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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理解国家发展的一把钥匙。17世纪以后,普鲁士演变成为一个军事色彩极为深厚的中央集权国家。究其原因,同样是由于国王和贵族之间围绕征税问题所形成的制度安排,一步步地塑造了普鲁士的国家发展之路。
普鲁士的前身是神圣罗马帝国中的勃兰登堡选帝侯。从13世纪以后,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央权力,就处于不断衰落的过程中。到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已经分裂为360个政治实体,所谓的帝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极度的分裂所带来的虚弱与混乱使得德意志成为大国力量的竞技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德意志民族要进行国际竞争,就迫切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王权,而军事力量也注定要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故事就是这样在普鲁士首先发生了。
在普鲁士的国家发展过程中,一个关键的人物是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威廉1640年即位为勃兰登堡选帝侯时,正好是1618年到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期间,北方大国瑞典的军队横扫德意志诸邦。这使威廉意识到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统治者若无他自己的军队,是不可能得到认真对待的。”
为了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1653年大选帝侯威廉与他领地内的容克贵族们达成了《议会协定》。大选帝侯以允许贵族们随意地在各自的领地范围之内征收封建租役,包括可以成立领土法庭,对各自领地里的农奴进行司法审判等为条件,获取了容克贵族允许他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军事税的权力。
这是普鲁士国家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军事税的直接目的是建立一支军队,然而从日后的历史演进可以看出,这一举动奠定的是整个普鲁士专制王权的基础。依靠军事税,大选帝侯建立了一支三万人左右的常备军。而有了这支军队,他就可以开始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中央集权作为一种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开始在普鲁士被建立了起来。容克贵族作为最重要的政治势力,也由此一步步被纳入到一体化的国家机器之中。国王和贵族之间关系的基调,也就由此确立。
1688年大选帝侯威廉去世,他给继任者留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一个由若干零乱的领地聚合在一起、却井然有序的国家和一种因多次军事胜利的光荣赋予臣民的初步的民族生存意识”。欧洲列强们也因此而承认了他的继任者为普鲁士国王。
通过“征收军事税一建立常备军一建立集权的国家组织形式一取得战争胜利一建立更强大的国家”的方式,大选帝侯确立了普鲁士国家发展的基本逻辑。军队从一开始就在普鲁士的国家发展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大选帝侯的继承者们所做的,就是进一步强化了其国家发展过程中的这一路径。
继承大选帝侯事业的是著名的国王“兵王”威廉一世。威廉一世做出了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一项制度安排是他在1733年采取了分区征兵制,由此在普鲁士建立了一支建立在征兵制而非雇佣兵制基础上的常备军。征兵制使常备军从此成为国王個人的资产,国王拥有了对军队绝对的控制权,而任何容克贵族、政府官员或佣兵头目都不能插手。这就保证了在普鲁士整个国家中王权的绝对地位。
同时,威廉一世和容克贵族之间又达成了另一项协议,这就是他要求容克贵族都要尽在军中服兵役的义务,而军队中军官的位置则由贵族来垄断。普鲁士的容克贵族采取的是长子继承制,即只有家族中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封地和爵位,其他的容克子弟则必须在长兄继承家业后离开领地寻找自己的发展机会。威廉一世和贵族之间的协议,使军队成了国王和贵族这两大力量协调关系的基本框架:对于贵族来说,从军成为他们最好的职业,在军中他们可以继续保持贵族的地位和荣耀,并且对国家的政治发挥着影响力。而对于国王来说,贵族变成了军队绝对服从于他的指令的军官,而不再是游离于王权之外的半独立的力量。
由此与英国贵族的商业化、法国贵族的官僚化不同,大部分的普鲁士贵族走向的是军事化的道路。不是议会,不是宫廷,而是军官团,成为贵族精英最集中的地方。在近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欧洲其他国家的贵族大多数都是不断地向王权发起挑战,而在普鲁士,容克贵族却成为王权最强有力的支柱。正如历史学家指出的那样,到了18世纪,普鲁士的王权和贵族之间的同舟共济“臻于极致”。这种同舟共济,就是以军队为平台来完成的。
由此普鲁士在完成政治的集权化的同时,也变成了一个军事化色彩极强的国家。军队成为国家组织的核心,军人成为最神圣的职业,军队所代表的价值观念也成为普鲁士主导性的价值观念。当英国以生来自由的英国人而自豪,当法国人高举起平等的大旗时,普鲁士则形成了重视秩序的传统。在普鲁士,不是自由、平等、博爱,而是纪律、责任、服从,成为主导性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一直影响到了今天德国人的民族性格。
