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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地写作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一个低频率出现的概念,往往具有随手而用的特征,学界既不注重对这一概念的阐释,也没有厘清相应的边界。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的时候,很容易望文生义,将边地写作视为在边地的写作。若以地域为视点,位居西南边陲的云南作家、批评家群体,比较喜欢也比较集中地使用了这一术语,以此来描述个体或者群体的精神站位。如小说家范稳所写的《边地书写四十年》一文,实际内容为对新时期以来云南文学的一个总括性的描述;批评家周明全在评述云南本土作家创作的时候也使用了边地写作这一概念。此外,部分云南作家似乎对边地写作情有独钟,常常将之当作标牌一样举起。实际上,我们的国境线上绵延了很多省份,比如广西、新疆、西藏、内蒙古等,然而对这些省份文学创作的描述,使用边地写作作为标签的情况则极为罕见。当然,这其中也有例外,即在文学研究领域,针对迟子建的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的创作,硕士、博士研究生群体较多地使用了边地写作加以界定。同时,也对“何谓边地?”“边地写作的主要内涵是什么?”这些问题给予学理性的回应,将地理与文化景观统摄在一起,以充实边地写作的旨要。总的来说,边地写作在作家、批评家那里,往往笼而统之;在文学研究的范畴内,边地写作、边地叙事、文学边地等命名,侧重点则在独特文化景观的钩沉上;而相关文化景观的描述,如果仔细甄别的话,不过是异域风情的升级版。
讨论边地写作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清楚这一概念很少使用的因由。依照我个人的理解,就历史传统而言,大一统情结的浓厚决定了人们对边地的轻视和忽略。在历史书写和回眸的过程中,征伐与疆域的稳定性,加上民族融合就成了永恒的主题,边地民族的原态生活,无疑被淹没在历史主航道之下。而就最近的现实而言,全球化的进程由都市周围的乡村开始,逐渐向着中西部的乡村以及更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拓展。全球化无疑推动了不同地域在生活方式上的同质化,进而在思维方式和观念体系上动摇了前现代生活图景的根基,这也导致了迥异于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群体和区域愈发逼仄,成为特例式的存在。
实际上,边地写作作为文学地理学的二级概念而存在,它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对应着边疆、边陲或者非边疆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在,作为多民族且疆域辽阔的国家,边疆与边疆之间,文化差异甚大。因此,地理因素非边地写作的决定性要素,仅仅是作为前提而存在。真正决定边地写作的因素在于思维方式的独异性层面,前面所言的文化景观尚属于泛化的因素,文化景观与独特的思维方式虽然有关联,但更多地呈现出某种扩散性,比如习俗、节日、仪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映射,如果加以剥离的话,信仰、仪式以及生活方式的某些内容,由思维方式的独异性直接生成,其他文化景观,则由地理环境、气候、民族属性所决定。那么,何谓思维方式的独异性?它指的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原住民所遵循的思维原则与主流文化传统迥然不同的面貌;或者这样说,源于某种环境的隔绝,使得边地民众保留了原态性质的天地观、自然观、生命观和生死观,与中原文化传统强调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人伦秩序、美善观念形成一种并列的关系,两者之间如同平行的河道,在大地上驰骋纵横,形成多元的景象。这种哲学和美学上呈现出的多元性,比之生活方式的多元性,更具硬度。综上所述,以此来反观当代多民族文学的创作的话,真正符合边地写作条件的作品并不多。如前所述,云南作家虽然喜欢顶戴边地写作的名号,名与实之间,实际上处于分离的状态。就散文而言,云南的于坚、陈洪金、王必昆、叶浅韵、吴安臣等,甚至包括白族散文作家李达伟,他们的写作,遵循的依然是中原文化的审美原则。另有四川的藏族作家雍措,虽然地理概念上符合,而其散文写作的主题依然驻留在故乡和亲情这些方面,与边地写作同样相去甚远。
