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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良性运营,需要一套信息反馈与绩效评估系统作保障。本文为之建立了一套以节约、效率和效益为核心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绩效评估的持续改进措施。
关键词:电子化政府 采购系统 绩效评估
一、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绩效评估与反馈系统
徐州市政府自2009年10月徐州市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政府采购网站平台开通运行以来,为政府的采购行为提供了新的手段。在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各项公开采购业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建立了一套新型的“预算审核、执行、拨付”三位一体的“徐州管理模式”。
据不完全統计,政府每年花费在采购网站上的资金高达数百亿之多。但究竟效果如何,最终取得多少成效,需要通过电子政府采购实施绩效评估来实现。要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绩效评估,就需要建立一个评估与反馈系统。该系统需要确定评价点、评价指标、评价对象、评价方法和反馈机制,其中合理确定评估点特别重要。电子政府采购评估点是指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即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或从一个部门转到另一个部门的交界点。如果某些子采购流程起着关键作用并对采购整体绩效有着重要影响,那么我们还要为这些关键的子采购流程或活动建立评估系统。电子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估点则是采购过程中大量占用部门资源(人力、财务以及各种设备等)的地方。除了较小的活动之外,评估反馈系统应该为所有的活动和环节都建立绩效评估,并且还要把绩效评估的相关状况向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及时的反馈。
政府集中采购与供货商之间的交接点建立绩效评估点主要是为了获取顾客的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方面。内部顾客的评价是要对电子政府采购系统的工作绩效状况提供反馈意见,对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电子化政府采购成效的最终目标就是为电子政府采购流程内的每一项活动和每一个环节都建立评估和反馈系统;外部顾客评价主要包括欲采购产品的政府部门和提供产品的供货商,其对采购的评价往往是以采购物品和提供物品时使用电子采购方式的重复次数以及完成整个采购过程之后的评价。
二、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诸多层面,因此对其进行绩效评估是一个难点,国内外对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估所设定的指标和体系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绩效评估指标概况为3个“E”,包括节约性(economy)指标、效率性(efficiency)指标和效益型(effectiveness)指标。详见表1。
1.节约性指标。
(1)财政资金节约额(单笔采购)=预算采购资金-中标采购资金;
(2)财政资金节约率(单笔采购)=预算采购资金-中标采购资金/预算采购资金×100%;
(3)公用经费节约率=(1-实行电子政府采购后的公用经费/同时期采用传统采购方式的公用经费)×100%(针对在价格、质量和规格等方面完全相同的采购物品);
(4)市场价格节约率=1-实际政府采购总成木/以市场价格计算的采购总支出×100%(一般情况下,实际政府采购总成本都是小于以市场价格计算的采购总支出的)。
2.效率性指标。
(1)采购经历的环节数=从预算编制到资金结算等整个电子政府采购过程所经过的采购环节个数;
(2)采购的时间跨度=采购环节×各环节所花时间;
(3)即采购的时效性=实际采购时间比计划时间提前完成的天数;
(4)标期=电子投标截止日-电子招标公开日。
3.效益性指标。
(1)公开招标比例=在我市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金额/政府采购总金额×100%;
(2)采购商品的合格率=到货后采购商品的合格数量/采购总数量×100%;
(3)采购商品供需数量比=采购商品的采购数量/采购商品的需求数量;
(4)采购商品是否符合采购的要求,这是决定采购成功与否的关键;
(5)对提供商品的供应商的评价;
(6)电子政府采购过程是否能够排除人为因素影响,一视同仁;
(7)电子政府采购过程的规范化程度;
(8)采购双方当中采购部门的满意程度;
(9)采购双方当中供应商的满意程度。
三、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持续改进
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绩效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持久、动态的过程,因为政府采购部门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一个时期是先进的能创造效益的的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在另一个时间则可能是落后、束缚部门发展的采购方式。因此,电子政府采购方式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响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公众需求而不断改进修正的过程。
随着一项电子化政府采购工程的结束,其后续工作也要及时跟进,包括对工作流程、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调整,以及对组织机构与人员的调整等。新的电子政府采购方式必须经过实践与检验,检测新流程、新系统的运作状态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不妥之处进行修正完善。从而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核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功能更加完善,采购双方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在绩效评价体系运用于电子化政府采购中,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也应同步进行,由于官僚体制及纷繁复杂的利益群体的掣肘,相应的调整工作必须是渐进的,这就需要连续不断的对电子化政府采购进行总结和反思,持续改进往复循环的过程,这样才能保证电子政府采购始终保持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罗光辉.构建以采购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J].中国政府采购,2014(12).
[2]田剑.我国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5(11).
[3]刘明国.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研究——以S市为例[D].吉林大学,2013.