普鲁士的前身是神圣罗马帝国中的勃兰登堡选帝侯。从13世纪以后,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央权力,就处于不断衰落的过程中。到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已经分裂为360个政治实体,所谓的帝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极度的分裂所带来的虚弱与混乱使得德意志成为大国力量的竞技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德意志民族要进行国际竞争,就迫切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王权,而军事力量也注定要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故事就是这样在普鲁士首先发生了。
在普鲁士的国家发展过程中,一个关键的人物是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威廉1640年即位为勃兰登堡选帝侯时,正好是1618年到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期间,北方大国瑞典的军队横扫德意志诸邦。这使威廉意识到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统治者若无他自己的军队,是不可能得到认真对待的。”
为了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1653年大选帝侯威廉与他领地内的容克贵族们达成了《议会协定》。大选帝侯以允许贵族们随意地在各自的领地范围之内征收封建租役,包括可以成立领土法庭,对各自领地里的农奴进行司法审判等为条件,获取了容克贵族允许他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军事税的权力。
这是普鲁士国家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军事税的直接目的是建立一支军队,然而从日后的历史演进可以看出,这一举动奠定的是整个普鲁士专制王权的基础。依靠军事税,大选帝侯建立了一支三万人左右的常备军。而有了这支军队,他就可以开始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中央集权作为一种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开始在普鲁士被建立了起来。容克贵族作为最重要的政治势力,也由此一步步被纳入到一体化的国家机器之中。国王和贵族之间关系的基调,也就由此确立。
1688年大选帝侯威廉去世,他给继任者留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一个由若干零乱的领地聚合在一起、却井然有序的国家和一种因多次军事胜利的光荣赋予臣民的初步的民族生存意识”。欧洲列强们也因此而承认了他的继任者为普鲁士国王。
通过“征收军事税一建立常备军一建立集权的国家组织形式一取得战争胜利一建立更强大的国家”的方式,大选帝侯确立了普鲁士国家发展的基本逻辑。军队从一开始就在普鲁士的国家发展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大选帝侯的继承者们所做的,就是进一步强化了其国家发展过程中的这一路径。
继承大选帝侯事业的是著名的国王“兵王”威廉一世。威廉一世做出了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一项制度安排是他在1733年采取了分区征兵制,由此在普鲁士建立了一支建立在征兵制而非雇佣兵制基础上的常备军。征兵制使常备军从此成为国王個人的资产,国王拥有了对军队绝对的控制权,而任何容克贵族、政府官员或佣兵头目都不能插手。这就保证了在普鲁士整个国家中王权的绝对地位。
同时,威廉一世和容克贵族之间又达成了另一项协议,这就是他要求容克贵族都要尽在军中服兵役的义务,而军队中军官的位置则由贵族来垄断。普鲁士的容克贵族采取的是长子继承制,即只有家族中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封地和爵位,其他的容克子弟则必须在长兄继承家业后离开领地寻找自己的发展机会。威廉一世和贵族之间的协议,使军队成了国王和贵族这两大力量协调关系的基本框架:对于贵族来说,从军成为他们最好的职业,在军中他们可以继续保持贵族的地位和荣耀,并且对国家的政治发挥着影响力。而对于国王来说,贵族变成了军队绝对服从于他的指令的军官,而不再是游离于王权之外的半独立的力量。
由此与英国贵族的商业化、法国贵族的官僚化不同,大部分的普鲁士贵族走向的是军事化的道路。不是议会,不是宫廷,而是军官团,成为贵族精英最集中的地方。在近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欧洲其他国家的贵族大多数都是不断地向王权发起挑战,而在普鲁士,容克贵族却成为王权最强有力的支柱。正如历史学家指出的那样,到了18世纪,普鲁士的王权和贵族之间的同舟共济“臻于极致”。这种同舟共济,就是以军队为平台来完成的。
由此普鲁士在完成政治的集权化的同时,也变成了一个军事化色彩极强的国家。军队成为国家组织的核心,军人成为最神圣的职业,军队所代表的价值观念也成为普鲁士主导性的价值观念。当英国以生来自由的英国人而自豪,当法国人高举起平等的大旗时,普鲁士则形成了重视秩序的传统。在普鲁士,不是自由、平等、博爱,而是纪律、责任、服从,成为主导性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一直影响到了今天德国人的民族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