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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很多地区的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工业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解除婚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担保,也就是说把彩礼当成了“婚姻保障金”。
作为一项婚姻礼仪,“彩礼”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具体是由纳采还是由纳征演化而来,还存在着一些争议和分歧。新中国成立之后,收受彩礼曾被认为是买卖婚姻的表现之一,法律明文废止。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彩礼重新在农村兴起,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男方:彩礼是负担 不想给
罗睿的老家在长岭县流水镇爱国村,父母都是农民,年长他6岁的哥哥已经结婚,目前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2011年,大学毕业的罗睿回到长岭县城,进入一家民企。不久后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来自白城农村的女孩。女孩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虽然学历不高,但长相和谈吐都让罗睿觉得满意。双方相处了一段时间,很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
会亲家的场面,罗睿记忆犹新。女孩母亲提出彩礼12万元、罗家全款买楼,同时许诺会陪嫁一辆小轿车,彩礼在婚后都给小两口。长岭县城当时的房价约为每平方米2000元,一套房子需要十几万,再加上彩礼12万,也就是说罗家要支出近30万。
“我们家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12万彩礼也太多了。”罗睿原本的计划是贷款买房,婚后用礼金买车。最后双方不欢而散,罗睿跟那个女孩分了手。
之后罗睿又相了几次亲,为了避免出现那次会亲家的场面,他在初次见面后,都会问对方要不要、要多少彩礼。“大多数都说‘肯定得要彩礼’,从七八万元到十几万元都有。”读过大学的罗睿很反感这种习俗,“男女平等,两情相悦,何必一定要追求这种形式?”去年春节刚过,罗睿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妻。同样大学毕业的女孩,在面对罗睿有关彩礼的问题时,回答让他很满意,“她说彩礼是中国传统仪式的一部分,还是得要的,但多少无所谓。”
“刚开始是觉得家里没那么多钱,而且也不希望父母去借钱。然后有一段时间就是反感,只要说要(彩礼),那就不用再见了。现在又有了新的感觉,这毕竟是一种习俗,我也没有必要去挑战。”罗睿将这段心路历程总结为,“给不起”、“不想给”、“不得不给”。
采访的最后,罗睿透露了这样一组数字:他大学时所在班级的22个男生中,18人已婚,11位男生的结婚对象来自农村,10位给了彩礼,“最少的8万,最多的20万。”
女方:彩礼是面子 必须要
为何彩礼的行情越来越高呢?在范家屯镇的几个村庄调查时发现,一些女孩的父母会把彩礼的多少,当成自家女儿的身价,甚至当成炫耀的资本。在老李所在的村子,去年就曾发生过一件事,因为男方给不上彩礼,母亲生生把女儿的婚事搅黄的。
据老李的讲述,那家的女儿在吉林市打工,认识了吉林市农村的一个男孩,在会亲家的时候,女方父母按照范家屯的行情提出要彩礼15万,男方说要按他们那边的行情,只能给6万8。最终因为彩礼的问题,一对恋人就此分手。
记者找到了女孩的母亲刘女士,有了如下的对话:“彩礼这事你怎么看?”“那能咋看,别人要多钱,我们也要多钱呗。”“那你打算要多少彩礼?”“15万到20万吧,男孩条件好的话,少点儿也行,最少也得10万。”“那要是男方家困难,拿不出这些钱呢?”“我姑娘之前处了个对象,说按照他们那边的行情,就给6万多,我就没同意。”“就因为差钱?”“不是钱的事,凭啥人家彩礼都10多万,到我这就6万,我姑娘差啥啊?”“彩礼没谈妥,俩人就黄了?”“黄了,我姑娘也觉得那边给的太少了。其实这钱也落不到我手里,最后都给他们。彩礼就是个保障,你说万一结婚几个月就离了呢,我姑娘不就是人财两空了吗?”
“那要是你女儿真遇到特别喜欢的,而男方家里确实拿不出彩礼呢?”
