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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6年节能降耗形势总体分析
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06,高于2005年0.96的水平。对今年节能降耗形势的总体估计是: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难度很大。主要理由:
一是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长期以来以GDP为核心指标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的改变尚需时日;中央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相关利益机制尚不能满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投资体制在投资方向、质量和规模上的局限性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财政和税收政策尚未充分发挥促进节能的作用;节能管理机制尚待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出现混乱,在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其它跨部门领域出现了多个部门同时在做相同或类似的工作,“肥水不留外人田”的现象既浪费行政资源又不利于政策、措施的执行,亟待协调统一。
二是“十五”经济发展的惯性一时难以克服。“十五”期间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高耗能行业的自我循环,使我国高耗能行业投资激增,钢产量由1.3亿吨增加到3.4亿吨,水泥由不到6亿吨增长到10.5亿吨。重化工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带来能源消费增长提速。这种发展势头在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仍需国家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目前地市级能源统计、地方节能服务中心能力建设等很多基础性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今年较难发挥有效的作用。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和“千家节能行动”虽已启动,但尚未全面铺开。
四是投资拉动特别是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速过快。今年1—7月,我国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30.5%,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增幅34.5%,高过一产和三产。按行业看,煤炭、油气开采业的投资增幅都超过30%,水泥等非金属矿行业投资增长50.0%,有色金属行业投资增长40.4%。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高位,与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相悖。
五是高耗能产品产量增幅居高不下。尽管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1—7月,我国生铁产量和钢材产量仍比去年同期增长21.1%和25%,水泥产量同比增长20.7%,氧化铝和铝材同比增长49.5%和36.5%,三种高耗能产品的增长速度均在20%以上。上半年我国钢坯、钢材已呈净出口状态,钢铁行业利润同比下降11.1%,但产量仍在高速增长。
二、2007年节能形势将好于2006年
尽管2006年节能促进工作面临艰巨挑战,造成万元GDP能耗有上升趋势,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表现。对2007年节能降耗形势的基本判断是:“十五”经济发展的惯性可能还将继续影响到2007年,但今年夯实的节能工作基础将使2007年的节能降耗形势好于2006年。主要理由如下:
(一)节能指标分解和贵任落实已初步到位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贯彻党中央部署,逐级分解和落实“十一五”节能目标,不少地区还将节能降耗纳入政府政绩和干部实绩的考核范围,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国家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省级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了千家企业节能降耗责任书,在“十一五”期间共承诺完成1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量。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重点用能企业情况,与重点用能企业签署了节能降耗责任书,落实节能责任。
(二)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推动节能工作
政府加强了结构调整的政策力度,推动实现结构节能。国务院今年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钢铁、炼油、乙烯、水泥、铝、煤炭、焦化、电石、电力、纺织等十个高耗能行业加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明确,措施到位,有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三)节能降耗的政策推动力度明显加大
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力度,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从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节能监管、节能保障机制、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决定》的发布显著提高了全国上下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各地普遍反映节能工作有了抓手。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已启动《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修订稿草稿已经初步完成,并开始征求意见。
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调整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停止部分产品的加工贸易,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等;上半年安排国债资金5.4亿元作为十大节能工程98个重点节能项目的项目补助资金,并将资源节约作为国债资金支持的重点。财税政策逐步向节能倾斜。
(四)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节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两大国家级节能行动,部分省市参照国家十大重点工程和千家节能行动的方式,组织了省内的“九大节能重点工程”、“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等行动,由地方财政拨款支持。
国家建立了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已向社会公布2005年全国和各地的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绝大部分地市级统计局已开始制定本地区的能源平衡表,为建立地市级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难以有效抑制的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市场需求和2006年上半年的投资增长及分布,将对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反作用,并可能影响2007年甚至以后几年
国内对几种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市场需求,在缺乏有效措施抑制的情况下,高耗能产品产量迅速增长的势头也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改变。从2006年上半年固定投资仍保持高位增长的情况看,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显著降低存在较大难度,第二产业的投资增速仍将高于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增长仍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结构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2—3年时间才能逐渐转向和显现效果。
尽管2006年出台了多项宏观结构调整的政策,但政策从颁布到全面生效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因此今年年内和明年实现三次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大幅度调整的难度较大。
三、2007年推进节能工作的建议