散文写作的版图上,阿勒泰無疑是一处神奇的所在,作为精神上的飞地,别样的劳作与观念体系,比之牧场、森林、河谷,更能够引发作家的想象与徜徉。作为边地写作的最佳落地的点位,这里贡献了两位边地写作的作家——李娟与王族。他们对阿勒泰的刻画,构成了散文界边地写作的一极,让人不觉想起书写西藏的纪录片《第三极》,通过他们的笔力和运思,阿勒泰成了远方,成了重新露出水面的大西州。说起来,李娟和王族皆非阿勒泰的原住民,两个作家与阿勒泰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作为曾经的居住者,李娟近距离地体验了牧区生活的林林总总,她与阿勒泰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同化和被同化的关系。而对于出身甘肃,有过多年军旅生活的王族而言,更多地扮演了到访者的角色,如同他多次到达阿里、喀什、帕米尔高原一样。无论怎样的关系,不可否认的是,李娟与王族皆读懂了阿勒泰,并找到了另外的通道,以阿勒泰的方式呼吸和容纳空气、大雪和各种各样的生命。如同艾略特在《四个四重奏》里叙说的那样:“沿着我们不曾走过的通道/打开那扇我们不曾打开的门。”
王族之所以能够切入边地写作的疆域,与其历年积淀生成的独特的叙事策略息息相关。无论是他的“鬼故事”系列、新疆美食系列,还是动物系列、阿勒泰系列,皆有一条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在其间穿针引线。主体性、主观性、自我情感投射等问题,向来与散文捆绑在一起。散文中的主体性涉及作家的思想、文化、人格等层面,在此问题上,如果将王国维的观点加以整合,则甚为精当,即他的“性情说”加上“所见者真,所知者深”的论调。换一个更简明的说法,则指向作家本人的诚实和本色自我。强调个性的发现,强调自我情感的真实表达,乃白话散文的经典传统,如果取消个人化的东西,就意味着散文从主观性叙述转向客观性叙述,这里面当然潜藏着风险。好在王族以“物自身”的确立代替了自我个性的呈现,“物自身”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形成了某种叙事的冲击力,进而成功地避开了暗礁。王族的鬼故事系列与“物自身”的确立搭界较少,这一系列是其在题材上拓宽的作品,但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却是一致的。古典的志怪传统,在艺术处理上往往集中于两个点位,即氛围的营造与离奇情节的编织,而在主题上大致朝向因果报应或劝善惩恶的人伦观念。而在白话小说这里,现代的鬼故事,着力点大致在情节的反转和故事本身的可读性上。王族将鬼故事处理成散文样式,通过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完成了从鬼故事向着人的故事的暗中转换,实则为鬼故事的“故事新编”。比如《她的影子在飘》这一篇,通篇皆是封闭空间内的人们对鬼的执迷,然而不见任何一个鬼魂的出现,因为影子的失却,割竹子的女人被误认为是鬼上身的结果,因此而殒命。即使到了后来,村人偶然间得见秘密,依然撞不开强大的观念之墙。人是白白死掉了,而普遍的愚昧和迷信依然阴云密布。通过这种不动声色的叙述,王族在其作品中设置了批判性的视角,其力量和锋芒远远大于个体情感的起伏波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族的鬼故事系列,大多是通过鬼故事的外壳,完成对人自身的勘察。这一系列作品,也可见出他对小说的借鉴,但在时间、地点、人物性格方面,他采取了普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因此,他的鬼故事系列可视为带有个人特色的思想型文本。 