作者简介:谢滨如(1984—)女。民族:汉。江苏徐州人。学历:硕士。职称:讲师。专业:会计学。研究方向:会计,公共管理。
关键词:电子化政府 采购系统 绩效评估
一、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绩效评估与反馈系统
徐州市政府自2009年10月徐州市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政府采购网站平台开通运行以来,为政府的采购行为提供了新的手段。在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各项公开采购业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建立了一套新型的“预算审核、执行、拨付”三位一体的“徐州管理模式”。
据不完全統计,政府每年花费在采购网站上的资金高达数百亿之多。但究竟效果如何,最终取得多少成效,需要通过电子政府采购实施绩效评估来实现。要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绩效评估,就需要建立一个评估与反馈系统。该系统需要确定评价点、评价指标、评价对象、评价方法和反馈机制,其中合理确定评估点特别重要。电子政府采购评估点是指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即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或从一个部门转到另一个部门的交界点。如果某些子采购流程起着关键作用并对采购整体绩效有着重要影响,那么我们还要为这些关键的子采购流程或活动建立评估系统。电子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估点则是采购过程中大量占用部门资源(人力、财务以及各种设备等)的地方。除了较小的活动之外,评估反馈系统应该为所有的活动和环节都建立绩效评估,并且还要把绩效评估的相关状况向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及时的反馈。
政府集中采购与供货商之间的交接点建立绩效评估点主要是为了获取顾客的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方面。内部顾客的评价是要对电子政府采购系统的工作绩效状况提供反馈意见,对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电子化政府采购成效的最终目标就是为电子政府采购流程内的每一项活动和每一个环节都建立评估和反馈系统;外部顾客评价主要包括欲采购产品的政府部门和提供产品的供货商,其对采购的评价往往是以采购物品和提供物品时使用电子采购方式的重复次数以及完成整个采购过程之后的评价。
二、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诸多层面,因此对其进行绩效评估是一个难点,国内外对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估所设定的指标和体系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绩效评估指标概况为3个“E”,包括节约性(economy)指标、效率性(efficiency)指标和效益型(effectiveness)指标。详见表1。
1.节约性指标。
(1)财政资金节约额(单笔采购)=预算采购资金-中标采购资金;
(2)财政资金节约率(单笔采购)=预算采购资金-中标采购资金/预算采购资金×100%;
(3)公用经费节约率=(1-实行电子政府采购后的公用经费/同时期采用传统采购方式的公用经费)×100%(针对在价格、质量和规格等方面完全相同的采购物品);
(4)市场价格节约率=1-实际政府采购总成木/以市场价格计算的采购总支出×100%(一般情况下,实际政府采购总成本都是小于以市场价格计算的采购总支出的)。
2.效率性指标。
(1)采购经历的环节数=从预算编制到资金结算等整个电子政府采购过程所经过的采购环节个数;
(2)采购的时间跨度=采购环节×各环节所花时间;
(3)即采购的时效性=实际采购时间比计划时间提前完成的天数;
(4)标期=电子投标截止日-电子招标公开日。
3.效益性指标。
(1)公开招标比例=在我市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金额/政府采购总金额×100%;
(2)采购商品的合格率=到货后采购商品的合格数量/采购总数量×100%;
(3)采购商品供需数量比=采购商品的采购数量/采购商品的需求数量;
(4)采购商品是否符合采购的要求,这是决定采购成功与否的关键;
(5)对提供商品的供应商的评价;
(6)电子政府采购过程是否能够排除人为因素影响,一视同仁;
(7)电子政府采购过程的规范化程度;
(8)采购双方当中采购部门的满意程度;
(9)采购双方当中供应商的满意程度。
三、徐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持续改进
对电子政府采购进行绩效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持久、动态的过程,因为政府采购部门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一个时期是先进的能创造效益的的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在另一个时间则可能是落后、束缚部门发展的采购方式。因此,电子政府采购方式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响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公众需求而不断改进修正的过程。
随着一项电子化政府采购工程的结束,其后续工作也要及时跟进,包括对工作流程、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调整,以及对组织机构与人员的调整等。新的电子政府采购方式必须经过实践与检验,检测新流程、新系统的运作状态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不妥之处进行修正完善。从而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核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功能更加完善,采购双方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在绩效评价体系运用于电子化政府采购中,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也应同步进行,由于官僚体制及纷繁复杂的利益群体的掣肘,相应的调整工作必须是渐进的,这就需要连续不断的对电子化政府采购进行总结和反思,持续改进往复循环的过程,这样才能保证电子政府采购始终保持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罗光辉.构建以采购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J].中国政府采购,2014(12).
[2]田剑.我国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5(11).
[3]刘明国.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研究——以S市为例[D].吉林大学,2013.
作者简介:谢滨如(1984—)女。民族:汉。江苏徐州人。学历:硕士。职称:讲师。专业:会计学。研究方向:会计,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