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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堂教学中,通过“学练赛”的优化、联动、协同发展,最终形成“学练赛”一体化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学练赛”一体化是在世界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践行“学生本位”“能力本位”课程体系下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主要表現在运动技能的“运用能力”方面,以“能力为先”作为价值导向,“学练赛”一体化视角下的体育课堂评价必然要为实现这一价值而发挥其功能。
一、厘清“学”“练”“赛”三者关系,明晰学练路径,探索学练模式
关于“如何认识一体化视角下学、练、赛之间的关系,结合课堂实例进行阐述”的研讨非常激烈,研讨教师主要围绕“学什么、练什么、赛什么、怎么学、如何练、怎样赛”等问题展开,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辨析。
“学练赛”三者在课堂教学中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在运动技能习得和学练程序上是递进关系。如浙江崔景利、陈莉、叶正峰、陈火明、韩庆敏、黄曦老师,山东董超凡、闫中杰以及安徽李振老师的观点一致。其中,浙江黄曦老师的观点比较典型,他认为:“学、练、赛,即体育课堂中的‘学练三个一’,学是师生共同参与下的知识、技能传授和学习行为,练是具体操作方法,每一个运动技能都要通过‘练’稳定‘学’,再借助‘赛’提升学的过程。”山东宋晓璐、曹志强、徐晓东、邢云迁、王伟伟以及甘肃王宗社、浙江钱佳平老师观点一致,其中,山东宋晓璐老师的观点较为典型,她认为:“‘学练赛’三者在学练形式上是相互融通的关系,‘学’是‘赛’的基础。‘赛’是‘学’的延伸,而‘练’则是两者之间有力的桥梁和整个教学过程中良好运转的保证”。“既可以学中练、学中赛,也可以练中学、赛中学”。浙江钱佳平老师认为,“学、练、赛既是三个独立运行的教学环节,又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交叉。”
综合以上教师观点,既有教师认为“学”“练”“赛”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是独立的递进关系,也有教师认为“学”“练”“赛”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是有机整体的融通关系。笔者认为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不同视角下的三者关系解读:从运动技能习得路径的学练形式角度出发,三者在学练路径上可以是递进关系,即先学、后练、再赛;从教学组织形式的角度出发,三者又可以是融通关系,即学中练、边练边学、练中赛、赛中练、以赛代练等,“赛”是高级形式的“练”,是学练成效的呈现平台,是已习得技能在复杂情境下实战化的练习形式。
二、探索评价要点,形成评价标准,寻找评价方法
“学练赛”一体化视角下的评价要点,旨在发展学生技能的运用能力,“学”“练”“赛”三个阶段的评价要点均以“技能运用能力”的发展为导向,运动技能的“学”“练”评价以“能赛、会赛”为指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赛”是更高级形式的“练”,但又区别于“练”。
在对“一体化视角下学、练、赛的评价要点是什么,可采取哪些方式、方法(结合课堂实例给出实施建议)”的话题研讨中,绝大部分参与教师的观点比较统一。浙江李杰尔、蒋仲芳、高丹、陈立、姚松,山东杜永刚,安徽王征,江苏闫岩、刘艳玲等老师的观点较为典型,如浙江高丹老师认为:“评价学习目标明确化,指向‘运用能力’的发展,评价过程可视化。”安徽王征老师认为:“评价要有突出性、针对性、实效性,评价标准分层化,学、练、赛的目标一致性。”同时浙江高丹、谭银芳、郑利兰以及山东董旻昊老师分享了课堂实例。
综合以上教师的观点,对体育课堂“学练赛”的评价应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笔者对评价要点的制订作了以下概括:
1.评价要点清晰化,具有实操性
将学生学习该内容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作为“学练赛”的表现标准,主要描述学生通过学习后能“知道什么、做什么、完成什么”等,具有可操作、可观察、可评估的特征。为了区分学生学到什么程度、练到什么程度、赛中技能的运用程度,需要确立学练赛评价标准。综合教师们在论坛研讨中对“学练赛”评价要点的发言有以下3种:“方法、条件、任务”“条件、行为、标准”“动作、环境、任务”。无论哪种表述,其本质是相近的,笔者选择“方法、条件、任务”三要素作为评价要点,其中“方法”是指“学练”的内容——动作或技术方法,“条件”是指学练时设置的环境要求,“任务”是指“学练”过程中应完成或达到数量上的量化指标和质量上的动作要求。