《神的自留地》(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9年6月版)是王族推出的最新作品集,这部集子不仅收纳了他的关于阿勒泰的典型篇章,也收入了他的部分动物系列作品。一方面,这部散文集可视为边地写作的典范样本;另一方面,从中也可洞见作家如何确立“物自身”的艺术处理过程。王族笔下的“物自身”与哲学上的“物自体”不可同日而语,后者作为人类的思维能力到达不了的地方,是不可知的本体所在。而“物自身”则指的是万物主体或者自然法则的确立,且以王族的动物系列散文为例。动物题材的系列写作在白话散文语境中较为罕见,诉诸文学史经验,动物题材的文学创作,很容易让读者想到当下流行的儿童文学作品,再进一步,或者会注意到寓言这一文体。除此之外,中世纪后期欧洲城市文学的创作,则擅长以动物形象讽喻世相。动物题材的儿童文学作品也好,寓言也好,往往撷取动物的某些特性加以放大,采取人格化的视角,并赋予其人伦指向的内涵,在审美发掘上以象征性的精神内蕴为主体。而动物题材的散文则不同,现实意义及指向往往作为基石而存在。动物的生命存在形式、自身的命运,是这一类散文书写的实体。王族曾写到了生活中新疆的多种动物,如狼、驴、鹰、雪豹、牦牛、狐狸等,在处理上直接绕开了地理性要素,这里的地理性主要指新疆地域上的博大,原生态森林、草场、河谷等形态的存留,高纬度内陆地区的动物习性,种类上的稀有性等要素;而是以事件为载体,呈现动物生活的一个剖面,借以确立动物生存、繁衍、示爱的基本法则,进而重新确证某种自然法的精神。狼对女性的跟踪,母鹰对子女的看似“绝情”的行为,一头驴的自我意识、自我投射,马对自我存在的苛刻性诉求,温顺稳健的牦牛陡然间的血光相逼……这一切都与人伦法则相抵牾,但在自然法的范畴里却自在自为,像存在主义哲学阐发的那样,是一种自明式的存在。在这里,王族将散文文体中常见的人学精神向外加以延伸,延展到世间万物生命观照的体系中。看见一匹马的自我放逐,也许不会给我们的现实生存提供启示,但会促使人们去思考生命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和情感逻辑,进而学会尊重,重新找回敬畏的基本法则。而敬畏感作为文化意识的核心组件,固然在工业文明时代不断被稀释,但其作为人类的整体意识,乃百万年以来人类与自然界之间长期交互的一个结果,这一大的因果律位居社会发展规律之上,成为永恒的星空颜色。
俄罗斯诗人布罗茨基曾经说过:“边缘不是世界结束的地方,正是世界阐明自身的地方。”诚哉斯言!边地如果以中心式的文化系统为观照基点的话,很容易被简化为想象的他者。得益于多年在新疆的游走,对新疆动植物的细致揣摩,王族对阿勒泰独有的生命范式拥有了思维的自觉,中国古典美学传统中有“澄怀观照”的命题,这个命题准确地对应了王族书写阿勒泰的心境。在这里,茂盛的森林大范围地分布在北坡而非向阳的南坡,仅仅作为直观性的独异性所在,尤为关键的是,在这里,天地、人、物之间的关系按照千百年来耸立的法则自行其是。在这里,所有的物体都被视为生命体而加以悉心呵护。《神的自留地》以“水”为开篇,《水过村庄》是其中第一篇,作品讲述了图瓦人对河流的敬畏,他们从不去河里洗澡,也不会把脏东西扔进河道里,从河里舀水洗涤日常之物后,他们会把水泼到距离河道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这篇作品中有一个细节,足够动人,也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一名叫龙达的女性在倒完脏水之后,又从河里舀水,细心地濯洗刚刚站立过的石头,一直到石头上的污垢被洗净为止。巴尔扎克说过,艺术就是以最小的面积,惊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王族以平静的语调将这样的细部缓缓托出,其内在的冲击力,并不亚于《静静的顿河》中麦列霍夫将枪支扔进冰冻之河的举动。这个细部集中了图瓦人对待自然之物的基本态度,他们并非这片大地上唯一的主人,从神圣性上,水、雪、草场、树木等,作为主体比之人类更加恒久。图瓦人清楚这一点,作为观察者和思考者的王族,当然也明白。
