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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江西省兴国县被定为全国“雨露计划”试点县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扶贫办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了“雨露计划”的春风雨露。
全省唯一的试点县
据统计,兴国县有农业人口64.6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9.76万人,在外务工17.3万人,目前仍有暂未转移的富余劳力7.74万人。因此,转移农村富余劳力成为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关键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
今年,兴国县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江西省唯一一个“雨露计劃”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县,实现了从学生申报,到村、乡、县三级审核全部网上操作,进一步提高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这不仅意味着当地正在建立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扶贫到户机制,也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奠定了基础。
2012年,兴国共收到两批次上级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补助指标,第一批2297名,补助资金344.5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上;截至2013年底,上级下达第二批补助指标1300人,补助资金195万元,已完成50%的资金拨付。
2013年,兴国县收到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试点指标数为1382名,培训资金106.02万元,其中对接受职业教育的补助指标为165名,共计33万元,获得劳动技能证书的补助指标1217名,共计73.02万元,已全部补助到申报人一卡通账户上。
自“雨露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兴国县按照省、市两级扶贫办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行动,在工作中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逐步深化。
“雨露计划”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下达之后,县扶贫办成立了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试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并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原则,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县联动的紧迫工作
兴国县的“雨露计划”工作开展并非一帆风顺。前两年,县扶贫办在实施“雨露计划”中发现,尽管有财政资金补助(在开展短期培训工作中,学员的食宿、学杂费用全免;在进行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培养时,免去全部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补助),但还是有很多农户不理解,情愿不去培训而直接去打工,部分农民子女不去读政府免费的学校,反而热衷于社会上的高价学校。
通过对10个乡镇20个重点村的部分贫困群众、移民户、产业大户及群众代表的实地走访,扶贫办认为这种情况是由于全县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和村民缺乏进取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造成的。由于村民长期生活劳作在农村,从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的意识不强,大多抱着“政府要我培训”,而不是“我要培训”的消极思想。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好高骛远,缺乏脚踏实地的认识,对一些较艰苦、市场需求量大的岗位不感兴趣,不能适应如今转移就业的需要。
为此,县扶贫办召开了一次高规格的“雨露计划”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乡镇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将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编印在宣传单上,重点介绍补助对象和标准、补助资金的申请程序以及县、乡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的联系方式,借此让更多的贫困家庭能够了解“雨露计划”的相关政策,掌握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兴国县扶贫办还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专门的栏目,播放试点工作政策知识,提高广大贫困群众对试点工作的知晓率。
兴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偏远,交通不便。县扶贫办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要求全体“三送”干部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家中与群众见面,宣传讲解政策,解答群众疑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补助。
为了确保“雨露计划”试点任务的完成,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县扶贫办明确了“户申请、校证明、村公示、乡审核、县审定”的操作程序。凡提出申请的贫困户,需统一填写《江西省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申请表》,加盖所属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并附上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送至各乡镇扶贫办,由各乡镇扶贫办对照补助条件进行补助资格初审,重点确认是否属于贫困农户、申请子女的学籍是否属实等。工作过程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认真组织申报,并将初审合格的名单交至县扶贫办审定。
在确认补助对象时,兴国县坚持“三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原则。“三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布;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公开透明;不准平均分配,必须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乡镇、村集体研究及张榜公示的不纳入;中途辍学和顶岗实习阶段的不纳入。“三调查”即对有分歧的进行调查,对有疑问的进行调查,对有举报的进行调查。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网等媒介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同时在其所属乡镇、行政村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复核程序后,再确认最终符合要求的补助对象名单。
工作中的宝贵经验
虽然兴国县的“雨露计划”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比如少部分乡镇、村对个别补助名单审核不严格,名单公示后接到了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又得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进行解释说明,加大了乡镇、村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另外,为确保补助对象的公开透明,设置的操作程序较为复杂,但同时也人为延长了工作时限,补助金额在短时间内无法打入贫困农户一卡通账号内,工作人员也无法向贫困群众承诺补助资金到位的具体时间,少部分群众有怨言。
对此,兴国县总结认为,为了实现“雨露计划”试点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以下几个方面尤为重要。
首先,规范工作程序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基本,而这当中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原则。就是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正规职业学历教育时,必须引导和鼓励他们认真学习知识技能,切实提高他们今后的就业竞争力和长远发展能力。
二是补助到户原则。要严格审核补助对象的条件,确保补贴资金瞄准对象,严格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上。
三是应补尽补原则。在试点工作中,要不定指标,不设上限,凡经过核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要按规定给予补助,尽最大可能扩大受益面,实现应补尽补。
四是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客观公正地认定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公开试点的政策、措施及各阶段工作情况,把每一步工作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其次,准确把握住工作重点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要摸清底数。前期工作主要是深入各乡村组认真排查,摸清对象,为试点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运行和补助对象的确定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
二要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认真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按照要求,把补助对象限定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一、二、三年级、中职一、二年级)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贫困家庭子女这一范围之内。在补贴对象确定之后,把补助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今年兴国县推行的“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就是一次很好的创新,从学生申报、县乡村审核到最终确认补助對象等一系列工作都可以在这套系统内操作完成,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各级扶贫办的“雨露计划”试点工作人员和帮扶学员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便捷的管理手段。
三要认真开展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方面,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领取资金补助对象进行抽查回访,确保补助资金到位;另一方面,扶贫、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对补助对象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回访,解决补助对象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安心在校学习。