2.“学练赛”标准公式化,具有指导性
基于评价要点的确立,教师在制订评价标准时,应依据评价要点采取适切的评价方式、方法。结合上文中的评价要点,将“学练赛”评价标准归纳成公式,即“方法 条件 任务=学练赛评价标准”,指导学生的课堂学、练、赛行为。
3.评价方法多样化,具有全面性
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制订不同的评价方式、方法,也可同一教学内容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方法。由于学生运动能力和天赋不同,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强调运用过程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为主,采取以个体纵向评价的方式。根据学练赛内容和技术特征的可量化程度不同,合理选择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来衡量学生的学练状态和效果。浙江唐敏老师认为:“在动作、体能类评价中适合运用量化评价,一般以达到规定量的要求作为量化评价指标,而在技能表现上,一般以能够在某条件下做出具体动作、技术体征作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的视角不同,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对学练内容进行评价,分别以动作、技能完成的质量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及运动成绩作为评价指标,如在水平三跨越式跳高练习方法中,因学生身体素质的个体差异性,有些学生尽管受身体先天条件限制,难以跳跃到理想的高度,但动作质量很高,动作方法正确,而有些学生动作完成质量不高,但因身体先天条件较好,跳跃的高度较理想。因此,在“学练赛”环节要对这两类学生动作技能掌握和运动成绩进行不同视角的评价。笔者建议在“学”的环节侧重对动作质量的评价,“练”的环节评价要动作质量和体能并重,“赛”的环节则侧重对动作技能运用效果的评价,充分对“学练赛”三个环节进行一体化评价;根据评价的主体不同,可采取他人评价、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三种评价方式。“学练赛”评价标准的制订为他人评价、自主评价和相互评价提供评价评判依据,让评价有“法”可依,培养学生“会评”的能力,让“真学习”下的“真评价”成为可能。
4.评价目标明确化,具有“运用能力”指向性
一体化视角下的评价目标指向动作、技能的运用能力,以“能力”作为价值导向,达到“学以致用”,它是通过单一身体练习、组合练习、游戏或比赛三级学练形式逐级呈现和实现的,是以技能运用的程度和效果为评价指标,分别在“学”“练”“赛”三个教学环节中各有侧重,逐级递进。
三、畅谈“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让课堂充满活力
在“如何通过评价激发学生‘学、练、赛’的兴趣,请举例说明”的研讨中,研讨教师围绕主持团队提供的课堂教学实践案例展开了深入探讨,教师们从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出发,集思广益,就如何运用有效的评价策略调动学生的学练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练、赛”的兴趣,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
主持团队提供的案例:在水平四八年级第一学期球类教材《篮球体前换手运球的运用方法》一课教学中,教师在“游戏或比赛”环节,安排了“三对三”小比赛,期望通过在比赛中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运用“体前换手运球”达到运球突破的技能运用目标。比赛前,教师要求学生在比赛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运用体前换手运球过人技术,并在比赛队员中设立一名“最佳进攻球员”和一名“最佳防守球员”,规定运用体前换手运球技术成功突破防守队员次数最多的学生当选“最佳进攻球员”;相反,成功防守进攻球员突破次数最多的学生当选“最佳防守球员”。
在这一则案例中,以比赛的形式激发了学生的学练热情,以及对“体前换手运球”技术运用的欲望,在比赛中以设立“最佳进攻球员”的方式激励、引导学生在比赛中有意识地运用所习得技术,通过设立“最佳防守球员”的方式激励、引导学生在实战中增加进攻球员突破难度,在真实的对抗情境中体验“体前换手运球”这一技术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是以能力发展为导向的评价,目标指向明确,并非一般性的激励性评价,而是指向能力运用的激励性评价。