必须将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契机。改变经济增长以投资和国际贸易拉动为主的发展模式;调整市场信号,更多地利用价格、财税手段营造有利于节能的市场氛围;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低能耗产业;引导节约型社会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营造节约为荣的文化底蕴和社会风气。
2007年是节能降耗最关键的一年,已颁布的各项政策的效果将在明年显现,是节能降耗效果出现转机的一年,也是需要强化手段为后三年节能腾飞而着力的一年。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节能工作的机制建设
尽快出台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评价考核,着手中央和地方税制体系改革方案的设计,从根本上转变盲目追求GDP的意识和做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把住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落实市场准入“一个门槛”,有效调整投资方向,保证投资质量;成立高层节能工作协调机构,负责跨部门、跨地区节能降耗具体任务的协调和落实,执行每年对各部门、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按照《决定》要求,尽快成立国家节能中心,统筹安排和实施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二)加快有利于节能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实施政策补贴或税收优惠;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提高重要资源型产品资源税税率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标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针对不同种类能源矿产资源,抓紧研究计税方法改革方案,尽早实施能源税。
(三)对各部门、各地区落实《决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决定》对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因此明年必须要检查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其职能与节能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是否积极开展推动节能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将检查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要求各部门、行业自行组织开展部门、行业调整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2006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文件。建议2007年组织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采用“谁发文、谁检查”的方式,严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行业准入条件的新项目审批,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如万元GDP能耗较高的地区、经济影响力较大的地区)的直接监控力度,确保产业结构向预期方向调整。
(五)建立节能资金的长效机制,尽早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
落实节能资金是有效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加强政府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培育节能的资金投入,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途径获取节能融资。切实落实“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的资金来源,尽快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六)基层政府必须严格中小高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企业已经成为当前节能工作重点,但对我国量大面广的中小高耗能企业尚缺乏有效节能管理措施,可能成为节能的真空地带。中小高耗能企业由于技术落后、工艺水平差,能耗高、污染大。要将节能监督与环保执法相结合,使中小高耗能企业的工作检查纳入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计划。基层政府要坚决清理位于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内的高耗能小企业,公布所属地域内中小高耗能企业的名单。小企业淘汰下来的落后设备要就地解体报废,严禁将其拆卸后异地使用。
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06,高于2005年0.96的水平。对今年节能降耗形势的总体估计是: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难度很大。主要理由:
一是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长期以来以GDP为核心指标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的改变尚需时日;中央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相关利益机制尚不能满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投资体制在投资方向、质量和规模上的局限性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财政和税收政策尚未充分发挥促进节能的作用;节能管理机制尚待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出现混乱,在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其它跨部门领域出现了多个部门同时在做相同或类似的工作,“肥水不留外人田”的现象既浪费行政资源又不利于政策、措施的执行,亟待协调统一。
二是“十五”经济发展的惯性一时难以克服。“十五”期间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高耗能行业的自我循环,使我国高耗能行业投资激增,钢产量由1.3亿吨增加到3.4亿吨,水泥由不到6亿吨增长到10.5亿吨。重化工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带来能源消费增长提速。这种发展势头在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仍需国家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目前地市级能源统计、地方节能服务中心能力建设等很多基础性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今年较难发挥有效的作用。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和“千家节能行动”虽已启动,但尚未全面铺开。
四是投资拉动特别是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速过快。今年1—7月,我国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30.5%,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增幅34.5%,高过一产和三产。按行业看,煤炭、油气开采业的投资增幅都超过30%,水泥等非金属矿行业投资增长50.0%,有色金属行业投资增长40.4%。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高位,与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相悖。
五是高耗能产品产量增幅居高不下。尽管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1—7月,我国生铁产量和钢材产量仍比去年同期增长21.1%和25%,水泥产量同比增长20.7%,氧化铝和铝材同比增长49.5%和36.5%,三种高耗能产品的增长速度均在20%以上。上半年我国钢坯、钢材已呈净出口状态,钢铁行业利润同比下降11.1%,但产量仍在高速增长。
二、2007年节能形势将好于2006年
尽管2006年节能促进工作面临艰巨挑战,造成万元GDP能耗有上升趋势,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表现。对2007年节能降耗形势的基本判断是:“十五”经济发展的惯性可能还将继续影响到2007年,但今年夯实的节能工作基础将使2007年的节能降耗形势好于2006年。主要理由如下:
(一)节能指标分解和贵任落实已初步到位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贯彻党中央部署,逐级分解和落实“十一五”节能目标,不少地区还将节能降耗纳入政府政绩和干部实绩的考核范围,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国家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省级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了千家企业节能降耗责任书,在“十一五”期间共承诺完成1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量。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重点用能企业情况,与重点用能企业签署了节能降耗责任书,落实节能责任。
