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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盐城市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的主要做法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盐城市;城乡就业一体化
近年来,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统筹城乡、普惠共济、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通过城镇职工享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城镇职工享有的就业创业服务向农民覆盖、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向城乡基层前移等途径,加速了全市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普惠均等,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政策
2003年盐城市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后,积极探索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一体化的“新政”。
1、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从2003年11月起,盐城市对农村劳动者发放《就业登记证》,全市统一编号,号段分至县区,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在盐城市区范围内,采取就近办理的原则,方便农民办证。省厅相关规定下发后,又按照省规定要求,为农民办理《就业登记证》,实现城乡统一。
2、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从2006年起,盐城市对市内企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在职期间按照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到企业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托管档案,并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实行城乡统一的培训补贴政策。2012年4月,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盐城市出台了《盐城市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办法》,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的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子女可以到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免费参加“学历﹢技能”教育。
4、实行惠及困难农民的就业援助政策。2009年,盐城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盐政发[2009]74号),将农村低收入零转移家庭人员明确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同等的帮扶政策。
5、实行城乡统一的创业扶持政策。先后出台《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农村延伸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工作意见》《关于盐城市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重点从项目推介、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场地难、办事难等问题,使更多的农民能创业、创成业、创大业。
(二)围绕便民利民,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近几年,盐城市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两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功能完备、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的就业服务体系。
1、持续着力基层人社平台建设。(1)盐城市从2007年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建设,将乡镇、村平台建设作为创建达标的前提条件,重点考核场地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成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情况,扎实推进基层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省级充分转移乡镇69个、市级充分转移村1883个。(2)2008年,开展农村“四有”(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千村推广工程建设,按照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间房、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部传真机“五个一”要求,市、县(市、区)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在全市226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人社平台。(3)去年,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市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六项标准(试行)》(盐政办发[2012]81号),按照“做实内容、做优服务、做精管理”的思路,明确基层平台管理、工作、服务、经费、装备、技术“六项标准”,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保证了公共就业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亭湖区以开展“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省试点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基层平台,明确村级平台经费保障标准,建立村级平台星级评估制度。预计今年底,全部建成达标。
2、建设联接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1)从2005年起,盐城市按照全省“镇镇通”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用1年多的时间,在全市144个乡镇全部统一配备了计算机等联网设备,安装使用了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实现了省、市、县(市、区)与乡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互通、资源共享,联网率达100%。(2)在开展农村“四有”建设中,要求将就业信息网络向村级平台延伸,初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就业信息网络贯通。(3)去年起,按照省要求,开展接受服务实现就地就近,基层服务实现动态跟踪,就业信息实现实时共享,政策落实实现实名检测,就业形势实现及时的“五实现”试点,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3、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产重组、培优育强”的思路,使社会培训资产向办出优势、办出特色的职业培训机构集中,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一是注重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扶持发展民办职业培训实体。目前全市经审批新发展的民办非学历职业培训机构已达104家。为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按照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了173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点机构,保质保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全市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以上。二是建设培训示范基地。在全市扶持建立8家市级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开展特色培训、品牌培训,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多领域、多形式转移就业服务。在巩固传统培训品牌的同时,着力在全市打造技术特色鲜明、适应市场用工需求、优势明显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品牌,形成了一批省内外知名的品牌院(校)、品牌专业。阜宁县的建筑、海员两个劳务品牌获得了全国优秀劳务品牌称号。 4、构建城乡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盐城市依托人社基层平台,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在街道、乡镇设立创业指导中心,在社区、村居设立创业指导站,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创业孵化等服务。现有街道、乡镇级创业指导中心112个,社区、村居级创业指导站2189个,就近就地服务广大城乡劳动者创业。
(三)促进就业创业,提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服务。