“那就到时候再说吧,反正吧,她要是真相中了,就要跟人家,我也不能硬别着。”
在刘女士看来,自家女儿的长相在村里“数一数二”,彩礼的多少,其实代表着女儿的身价。她的这种想法,在很多女孩的家庭普遍存在,或许说不出“身价”二字,但攀比心理普遍存在。
专家: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应当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
省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在去年的省两会上,提交了一份针对彩礼和随礼的提案。
施立学认为,高额彩礼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是农村适龄女孩减少;第二是攀比心重,把彩礼钱当成女孩的身价;第三是农村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
“但我们要看到高额彩礼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施立学表示,“高额彩礼会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那些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另外高额彩礼的攀比会让社会风气变坏。”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付诚认为,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彩礼逐年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着更多的选择;第二是很多地区的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工业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解除婚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担保,也就是说把彩礼当成了“婚姻保障金”。
(《新文化报》 2015.7.1)
作为一项婚姻礼仪,“彩礼”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具体是由纳采还是由纳征演化而来,还存在着一些争议和分歧。新中国成立之后,收受彩礼曾被认为是买卖婚姻的表现之一,法律明文废止。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彩礼重新在农村兴起,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男方:彩礼是负担 不想给
罗睿的老家在长岭县流水镇爱国村,父母都是农民,年长他6岁的哥哥已经结婚,目前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2011年,大学毕业的罗睿回到长岭县城,进入一家民企。不久后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来自白城农村的女孩。女孩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虽然学历不高,但长相和谈吐都让罗睿觉得满意。双方相处了一段时间,很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
会亲家的场面,罗睿记忆犹新。女孩母亲提出彩礼12万元、罗家全款买楼,同时许诺会陪嫁一辆小轿车,彩礼在婚后都给小两口。长岭县城当时的房价约为每平方米2000元,一套房子需要十几万,再加上彩礼12万,也就是说罗家要支出近30万。
“我们家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12万彩礼也太多了。”罗睿原本的计划是贷款买房,婚后用礼金买车。最后双方不欢而散,罗睿跟那个女孩分了手。
之后罗睿又相了几次亲,为了避免出现那次会亲家的场面,他在初次见面后,都会问对方要不要、要多少彩礼。“大多数都说‘肯定得要彩礼’,从七八万元到十几万元都有。”读过大学的罗睿很反感这种习俗,“男女平等,两情相悦,何必一定要追求这种形式?”去年春节刚过,罗睿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妻。同样大学毕业的女孩,在面对罗睿有关彩礼的问题时,回答让他很满意,“她说彩礼是中国传统仪式的一部分,还是得要的,但多少无所谓。”
“刚开始是觉得家里没那么多钱,而且也不希望父母去借钱。然后有一段时间就是反感,只要说要(彩礼),那就不用再见了。现在又有了新的感觉,这毕竟是一种习俗,我也没有必要去挑战。”罗睿将这段心路历程总结为,“给不起”、“不想给”、“不得不给”。
采访的最后,罗睿透露了这样一组数字:他大学时所在班级的22个男生中,18人已婚,11位男生的结婚对象来自农村,10位给了彩礼,“最少的8万,最多的20万。”
女方:彩礼是面子 必须要
为何彩礼的行情越来越高呢?在范家屯镇的几个村庄调查时发现,一些女孩的父母会把彩礼的多少,当成自家女儿的身价,甚至当成炫耀的资本。在老李所在的村子,去年就曾发生过一件事,因为男方给不上彩礼,母亲生生把女儿的婚事搅黄的。
据老李的讲述,那家的女儿在吉林市打工,认识了吉林市农村的一个男孩,在会亲家的时候,女方父母按照范家屯的行情提出要彩礼15万,男方说要按他们那边的行情,只能给6万8。最终因为彩礼的问题,一对恋人就此分手。
记者找到了女孩的母亲刘女士,有了如下的对话:“彩礼这事你怎么看?”“那能咋看,别人要多钱,我们也要多钱呗。”“那你打算要多少彩礼?”“15万到20万吧,男孩条件好的话,少点儿也行,最少也得10万。”“那要是男方家困难,拿不出这些钱呢?”“我姑娘之前处了个对象,说按照他们那边的行情,就给6万多,我就没同意。”“就因为差钱?”“不是钱的事,凭啥人家彩礼都10多万,到我这就6万,我姑娘差啥啊?”“彩礼没谈妥,俩人就黄了?”“黄了,我姑娘也觉得那边给的太少了。其实这钱也落不到我手里,最后都给他们。彩礼就是个保障,你说万一结婚几个月就离了呢,我姑娘不就是人财两空了吗?”
“那要是你女儿真遇到特别喜欢的,而男方家里确实拿不出彩礼呢?”
“那就到时候再说吧,反正吧,她要是真相中了,就要跟人家,我也不能硬别着。”
在刘女士看来,自家女儿的长相在村里“数一数二”,彩礼的多少,其实代表着女儿的身价。她的这种想法,在很多女孩的家庭普遍存在,或许说不出“身价”二字,但攀比心理普遍存在。
专家: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应当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
省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在去年的省两会上,提交了一份针对彩礼和随礼的提案。
施立学认为,高额彩礼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是农村适龄女孩减少;第二是攀比心重,把彩礼钱当成女孩的身价;第三是农村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
“但我们要看到高额彩礼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施立学表示,“高额彩礼会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那些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另外高额彩礼的攀比会让社会风气变坏。”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付诚认为,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彩礼逐年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使得适龄男性不易找到结婚对象,而适龄女性则有着更多的选择;第二是很多地区的乡土社会逐渐转变为工业社会,人口流动量大,解除婚约的情况越来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担保,也就是说把彩礼当成了“婚姻保障金”。
(《新文化报》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