(二)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推动节能工作
政府加强了结构调整的政策力度,推动实现结构节能。国务院今年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钢铁、炼油、乙烯、水泥、铝、煤炭、焦化、电石、电力、纺织等十个高耗能行业加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明确,措施到位,有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三)节能降耗的政策推动力度明显加大
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力度,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从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节能监管、节能保障机制、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决定》的发布显著提高了全国上下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各地普遍反映节能工作有了抓手。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已启动《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修订稿草稿已经初步完成,并开始征求意见。
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调整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停止部分产品的加工贸易,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等;上半年安排国债资金5.4亿元作为十大节能工程98个重点节能项目的项目补助资金,并将资源节约作为国债资金支持的重点。财税政策逐步向节能倾斜。
(四)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节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两大国家级节能行动,部分省市参照国家十大重点工程和千家节能行动的方式,组织了省内的“九大节能重点工程”、“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等行动,由地方财政拨款支持。
国家建立了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已向社会公布2005年全国和各地的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绝大部分地市级统计局已开始制定本地区的能源平衡表,为建立地市级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难以有效抑制的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市场需求和2006年上半年的投资增长及分布,将对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反作用,并可能影响2007年甚至以后几年
国内对几种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市场需求,在缺乏有效措施抑制的情况下,高耗能产品产量迅速增长的势头也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改变。从2006年上半年固定投资仍保持高位增长的情况看,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显著降低存在较大难度,第二产业的投资增速仍将高于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增长仍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结构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2—3年时间才能逐渐转向和显现效果。
尽管2006年出台了多项宏观结构调整的政策,但政策从颁布到全面生效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因此今年年内和明年实现三次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大幅度调整的难度较大。
三、2007年推进节能工作的建议
必须将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契机。改变经济增长以投资和国际贸易拉动为主的发展模式;调整市场信号,更多地利用价格、财税手段营造有利于节能的市场氛围;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低能耗产业;引导节约型社会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营造节约为荣的文化底蕴和社会风气。
2007年是节能降耗最关键的一年,已颁布的各项政策的效果将在明年显现,是节能降耗效果出现转机的一年,也是需要强化手段为后三年节能腾飞而着力的一年。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节能工作的机制建设
尽快出台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评价考核,着手中央和地方税制体系改革方案的设计,从根本上转变盲目追求GDP的意识和做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把住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落实市场准入“一个门槛”,有效调整投资方向,保证投资质量;成立高层节能工作协调机构,负责跨部门、跨地区节能降耗具体任务的协调和落实,执行每年对各部门、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按照《决定》要求,尽快成立国家节能中心,统筹安排和实施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二)加快有利于节能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实施政策补贴或税收优惠;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提高重要资源型产品资源税税率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标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针对不同种类能源矿产资源,抓紧研究计税方法改革方案,尽早实施能源税。
(三)对各部门、各地区落实《决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决定》对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因此明年必须要检查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其职能与节能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是否积极开展推动节能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将检查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要求各部门、行业自行组织开展部门、行业调整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2006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文件。建议2007年组织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采用“谁发文、谁检查”的方式,严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行业准入条件的新项目审批,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如万元GDP能耗较高的地区、经济影响力较大的地区)的直接监控力度,确保产业结构向预期方向调整。
(五)建立节能资金的长效机制,尽早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
落实节能资金是有效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加强政府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培育节能的资金投入,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途径获取节能融资。切实落实“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的资金来源,尽快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六)基层政府必须严格中小高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企业已经成为当前节能工作重点,但对我国量大面广的中小高耗能企业尚缺乏有效节能管理措施,可能成为节能的真空地带。中小高耗能企业由于技术落后、工艺水平差,能耗高、污染大。要将节能监督与环保执法相结合,使中小高耗能企业的工作检查纳入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计划。基层政府要坚决清理位于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内的高耗能小企业,公布所属地域内中小高耗能企业的名单。小企业淘汰下来的落后设备要就地解体报废,严禁将其拆卸后异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