阿勒泰的神奇不仅在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上,而且在于物与物之间也存在着交互性。一只羔羊在大水来临之际,并没有陷入绝望和恐慌,而是迅即跳入新河道里,因此得以保全自身。在《大树下面》一文中,两棵大树繁茂的枝叶供大群的乌鸦休息,更神奇的是竟然会提前落叶,在脚下形成温暖之巢,使得一只羊能够顺利生产。在这些细节里,读者看不到人力的介入,甚至目光都是缺席的,只有宇宙的全息性飘然洒落。因此,所有的物体皆拥有某种通灵性。图瓦人作为阿勒泰生活的一个符号,王族在《神的自留地》一书中,相对全面地描摹和再现了图瓦人的生活图景。那仁草场、牛羊及野生动物、森林、河流、风雪,还有图瓦人的日常生活,包括他们的游戏、饮酒的豪气、好客的举动,等等,交错在一起,构成了遥远的边地所在。视界之外的事物,仿佛存在着另外的坐标系。在王族笔下,阿勒泰也好,图瓦人也好,原态的图景被徐徐打开,原生的气息扑面而来。
当然,阿勒泰只不过是王族展开边地写作的一个核心点位,除此之外,王族的视野还扩散到新疆的很多地方,比如沙漠中的骆驼、狂风中的植物、新疆的特产,等等。在这些篇章中,表象与本质之间皆有别于中原文化的认知结构,它们具备了边地写作次生性的特征。这一序列中,艺术感染力较强的是王族笔下的猎人系列,最优秀的猎手、英雄感和荣誉感爆棚的猎手,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因为直面生命特有的色彩而放下猎枪,转而成为动物摄影家或者戒猎者。自然生活的阔大与壮美深刻地教育了自以为是的人们,最终撞开并启迪了人的心扉,使得“他”成为另一个“他”,这种人的自然化的成人过程,与自然的人化恰恰对立,但其内容的丰富性却是一致的。王族的散文作品,大多以两三千字为一则,并形成某种通例:语言表达上偏于冷色调的词汇,追求间离化的审美效果。源于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情感的投射压得很低,往往在作品的结尾处突然间由冷转热,形成一个滚烫的句子,直逼读者的内心。这些,恰是其散文的艺术特色所在。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其晚年有十六字箴言,正所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据其本人讲,箴言来自他对少数民族服饰的观察。他注意到人们在赶集时穿上自己民族的服装,与其他民族的服裝相映成辉,于是,形成了他自己“多元一体”的思想。在他看来,不能因为经济的一体化就取消了文化的多元性,区域文化之间还是应该各美其美。如果用费孝通先生“美美与共”的观点来观照边地写作,我们或许会意识到在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内部,文化多元性的重要性。
另外,李娟与王族虽然同属于边地写作的序列,但各自却有不同的内涵。他们为何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边地写作的朝向,可以用大家所熟知的一句话加以总结,即“哲学始于惊异”,而美也是如此。
作者:刘军,笔名楚些,文学博士,散文批评家,现居开封。
讨论边地写作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清楚这一概念很少使用的因由。依照我个人的理解,就历史传统而言,大一统情结的浓厚决定了人们对边地的轻视和忽略。在历史书写和回眸的过程中,征伐与疆域的稳定性,加上民族融合就成了永恒的主题,边地民族的原态生活,无疑被淹没在历史主航道之下。而就最近的现实而言,全球化的进程由都市周围的乡村开始,逐渐向着中西部的乡村以及更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拓展。全球化无疑推动了不同地域在生活方式上的同质化,进而在思维方式和观念体系上动摇了前现代生活图景的根基,这也导致了迥异于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群体和区域愈发逼仄,成为特例式的存在。