[本文系浙江省2019年度教研课题“区域性‘学、练、评’一体化课堂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G2019166)阶段性研究成果]
——李春林(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实验中学,313000);唐锋权(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313000)整理
一、厘清“学”“练”“赛”三者关系,明晰学练路径,探索学练模式
关于“如何认识一体化视角下学、练、赛之间的关系,结合课堂实例进行阐述”的研讨非常激烈,研讨教师主要围绕“学什么、练什么、赛什么、怎么学、如何练、怎样赛”等问题展开,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辨析。
“学练赛”三者在课堂教学中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在运动技能习得和学练程序上是递进关系。如浙江崔景利、陈莉、叶正峰、陈火明、韩庆敏、黄曦老师,山东董超凡、闫中杰以及安徽李振老师的观点一致。其中,浙江黄曦老师的观点比较典型,他认为:“学、练、赛,即体育课堂中的‘学练三个一’,学是师生共同参与下的知识、技能传授和学习行为,练是具体操作方法,每一个运动技能都要通过‘练’稳定‘学’,再借助‘赛’提升学的过程。”山东宋晓璐、曹志强、徐晓东、邢云迁、王伟伟以及甘肃王宗社、浙江钱佳平老师观点一致,其中,山东宋晓璐老师的观点较为典型,她认为:“‘学练赛’三者在学练形式上是相互融通的关系,‘学’是‘赛’的基础。‘赛’是‘学’的延伸,而‘练’则是两者之间有力的桥梁和整个教学过程中良好运转的保证”。“既可以学中练、学中赛,也可以练中学、赛中学”。浙江钱佳平老师认为,“学、练、赛既是三个独立运行的教学环节,又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交叉。”
综合以上教师观点,既有教师认为“学”“练”“赛”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是独立的递进关系,也有教师认为“学”“练”“赛”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是有机整体的融通关系。笔者认为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不同视角下的三者关系解读:从运动技能习得路径的学练形式角度出发,三者在学练路径上可以是递进关系,即先学、后练、再赛;从教学组织形式的角度出发,三者又可以是融通关系,即学中练、边练边学、练中赛、赛中练、以赛代练等,“赛”是高级形式的“练”,是学练成效的呈现平台,是已习得技能在复杂情境下实战化的练习形式。
二、探索评价要点,形成评价标准,寻找评价方法
“学练赛”一体化视角下的评价要点,旨在发展学生技能的运用能力,“学”“练”“赛”三个阶段的评价要点均以“技能运用能力”的发展为导向,运动技能的“学”“练”评价以“能赛、会赛”为指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赛”是更高级形式的“练”,但又区别于“练”。
在对“一体化视角下学、练、赛的评价要点是什么,可采取哪些方式、方法(结合课堂实例给出实施建议)”的话题研讨中,绝大部分参与教师的观点比较统一。浙江李杰尔、蒋仲芳、高丹、陈立、姚松,山东杜永刚,安徽王征,江苏闫岩、刘艳玲等老师的观点较为典型,如浙江高丹老师认为:“评价学习目标明确化,指向‘运用能力’的发展,评价过程可视化。”安徽王征老师认为:“评价要有突出性、针对性、实效性,评价标准分层化,学、练、赛的目标一致性。”同时浙江高丹、谭银芳、郑利兰以及山东董旻昊老师分享了课堂实例。
综合以上教师的观点,对体育课堂“学练赛”的评价应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笔者对评价要点的制订作了以下概括:
1.评价要点清晰化,具有实操性
将学生学习该内容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作为“学练赛”的表现标准,主要描述学生通过学习后能“知道什么、做什么、完成什么”等,具有可操作、可观察、可评估的特征。为了区分学生学到什么程度、练到什么程度、赛中技能的运用程度,需要确立学练赛评价标准。综合教师们在论坛研讨中对“学练赛”评价要点的发言有以下3种:“方法、条件、任务”“条件、行为、标准”“动作、环境、任务”。无论哪种表述,其本质是相近的,笔者选择“方法、条件、任务”三要素作为评价要点,其中“方法”是指“学练”的内容——动作或技术方法,“条件”是指学练时设置的环境要求,“任务”是指“学练”过程中应完成或达到数量上的量化指标和质量上的动作要求。
2.“学练赛”标准公式化,具有指导性
基于评价要点的确立,教师在制订评价标准时,应依据评价要点采取适切的评价方式、方法。结合上文中的评价要点,将“学练赛”评价标准归纳成公式,即“方法 条件 任务=学练赛评价标准”,指导学生的课堂学、练、赛行为。
3.评价方法多样化,具有全面性