全省唯一的试点县
据统计,兴国县有农业人口64.6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9.76万人,在外务工17.3万人,目前仍有暂未转移的富余劳力7.74万人。因此,转移农村富余劳力成为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关键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
今年,兴国县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江西省唯一一个“雨露计劃”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县,实现了从学生申报,到村、乡、县三级审核全部网上操作,进一步提高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这不仅意味着当地正在建立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扶贫到户机制,也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奠定了基础。
2012年,兴国共收到两批次上级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补助指标,第一批2297名,补助资金344.5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上;截至2013年底,上级下达第二批补助指标1300人,补助资金195万元,已完成50%的资金拨付。
2013年,兴国县收到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试点指标数为1382名,培训资金106.02万元,其中对接受职业教育的补助指标为165名,共计33万元,获得劳动技能证书的补助指标1217名,共计73.02万元,已全部补助到申报人一卡通账户上。
自“雨露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兴国县按照省、市两级扶贫办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行动,在工作中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逐步深化。
“雨露计划”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下达之后,县扶贫办成立了县“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试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并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原则,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县联动的紧迫工作
兴国县的“雨露计划”工作开展并非一帆风顺。前两年,县扶贫办在实施“雨露计划”中发现,尽管有财政资金补助(在开展短期培训工作中,学员的食宿、学杂费用全免;在进行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培养时,免去全部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补助),但还是有很多农户不理解,情愿不去培训而直接去打工,部分农民子女不去读政府免费的学校,反而热衷于社会上的高价学校。
通过对10个乡镇20个重点村的部分贫困群众、移民户、产业大户及群众代表的实地走访,扶贫办认为这种情况是由于全县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和村民缺乏进取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造成的。由于村民长期生活劳作在农村,从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的意识不强,大多抱着“政府要我培训”,而不是“我要培训”的消极思想。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好高骛远,缺乏脚踏实地的认识,对一些较艰苦、市场需求量大的岗位不感兴趣,不能适应如今转移就业的需要。
为此,县扶贫办召开了一次高规格的“雨露计划”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乡镇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将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编印在宣传单上,重点介绍补助对象和标准、补助资金的申请程序以及县、乡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的联系方式,借此让更多的贫困家庭能够了解“雨露计划”的相关政策,掌握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兴国县扶贫办还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专门的栏目,播放试点工作政策知识,提高广大贫困群众对试点工作的知晓率。
兴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偏远,交通不便。县扶贫办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要求全体“三送”干部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家中与群众见面,宣传讲解政策,解答群众疑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补助。
为了确保“雨露计划”试点任务的完成,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县扶贫办明确了“户申请、校证明、村公示、乡审核、县审定”的操作程序。凡提出申请的贫困户,需统一填写《江西省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申请表》,加盖所属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并附上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送至各乡镇扶贫办,由各乡镇扶贫办对照补助条件进行补助资格初审,重点确认是否属于贫困农户、申请子女的学籍是否属实等。工作过程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认真组织申报,并将初审合格的名单交至县扶贫办审定。
在确认补助对象时,兴国县坚持“三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原则。“三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布;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公开透明;不准平均分配,必须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乡镇、村集体研究及张榜公示的不纳入;中途辍学和顶岗实习阶段的不纳入。“三调查”即对有分歧的进行调查,对有疑问的进行调查,对有举报的进行调查。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网等媒介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同时在其所属乡镇、行政村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复核程序后,再确认最终符合要求的补助对象名单。
工作中的宝贵经验
虽然兴国县的“雨露计划”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比如少部分乡镇、村对个别补助名单审核不严格,名单公示后接到了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又得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进行解释说明,加大了乡镇、村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另外,为确保补助对象的公开透明,设置的操作程序较为复杂,但同时也人为延长了工作时限,补助金额在短时间内无法打入贫困农户一卡通账号内,工作人员也无法向贫困群众承诺补助资金到位的具体时间,少部分群众有怨言。
对此,兴国县总结认为,为了实现“雨露计划”试点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以下几个方面尤为重要。
首先,规范工作程序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基本,而这当中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原则。就是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正规职业学历教育时,必须引导和鼓励他们认真学习知识技能,切实提高他们今后的就业竞争力和长远发展能力。
二是补助到户原则。要严格审核补助对象的条件,确保补贴资金瞄准对象,严格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上。
三是应补尽补原则。在试点工作中,要不定指标,不设上限,凡经过核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要按规定给予补助,尽最大可能扩大受益面,实现应补尽补。
四是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客观公正地认定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公开试点的政策、措施及各阶段工作情况,把每一步工作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其次,准确把握住工作重点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要摸清底数。前期工作主要是深入各乡村组认真排查,摸清对象,为试点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运行和补助对象的确定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
二要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认真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按照要求,把补助对象限定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一、二、三年级、中职一、二年级)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贫困家庭子女这一范围之内。在补贴对象确定之后,把补助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今年兴国县推行的“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就是一次很好的创新,从学生申报、县乡村审核到最终确认补助對象等一系列工作都可以在这套系统内操作完成,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各级扶贫办的“雨露计划”试点工作人员和帮扶学员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便捷的管理手段。
三要认真开展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方面,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领取资金补助对象进行抽查回访,确保补助资金到位;另一方面,扶贫、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对补助对象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回访,解决补助对象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安心在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