实际上,边地写作作为文学地理学的二级概念而存在,它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对应着边疆、边陲或者非边疆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在,作为多民族且疆域辽阔的国家,边疆与边疆之间,文化差异甚大。因此,地理因素非边地写作的决定性要素,仅仅是作为前提而存在。真正决定边地写作的因素在于思维方式的独异性层面,前面所言的文化景观尚属于泛化的因素,文化景观与独特的思维方式虽然有关联,但更多地呈现出某种扩散性,比如习俗、节日、仪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映射,如果加以剥离的话,信仰、仪式以及生活方式的某些内容,由思维方式的独异性直接生成,其他文化景观,则由地理环境、气候、民族属性所决定。那么,何谓思维方式的独异性?它指的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原住民所遵循的思维原则与主流文化传统迥然不同的面貌;或者这样说,源于某种环境的隔绝,使得边地民众保留了原态性质的天地观、自然观、生命观和生死观,与中原文化传统强调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人伦秩序、美善观念形成一种并列的关系,两者之间如同平行的河道,在大地上驰骋纵横,形成多元的景象。这种哲学和美学上呈现出的多元性,比之生活方式的多元性,更具硬度。综上所述,以此来反观当代多民族文学的创作的话,真正符合边地写作条件的作品并不多。如前所述,云南作家虽然喜欢顶戴边地写作的名号,名与实之间,实际上处于分离的状态。就散文而言,云南的于坚、陈洪金、王必昆、叶浅韵、吴安臣等,甚至包括白族散文作家李达伟,他们的写作,遵循的依然是中原文化的审美原则。另有四川的藏族作家雍措,虽然地理概念上符合,而其散文写作的主题依然驻留在故乡和亲情这些方面,与边地写作同样相去甚远。
散文写作的版图上,阿勒泰無疑是一处神奇的所在,作为精神上的飞地,别样的劳作与观念体系,比之牧场、森林、河谷,更能够引发作家的想象与徜徉。作为边地写作的最佳落地的点位,这里贡献了两位边地写作的作家——李娟与王族。他们对阿勒泰的刻画,构成了散文界边地写作的一极,让人不觉想起书写西藏的纪录片《第三极》,通过他们的笔力和运思,阿勒泰成了远方,成了重新露出水面的大西州。说起来,李娟和王族皆非阿勒泰的原住民,两个作家与阿勒泰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作为曾经的居住者,李娟近距离地体验了牧区生活的林林总总,她与阿勒泰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同化和被同化的关系。而对于出身甘肃,有过多年军旅生活的王族而言,更多地扮演了到访者的角色,如同他多次到达阿里、喀什、帕米尔高原一样。无论怎样的关系,不可否认的是,李娟与王族皆读懂了阿勒泰,并找到了另外的通道,以阿勒泰的方式呼吸和容纳空气、大雪和各种各样的生命。如同艾略特在《四个四重奏》里叙说的那样:“沿着我们不曾走过的通道/打开那扇我们不曾打开的门。”
王族之所以能够切入边地写作的疆域,与其历年积淀生成的独特的叙事策略息息相关。无论是他的“鬼故事”系列、新疆美食系列,还是动物系列、阿勒泰系列,皆有一条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在其间穿针引线。主体性、主观性、自我情感投射等问题,向来与散文捆绑在一起。散文中的主体性涉及作家的思想、文化、人格等层面,在此问题上,如果将王国维的观点加以整合,则甚为精当,即他的“性情说”加上“所见者真,所知者深”的论调。换一个更简明的说法,则指向作家本人的诚实和本色自我。强调个性的发现,强调自我情感的真实表达,乃白话散文的经典传统,如果取消个人化的东西,就意味着散文从主观性叙述转向客观性叙述,这里面当然潜藏着风险。好在王族以“物自身”的确立代替了自我个性的呈现,“物自身”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形成了某种叙事的冲击力,进而成功地避开了暗礁。王族的鬼故事系列与“物自身”的确立搭界较少,这一系列是其在题材上拓宽的作品,但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却是一致的。古典的志怪传统,在艺术处理上往往集中于两个点位,即氛围的营造与离奇情节的编织,而在主题上大致朝向因果报应或劝善惩恶的人伦观念。