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制订不同的评价方式、方法,也可同一教学内容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方法。由于学生运动能力和天赋不同,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强调运用过程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为主,采取以个体纵向评价的方式。根据学练赛内容和技术特征的可量化程度不同,合理选择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来衡量学生的学练状态和效果。浙江唐敏老师认为:“在动作、体能类评价中适合运用量化评价,一般以达到规定量的要求作为量化评价指标,而在技能表现上,一般以能够在某条件下做出具体动作、技术体征作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的视角不同,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对学练内容进行评价,分别以动作、技能完成的质量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及运动成绩作为评价指标,如在水平三跨越式跳高练习方法中,因学生身体素质的个体差异性,有些学生尽管受身体先天条件限制,难以跳跃到理想的高度,但动作质量很高,动作方法正确,而有些学生动作完成质量不高,但因身体先天条件较好,跳跃的高度较理想。因此,在“学练赛”环节要对这两类学生动作技能掌握和运动成绩进行不同视角的评价。笔者建议在“学”的环节侧重对动作质量的评价,“练”的环节评价要动作质量和体能并重,“赛”的环节则侧重对动作技能运用效果的评价,充分对“学练赛”三个环节进行一体化评价;根据评价的主体不同,可采取他人评价、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三种评价方式。“学练赛”评价标准的制订为他人评价、自主评价和相互评价提供评价评判依据,让评价有“法”可依,培养学生“会评”的能力,让“真学习”下的“真评价”成为可能。
4.评价目标明确化,具有“运用能力”指向性
一体化视角下的评价目标指向动作、技能的运用能力,以“能力”作为价值导向,达到“学以致用”,它是通过单一身体练习、组合练习、游戏或比赛三级学练形式逐级呈现和实现的,是以技能运用的程度和效果为评价指标,分别在“学”“练”“赛”三个教学环节中各有侧重,逐级递进。
三、畅谈“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让课堂充满活力
在“如何通过评价激发学生‘学、练、赛’的兴趣,请举例说明”的研讨中,研讨教师围绕主持团队提供的课堂教学实践案例展开了深入探讨,教师们从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出发,集思广益,就如何运用有效的评价策略调动学生的学练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练、赛”的兴趣,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
主持团队提供的案例:在水平四八年级第一学期球类教材《篮球体前换手运球的运用方法》一课教学中,教师在“游戏或比赛”环节,安排了“三对三”小比赛,期望通过在比赛中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运用“体前换手运球”达到运球突破的技能运用目标。比赛前,教师要求学生在比赛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运用体前换手运球过人技术,并在比赛队员中设立一名“最佳进攻球员”和一名“最佳防守球员”,规定运用体前换手运球技术成功突破防守队员次数最多的学生当选“最佳进攻球员”;相反,成功防守进攻球员突破次数最多的学生当选“最佳防守球员”。
在这一则案例中,以比赛的形式激发了学生的学练热情,以及对“体前换手运球”技术运用的欲望,在比赛中以设立“最佳进攻球员”的方式激励、引导学生在比赛中有意识地运用所习得技术,通过设立“最佳防守球员”的方式激励、引导学生在实战中增加进攻球员突破难度,在真实的对抗情境中体验“体前换手运球”这一技术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是以能力发展为导向的评价,目标指向明确,并非一般性的激励性评价,而是指向能力运用的激励性评价。
[本文系浙江省2019年度教研课题“区域性‘学、练、评’一体化课堂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G2019166)阶段性研究成果]
——李春林(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实验中学,313000);唐锋权(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313000)整理