坚持服务企业用工与帮助群众就业相结合、开展专场招聘与日常招聘相结合、创业典型宣传与创业服务相结合,(下转第155页)
(上接第153页)精心组织各类公共服务活动,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
1、加大对接力度,促进城乡就业。连续5年在全市开展新春、金秋“牵手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形成季季有大型招聘会、月月有招聘专场、周周有劳务集市、天天有招聘信息的公共服务格局,同时建立“就业e图”平台,推行网上就业服务,构建了就业绿色通道。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技能就业。引导培训机构围绕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定点培训机构送教下乡,使城乡劳动者共享优质资源。2006至2013年3月底全市使用培训资金1.05亿元,培训农民29.22万人次,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16.71万人,使用资金4995.66万元。
3、加大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创业。各级创业服务机构积极创业服务工作,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评估、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创业服务水平,简化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登记手续,方便农民创业。全市设立创业扶持引导资金6000多万元,建设各类中小企业园120多个,累计建设标准厂房700多万平方米,为城乡劳动者创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问题
1、城乡就业一体化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就业一体化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目前社会各界对此呼声很高,期望很大,由于国家、省、市三级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目标要求、建设标准、考核办法、评价体系都不明确,致使这项工作方向不明、发展不平衡。
2、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向农村延伸不充分。
(1)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不大。目前只有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没有照顾,而这些人员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多数。
(2)培训补贴标准不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一定5年,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但培训标准执行上不能反映培训工种成本实际,影响了政策引导功能的发挥。
(3)创业服务项目不多。农民创业扶持和服务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相比有很大差距,如农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虽然全市将此列入年度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加大推动力度,但发放总量仍偏小,贷款贴息工作因无资金还未启动。
3、农村劳动力失业状态界定难。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界定已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农村,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与新生代农民、有承包土地农民家庭实际状况的差别等问题,因此还不能完全套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界定办法,农村劳动者失业状态界定难,这不便于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4、就业创业扶持资金需求大保障难。全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属省财政转移支付县,虽然省给予了各地很大的支持,但地方配套资金或设立专项资金,财政难落实。
三、有关建议
1、省一级要制定就业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规划,按照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层面分类提出目标标准、实施步骤。
2、做好城乡就业创业政策梳理工作,消除政策壁垒,使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的扶持政策。
3、加大对苏北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投入。
4、明确社区和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来源渠道。
【关键词】盐城市;城乡就业一体化
近年来,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统筹城乡、普惠共济、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通过城镇职工享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城镇职工享有的就业创业服务向农民覆盖、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向城乡基层前移等途径,加速了全市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普惠均等,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政策
2003年盐城市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后,积极探索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一体化的“新政”。
1、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从2003年11月起,盐城市对农村劳动者发放《就业登记证》,全市统一编号,号段分至县区,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在盐城市区范围内,采取就近办理的原则,方便农民办证。省厅相关规定下发后,又按照省规定要求,为农民办理《就业登记证》,实现城乡统一。
2、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从2006年起,盐城市对市内企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在职期间按照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到企业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托管档案,并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实行城乡统一的培训补贴政策。2012年4月,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盐城市出台了《盐城市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办法》,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的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职业培训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子女可以到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免费参加“学历﹢技能”教育。
4、实行惠及困难农民的就业援助政策。2009年,盐城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盐政发[2009]74号),将农村低收入零转移家庭人员明确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同等的帮扶政策。
5、实行城乡统一的创业扶持政策。先后出台《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农村延伸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工作意见》《关于盐城市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重点从项目推介、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场地难、办事难等问题,使更多的农民能创业、创成业、创大业。
(二)围绕便民利民,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近几年,盐城市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两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功能完备、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的就业服务体系。