而在白话小说这里,现代的鬼故事,着力点大致在情节的反转和故事本身的可读性上。王族将鬼故事处理成散文样式,通过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完成了从鬼故事向着人的故事的暗中转换,实则为鬼故事的“故事新编”。比如《她的影子在飘》这一篇,通篇皆是封闭空间内的人们对鬼的执迷,然而不见任何一个鬼魂的出现,因为影子的失却,割竹子的女人被误认为是鬼上身的结果,因此而殒命。即使到了后来,村人偶然间得见秘密,依然撞不开强大的观念之墙。人是白白死掉了,而普遍的愚昧和迷信依然阴云密布。通过这种不动声色的叙述,王族在其作品中设置了批判性的视角,其力量和锋芒远远大于个体情感的起伏波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族的鬼故事系列,大多是通过鬼故事的外壳,完成对人自身的勘察。这一系列作品,也可见出他对小说的借鉴,但在时间、地点、人物性格方面,他采取了普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因此,他的鬼故事系列可视为带有个人特色的思想型文本。 《神的自留地》(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9年6月版)是王族推出的最新作品集,这部集子不仅收纳了他的关于阿勒泰的典型篇章,也收入了他的部分动物系列作品。一方面,这部散文集可视为边地写作的典范样本;另一方面,从中也可洞见作家如何确立“物自身”的艺术处理过程。王族笔下的“物自身”与哲学上的“物自体”不可同日而语,后者作为人类的思维能力到达不了的地方,是不可知的本体所在。而“物自身”则指的是万物主体或者自然法则的确立,且以王族的动物系列散文为例。动物题材的系列写作在白话散文语境中较为罕见,诉诸文学史经验,动物题材的文学创作,很容易让读者想到当下流行的儿童文学作品,再进一步,或者会注意到寓言这一文体。除此之外,中世纪后期欧洲城市文学的创作,则擅长以动物形象讽喻世相。动物题材的儿童文学作品也好,寓言也好,往往撷取动物的某些特性加以放大,采取人格化的视角,并赋予其人伦指向的内涵,在审美发掘上以象征性的精神内蕴为主体。而动物题材的散文则不同,现实意义及指向往往作为基石而存在。动物的生命存在形式、自身的命运,是这一类散文书写的实体。王族曾写到了生活中新疆的多种动物,如狼、驴、鹰、雪豹、牦牛、狐狸等,在处理上直接绕开了地理性要素,这里的地理性主要指新疆地域上的博大,原生态森林、草场、河谷等形态的存留,高纬度内陆地区的动物习性,种类上的稀有性等要素;而是以事件为载体,呈现动物生活的一个剖面,借以确立动物生存、繁衍、示爱的基本法则,进而重新确证某种自然法的精神。狼对女性的跟踪,母鹰对子女的看似“绝情”的行为,一头驴的自我意识、自我投射,马对自我存在的苛刻性诉求,温顺稳健的牦牛陡然间的血光相逼……这一切都与人伦法则相抵牾,但在自然法的范畴里却自在自为,像存在主义哲学阐发的那样,是一种自明式的存在。在这里,王族将散文文体中常见的人学精神向外加以延伸,延展到世间万物生命观照的体系中。看见一匹马的自我放逐,也许不会给我们的现实生存提供启示,但会促使人们去思考生命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和情感逻辑,进而学会尊重,重新找回敬畏的基本法则。而敬畏感作为文化意识的核心组件,固然在工业文明时代不断被稀释,但其作为人类的整体意识,乃百万年以来人类与自然界之间长期交互的一个结果,这一大的因果律位居社会发展规律之上,成为永恒的星空颜色。
俄罗斯诗人布罗茨基曾经说过:“边缘不是世界结束的地方,正是世界阐明自身的地方。”诚哉斯言!边地如果以中心式的文化系统为观照基点的话,很容易被简化为想象的他者。得益于多年在新疆的游走,对新疆动植物的细致揣摩,王族对阿勒泰独有的生命范式拥有了思维的自觉,中国古典美学传统中有“澄怀观照”的命题,这个命题准确地对应了王族书写阿勒泰的心境。在这里,茂盛的森林大范围地分布在北坡而非向阳的南坡,仅仅作为直观性的独异性所在,尤为关键的是,在这里,天地、人、物之间的关系按照千百年来耸立的法则自行其是。在这里,所有的物体都被视为生命体而加以悉心呵护。