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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轩:民营企业特别是策划公司的四种出路
北京弘文馆公司总编杨文轩在接受《出版人》记者采访时说,建议民营企业放开胸襟,参与到中国出版业主流改革的大潮中去。下一步,民营书业特别是策划公司的出路是:第一个是向上走,往出版社和新华书店靠,成为他们的合作伙伴。不要仅仅局限于出版资质的合作,应该是更紧密合作的方式。未来几年并购肯定会活跃,不要错过这样的机会。第二个是向下走,就是策划机构向渠道和营销平台渗透,通过内容,开通一些渠道。因为内容产业更多的是依赖渠道,所以要把内容优势和渠道优势结合在一起。第三个是向左走,成为内容提供商。这意味着只是做专业化的方向,找到自己一个很好的定位,不再走以前编印发的小而全的那条路。第四个是向右走,向作者靠,成为作者的经纪人,去包装作者,去开发作者,从作者那里获得更多的机会。
班子嫣、乔东亮:我国出版集团在纵向一体化方面存在欠缺
北京印刷学院的班子嫣、乔东亮在《出版发行研究》发表文章说:对出版产业链进行基于价值链的纵向整合,是指企业按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顺序,向后扩展到原材料供应,或者向前扩展到终端用户的价值链整合,它涵盖了同一种类型媒介产品的不同阶段,包括原材料供应、内容生产、多渠道传播和发行乃至运输和物流。我国的出版集团在纵向一体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如纸张价格持续上涨,就使许多出版企业在与纸厂的协调中处于被动地位,导致企业经营的交易成本增加、议价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高,类似的情况同样也经常发生在出版企业与发行渠道商之间。目前我国出版业的规模化程度正在随着集团化的进程不断提高,出版传媒集团应利用这个契机,尽快整合相关纵向产业链,降低交易成本。
张美娟、张海莲:并购对于出版企业来说具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张美娟、张海莲在《出版科学》撰文说:第一,并购可以迅速实现资本扩张,通过并购实现资本扩张的效果是惊人的。第二,并购是企业进行跨媒介经营的首选方案。进行跨媒介经营是出版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并购为企业进行跨媒介经营提供了便捷之路。第三,并购使企业获得规模效益。媒介企业的生产和营销在很多方面具有同质性,通过横向并购,企业对大量生产设备和技术、原有企业的营销网络、品牌、公共关系等资源实现共享。通过纵向并购,则可以减少外界对企业的制约,优化自身在产业链上的位置和结构,促进企业纵向优势的形成。第四,并购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周海英:出版社在数字出版中应利用资源例势,成为信息服务商
吉首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的周海英在《中国出版》撰文说:数字出版行业内的竞争指数字出版的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对于上游的出版社来说,参与行业竞争的态度应该是:利用多年积累的出版经验和出版资源等优势,通过技术与管理、经营的升级,从内容提供商转型为以内容创建、内容管理、内容发布、应用集成为功能的信息服务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实际的情况是,我国大部分出版社对数字出版采取观望态度,一部分出版社向技术提供商出让数字版权,极少部分开始开展数字出版业务。即使自主出版电子书等数字产品的,离信息服务商也相去甚远。这样的直接后果是无法完善产业链的建构。
王雅红:大学社出版改革,是整体转制还是部分转制?