1、持续着力基层人社平台建设。(1)盐城市从2007年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建设,将乡镇、村平台建设作为创建达标的前提条件,重点考核场地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成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情况,扎实推进基层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省级充分转移乡镇69个、市级充分转移村1883个。(2)2008年,开展农村“四有”(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千村推广工程建设,按照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间房、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部传真机“五个一”要求,市、县(市、区)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在全市226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人社平台。(3)去年,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市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六项标准(试行)》(盐政办发[2012]81号),按照“做实内容、做优服务、做精管理”的思路,明确基层平台管理、工作、服务、经费、装备、技术“六项标准”,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保证了公共就业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亭湖区以开展“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省试点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基层平台,明确村级平台经费保障标准,建立村级平台星级评估制度。预计今年底,全部建成达标。
2、建设联接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1)从2005年起,盐城市按照全省“镇镇通”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用1年多的时间,在全市144个乡镇全部统一配备了计算机等联网设备,安装使用了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实现了省、市、县(市、区)与乡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互通、资源共享,联网率达100%。(2)在开展农村“四有”建设中,要求将就业信息网络向村级平台延伸,初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就业信息网络贯通。(3)去年起,按照省要求,开展接受服务实现就地就近,基层服务实现动态跟踪,就业信息实现实时共享,政策落实实现实名检测,就业形势实现及时的“五实现”试点,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3、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产重组、培优育强”的思路,使社会培训资产向办出优势、办出特色的职业培训机构集中,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一是注重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扶持发展民办职业培训实体。目前全市经审批新发展的民办非学历职业培训机构已达104家。为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按照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了173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点机构,保质保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全市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以上。二是建设培训示范基地。在全市扶持建立8家市级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开展特色培训、品牌培训,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多领域、多形式转移就业服务。在巩固传统培训品牌的同时,着力在全市打造技术特色鲜明、适应市场用工需求、优势明显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品牌,形成了一批省内外知名的品牌院(校)、品牌专业。阜宁县的建筑、海员两个劳务品牌获得了全国优秀劳务品牌称号。 4、构建城乡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盐城市依托人社基层平台,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在街道、乡镇设立创业指导中心,在社区、村居设立创业指导站,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创业孵化等服务。现有街道、乡镇级创业指导中心112个,社区、村居级创业指导站2189个,就近就地服务广大城乡劳动者创业。
(三)促进就业创业,提供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服务。
坚持服务企业用工与帮助群众就业相结合、开展专场招聘与日常招聘相结合、创业典型宣传与创业服务相结合,(下转第155页)
(上接第153页)精心组织各类公共服务活动,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
1、加大对接力度,促进城乡就业。连续5年在全市开展新春、金秋“牵手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形成季季有大型招聘会、月月有招聘专场、周周有劳务集市、天天有招聘信息的公共服务格局,同时建立“就业e图”平台,推行网上就业服务,构建了就业绿色通道。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技能就业。引导培训机构围绕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定点培训机构送教下乡,使城乡劳动者共享优质资源。2006至2013年3月底全市使用培训资金1.05亿元,培训农民29.22万人次,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16.71万人,使用资金4995.66万元。
3、加大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创业。各级创业服务机构积极创业服务工作,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评估、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创业服务水平,简化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登记手续,方便农民创业。全市设立创业扶持引导资金6000多万元,建设各类中小企业园120多个,累计建设标准厂房700多万平方米,为城乡劳动者创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问题
1、城乡就业一体化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就业一体化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目前社会各界对此呼声很高,期望很大,由于国家、省、市三级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目标要求、建设标准、考核办法、评价体系都不明确,致使这项工作方向不明、发展不平衡。
2、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向农村延伸不充分。
(1)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不大。目前只有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没有照顾,而这些人员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多数。
(2)培训补贴标准不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一定5年,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但培训标准执行上不能反映培训工种成本实际,影响了政策引导功能的发挥。
(3)创业服务项目不多。农民创业扶持和服务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相比有很大差距,如农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虽然全市将此列入年度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加大推动力度,但发放总量仍偏小,贷款贴息工作因无资金还未启动。
3、农村劳动力失业状态界定难。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界定已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农村,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与新生代农民、有承包土地农民家庭实际状况的差别等问题,因此还不能完全套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界定办法,农村劳动者失业状态界定难,这不便于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4、就业创业扶持资金需求大保障难。全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属省财政转移支付县,虽然省给予了各地很大的支持,但地方配套资金或设立专项资金,财政难落实。
三、有关建议
1、省一级要制定就业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规划,按照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层面分类提出目标标准、实施步骤。
2、做好城乡就业创业政策梳理工作,消除政策壁垒,使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的扶持政策。
3、加大对苏北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投入。
4、明确社区和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