《神的自留地》以“水”为开篇,《水过村庄》是其中第一篇,作品讲述了图瓦人对河流的敬畏,他们从不去河里洗澡,也不会把脏东西扔进河道里,从河里舀水洗涤日常之物后,他们会把水泼到距离河道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这篇作品中有一个细节,足够动人,也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一名叫龙达的女性在倒完脏水之后,又从河里舀水,细心地濯洗刚刚站立过的石头,一直到石头上的污垢被洗净为止。巴尔扎克说过,艺术就是以最小的面积,惊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王族以平静的语调将这样的细部缓缓托出,其内在的冲击力,并不亚于《静静的顿河》中麦列霍夫将枪支扔进冰冻之河的举动。这个细部集中了图瓦人对待自然之物的基本态度,他们并非这片大地上唯一的主人,从神圣性上,水、雪、草场、树木等,作为主体比之人类更加恒久。图瓦人清楚这一点,作为观察者和思考者的王族,当然也明白。
阿勒泰的神奇不仅在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上,而且在于物与物之间也存在着交互性。一只羔羊在大水来临之际,并没有陷入绝望和恐慌,而是迅即跳入新河道里,因此得以保全自身。在《大树下面》一文中,两棵大树繁茂的枝叶供大群的乌鸦休息,更神奇的是竟然会提前落叶,在脚下形成温暖之巢,使得一只羊能够顺利生产。在这些细节里,读者看不到人力的介入,甚至目光都是缺席的,只有宇宙的全息性飘然洒落。因此,所有的物体皆拥有某种通灵性。图瓦人作为阿勒泰生活的一个符号,王族在《神的自留地》一书中,相对全面地描摹和再现了图瓦人的生活图景。那仁草场、牛羊及野生动物、森林、河流、风雪,还有图瓦人的日常生活,包括他们的游戏、饮酒的豪气、好客的举动,等等,交错在一起,构成了遥远的边地所在。视界之外的事物,仿佛存在着另外的坐标系。在王族笔下,阿勒泰也好,图瓦人也好,原态的图景被徐徐打开,原生的气息扑面而来。
当然,阿勒泰只不过是王族展开边地写作的一个核心点位,除此之外,王族的视野还扩散到新疆的很多地方,比如沙漠中的骆驼、狂风中的植物、新疆的特产,等等。在这些篇章中,表象与本质之间皆有别于中原文化的认知结构,它们具备了边地写作次生性的特征。这一序列中,艺术感染力较强的是王族笔下的猎人系列,最优秀的猎手、英雄感和荣誉感爆棚的猎手,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因为直面生命特有的色彩而放下猎枪,转而成为动物摄影家或者戒猎者。自然生活的阔大与壮美深刻地教育了自以为是的人们,最终撞开并启迪了人的心扉,使得“他”成为另一个“他”,这种人的自然化的成人过程,与自然的人化恰恰对立,但其内容的丰富性却是一致的。王族的散文作品,大多以两三千字为一则,并形成某种通例:语言表达上偏于冷色调的词汇,追求间离化的审美效果。源于去主体性的叙事策略,情感的投射压得很低,往往在作品的结尾处突然间由冷转热,形成一个滚烫的句子,直逼读者的内心。这些,恰是其散文的艺术特色所在。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其晚年有十六字箴言,正所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据其本人讲,箴言来自他对少数民族服饰的观察。他注意到人们在赶集时穿上自己民族的服装,与其他民族的服裝相映成辉,于是,形成了他自己“多元一体”的思想。在他看来,不能因为经济的一体化就取消了文化的多元性,区域文化之间还是应该各美其美。如果用费孝通先生“美美与共”的观点来观照边地写作,我们或许会意识到在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内部,文化多元性的重要性。
另外,李娟与王族虽然同属于边地写作的序列,但各自却有不同的内涵。他们为何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边地写作的朝向,可以用大家所熟知的一句话加以总结,即“哲学始于惊异”,而美也是如此。
作者:刘军,笔名楚些,文学博士,散文批评家,现居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