武汉大学出版社的王雅红在《出版科学》撰文说,大学出版社在改革中,可参照已成功改制的出版单位经验,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宜于面向市场的公益部分剥离,按照事业体制管理;面向市场的部分,清产核资后注入有限责任公司,由校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明确资本结构及出资人身份。当然,条件成熟的也可整体转制,大学作为转企单位的出资人,其资产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和监督,按照现在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出版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出版企业。无论是部分转制还是整体转制都需要对出版单位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等级以及资产授权经营,确认出版单位的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李宏葵:出版社与书店到底应是交易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新闻出版总署的李宏葵在《出版发行研究》撰文说:从渠道冲突的各种表现以及他们在渠道中的实际行动来看,大多数出版企业与发行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实质上还是一种传统的交易关系,即“你”和“我”的关系,是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我们”的关系。因此,出版企业与书店利益纷争不断,集中表现在价格政策、销售条件、地域分区和促销过程中的许多具体服务方面。比如书店不能及时回款,有的是经营出了问题,有的则是有钱不给。书店之所以敢做出这种有悖市场经济规则的行为,一方面是因为长时期以来,图书发行是垄断的,渠道单一,不存在竞争。与此相应,出版社与发行商之间实行的是赊销制、免合同、无条件退货等制度,这都为发行商拖欠出版社的钱款提供了空间。
北京弘文馆公司总编杨文轩在接受《出版人》记者采访时说,建议民营企业放开胸襟,参与到中国出版业主流改革的大潮中去。下一步,民营书业特别是策划公司的出路是:第一个是向上走,往出版社和新华书店靠,成为他们的合作伙伴。不要仅仅局限于出版资质的合作,应该是更紧密合作的方式。未来几年并购肯定会活跃,不要错过这样的机会。第二个是向下走,就是策划机构向渠道和营销平台渗透,通过内容,开通一些渠道。因为内容产业更多的是依赖渠道,所以要把内容优势和渠道优势结合在一起。第三个是向左走,成为内容提供商。这意味着只是做专业化的方向,找到自己一个很好的定位,不再走以前编印发的小而全的那条路。第四个是向右走,向作者靠,成为作者的经纪人,去包装作者,去开发作者,从作者那里获得更多的机会。
班子嫣、乔东亮:我国出版集团在纵向一体化方面存在欠缺
北京印刷学院的班子嫣、乔东亮在《出版发行研究》发表文章说:对出版产业链进行基于价值链的纵向整合,是指企业按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顺序,向后扩展到原材料供应,或者向前扩展到终端用户的价值链整合,它涵盖了同一种类型媒介产品的不同阶段,包括原材料供应、内容生产、多渠道传播和发行乃至运输和物流。我国的出版集团在纵向一体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如纸张价格持续上涨,就使许多出版企业在与纸厂的协调中处于被动地位,导致企业经营的交易成本增加、议价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高,类似的情况同样也经常发生在出版企业与发行渠道商之间。目前我国出版业的规模化程度正在随着集团化的进程不断提高,出版传媒集团应利用这个契机,尽快整合相关纵向产业链,降低交易成本。
张美娟、张海莲:并购对于出版企业来说具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张美娟、张海莲在《出版科学》撰文说:第一,并购可以迅速实现资本扩张,通过并购实现资本扩张的效果是惊人的。第二,并购是企业进行跨媒介经营的首选方案。进行跨媒介经营是出版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并购为企业进行跨媒介经营提供了便捷之路。第三,并购使企业获得规模效益。媒介企业的生产和营销在很多方面具有同质性,通过横向并购,企业对大量生产设备和技术、原有企业的营销网络、品牌、公共关系等资源实现共享。通过纵向并购,则可以减少外界对企业的制约,优化自身在产业链上的位置和结构,促进企业纵向优势的形成。第四,并购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周海英:出版社在数字出版中应利用资源例势,成为信息服务商
吉首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的周海英在《中国出版》撰文说:数字出版行业内的竞争指数字出版的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对于上游的出版社来说,参与行业竞争的态度应该是:利用多年积累的出版经验和出版资源等优势,通过技术与管理、经营的升级,从内容提供商转型为以内容创建、内容管理、内容发布、应用集成为功能的信息服务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实际的情况是,我国大部分出版社对数字出版采取观望态度,一部分出版社向技术提供商出让数字版权,极少部分开始开展数字出版业务。即使自主出版电子书等数字产品的,离信息服务商也相去甚远。这样的直接后果是无法完善产业链的建构。
王雅红:大学社出版改革,是整体转制还是部分转制?
武汉大学出版社的王雅红在《出版科学》撰文说,大学出版社在改革中,可参照已成功改制的出版单位经验,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宜于面向市场的公益部分剥离,按照事业体制管理;面向市场的部分,清产核资后注入有限责任公司,由校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明确资本结构及出资人身份。当然,条件成熟的也可整体转制,大学作为转企单位的出资人,其资产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和监督,按照现在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出版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出版企业。无论是部分转制还是整体转制都需要对出版单位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等级以及资产授权经营,确认出版单位的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李宏葵:出版社与书店到底应是交易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新闻出版总署的李宏葵在《出版发行研究》撰文说:从渠道冲突的各种表现以及他们在渠道中的实际行动来看,大多数出版企业与发行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实质上还是一种传统的交易关系,即“你”和“我”的关系,是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我们”的关系。因此,出版企业与书店利益纷争不断,集中表现在价格政策、销售条件、地域分区和促销过程中的许多具体服务方面。比如书店不能及时回款,有的是经营出了问题,有的则是有钱不给。书店之所以敢做出这种有悖市场经济规则的行为,一方面是因为长时期以来,图书发行是垄断的,渠道单一,不存在竞争。与此相应,出版社与发行商之间实行的是赊销制、免合同、无条件退货等制度,这都为发行商拖欠出版社的钱款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