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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上饶市检察机关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也是铅山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以“五年”活动为抓手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有新思路、新作为、新举措,做“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促进者、维护者,保好驾、护好航,成为干事创业的“保护神”。
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和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争做“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排头兵,我院紧扣“一个目标”、明确“两类对象”、完善“三项机制”,落实“五项任务”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把创业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紧扣“一个目标”:就是紧扣“奋进2010,实现财政‘保七争八’,努力推进铅山在赣闽交界区域快速崛起,力争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县域经济跻身全省三十强”的宏伟目标。
明确“两类对象”:就是明确创业服务年的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检察机关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对象是: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服务对象是工业园区里的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
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健全民生检察服务机制,认真落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为铅山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组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把检察职能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工矿企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畅通群众法律诉求渠道,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创业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完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建立信访台账,按轻重缓急进行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涉检信访。加强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力化解影响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不稳定因素,积极为返乡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三是积极探索“检察进园区、法律进企业”活动机制,推行在园区建立“检察服务站”,设立服务电话,从职务犯罪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不定期到园区进行法律服务,主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企业上门反映情况的,院领导要亲自接待,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实行首访、首办责任制,限期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落实“五项任务”:就是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切实把握促进创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及时跟进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促进企业创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主动围绕县委提出的园区效益翻番年、城镇建设扩展年、招商引资提质年、项目投入增效年、创业服务年“五年”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投资者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影响创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加强涉及投资创业者利益的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维护和促进创业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要精心化解制约创业发展的矛盾纠纷。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定期深入返乡农民工較多的乡镇和有关企业,开展合同法、物权法、国家政策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在就业和创办企业中的法律和维权意识;妥善处理涉及企业和投资创业的各类涉法涉诉信访举报件,做深做实做细涉及企业经营和投资创业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严重破坏企业生产和经营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在铅山投资创业的信心。
三是有效拓展服务创业发展的工作领域。积极组织开展“检察进园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与企业负责人和外商的联系,主动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支持他们合法经营;协助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努力提升保障创业发展的执法公信力。加强与服务创业对象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探索服务投资创业和经济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创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对企业法人代表、有大贡献的企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要慎重处理,犯罪情节轻微、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同时主动做好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解释工作,防止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办案中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慎重采取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要结合办案尽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以扶持和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为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法治环境,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保障创业发展。
五是树立服务创业发展的意识和形象。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服务创业意识,从根本上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的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受理接待设施,把“12309”举报电话和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联系群众的新平台。坚持从严治检,严明纪律,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实行开门评议制度,邀请不同类型的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和服务的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大力提倡服务、创新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争做服务创业能手,争创服务创业佳绩,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和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争做“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排头兵,我院紧扣“一个目标”、明确“两类对象”、完善“三项机制”,落实“五项任务”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把创业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紧扣“一个目标”:就是紧扣“奋进2010,实现财政‘保七争八’,努力推进铅山在赣闽交界区域快速崛起,力争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县域经济跻身全省三十强”的宏伟目标。
明确“两类对象”:就是明确创业服务年的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检察机关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对象是: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服务对象是工业园区里的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
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健全民生检察服务机制,认真落实《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为铅山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组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把检察职能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工矿企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畅通群众法律诉求渠道,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创业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完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建立信访台账,按轻重缓急进行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涉检信访。加强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力化解影响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不稳定因素,积极为返乡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三是积极探索“检察进园区、法律进企业”活动机制,推行在园区建立“检察服务站”,设立服务电话,从职务犯罪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不定期到园区进行法律服务,主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企业上门反映情况的,院领导要亲自接待,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实行首访、首办责任制,限期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落实“五项任务”:就是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切实把握促进创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及时跟进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促进企业创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主动围绕县委提出的园区效益翻番年、城镇建设扩展年、招商引资提质年、项目投入增效年、创业服务年“五年”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投资者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影响创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加强涉及投资创业者利益的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维护和促进创业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要精心化解制约创业发展的矛盾纠纷。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定期深入返乡农民工較多的乡镇和有关企业,开展合同法、物权法、国家政策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在就业和创办企业中的法律和维权意识;妥善处理涉及企业和投资创业的各类涉法涉诉信访举报件,做深做实做细涉及企业经营和投资创业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严重破坏企业生产和经营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在铅山投资创业的信心。
三是有效拓展服务创业发展的工作领域。积极组织开展“检察进园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与企业负责人和外商的联系,主动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支持他们合法经营;协助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努力提升保障创业发展的执法公信力。加强与服务创业对象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探索服务投资创业和经济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创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对企业法人代表、有大贡献的企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要慎重处理,犯罪情节轻微、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同时主动做好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解释工作,防止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办案中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慎重采取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要结合办案尽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以扶持和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为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法治环境,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保障创业发展。
五是树立服务创业发展的意识和形象。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服务创业意识,从根本上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的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受理接待设施,把“12309”举报电话和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联系群众的新平台。坚持从严治检,严明纪律,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实行开门评议制度,邀请不同类型的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和服务的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大力提倡服务、创新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争做服务创业能手,争创服务创业佳绩,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