的重大进步。《决定》明确的“法治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标志着普法工作将加快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律信仰迈进,它既包括对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教育,更加突出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培育,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
(二)法治教育与法治精神
加强法治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和有效途径。法治教育,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教育实践活动。所谓法治精神,就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
法治教育的关键是教育什么?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还是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我们认为法治教育最重要的应该是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律精神此类观念层面的东西;其次是培养公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能力;最后才是传授法律知识。因为,法律知识人们随时可以上网查阅或在购买书籍来学习,只要人们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即可,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背法律条文;而法治精神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它才是最具根本性、深远性的东西。
二、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的意义重大,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政治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法治,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法治观念、法治精神不断深入人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正如《决定》指出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一个宏大的系统性工程,其中,增强对全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深入每个公民的心里、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是一个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
青少年犯罪、吸毒和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公害,而中职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中的多数,有人形象地说,“郡县治,天下安;中职治,郡县安。”此言非无稽之谈。目前职校生的犯罪率呈高发态势,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怎么开展,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倘若学校,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能抓好法治教育,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提高学生的法律能力,挽救那些思想和行为不良的青少年,着力引导他们走上“求真、求善、求美”的康庄大道,就为校园乃至社会的安定和谐做出重大贡献。 (二) 是中职生的生源特点及其法律素质现状的迫切需要
首先,青少年的年龄共同特征说明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 15-18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他们正处在从幼稚迈向成熟的青春发育期,也正处在逆反心理最为强烈的时期,对其教育的难度也是最大的时期。青少年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多种互为矛盾的心理交织在一起,渴望独立却经验不足,渴望交往但又敏感脆弱,情感强烈却不稳定,好奇心强却理智性差……。面对社会上各种诱惑、压力,他们缺乏理智,感到困惑、无所适从。此外,部分学生的功利心和自我意识过强,加之意志力薄弱、人生态度较为消极等不良心理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导致他们对法律、纪律产生心理抵触,他们若不能得到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就容易误入歧途。
其次,当前中职教育现状及中职生心理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在轻视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许多学生拼命挤向大学的独木桥,筛选下来的初中毕业生们大多是不情愿地选择了中职学校。在我国的中职教育还是属于弱势教育,中职生往往被打下“双差生”的烙印,这对学生的心灵和心理产生严重冲击。大部分职校生因大学无望导致社会和家长的失望,而进入职校后学习压力较普通中学生要小得多,自主安排的时间较普通中学生要多得多,再加上他们自信心、自觉性差,从而陷入人生目标迷茫、厌学情绪严重、生活盲目度日的状态,这往往会造成不少中职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虚幻世界,逗留于网吧、KTV等场所,极易结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中职生法律素质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其法治教育。当前中职生的法律素质普遍不乐观,我们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其一,法律知识不足。法律知识是法律素质的基础,是衡量法律素质水平的重要依据。因为,中职生是中考的失利者,文化素质明显不高,平时又很少会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所以,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非常欠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良驯指出,“目前学校教育在应试教育的导向下,缺乏基本的规则教育。我们做过一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治理机制研究,发现不少学生缺乏起码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未成年犯在回答自己犯罪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的占65%。”由此可见一斑。其二,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我们一直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仍是应试教育占主导,在中小学中,不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不论是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法律教育的内容涉及得很少。这导致中职生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恰当处理,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也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容易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从而触犯法律,或是对法律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而触犯法律。其三,法律信仰缺乏。由于法治教育、法治环境的欠缺等因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稳定,中职生大多并未形成法律信仰,部分学生崇尚权力和财富,认为权力和金钱比法律的力量更大,而对法律和法治缺乏足够的信心。其四,法律能力薄弱。法律能力包括守法能力和用法能力,由于上述诸种原因,导致中职生守法的自觉性不够,用法能力更是薄弱。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这些现状及问题,着力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中职生的法律素养。
(三)是实施我国素质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
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 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 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相应地,各省、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制定了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地方法规,例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9月通过了《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我国素质教育方针的内在要求。因为,推进法治是弘扬“公平、正义、公正、和谐”的社会风尚最有效的途径,法治教育对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素质都有深远的影响,有利于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法律在当今社会已经渗透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它引导和规范着所有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我国的素质教育方针要求在学校里必须加强中职生的法治教育,这也是中职生成才必不可少的环节。中职生虽能够迅速的接受新鲜事物,但很容易在处理问题上缺乏理智、感情用事,而法治教育能够很好的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品质,在遇事处事的时候,能够经常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从而使他们树立法治精神和提升法律素养,为其事业的成功与人生的幸福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news.xinhuanet.com/po litics/2014-10/28/c_1113015330_7.htm.2014-10-28.
[2]李义箫.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与思考.华章.2012(2).
[3]杨晋.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培养.学园.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